辛省志
近日,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的商标权之争引起舆论关注,原因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苏州稻香村及其关联公司侵犯了北京稻香村的商品权,应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而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则在不到一个月后做出了相反的判决,判定北京稻香村侵犯了苏州稻香村的商标权,北京稻香村应停止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苏州稻香村损失。一南一北两个稻香村,分别在自己的“主场”打赢了官司。网友不仅疑惑:以后还能吃到“稻香村”吗?
其实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的争议由来已久。
南北稻香村本源自一家。据公认的历史,稻香村最早于清乾隆年间在苏州创立,清末苏州稻香村掌柜进京开店,稻香村南案糕点很快风靡北京。还有来自河北保定的学徒,在北京稻香村学艺之后回乡创业,在保定也开了稻香村点心店。最早在1980年代就将“稻香村”注册为商标的,其实是保定稻香村。北京稻香村则在大约10年后注册了自己的“稻香村”商标。
进入新世纪,保定稻香村拥有的商标辗转转让给了苏州稻香村。苏州稻香村随后又申请注册一份与北京稻香村商标图案相似的商标,因为北京稻香村的异议而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否决。经过多年数轮法庭交锋后,最高法最终裁定,商标委不通过苏州稻香村商品注册申请的决定合法。今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又一审宣判另一起涉及双方商标的案件,判定北京稻香村新注册的“北京稻香村”商标有效。
不过,双方的争议并没有平息。在电商成为重要销售渠道的当下,两家稻香村都在网上使用相似的商标,极易引起混淆。于是就有了北京稻香村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苏州稻香村侵权,而苏州稻香村在苏州法院起诉北京稻香村侵权的2个官司。
两个稻香村的商标权之争已经历时十余年,甚至连累部分经销商因为销售一家公司的商品,被另一家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告上法庭。从司法文书公开网上看,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起类似的案例。而此次两地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更是引起了很大反响。如果两起案件二审结果仍然不同,最高法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在两起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对判决进行审查,依法提审,作出统一的判决,以定纷止争,以使“稻香村”这一老字号能发扬光大,而不是消失在两家公司的内耗中。
除了稻香村,南北露露也因为商标、专利使用权等争议在不同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随着知识产权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类似的争议越来越多,可能再次出现不同地区的法院作出相反判决的情况。这会让人们对司法的统一产生怀疑。应该从机制上研究如何使类似案件能得到统一的最终审判结果。
中国现行的司法体系是四级法院(检察院),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由于法院和检察院的设置与行政区划一致,加上地方法院、检察院向同级人大负责、在人财物上都受地方人大制约的机制,或有地方司法机关偏袒本地当事人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可能性。南北稻香村、南北露露都选择在自己的主场起诉对方,似乎不是偶然的。南方周末最近报道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中山东湖北两地检察院管辖权争议(见本报2018年10月11日报道),也是如此。
为了避免司法的地方保护,保证司法公平,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目前最高法已经在全国设立了6个巡回法庭,并在上海北京设立了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这应该是解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