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身份、目的与策略初探*

2018-10-10 08:20裘婉飞郑苗壮
关键词:岛国小岛海洋

朱 璇 裘婉飞 郑苗壮

(国家海洋局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北京 100161)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简称联合国环法大会)以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下简称小岛国)作为一类特殊的发展案例被纳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进程,小岛国海洋和海岸带保护和可持续管理问题也正式进入国际视野。作为拥有世界上最大专属经济区的国家群体,小岛国拥有其他国家难以媲美的海洋空间和资源。相对于狭小和受限的陆地空间,海洋向小岛国展现了巨大的发展机会,成为岛国摆脱发展困难、提升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有利途径。自联合国环发大会至今20余年的时间里,凭借着兼具环境丰富性和发展特殊性的身份,小岛国活跃在国际海洋治理的舞台上。不仅以“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这一国家集团身份深入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公海管理等国际重大进程,并且与包括国际组织和科学界在内的各国际治理主体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全方位多渠道地提升其在国际事务中的显示度。在南太平洋和加勒比地区,相关岛国有效地强化了区域海洋机制,提升了在海洋事务上的凝聚力,形成与域外大国相博弈的力量。应当说,经过一系列整合、协同、协作和发展,小岛国已经成为国际海洋事务中的一类特殊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海洋治理的发展趋势产生影响。

目前,国际海洋治理正处于规则调整期和势力重塑期。传统的渔业管理、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等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深海底环境保护等新问题已经提上日程,新老问题共同呼吁相关国际规则的建立和深化。从治理主体着眼,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的传统海洋大国仍然在国际海洋治理中占有主动权,但发展中国家争取话语权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非政府组织和科学界的参与也成为治理的内生部分。国际海洋治理的主体和势力分布处在不断调整中。在这一个充满变化的时期,任何一个博弈者都拥有更多的机会实现自身目的,也更容易受到其他博弈方策略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小岛国在国际海洋治理中的动向值得密切关注和重视。

为此,本文将分析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主要立场和策略,以期进一步了解和探析岛国在国际海洋利益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我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潜在影响。

一、研究综述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及其所特有的发展、环境、灾害以及生物多样性管理等问题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早期的研究关注小岛国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对发展的不利影响——如地理位置隔绝,国土面积小,经济不规模等。[1][2][3]在之后二十年的时间里,小岛国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继续成为研究的主流方向之一。相关学者从环境和灾害、[4][5][6]产业与贸易、[7][8]全球变化对小岛国的影响[9]等角度探讨了小岛国发展困境的问题和出路。同期,小岛国的政治外交、[10][11]现代化进程[12]以及区域机制[13]也成为研究的主要方向。

虽然小岛国的政治、历史、环境与发展问题都得到学术研究的关注,但是对海洋及其资源这一小岛国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学术研究却并不充分。目前关于岛国海洋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分析南太、加勒比等地区海洋机制的缘起和发展的研究,属于基于政治学视角的宏观研究。Biliana C-Sain于1989年发表的文章较为系统地论证了太平洋岛国通过三个区域性公约建立区域海洋管理体制的过程,尤其是对岛国利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重构与大国之间的海洋资源利用规则并且创立横亘数千万平方公里的渔业管辖区和无核区等的法律和政治问题进行了深刻而富有意义的论证。[14]在此基础上,曲升结合21世纪南太岛国区域机制的发展和整合,梳理了区域海洋机制演进历程。[15]上述文章为岛国海洋资源管理的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其分析的重点是区域组织和区域协定,并未充分讨论岛国在国际海洋治理中的战略思维。第二类研究关注岛国的海洋环境问题和解决方案,属于中观层面研究。Sulan Chen研究了加勒比地区实施大海洋生态系项目的效果,[16]Asha Singh评估了岛国对《伦敦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等多边环境条约的签署和批准情况。[17]V. Agostini, R. Abecasis和C. Salpin等研究了海洋空间规划、海洋保护区、海洋科学研究等海洋管理的工具在小岛国的实施情况。[18][19][20]第三类视角是将海洋作为部门资源——如渔业资源、[21][22]深海矿产资源[23][24]和海洋能[25]等加以研究,其侧重点是资源的储量和开发情况,属于偏微观层面的研究。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小岛国成功跻身于国际海洋治理主流进程中的策略,上述三种研究与本文的研究视角都存在较大差异,但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关于岛国环境、资源和政治经济情况的多维度的资料,尤其是Biliana C-Sain关于岛国海洋管辖权的论述给笔者以重要启示。

