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文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环化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1)
2010年5月,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中指出"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深刻阐释了创新对国家发展战略的意义,把创新提升到关系到顺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2]。
高等学校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主战场,其作用不言而喻。基于此,全国高校正在大力开展双创教育的有关研究,也出版和发表了各类有关双创教育的实践与理论分析的研究论文[3-4]。然而,经过文献调研发现:一方面,公开报道的双创教育研究多集中于研究双创课程开发,实践平台搭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这些研究主要基于双创教育的主体视角,如国家层面,学校层面,教师层面,而基于双创教育的客体即学生视角研究较少。另外一方面,缺少主客体之间有效沟通机制,使得双创教育活动参与深度更多表现单向性。教育对象即客体更多是为了双创教育学分,导致双创教育的低效、流于形式,导致很多高校双创教育缺乏实证例子。例如,在近年来的火爆的互联网+创新创业的安徽省赛中,成长组(要求毕业生创办企业时间在毕业5年内,完成2轮融资)参赛队伍数远远低于创意组和初创组。教育是一个需要主体和客体共同深度参与完成的实践活动,更是以满足客体的需求为前提。其实践活动的质量好坏不仅受限于主体,而且和客体需求的有关。只关注主体诉求的单向教育活动往往显得效率低下。
双创教育要立足学生客体,深入分析现状,提出改进策略,如此才能更高效提升双创教育水平。为此,我们针对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化工技术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的创业意愿和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的创业实际实施了问卷调查。发出调查问卷各500份,分别回收440份和380份有效调查问卷。因联系毕业1年内毕业生比应届毕业生稍显困难,故有效的电子问卷调查份数明显较应届生低,但仍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经过统计问卷调查,如下表1和2所示,得出如下结果:
2.1.1 应届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意愿比例不高
从表1可以看出,化工技术类专业学生有强烈创业意识和创业意愿的学生比例不高,仅仅占25%,不感兴趣的占到65%。这说明:虽然经过一定的创业教育,大部分的应届学生对创业兴趣仍然不高。
表1 应届毕业生创业意愿调查统计表
2.1.2 毕业一年的历届毕业生创业实践较少
从表2可以看出,89%的化工技术类专业毕业学生在一年内没有创业经历,仅仅11%同学有创业实践经历。在这其中创业已经失败的占50%左右,另外50%左右还在进行创业。以上数据说明,毕业后真正勇于尝试进行创业的仍然较少,在敢于创业的学生中,短时间(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概率很大。
表2 毕业一年的历届毕业生创业情况调查统计表
调查统计的结果显示,创业教育的现实不容乐观。为进一步调研、分析毕业生创业遇到的困境和原因,再次做了详细问卷调查、经归纳、总结如下:
(1)在校期间,创业兴趣不大的原因主要在技术维度上,表现在:
一方面作为主体的学生创新创业的idea挖掘能力不够;这主要由于目前高职毕业生学习能力有限,知识广度和深度不够,导致对创新创业的idea缺乏敏锐度。另外一方面,缺乏客体教师的有效指导;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对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激励措施不够,从而导致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高。十八大以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虽然得到了规范,但有关方面对高校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的相关报酬方面政策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相当多的高校采取是一刀切模式,导致教师在指导创新创业方面积极性受挫,学生得不到指导教师的技术维度的有效指导。
(2)离校期间,创业兴趣不大或者失败的原因主要在政策维度上,表现在:准备创业阶段不了解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人社、教育、科技、团委等出台的创新创业的最新政策,导致创业兴趣不大;创业进行时又缺乏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沟通经验,如税务、工商、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局等,从而在创业进行中遇到资金、生产许可等困难时难以解决,容易导致创业走向失败。
如前所述,双创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深度参与,政府部门的参与程度是其中非常关键性因素[5]。因此,有必要建立双创教育的校政企协同机制。协同机制可以定期以联席会议亦或类似职业教育联盟形式实现。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孙宏斌秘书长曾经提到:"创新创业教育绝不仅仅是几个老师或个别学生的事,而是校内多部门协同、跨专业融合、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即要着力构建有利于双创教育的校政企协同生态链。在生态链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一方面负责创新创业的顶层设计,一方面负责创新创业过程中主客体的问题的解决,听取双创教育的主客体双方以及作为第三方的企业的意见,完善相关政策,使相关政策更接地气,实现精准双创教育。高校起主体作用,负责成立专门的机构与政府沟通协调,通过定期联席会议形式,使政府主管部门的双创政策能下通基层;另外一方面,积极帮助双创教育的受体学生与技术、风险投资等相关企业建立对接,实现双创教育生态链的化反,产生真正的效果。如有报道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和深圳市政府联合建立的i-space双创协同平台,运用的就是"大学-政府-企业"的生态网模式[6]。目前平台运行良好,引领清华大学的双创教育向纵深发展,在全国高校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众所周知,脱离技术维度的创新和创业很难成功,或者由于技术门槛低造成难以持续,容易被复制。但就目前双创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来说,许多高校的双创教育和专业教育仍然是割裂状态[7-8]。双创教育要立足于专业教育,要和专业教育糅合。即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等方面将双创教育全面耦合在专业教育中。目前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与化工学院的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正在开展3+5式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即将双创教育划分三个阶段,利用五大支撑平台,系统、全面的将双创教育糅合在专业教育[9]。几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专业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省级以上奖励10项,特别是在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本校参赛项目中唯一的省级金奖。
双创教育的效果与主客体的积极性都有关联。目前,各层面都出台了许多鼓励、支持政策增加参与度。如政府层面有给予创业学生免息贷款,税收减免等。高校层面设立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政策,或对学生创新创业取得业绩进行奖励、校内设立孵化中心等。然而,这些鼓励、支持政策主要侧重于客体方面,但是对主体,尤其是教师的鼓励措施稍显不足,导致双创教育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因此,有必要建立面向双创教育主客体二元鼓励措施,如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绩效分配上要有体现。尤其是要处于非领导职位的一线教师创新和创业活动产生的非工资性收入分配方面要出台具体的、可执行的方案,要给一线教师解绑,激发一线教师进行双创教育的活力。可喜的是,2016年末,安徽省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财政厅在《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解读》的文件对相关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实践报酬方面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对担任非校级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规定获得现金、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10]。预测这个意见的出台将会极大的解放高校教师投身双创教育的“生产力”。
提高双创教育的有效性,保障政策应不仅在校期间,而且应该延续到毕业后若干时间。如针对校内学生创业启动资金缺乏的困难,高校通过设立大学生双创风险基金予以支持。对毕业后出现的融资困难,高校应帮助学生与相关金融机构或风投公司积极合作,在政策许可的方面,运用知识产权抵押或者担保的方式给予低息贷款。其次,双创教育不仅与教务管理部门,涉及高校多个部门,虽然近年来不少高校单独设立了创新创业学院,由于行政级别关系,仍然很难统筹好全校资源。因此,借鉴我们国家近年来机构改革的经验,可以考虑通过建立涉及多部门的双创教育指导委员会形式协调全校的双创教育,保障双创教育的有效实施。
基于目前中国的国情,对成功宣传远超过对失败的反思。高校在鼓励学生进行双创活动时应避免过多的宣传成功,忽视失败的反思,应该营造一种既鼓励创新创业,又容许失败的宽松氛围,如此,才能有更多体量的大学生勇于、敢于投身双创活动。
在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高等学校是双创教育的第一战场和主阵地之一。如何高效的实施双创教育,应更多的基于学生视角来反思、完善双创教育的路径、方法和策略。通过有效的实证研究,实施精准双创教育,为中国实现新旧发展动能转换提供创新型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