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2018-10-16 10:50樊莉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6期
关键词:诚实信用民商法原则

摘 要 在民商法研究范围内,诚实信用原则从始至终倍受关注且高度重视,且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经济的快速发展,其重要性逐渐突显。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是立法执法的根本原则,研究意义十分重要。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满足民事立法中的一些价值要求,且在我国的一些执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目前我国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深刻理解和实际运用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此,本文从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出发,根据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路径,为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民商法 诚实信用 原则

作者简介:樊莉,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河北南伊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9.132

众所周知,在如今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条件下,民商法在整个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调节的作用,可以切实体现一个市场经济所要遵循的原则和内在要求。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指的是平等、自愿、公平、禁止滥用权利和诚实信用,在原则内容上,诚实信用原则则是最基础的,倍受司法界人士的关注。对其的研究从未停滞,且在不断深入,本文就当前我国信用体系的研究现状及不足之处展开了讨论。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需要,各国以及各民族之间的人交往也越来越多,诚实信用原则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因此被纳入到我国民商法中,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罗马法中的善意原则,它作为民商法中的原则约束条件,目的是调整商品中的经济关系,进而使商品经济发展模式顺利运行且逐步得到优化。随着民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建设,逐渐将此与道德规范以及法律规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套完整的商业信用保障体系,保证经济建设与贸易的有序往来。

近些年来,依法治国的力度越来越大,相应的方针政策逐步推出,法律体系的建设有了明显的提升和改进。另外,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的法律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更加的有助于司法体系的完善和建立。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大大地规范了社会经济中个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且更具科学性,在保证了交易主体双方的利益的情况下,有力的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有秩序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大家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看法存在一定的分歧,它在司法实践活动中起着双重的功效,可恰恰有人会认为它只是作为一般性的条款来进一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承诺,可是每种说法均有片面性,我国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依据一定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既可以约束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活动,又可以将双方的利益矛盾平衡到一定水平范围内,还可以及时补救法律遗漏的问题,以公平公正来达到处理个体间的民事行为。综上所述,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在人们行使权利或是履行义务的法律活动范围内,以诚实守信为前提条件的约束下,公民的切身利益不受到任何的侵害,务必保证诚实相待。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商法中凸显的问题

尽管经济和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在法律体系的构建上也做了不少努力,在不断完善和改进实践的过程中,不难看出,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仍然存在需要我们努力改进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适应范围不明确

针对我国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社会的需求,诚实信用原则被纳入我国民商法中,在实践过程中,争论和质疑常常会困扰着大家,大致可以归纳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适应范围两个方面上。目前,学术界专家或是知名人士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认定可以分为“语义说”、“条款说”、“立法者意志说”和“双重功能说”四种学说,不论是哪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理论和借鉴意义,但迄今为止,我国法律界仍对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针对大家的质疑,深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主要是我国司法体系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含糊不清比较笼统,适应的范围也没有明确的界限两种因素造成的,因此我们要切实将此问题加以重视,以保证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执行很好的效力,进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排列顺序滞后于其他原则

由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来看,诚实信用原则已被纳入我国民商法中,我国民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禁止滥用权利和诚实信用”,可以看出,诚实信用原则是排在基本原则中的末位,它在指导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只有其他法律法规和原则不能够或是不太适用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将诚实信用原则摆在面前,将他启动,这种现象完全可以说明诚实信用原则的排列顺序是滞后于其他几项原则的,运用上存在明显的落后性,但是司法实践案例显示,无论在债权法、侵权责任法和物权法中,该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以上三种司法的实施离不开诚实信用原则的辅佐,但是由目前我国民商法基本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排序可以明显看出,它的排序会严重影响到该项原则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律效力的真正发挥。

