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峰 王小洁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需要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福建省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突破性成效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但也存在着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二元化、绿色金融供需矛盾加剧、企业“漂绿”缺乏监管、专业型人才紧缺等诸多问题,影响了绿色金融推动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进程。基于此,可以通过协同城乡发展一元化,优化金融工具使用,完善“绿色”考核问责机制,构建多元化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有效解决绿色金融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共建的问题。
关 键 词:绿色金融;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协同共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9-0043-08
收稿日期:2018-07-12
作者简介:孙国峰(1969—),男,甘肃通渭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兰州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转轨经济、土地制度、公共资源和公共政策等;王小洁(1993—),女,福建宁德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公共资源和公共政策。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竞争力的产权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JY0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十九大报告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路线图。生态文明建设是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其目标是追求可持续发展,并致力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性循环。生態文明建设不仅有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来护航,还需要有雄厚的建设资金来夯实基础,助推其进一步发展。因此,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绿色金融应运而生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意见》的出台充分肯定了绿色金融,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力量,更是经济绿色转型的助推器。2016年9月,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上,中国作为主办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了G20议程。但目前我国各地区绿色金融发展仍参差不齐,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尚未实现协同发展。笔者以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省作为研究范本,发现其仍存在绿色金融对于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程度存在明显偏移、绿色金融供需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既懂金融又懂环保的人才紧缺、企业“漂绿”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阻碍了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与绿色金融的协同发展。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将在2020年迎来新的发展阶段,若是无法有效发挥绿色金融的关键性作用,将会严重影响其后续发展。因此,实现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一、绿色金融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般性回顾
(一)绿色金融发展概述
绿色金融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传统金融行业在融合环境保护政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市场的作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终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发展战略,即金融业务与绿色发展的结合体;狭义是指侧重于金融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强调金融机构不得使用过度投机行为而置金融行业长远利益于不顾。[2]绿色金融工具较为丰富,目前国内最为活跃的有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诸如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的发展势头也很迅猛。
⒈国外绿色金融发展概况。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强调的“节能减排”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的签署使得绿色金融的推广速度逐渐加快。[3]国外一般将绿色金融称为“环境金融”或“可持续融资”,如美国学者若泽·萨拉扎(1998)认为,环境金融是传统金融业融入了环保理念的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和环境保护的桥梁。[4]随着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以及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国外绿色金融体系快速形成并逐渐完善。进入21世纪以来,绿色金融愈来愈受到国际组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国外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早,发展基础较好,如美、英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金融工具的创新与使用也日渐多样化。
⒉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概况。我国对绿色金融的研究是从关注信贷对环境影响开始的。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考虑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影响;2007年,我国环境保险制度建设开始启动;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相继推出绿色金融新政,使绿色金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不断加大。同时,国内学者在绿色金融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绿色金融监督管理等方面也展开积极探索。如邓翔(2012)认为,绿色金融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但目前国内绿色金融研究体系尚未形成,发展相对缓慢;[5]周金带(2014)认为,绿色金融发展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持性作用;[6]温显红(2018)认为,开展绿色金融外部条件不佳,内部动力不足。[7]
(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概述
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构成人类社会文明体系。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如果过度追求经济增长则可能会导致生态危机,使环境不断恶化。部分发达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探索出了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如澳大利亚生态城市——阿德雷德、新加坡绿色城市——新加坡、荷兰智慧城市——阿姆斯特丹等,[8]这些典型模式为其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参考样本。
