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案三查” 严肃追责问责

2018-10-18 05:48梁光源
环境 2018年8期
关键词:南海区废气巡查

梁光源

自6月5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佛山市实行“一案三查”工作机制,把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与扫黑除恶、惩治基层腐败相结合。在督办案件过程中,佛山各级纪委监察委重拳出击,快速查处了一批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截至7月5日,已有63人被追责问责。

企业私建生产线监管部门11人被追责

“南海区九江镇镇南村劲仲五金厂存在私建未经环保验收的生产线,违法使用木粒燃料,未经处理排放废水、废气、重金属粉尘等问题……”

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二批次受理编号X97号环保问题投诉件后,九江镇联合执法组立刻赶赴现场,查处有关违法事实后,现场责令南村劲仲五金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和停止生产。经查,该企业存在未按环评要求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废气直排、未办理验收手续等问题。监测数据显示,该厂通过暗管向外排放废水的PH值显酸性、总锌和总铁超标,已涉嫌环境污染罪。

6月10日,公安部门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罪的2名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在查处案件的同时,佛山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一案三查”的原则,由南海区纪委、监察委成立专案工作组对案件开展查人、查责任工作,并查清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九江镇环保办落实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巡查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对劲仲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调查不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其存在偷排废水行为;虽然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但对企业可能继续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视程度不足,没有加强相应的后续监管,也没有及时将问题提升到更高层面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导致该厂偷排行为制而不止,查处效果不理想。

二是镇南村委会、经联社、经济社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不力,巡查工作不到位,没有积极深入厂企调查以及向群众了解情况,对辖区内的偷排偷放等环境污染情况掌握不够全面,没有及时通过巡查发现并上报劲仲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线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不够熟悉,缺乏必要的环保专业知识,无法有效准确辨识部分环境违法行为;过于注重土地物业出租收益,忽视了应该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南海区环保部门于2018年1月收到镇环保办关于该厂的立案调查材料,直至6月才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相关文书,文书办理相对迟缓,没有采取有效方式提高文书办理效率,影响了案件的后续处理进度。

对此,南海区纪委监委对南海区九江镇镇南村党委委员等11人提出追责,涉及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3人、相关工作人员7人。其中,给予镇南村党委委员梁文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南海区九江镇镇南村委书记区俭安等2人诫勉谈话处分,对其余8人谈话提醒。

石场监管不到位6人被追责

“顺德区高黎村委会附近的高黎砂石厂噪声扰民,扬尘大,在楣蕉河边洗砂,导致河道的河水发黄……”

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件后,顺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立刻对该案进行督办。6月12日,容桂街道专门召开案件督办会议,部署具体整改落实工作,当天下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联合公安、水利、环运、交警等部门开展现场进驻办公,明确要求相关企业于6月15日前将场地堆沙清理完毕并完成输送带拆除工程,6月18日前全部生产设备要拆卸完毕。截止6月14日,两家砂石场内堆放的砂石已基本清理完毕,生产设备设施、建筑物全部清理完毕。

顺德区纪委监察委核查组发现,被投诉的两家砂石厂不仅无证经营,存在噪声、扬尘污染、过滤水超标问题,还涉嫌存在“未验先投”的环保违法行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一案三查”的原则,由顺德区纪委、监察委对案件开展查人、查责任工作,并查清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容桂国土城建局作为砂石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申报项目受理、批后监管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巡查监管,但该局履行职责不到位,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占用滩涂地行为,虽多次催促砂石场经营者搬迁,未见成效后,未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拖沓移交后也未继续跟进处理情况,同时没有及时将街道办事处关于过渡期后必须无条件撤场的要求告知环运部门,以至于高黎砂石场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二是容桂环运分局作为环境保护、水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的综合执法工作,但该局通过其他部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日常巡查检查等多种渠道获悉违法信息后,行政执法流于形式,历经22次处理并4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未对执法情况进行复查,导致高黎砂石场违法现象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久拖不决。

三是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生态环保、环境质量负总责,高黎砂石场案件反映出辖区砂石场监督管理水平不到位,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顺德区纪委监委对顺德区容桂街道党工委委员、容桂环运分局局长等6人提出问责,涉及副科级干部2人、正股级干部1人、政府雇员3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1人,书面检查2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

工业区废气扰民桂城10人被问责

“南海區桂城街道平南社区沙基围工业区和罗坑工业区存在部分无牌无证工厂进行加工、喷涂,排放废气等问题……”

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件后,6月9日,桂城街道组织工商、环保和当地社区等对被投诉区域开展了专项突击行动,重点对靠近居民区位置进行了排查,行动排查出无证鞋厂27间。其中包括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中投诉人反映的“无牌无证、喷涂(实为喷漆)、废气直排”企业7家。

检查后发现,该片区的工业区建设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产业至今从未升级过,一直以低端的、作坊式的微型鞋(材)厂为主,喷漆废气经过简单的水帘柜过滤后即对外排放,且经常以打游击的方式躲避环保、工商等部门的监管。

此外,南海区纪委监委还发现,当地政府、基层部门和村居对查处无照经营、环境污染等重视程度不够、执法力度不足、监管不到位,由此造成无照工厂乱排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南海区纪委监委决定查清责任,问责到人。

一是桂城街道平南社区和平西社区没有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所属经联社、下辖经济社监督、指导力度不足,对辖区内无牌无照、存在喷漆污染企业的检查巡查不到位,对上级党政机关、相关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的环保、清无等执法治理工作的配合、协助和后续监管力度不够。