在已有研究材料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小岛国国情,基于小岛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立场和态度,以初步提炼岛国介入国际海洋治理的思路和策略,进而探析国际海洋治理中“岛国热”所涉及的政治和利益问题,为岛国海洋问题研究提供一种兼具全局观和整体性的视角。

二、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身份界定

小岛国走向海洋,有着现实的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野心。作为傍海而生,依海为生的民族,岛国人民在文化、收入和生计上都依赖海洋。因此,小岛国有强烈的动机保护采取行动保护其周边海洋环境,维护发展的基础。从资源禀赋上看,小岛国具有“陆窄海阔”的地理特点,专属经济区面积巨大,在陆地发展机会严重受限的情况下,小岛国把目光从陆地国土转向海洋国土,把海洋视为其摆脱发展困境并且实现国家地位提升的机会。

(一)“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1992年,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作为一类特殊的发展中国家群体的身份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得到确认。小岛国资源有限、地理隔绝、缺乏发展规模经济的条件,并且对全球变暖和海平面上升具有极端脆弱性,是环境与发展的特殊案例。[26]Kerr认为小岛国的发展困难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以规模为根源,包括及其有限的自然和人力资源;基础设施、服务和管理的不经济性;环境压力与其影响之间的正循环关系等。另一类以孤立和隔绝的地理特征为根源,包括高昂的运输成本;不可靠和不规律的交通运输及其对造成的发展现代供应链的困难;应对灾害影响的脆弱性等。[27]而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上和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决定了岛国经济和贸易体系的发展模式。大部分岛国的经济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占绝对优势,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市场使其无法发展规模制造业。而贸易的存在进一步加重了岛国产业的不平衡发展,少数的出口(往往是经济作物或者资源产品)产业使得其他产业的投入产出不占优势,结果造成产业快速专业化,形成面向特定贸易伙伴的出口主导型产业。这种产业格局的重大缺陷在于,而一旦国际市场发生变化,例如产品价格波动或需求收缩,整个经济体系将陷入困境。例如,2005年欧盟实行糖业改革使糖价下降了大约37%,导致毛里求斯制糖部门受到巨大冲击。[28]基于上述种种根源于自然地理和经济系统的发展困境,小岛国面临着依靠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这一点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也成为小岛国参与贸易、发展、环境和海洋等领域国际议程并且要求特殊照顾的根源。

(二)全球环境变化的受害者

在小岛国的环境问题中,最突出也最受关注的是气候变化问题。气变导致自然灾害频率和强度增长,使小岛国的基础设施和经济系统遭受巨大损失,海温升高导致的珊瑚白化降低了岛国旅游资源价值。[29]1990-2013年间,小岛国遭受的自然灾害总数高达554次,其中近一半由飓风和极端高温引起。[30]事实上,岛国在气变谈判中最尖锐的指控并不是其所受影响的绝对规模,而是相对于其温室气体排放份额,其所承受的影响是远远超出比例的。研究显示,小岛国温室气候排放份额仅占全球的1%。然而根据国际灾害数据库(The International Disaster Database)数据估算,在1990-2013年间,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岛国人口约为2898万人,占同期全球受影响人口的58%;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经济损失约为350亿美元,约占全球总经济损失的1.4%。基于目前证据做出最直接的推理,小岛国是人类干扰气候行为后果的集中承担者和最大受害者。正如第一次联合国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巴巴多斯会议”)提到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中是作用最少的一些国家,但是它们却是受这些现象的不利影响最大的一些国家”。[31]

海洋环境恶化和生境退化给岛国带来的影响同样是巨大的。由于海洋的连通性和海洋环境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海洋污染具有跨境特征。气候变化带来的海洋酸化和海温升高也将给位于热带地区的小岛国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带来显著影响。事实上,小岛国已经认识到并且非常重视域外污染对其海洋环境的影响。在2017年举行的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大会上,图瓦卢总理Enele Sosene Sopoaga先生在发言中提到:“海洋酸化和珊瑚白化,海洋废弃物尤其是来自塑料制品、营养剂、肥料和工业废水、幽灵捞捕网的废弃物极大地毁灭了珊瑚礁和海洋生物。这些环境危险正在加重沿海和小型岛屿发展中国家的脆弱性”。正如《太平洋岛国海洋政策》[32]中提到的“海洋不仅是生命线,也是危险源——这些危险会随着太平洋岛国及其以外地区人类活动的增加而加剧”。

