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硕
7月12日,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人民币一亿五千万余元,被常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记者注意到,第二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据媒体报道,7月1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案,对被告人张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张越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越利用担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河北省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亿五千六百九十万余元。
张越现年五十七岁,山东广饶人,具有资深的政法系统工作背景。从基层民警升至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一直在政法系统工作。
2016年4月16日,张越因涉嫌严重违纪被通报落马,三个月后,张越被“双开”。
2017年4月20日,张越受贿案在常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检方当时指控张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亿五千万余元。
据央视报道称,张越当庭忏悔:“我彻身彻心地认罪悔罪,俯首待判。”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越受贿案的第二日,7月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媒体消息,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亿一千六百三十二万余元及八万美元。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另据新华网消息,2016年8月18日,普洱市检察院指控了王天朝的十五项犯罪事实。
其中,王天朝被控受贿的一亿多元绝大部分来自医院和职工小区建设项目,控罪跨越2004年至2014年,均发生在王天朝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期间。
记者注意到,王天朝此前被冠以“双百”院长之称,是由于云南省纪委公布其受贿了一百套住房、一百个车位。
检察机关8月18日将王天朝受贿一百套住房的事实列在所有受贿事实的首位进行指控,但指控不涉及一百个车位。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2014年9月11日发布消息称,王天朝落马应与白恩培案有关联。
2016年6月16日,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审。白恩培被控利用其担任青海、云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近两亿五千万元。
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恩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消息人士介绍,白恩培主政期间,王天朝主动成立了领导保健组,对领导的保健工作相当上心。
王天朝与白恩培的关系在圈内是公开的秘密。此外,其執掌省第一人民医院期间,掌握着大量专家资源。
【选自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