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孙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简称城投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历经五大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2000年是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起步阶段,我国第一家综合性政府投融资平台成立,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至2008年步入缓慢发展阶段,各地开始普遍成立融资平台,一些主要城市的融资平台开始经历转型和调整;2009年至2012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地方政府积极筹建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平台的作用迅速凸显;2013-2016年3月为规范调整阶段,为应对融资平台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带来的风险,政府频繁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指导调整,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促进融资平台转型调整、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促使平台公司向市场化方向规范运行;2016年3月至今迈入收缩阶段,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旨在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担保,严格把控变相融资增加政府债务负担。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肩负着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使命和责任,它是一个地方政府执政效能的缩影,也是区域发展现状的集中体现。随着地方政府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所需支出与财政支付能力的不匹配,地方政府面临一系列难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持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违规举债问题,出现大量政府隐性债务。截至2017年末,全国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1734家。其中,监测类平台(已退出平台、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管理)2549家,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总数的21.7%;监管类平台(仍按平台贷款管理)9185家,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总数的78.3%。
面对不断膨胀的地方债务规模以及由此带来的地方财政压力,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
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指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
2018年3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指出:分类稳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及转型后的公益类国企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类项目。
随着各种规范政策相继出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