国内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建立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之上。我国首次将“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十三五”规划之中,在这五年中,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补上生态环保这块短板,是必须要破解的发展难题。刘思明和侯鹏(2016)认为,发达国家的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要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并且在金融危机以来实施“绿色新政”的作用下,主要发达国家的领先优势还在继续扩大。[9]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重要地位。可以说,生态文明建设是维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代际公平的必然出路。通过采取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强公众生态意识,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梳理
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可以发现,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二者的共同点在于:一是从定义出发,二者的出发点都在于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寄希望于通过改变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缓解社会发展矛盾;二是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二者的不同点在于:绿色金融是一种政策工具,还可以细分成更具体的金融工具,其效用发挥主要是在金融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战略布局涉及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政策效用影响范围广泛,政策工具众多,机制建设复杂,对国家发展影响深远。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时间长、投资需求巨大、投资回报缓慢,而绿色金融可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最核心、最关键的资金支持。因此,绿色金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性政策工具,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起着经济杠杆的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国外发展较为健全的绿色金融市场而言,我国还未真正形成绿色金融市场,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因此,理清金融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与政府追求公共利益之間的关系,充分利用绿色金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务之急。
二、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现状
(一)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助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效凸显
福建省作为南方地区的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生态基础良好,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先行者,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10]“绿色、生态”“清新福建”等都是福建省近年来持续努力的方向,也是福建省的活名片,更是其在不断追求绿色发展过程中的坚定理念与行动指南。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不仅助推了厦门市、泉州市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宁德市、福清市等核电项目建设以及闽江、九龙江流域污染治理,而且在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离任审计等方面都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力求摸索出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权威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的投入,更需要资金资源作为关键撬动杠杆。2000年,福建省提出构建生态省的设想,并于2014年正式成为全国首个获批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绿色金融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一方面,福建省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政策的宣传和引导方面不断加大力度。自2012年国家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以来,福建省银监局就积极推进省内各大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大力支持节能减排产业,不断扶持环保产业的发展。从理念上引导各大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在制度建设、产品创新、风险控制等方面广泛开展教育和培训活动。另一方面,福建省从环保企业的绿色标准制定、企业融资渠道和企业生态效益等方面入手,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构建合理的绿色金融体系。例如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积极探索碳金融建设,工行福建分行的授信限额管理方式,建行福建分行采取“环保一票否决制”,浦发银行福建分行积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11]绿色金融要求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倾斜,加大力度推进资源节约型、环保节能型产业的发展,因此,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需要绿色金融的有效支撑。
福建省金融机构积极进行有益的尝试,绿色金融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初显:节约了煤炭资源,减少了碳排放量;节约了水资源,降低了水质污染程度;节约了森林资源,提高了植被覆盖率,等等。福建省政府以及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这一创新方式进行积极引导与宣传;政府对金融机构和绿色产业的补贴、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不仅促进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也使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渐入人心。从建立武夷山生态功能区、三明林区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到邮储银行福建分行立足于福建山海经济特点确立绿色金融特色定位等项目的开展都是最有力的证明。[12]