二是桂城街道办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力,在村级工业区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未能有效改善上述工业区产业落后的现状;在统筹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问题执法整治工作上督促不到位,对整治力度不够,导致辖区内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污染企业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桂城街道办环境保护办公室对平南社区和平西社区村级工业园区无牌无证照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上执法整治不到位,面对同一区域出现反复投诉的现象,未制定相关措施进行有效整治,对于查处的污染企业没有做好后续跟进工作;在工作中没有以点带面,对于平南社区和平西社区村级工业园区的污染企业进行大范围的排查。

四是桂城街道工商管理局对平南社区和平西社区村级工业园区的无牌无证照企业整治工作不力,巡查覆盖面不够,与社区沟通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强,对查处过的无牌无证照企业后续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片区内无牌无证照企业持续存在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五是桂城街道清无办公室协调、统筹力度不足,未严格履行牵头查處无证无照企业,执法手段单一,对村级工业园区的后续监管不到位,令无牌无证照企业未能根除,整治效果反复反弹。

对此,南海区纪委监委对南海区桂城街道党委工委委员、武装部长等10人提出问责,涉及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5人、相关工作人员4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5人。

企业夜间违法排污环保局7人被问责

“三水区汉塘村厂区中间的一家广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晚上偷排未经处理刺鼻的黄烟,造成附近农田的农作物长势不佳,也对居民生活健康造成危害……”

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件后,6月9日、10日佛山三水区环保局和乐平镇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一台熔铸炉生产时部分废气未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直接由投料口逸散后从车间及车间顶部排放到外环境;涂漆与烘干工序均没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直接通过排气筒在车间二楼外排;布袋除尘装置积了较厚的灰尘,没有及时更换和维护台帐;擅自增加生产设备;不按照规定堆放和处理危废物品。

在核实彻查严惩该企业违法排污的同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一案三查”的原则,三水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市纪委要求组成的核查组,也对案件开展查人、查责任工作。经核查,三水区乐平镇环保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现场执法检查不正规。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乐平镇环保局对广锌公司开展了多次现场执法检查,但其中有4次检查没有检查笔录,其他6次检查笔录则不同程度存在填写不正规和缺漏项的问题。

二是环保执法人员工作不够认真细致。自2017年以来,虽然乐平镇环保局对广锌公司进行多次环保检查,但由于乐平镇环保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不够认真精细,在日常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跟进不到位。对于现场执法发现的问题,乐平镇环保局工作人员仅是口头要求广锌公司进行整改,没有发出正式的书面整改通知书,且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进不力,导致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没有真正整改到位。

四是对非重点监管企业日常巡查不力。虽然广锌公司不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内,乐平镇环保局平时也对该公司开展了执法检查,但重视程度不够,日常巡查较随意,计划性不强,检查不够严密,只关注熔铸炉废气排放问题,对其他问题的检查不到位。

此外,针对广锌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三水区环保局也存在对下属业务指导不力问题,并负有领导责任。因此,三水区纪委监委对三水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等7人问责,涉及副科级干部2人、科员3人、其他工作人员2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3人。

废物回收行业污染监管不力 22人被追责

“南海区大沥镇平地、雅瑶、联滘工业区内的废旧塑料、废旧金属的回收企业及小作坊没有环保许可证,废水直排,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被投诉多次但没有效果……”

收到上级转来的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五批编号为D55号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后,南海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要求,成立核查组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经核实,近年来雅瑶、平地社区虽然经过大力整治,情况有所好转,但涉水洗废旧金属企业仍然存在,偷排废水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该地区仍聚集有大量废旧金属分拣、贸易的中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大部分属无证照经营;联滘社区仍有部分村民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无牌无证作坊,用于经营废旧塑料、废旧金属。

雅瑶等社区废旧金属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多年来群众投诉不断,久未能决,属地政府、基层职能部门、社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南海区纪委监委查清责任,问责到人:

一是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力。大沥镇党委政府对长期普遍存在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被动跟进,日常监管只注重治标,仅依赖于部门执法,着眼于组织短期效应的清理行动,未能结合“三旧改造”等政策出台长远规划,导致问题未能及时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二是社区居委会履行环保职责不力。雅瑶、平地、联滘社区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对辖区内无牌无证企业的检查巡查不到位,对上级执法治理工作的配合、协助和后续监管力度不够。尤其是雅瑶、平地社区受短期利益的驱使,牺牲环境换经济增长,盲目引进无牌无照、工艺落后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积重难返。

三是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力。面对村级工业园长期普遍存在的无牌无照废物回收企业环境污染乱象,镇环保办跟进、协调整治不力,未能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有效的治理建议并推动出台有力整治措施,也未有效组织指导社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沥镇“清无办”未能充分发挥在整治清理无牌无证经营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开展整治活动的力度明显不足,导致无牌无证作坊仍大量存在;供电企业未能配合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停电行动的相关工作机制,监管松懈,被取缔关闭的废旧物品经营场所可轻易复电,削减了整治行动的效果,增加了治理难度。

四是执法监管力度有限。大沥镇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雅瑶、平地等社区的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手段单一,对反复出现被取缔的无牌无证作坊反弹现象未能积极思考有效应对措施。投诉哪里查哪里,整治检查不全面,对废物回收污染企业整治监管相对薄弱。

为此, 南海区纪委监委对大沥镇雅瑶社区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共计22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南海区大沥镇雅瑶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林勇贤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南海区大沥镇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清无办副主任岑彦忠等7人诫勉谈话,对12人进行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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