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促进监督落实

2018-10-11 02:51林昕
方圆 2018年17期
关键词:教育局办案检察

林昕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60份,检察建议类别涉及再审建议、纠正违法建议、社会综合治理建议、公益诉讼建议、督促行政履职建议等。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纠正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该院在办理陈某等人诈骗案中发现,某银行的冲正业务风险防控不够完善,以致犯罪分子利用该漏洞先后在多家营业网点进行转账虚假冲正操作,骗取超市2700余万元购物卡,造成重大损失。针对此问题,该院承办人先后走访案发的三家银行网点召开座谈会,调取冲正业务规定和涉案凭证材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議,提出对错账冲正业务全面检查、建立错账冲正异常风险预警等五项精准建议,得到银行落实和反馈,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该院通过提升提出问题的精准度,强化解决建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的采纳率。

此外,该院注重通过类案检察建议解决社会普遍问题,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市场上存在大量非法办学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安全隐患突出、教师素质低下、管理收费混乱等问题,可能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该院未检办向晋安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名单,认真排查本区范围内非法办学机构,重点清理、整顿未经审批以及在教育教学、安全管理以及条件设施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办学机构。晋安区教育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对全区范围内无证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治理,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的教育环境。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晋安区检察院坚持检察建议精、准、实,及时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社会风险提出建议,同时就落实检察建议期限提出要求,探索联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案单位上级主管及社会媒体力量共同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社会支持度,2018年以来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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