(二)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⒈城乡生态环境二元化现象导致绿色金融重心偏移。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的具体要求。[13]生态建设不仅是城市的需要,更是广大农村绿色发展的基础。目前,福建省各大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均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北京大学中国生态文明指数研究小组撰写的《2014年中国省市区生态文明水平报告》中,关于我国省市区生态文明水平的排名,福建省排在第1位。福建省的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城市不仅水质优,空气达标天数在90%以上,而且城市绿化覆盖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明显得到了改善,但与此相比,农村地区的生活环境却变化甚微。一是城市生态建设使得大量的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剧了农村地区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的程度。二是福建省“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环境特征本身就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农村地区粗放型的生产模式,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流失的程度。三是农村的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没有规范化的专业设备,生活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四是城市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资金投入较为集中,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市绿色金融体系相对健全,申请支持资金的渠道较多;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欠缺,且鲜有机构或个人会因环保问题而有申请意愿,致使金融机构的重心导向偏移明显。
⒉绿色金融存在供需矛盾,金融机构缺乏主体责任意识,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当前,企业转型已经是必然趋势,因此,应在严格控制“三高”(即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企业发展势头的同时,大力推进“三低”(即低污染、低排放、低耗能)绿色企业的发展。[14]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就是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一方面,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政策红利等方式大力支持环保节能绿色产业;另一方面,企业转型升级都要依赖于资金的持续供给,资金需求量之大可想而知。绿色金融政策不仅需要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也要满足金融机构的利益需求。为此,福建省金融机构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例如兴业银行提供的碳金融综合服务和排污权抵押贷款,浦发银行福建分行发行的绿色债券等,但由于福建省绿色投资体制不完善,没有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导致绿色金融的需求不能与金融机构的投资愿望有效衔接。突出表现为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金融机构在推进绿色金融过程中动力明显不足,绿色金融覆盖面也不够广,等等。此外,绿色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活动,它需要专业化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技术,而福建省在相关人才的培养方面还未采取积极措施,绿色金融领域人才尚处于较为紧缺的状态,这不仅会阻碍金融创新工具的研发,而且对于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也十分不利。
⒊绿色产业界定模糊,“漂绿”现象缺乏监管。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工业、农业和旅游业等各个领域。金融机构在确定绿色企业过程中,出现了界定标准不明晰、贷款额度缺乏法律依据、风险预估与控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例如,南平市武夷新区在引进绿色企业过程中,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福建创四方电子有限公司和酿造企业兴华啤酒的引进标准虽然在《武夷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中有所体现,但是文件中的说明过于笼统,没有制定出具体产业的标准化细则,这对于绿色金融的风险控制十分不利。[15]另外,福建省绿色金融还存在政府部门过度干预的情况。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帮助金融机构实现正外部效应,但由于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管理方式不同,信息不对称,使得一些“漂绿”企业有机可乘。这些企业在申请贷款审核过程中通过制造虚假的生产信息而获得了巨额的发展基金,而真正需要资金的绿色企业则无法得到有力的支持,“漂绿”企业戴着“虚假帽子”进行污染生产,造成了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之间的恶性循环,这一恶性循环也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缺失的表现。
三、促进福建省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协同发展的对策
(一)制定并实施绿色金融政策,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一元化
福建省各大主要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生态文明建设要缩小差距,使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由二元化向一元化转变,需要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城乡自身的共同努力。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出发,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绿色金融政策、相关计划及准则,发挥整体统筹协调功能,并监测绿色金融的实施及成效;地方政府则应根据本地不同行政区的特点贯彻落实中央绿色金融政策,履行定点监测、信息收集汇报等职能。地方政府要针对本地区情况制定配套政策,并依据国家既定政策指导市级、县级、乡(镇)级和村级具体工作的開展。具体来说,福建省政府应针对闽南、闽东、闽西的不同情况制定适应当地发展的政策,严格限制城市“三高”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建立健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构建城乡公平发展的保障体系。二是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出发,金融机构要践行绿色金融政策,利用城市产业发展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形成规模效应,针对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保产业开发创新型金融产品,重视农村地区绿色金融发展。另外,金融机构在强化审核制度、规范风险管理、加强各方监督的基础之上,降低贷款门槛,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开展多元化的环保融资服务,促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落到实处。三是从城市和农村自身的角度出发,福建省的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等发展较好的城市,不仅要夯实之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优化。农村地区可以开展“生态农庄”建设,谋求农村生态经济发展新出路,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16]
(二)协调使用金融工具,缓解绿色金融供需矛盾
在福建省绿色金融发展中,绿色信贷既是最为活跃的绿色金融工具,也是各大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投资方式,而其他金融工具的效力还有待进一步激活。为了解决绿色金融需求与金融机构绿色投资愿望有效衔接的问题,协调使用绿色金融工具十分必要。一是完善绿色信贷体系,规范绿色信贷管理。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点发展内容,福建省内的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在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发展,但绿色信贷在审批、贷款、监督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17]。因此,绿色信贷的实施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例执行,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绿色信贷发挥积极作用。政府与金融机构需要相互配合,全面了解申请企业的情况,从源头上规范绿色信贷管理。二是吸引社会闲置资金投入,缓解绿色金融供需矛盾。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可以根据绿色产业间的公共性和共通性建立相对应的管理部门,在原有部门的基础之上,开设分支机构或者专题小组,让专业人才处理业务问题,使其成为金融机构和绿色产业之间沟通的桥梁,一手抓绿色金融,一手抓生态文明,以此形成高效运转的绿色金融信息流通平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效率,推进绿色金融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绿色”考核问责机制
