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迎春
什么是“免费师范生”?从2007 年起,教育部直属6 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新推行师范生免费制度,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有生活费补贴。考生被录取为这6 所学校之一的免费师范生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到家乡从事中小学教育10 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 年。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內,免费师范生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2018 年,为了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吸引力,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 年)》,规定今后“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由10 年缩减至6 年。
目前,除了部属师范院校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各级地方政府和地方师范院校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政策。以广西为例——
2018年,广西有9 所院校承担农村小学教育(全科教师)计划培养任务,广西师范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承担本科层次培养任务,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钦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专科层次培养任务。全科师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获得生活费补助;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全科师范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科师范生到教学岗位后, 有关市、县( 市、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为其办理录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