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探析

2018-10-17 01:31张红玲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8期
关键词:执法公安机关规范化

摘 要 近几年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及其平台而取得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从执法主体、执法标准、执法管理、执法保障和执法监督等方面探讨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 “互联网+” 公安机关 执法 规范化

作者简介:张红玲,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062

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其担负着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公安执法规范化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规范文明严格执法,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增强公安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效能,是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标。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及作用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实现公安工作法治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公安执法活动进行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进而实现严格、理性、公平、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目标。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当今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执法民警最根本的素质要求。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和根本途径,而且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和全局性地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能否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任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互联网+”背景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

为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公安机关自2003年开展端正执法思想大讨论以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未曾中断。从2008年的“三项建设”、2014年的“四项建设”到2016年5月《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出台,2016年7月对《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的修订,以及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公安工作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无一不突出和强调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不过,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提出后的十多年来,真正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的主要是近几年,这与时代进步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密不可分。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后,互联网与公安系统的融合也逐步加深,不仅建立了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可以快速查询案件的办理情况和进度,而且 “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也投入运行。这在提高公安民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同时,也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有效的监督手段。近几年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现网上办案。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基本实现了网上记载案情信息,网上进行案件审核审批,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预警执法问题,网上统计执法情况等,借助网上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使办案信息得以全面公开,进而极大地提升了执法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是建立专门办案区。基层派出所基本上都建立了专门的办案区,有的地方还成立了集中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形成“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监督”为特点的执法新机制,执法办案场所的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记录执法全流程。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从接处警环节开始,接报案情况即会全面录入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过程中采用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加强了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如单警执法记录仪等的配备使用。通过真实、全面的记录现场执法活动增强民警执法规范化的自我约束。

四是网上公开办事。充分运用“互聯网+”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近年来,公安机关已全面推行有关事项网上预约、申请和受理,法律政策网上咨询,(非)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公开办理等。通过改进行政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另外,近年来公安机关还通过制定系列文件、明确各项任务以及会议部署、督导检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措施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虽然与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有关,但是信息技术的介入和使用可谓是功不可没。

三、目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这为公安机关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明确了目标。虽然“互联网+公安”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但这一定是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如民警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虽有提高,但与当前形势发展需要仍有差距;部分民警对执法指导思想虽有知晓但不够明晰,依然有特权思想存在;执法中偏于处罚而忽视社会影响,重结果轻程序;民警对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虽有思考,但未能深入探究,追根溯源,而是将就应付,就案办案。另外还有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匹配,司法职能方面存在不作为,执法制度体系不健全等。为此,对于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1.端正执法思想。每一位民警要弄清楚“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始终根植在心、外践于行。同时要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的执法理念,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树立正确意识。民警执法过程中始终要树立法律意识,坚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准则,使每一项工作都能经得起法律的质证。其次,要树立程序意识,坚决克服“轻程序重实体”的错误思想和“不看过程、只重结果”的实用主义思想,彻底转变轻人权、重职权的观念。最后,要强化证据意识,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必须按照证据规格的要求,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客观、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加强证据来源和真实性的审查工作。坚决防止在办案中轻证据重经验或因取证不合法、不及时、不全面等造成冤假错案。

3.提升执法能力。首先,要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打牢依法办事案的思想根基。其次,根据执法岗位要求,逐步完善学练考一体化的实战培训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体系,增强民警的实战能力和业务水平。最后,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加强对基层民警的专项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和科技装备,提高执法民警的信息技术水平和现代装备的使用和操作能力。

(二)完善执法标准,健全执法制度

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标准体系,让每位执法民警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做到心中有数,比如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承担的责任等,把执法标准尽可能细化,使民警在执法中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规可循,将民警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准确界定公安刑事司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权力和职责,将执法权力纳入规则的框架内规范运行,把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到每个执法部门和岗位。

(三)强化执法管理,做到阳光执法

由于公安机关的执法环节多、程序复杂且工作面广,所以要保证其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必须要有一套系统、科学、合理、有效的执法管理体系。比如通过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全面运行执法管理平台,将执法工作中的“人、案、物、场所、卷宗”等核心要素有机融合,使执法管理由粗放式向内涵式转变;通过运用科技手段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效能,打造传播更快、受众更广、应用更便捷的执法公开平台,解决执法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广、形式单一等问题,进而实现阳光执法。

(四)优化执法机制,做好资源整合

通过理顺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案件管辖分工,大力推进基层派出所工作改革,落实各专业警种的执法主体责任,完善各警种在执法过程中的协作机制和联合作战机制,优化执法运行机制,使执法办案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优化组合,发挥集群效应,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五)增强执法保障,确保执法实效

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法治建设成效和执法先进典型,加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各级政府加强在基础设施、执法装备、警力配置和公安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加强公安机关与其他有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在组织、财政、宣传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能获得大力支持。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所形成的整体合力,必然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提供坚强后盾。

(六)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第一,加强源头防控。通过完善接报案登记、受立案审查等工作程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使案件信息网上记载流转,实现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员制度,树立起执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严格过程监督。执法过程一方面需要从内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进行不同层次的监管,確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外部监督,通过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网上办案,使执法各环节网上有记录,随时可审查,在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的同时,也可提高执法透明度。

第三,建立问责制度。建立权责并存、失职问责、违法追责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督察和管理,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有效预防公安民警失职失责行为的发生。

(七)加快“智慧公安”建设

大力推进互联网警务、阳光警务和“互联网+公安”政务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充分发挥警务技术的重要作用,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使群众充分享受到办事的便捷性和服务的高效性。

总之,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一项根本性和长期性的任务,公安机关还需紧紧抓住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这条主线,在“互联网+”背景下,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继续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大力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促进依法治国与社会和谐过程中的生力军作用。

参考文献:

[1]孙巍.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探析与思考.山东大学.2013.

[2]毛羽.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扣.河北师范大学.2013.

[3]邓钊.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5.

[4]聂新.公安执法规范化问题研究.内蒙古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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