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高交易成本、高交易风险影响了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从而导致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因此,福建省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强化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商业银行最终实现利益最大化是由市场决定的,除了需要政府投资,更重要的是拉动社会资金注入,包括通过政府的适度干预,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利用公众满意度来提高金融机构的自律意识,加强监管;通过培养专业金融人才不断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完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等等。
绿色金融政策执行之前、执行中、执行后的“绿色”考核问责机制仍有待完善。之所以强调“绿色”,是为了确保绿色金融的资金能够真正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为了有效降低绿色金融实施的风险,真正发挥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应设计并完善“绿色”考核问责机制。一是要保证考核指标的科学性。考核指标的设置不仅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也要与基本政策相适应,要确保基层工作可以达标;考核指标的产生与数据收集要尽量统一,避免出现指标交叉重叠、监测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要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公布方式可提前预知。二是引导公众参与。考核问责相关信息要及时、全面地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与公众感知差异较大的内容,实行有奖举报,以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以保障考核问责机制的有效实施。三是增强考核问责激励效应。将考核结果与人事任免、干部考核紧密关联,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考核结果公开化,通过“抓人”实现“抓事”,以此确保考核问责机制的权威性与有效性。
(四)培育生态保护的“公共精神”,建立多元化监督机制
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公众创造“山美水美生态美”的“清新福建”。[18]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一是需要培育生态保护的“公共精神”。任何个体都有享受美好环境的权利,生态文明建设的“公共精神”要体现普遍性、非利益性、适用性、参与性等特点。“公共精神”就如人体基因,固有的形象与构造均取决于基因的改变,行为模式也会受到影响。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公共精神”能够产生凝聚效应,强化公众的向心力,有效实现自我监督与互相监督,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目标。二是生态保护“公共精神”的内化有赖于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如开展“生态建设,清新福建”“我眼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等征文比赛以及“生态建设,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活动;公开征集公众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将宣传教育、文化熏陶等手段结合起来,将保护生态观念内化成个人的自觉行为,促进绿色金融与生态文明建示范区建设的协同程度由“波动起伏”逐渐过渡到“缓慢增长”发展态势。[19]
良好氛围的形成将不断提升公众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经济杠杆,其影响力也在逐步扩大。绿色金融仅依靠考核问责机制,对于建设资金落实可能会显得力不从心,还需要多元化的监督机制。一是政府应通过行政手段确保绿色金融目标是否达成、主体责任是否履行。二是金融机构和企业对自身的监督,除了自我约束之外,也要接受同行业以及行业协会的监督。三是要引入公众监督并且要不断强化其在监督机制中的作用。金融机构和企业为了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并注重自身的声誉,基于此,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就会投入更多精力,也更易于接受来自公众的监督。总之,以绿色金融推进福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赖于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的共同努力,有赖于“公共精神”与多元化监督机制的共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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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鹏)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requires strong financial support and needs to be coordinated with green finance.Fujian Province,as the country's first pilot projec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the breakthrough effec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support of green finance,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For example,the dualiz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 of green finance,and the phenomenon of “greenwashing” in the green industry.Comprehensive research shows that promot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 Fujian Province needs to solve problems by establishing a coordinated urban and rur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ystem;optimizing the use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strengthening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and mobilizing all parties to participate in supervision.Based on the above research,it is expected to provide a certain theoretical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green finance and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 other provinces.
Key words:green finance;ecological civilization;the first demonstration area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co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