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波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
机构改革如火如荼。新的部委、国家局相继挂牌,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国家医疗保障局是这次机构改革新设立的机构,深受社会期待,学界也从多个视角进行解读。目前,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寄予厚望、充满期待的多,理性分析可能面对的困难与挑战的少,全面深入分析改革成本并提出妥善应对之策的更少。预则立,不预则废。笔者试图粗浅分析医疗保障机构改革可能存在的成本,以供实践并与学界商榷。
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医保政策、经办、招采、价格等职能,可以极大提升医保团购谈判能力,提升医保基金整体使用效能,更好发挥医保引导性、基础性作用,促进三医联动,增强协同性,其重要现实意义、管理服务效益以及深远重大影响,已具有广泛共识,不再赘述。
事物是矛盾统一体。改革有收益、有好处,难免就会有成本、有代价,成本和收益构成一对矛盾。收益表现为改革对解决现实问题的正向促进作用,及其蕴含的战略意义与潜在效能。正如所有改革都会有成本,国家医疗保障局也不能例外。不妨从三个角度,分析其成本,多一分理性,多一分应对,更好实现机构改革的本意。
机构改革是有成本的。改革成本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有眼前的,也有长远的。当前,显性的成本如重建办公场所、重建信息系统、重新聘用和培训人员等,都耗时耗钱;隐性成本如改革期间现有工作的阶段性停滞,对现有成熟的协同机制的破坏,精通业务的领导及业务骨干的流失等等。从长远看,统一、独立的医疗保障局,有利于加强协同医保政策、经办、价格管理等,但也可能增加医疗保障与其他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服务、税务征收等协调成本。从管理效能看,当相关职能分散在卫健、人社、发改、民政等部门时,这些部门其他方面的行政职能可以形成策应式的潜在影响,如卫健部门医政医管职能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策应,人社部门社保管理、就业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管理、工资福利管理等对基本医保扩面、基金征缴与医疗服务管理的策应,发改部门项目管理等对价格的策应等等。一旦相关职能从这些部门分离出来,就可能失去这些策应效能,至少大打折扣。打破旧平衡,形成新平衡,需要时间,具有挑战性。改革成本是可控的。改革有成本,但并不可怕。一是有坚强的政治保证,这次机构改革,源自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权威决策,具有坚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社会共识。二是多次机构改革的经验积累。这次改革之前,1982年以来仅国务院就进行过7次集中机构改革,其间不乏部门撤并建改。三是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各地进行了一些机构改革探索。比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探索,三明市及福建省将医保独立于人社、卫计部门之外的探索等。
改革成本是可变的。因此控制成本、降低成本大有作为。不同改革路径、改革步骤、改革进度会导致不同改革成本。改革路径、进度等又取决于改革决心、共识及相机决策的魄力。决策不果断,贻误改革时机,会提升改革成本;反之,缺乏共识,缺乏充分权衡论证,盲目决策,最终推倒重来,同样成本不低。理想情况是谋定后动,在充分论证、权衡各种利弊基础上,及时决策、相机决策,既把握好时代节奏,也兼顾长远发展、各方利益诉求。
降低改革成本,需要坚定改革决心、统一改革共识、把握改革机遇、增强改革信心。这次机构改革,一是党政军群大协同,改革联动、协同配套力度前所未有;二是全国自上而下大改革,内容明确、进度清晰,形成广泛的改革共识;三是行政管理、经办服务、信息支撑同步推进。这些机遇,将有效保证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