(三)广袤海域的监管人

正如相关学者指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引入给岛国的海洋管理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海洋对于岛国的意义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海洋不再意味着把岛国和外部世界隔离的屏障,而成为其获取资源收入和控制海洋空间的领地。几乎所有岛国的专属经济区面积都大于陆地领土面积,尤其是太平洋岛国。据作者估算,太平洋上14个独立岛国的专属经济区面积总和达到1900万平方千米,而其国土面积总和仅为52万平方千米。表1列出了专属经济区面积最大的10个岛国,其中,基里巴斯、密克罗尼西亚、库克群岛、塞舌尔、马尔代夫的专属经济区面积为国土面积的数千倍以上,马绍尔群岛的专属经济区甚至超过国土面积逾万倍。岛国所管辖的彼此相连、横亘数千万平方千米的专属经济区成为了其建立区域海洋制度、实施海洋资源管理与环境治理的基础。

面积广阔的专属经济区不仅给小岛国带来了巨大的资源开发机会,也赋予其在管辖海域内养护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巴巴多斯宣言(1994)》中提到小岛国“对世界很大一部分海洋及海洋资源负有责任”、“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养护、保护和恢复他们生态系统的努力应当得到国际社会和伙伴支持”。[31]近来在很多国际场合,小岛国屡屡以“海洋监管人(custodians of the oceans)”、“大洋管家(the stewards of the largest ocean)”自居,冀图把自身打造成为全人类海洋利益的代言人,通过占领环境保护的道德制高点,更加广泛而深入地影响国际海洋治理进程。

表1 小岛国国土面积与专属经济区面积(前十名)

三、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目的分析

小岛国介入国际海洋事务的心态具有两面性。作为一类弱小的、原本处于世界政治经济体系边缘的“袖珍国”,小岛国参与各领域国际事务的主要目的是凸显自身发展需求,吸引国际社会的关注,索求经济和技术援助。然而,作为拥有世界最大专属经济区,自诩为“海洋大国”的小岛国,海洋发展的最终目标是真正地掌握和利用位于其管辖海域和海底的各类资源,掌控海洋空间。虽然目前小岛国仍处于大国博弈的夹缝地带,政治经济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域外势力的掣肘。但是各国、各国际组织对岛国的竞相拉拢给其创造了获取更多资源,逐步壮大和发展自身实力的机会。在这种境况下,小岛国涉足国际海洋事务的目的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极力塑造自身全球变化受害者的身份,获得更有利的援助条件,以促进国内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灾害预防和救助能力,满足现阶段国内发展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则强调自身作为广袤海域监管人的责任和义务,冀图借助当前国际海洋治理蓬勃发展的态势,向主流的海洋保护和管理理念靠拢,提高自身的国际地位和声望。从实现现实利益和未来利益的角度出发,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目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一)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

正如前文所言,小岛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困境在于绝对数量低的人口构不成规模经济的形成条件,在国际贸易中分工体系中的不利位置又使其形成高度单一化和脆弱化的产业结构。发展多元化经济,改变自身在国际经济体系中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是小岛国的迫切需求。在这方面,毛里求斯、塞舌尔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国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建立起包括旅游业、制造业、能源业、金融业在内的产业体系,提高了国家收入。在进一步追求可持续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小岛国对未来的经济增长点——海洋产业寄予厚望。塞舌尔副总统在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蓝色经济是塞舌尔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其目标是实现经济多元化、促进就业、保障粮食安全以及加强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佛得角政府于2015年通过了《蓝色增长与经济宪章》,提出了包括渔业和水产养殖、水产品贸易、生态旅游、海洋运输等在内的8个战略领域,将海洋和蓝色经济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马绍尔群岛将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视为最大化“蓝色经济”产出,提升国家社会经济自给能力的重要机会。[33]

在2015年通过的《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关于海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14提出了“提高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从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中获取经济收益的能力”(目标14.7),充分认可了小岛国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意义。

(二)保护海洋和海岸带环境

维护健康的海洋环境首先是处于岛屿自身的需求。小岛国面积狭小,环境与发展密不可分、相互依赖,思虑不周的发展引起的环境后果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保护和修复包括海洋和海岸带在内的自然环境始终是小岛国的核心关切。全球小岛国可持续发展纲领——《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1994)》(简称巴巴多斯行动纲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的毛里求斯战略(2005)》(简称毛里求斯战略)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快速行动方式(2014)》(简称萨摩亚快速途径)多次确认了这一点。

表2 小岛国海洋保护区比例(已建及计划建设)

注 :保护区面积数据根据marineregions(网址http://www.marineregions.org/)上提供的专属经济区面积估算;保护区比例数据来自小岛国在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会议期间的发言和自愿承诺。