(三)保障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事物之间是有必然联系的,我国法律体系中各种法律制度之间也是遵循这一普遍存在的基本规律的,不同領域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相互联系,互相影响制约,由于社会和经济的需求,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中,在人们对诚实信用原则不断加深认识的过程中,所用适用的范围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且不断的扩大,为很好的解决此过程中实施诚实信用原则发挥的效力,相应配套的保障性法律制度的跟进问题有待考证,从目前我国司法领域对保障性法律制度的跟进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及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情况上来看,对诚实信用原则相关的约束规定以及对它实施相应的保障性制度均未做及时的调整,仍处于一种停滞不前的落后阶段。尽管在我国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可是实际操作性不强,或是只是纸面上的简单提出,对于如何来更好的保障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却没有很好的落实到位。作为我国民商法基本原则的重要一项内容,对其建立相应有助于我国法律顺利执行效力的保障性制度是必要的,在约束人们的行为的同时也为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立保障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迫在眉睫。在运用民商法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比如一些侵权事件,对于信用缺失而导致法律执行力度削减,很难高效的完成法律事件的解决,无法实现法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由此看来,相应保障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制度及约束的不及时制定和跟进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高效执行是极其不利的,因此,作及时合理的调整和跟进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三、实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运用良好效果的有效方法

(一)将诚实信用原则中含糊不清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作出明确的划定

任何一件事物的认识,首先要从它的概念及内涵出发,只有对其定义和概念有了明确的划定,才能帮助人们进一步的理解和加深认识,而适用范围是帮助人们认识此事物存在价值的范畴。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也不例外,要想体现它的存在价值,发挥它本身具有的社会价值,明确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是必须的。内涵即它的法律定义,是能很好表达事物存在社会价值的综合性概述,是法律所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要想发挥其最大的社会价值和达到最优的社会效力,有明确的意义是关键步骤,既可以为有关法律的制定者指明正确的方向,同时也为司法工作者对案件的分析判断提供了有力依据,对需要处理的案件双方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交代。由此,将诚实信用原则中含糊不清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作出明确的划定,才能将人们的司法活动行为有效的约束,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负应有的法律责任,进而合理的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保障社会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和体系的建立。

(二)抬高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我国民商法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我国法律体系完善建设过程中,虽然其内涵和适用范围已得到改善和提高,但在具体的排序和落实情况上还未作出具体的调整,相应的立法机关部门应该从民商法的实际情况出发,着实从各项原则的运行情况以及发挥的作用考虑,合理放置诚实信用原则在其中的排序,通过不断的优化司法程序,以保证诚实信用原则发挥效力的最大和最优。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切实做到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落实

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已经在我国的民商法中有着明确的体现,并将其指导意义进行了规定,可是在诚实信用原则的真正落实上有所欠缺,众人皆知,社会法律体系的成功建立当然离不开诚实信用原则在其发挥的作用,由此,在加强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方面和约束上我们要尽快做出应有的行动,只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做支撑,原则的执行力度才能很好的得以保障,只有顺利的实行后,才能发挥它应有的效力。

综上所述,人类的进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诚实信用在我国的各行各业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它将作为我们长期关注的热点话题伴随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我国在法律体系的构建上也做了不少努力,在不断完善和改进实践的过程中,不难看出,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仍然存在需要我们努力改进的不足之处,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完善。因此,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运行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适用范围的明确是基础,只有相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人们才能对概念有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适用范围的确定很好的帮助人们认识此事物存在价值;合理放置并抬高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顺序的排列决定人们对其的重视度,在我国法律体系完善建设过程中,相应的立法机关部门应该从民商法的实际情况出发,着实从各项原则的运行情况以及发挥的作用考虑,合理放置诚实信用原则在其中的排序,通过不断的优化司法程序,以保证诚实信用原则发挥效力的最大和最优;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切实做到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落实,使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民商法中发挥应有的效力。

参考文献:

[1]何曼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則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法学研究.2016(4).

[2]邵文娟.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法制与社会.2013(12).

[3]葛晨毅.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路径.法制与社会.2014(8).

[4]袁媛.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研究.决策探索(下半月).2015(9).

[5]赵大为.浅谈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法制与经济.2012(14).

[6]苏楠.论民商法的信用原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现代商业.2012(3).

[7]张凯.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探析.时代经贸.2011(16).

[8]熊振华.企业商事信用缺失的民商法规制研究.江西财经大学.2012(6).

猜你喜欢
诚实信用民商法原则
民商法课程体系:经验与改革方向
现代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解析
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坚守原则,逐浪前行
行政法原则的司法适用
合同法基本规范对劳动合同的适用性研究
无罪推定原则的理解与完善
市场经济视域下民商法承载的伦理内涵
惹人喜爱的原则(二)
惹人喜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