在全球海洋环境保护呼声持续升高的背景下,秉承和宣扬坚定的海洋环保立场不仅出于国内环境保护需要,更是小岛国深度介入国际进程的一种策略。海洋保护区是当前国际涉海谈判的热点问题,各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和国家管辖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BBNJ问题)预备委员会中围绕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了大量的讨论。近年来,很多小岛国都积极宣布建立海洋保护区,不仅基里巴斯建立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凤凰岛海洋保护区,相当一部分小岛国承诺的保护区建设比例都超过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要求的10%,甚至达到20%-30%。萨摩亚、基里巴斯、斐济甚至宣布建立包含全部管辖海域的鲨鱼或鲸鱼禁捕区。(详见表2)笔者认为,小岛国频频宣布建立和扩建海洋保护区,并非出于单纯的生态保护目的,而是借助全球海洋保护区热潮,彰显其在海洋环保问题上的坚决态度和先进立场,从而树立自身作为海洋监管人和利益代言人的形象。

在BBNJ问题预备委员会磋商中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议题中,小岛国提出,任何在其管辖海域的邻近水域(adjunct waters)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都应征求小岛国的意见。[34]尽管目前相关问题的谈判形势尚不明朗,但小岛国已经展现出以环境保护为理由扩大自身在公海事务中的话语权的意图,环境保护将成为小岛国继续扩大国际海洋事务参与度的工具。

(三) 提高海洋科学研究能力和海洋监管能力

充分的海洋科学研究是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35]增加海洋科学知识,提升海洋科研能力以促进对海洋及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是小岛国的核心关切。自20世纪末以来,小岛国薄弱的监管能力与海洋资源管理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步凸显。由于缺乏监管能力,小岛国难以全面掌握专属经济区内的商业捕捞情况,无法对远洋捕鱼船的监测和管理,不能准确、全面地收集渔获量信息,严重影响了岛国政府科学决策能力。[36]

早在1994年,巴巴多斯会议已经就“发展和加强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专属经济区内的活动进行有效侦察和监测”的国家和区域能力[31]达成了一致。2005年,毛里求斯会议继续强调了建立对渔船的有效监测、报告与强制执行的能力,以及消除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的要求。[37]2014年,萨摩亚会议重申了上述承诺并且提出在适当级别建立相应机构以加强岛国能力。[38]然而一直以来,小岛国的海洋监管能力仍然没有得到充分强化。在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会议上,瑙鲁副总统等小岛国高层级代表继续了强调小岛国人员和船只设备不足的问题,呼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以帮助岛国维护海上治安。监管能力与管理责任不匹配仍然是小岛国实施海洋管理面临的长期障碍。

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目标14.a)要求有关增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海洋科学知识、研究能力和海洋技术转让,呼吁国际社会加强相关行动。响应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号召,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洋学委员会在内的国际组织计划为提高小岛国的海洋科学开展相关能力建设项目,将为小岛国建立海洋科学研究基础、提高人员能力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

四、小岛屿国家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策略初探

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具有明显的策略性。策略之一是强调均衡发展,突出自身的文化多样性和环境多样性,在发展经济和实现现代化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存文化多样性和环境完整性。策略之二是重视多平台联动作用,同步介入多个国际治理进程,使得自身核心立场得到全面加深和相互促进。策略之三是充分发挥地方管理者、区域组织和全球组织的协同作用,密切配合,逐层衔接,以高度的凝聚力和充分的行动力应对共同挑战。

(一)环境-经济-文化多重价值镶嵌式发展

小岛国与世隔绝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大量特有动植物物种的栖息地,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中占有极高比例。他们还拥有与独特环境相适应的丰富和多样的文化,以及有效管理岛屿资源的知识。[26]上千年来,土著利用环境知识来维持生活并且保持文化认同,发展出了与海洋生物多样性相匹配的语言、知识和文化信仰。[39][40]丰富的物种-文化多样性和相关的传统知识是小岛国引以为傲的特色,也是其积极保护和传承的重要遗产。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土著和地方社区传统知识相关权利的重视,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法确立了尊重传统知识和鼓励公平分享利用传统知识而获得的惠益的原则。小岛国也更为积极主动地加强对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的保护。200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调下,太平洋岛国论坛和太平洋共同体制定了《太平洋地区保护传统知识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框架协议》,以保护“传统所有人”对其拥有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权利。

因此,尽管小岛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增长诉求强烈,但总体上对开发项目秉承较为严格的环境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习俗的完整性。巴巴多斯会议认识到“大力或过度发展旅游,可能造成环境和文化的破坏”,提出“发展旅游业需要慎重地结合来自文化和环境的制约以及机会”。[31]岛国将环境和文化多样性视为实现可持续经济利益的基础,追求经济-文化-环境一体化发展。作为区域发展文件,2014年通过的《太平洋区域主义框架》认同了这一价值取向,其所设定的太平洋区域发展的首要目标就是实现“涵盖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可持续地利用环境改善人们的生计和福利”。[41]

(二)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海洋与海洋法多平台交织推进

围绕着核心利益,小岛国广泛参与全球发展峰会和各类涉海国际磋商,在多个场合和平台中同时推进其立场和主张。一旦在某个领域的谈判中取得突破,其他机制中即可予以援引。在可持续发展、渔业、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和海洋法等国际进程中都活跃着小岛国的身影,反复强调其关于资金机制、能力建设与技术转让、以及传统知识的立场。

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问题一直以来是包括小岛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相关谈判中的核心关切。经过多年的谈判,发展中国家有关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问题也得到了相关国际法的肯定。《21世纪议程(1992)》强调了发展中国家以优惠的条件获取环境友好技术的需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及《京都议定书(1997)》明确提出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有益技术的义务,《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及《名古屋议定书(2010)》鼓励和促进小岛国取得技术以加强其技术和科学基础。在海洋技术转让问题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规定各国应积极促进在公平合理的条款和条件上发展和转让海洋科学和海洋技术,《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关于海洋技术转让的标准和导则(2003)》就海洋技术转让的标准和程序做出了规定,而该导则进一步被《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5)》关于海洋科学知识、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的目标14.a引用。这一系列的发展证明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问题已经从可持续发展的一般原则延伸发展成为具体国际治理领域的行动要求。

在有关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问题(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Biological 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制定有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预备委员会磋商中,小岛国列举相关国际共识,力争在有关BBNJ问题的新的国际文书就发展中国家获得海洋技术转让的权利做出规定。在2016年8月召开的第二次预备委员会上,小岛屿国家联盟援引《萨摩亚快速途径》中的相关规定,强调了帮助小岛国获取环境友好技术的承诺应得到进一步重视;斐济建议可参照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规定,将能力建设和技术转移纳入许可或约束条款。相关提议展现了小岛国借助已有的国际磋商成果向BBNJ谈判施压的意图,也表现出其灵活利用多平台推进谈判的一贯策略。

(三)全球-区域-地方多层级统筹配合

小岛国通过广泛的伙伴关系和各层级的配合解决海洋治理问题,可以概括为“全球协调-区域协同-地方实施”模式。在全球层面上,小岛国采取抱团发声的策略,通过统一对外的立场和协调一致的行动介入全球议程。“小岛屿国家联盟(AOSIS)”联盟于1990年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期间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积极倡导下成立,随即成为小岛国在气候变化谈判中的代表。随后,在巴巴多斯会议预备会期间,小岛屿国家联盟争取到77国集团的正式授权,代表小岛国集团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言。[42]自此,小岛国在全球谈判中建立起协调立场的平台,使其原本分散的诉求得到有效整合和强化,在磋商中的表现更为有力。同期,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预备会期间,来自各岛国的代表每天召开会前会,以形成统一诉求发表于正式会议,被认为是推动会议成果文件《21世纪议程》在第17章中制定专门关于小岛国的“行动计划G”的重要原因,[26]从而奠定了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重要法理基础。

通过巧妙的谈判技巧在国际磋商中赢得政治优势是小岛国在谋求自身涉海利益的最突出策略。而实际上,区域的协调和一体化也在岛国走向国际舞台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南太地区为例,在太平洋岛国论坛组织发布了一系列区域海洋政策——《太平洋岛国区域海洋政策(2002)》、《太平洋岛屿区域海洋政策一体性战略行动框架(2004)》和《太平洋海洋景观框架(2010)》。该系列文件推动南太岛国制定了区域海洋治理的共同目标,进一步增强了岛民对保护海洋健康和维护传统文化等核心理念上的认同感,形成了统一的太平洋岛国海洋治理观。而高度的认同感和区域意识正是岛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保持协调一致立场的基础。

构成小岛国海洋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地方的响应和配合。在很多岛屿上,当地社区在海岸带的管理上发挥关键作用,任何有效的海岸带管理计划都必须考虑到资源的传统用途及其经济功能,并且获得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认可。Sulan Chen 经过对加勒比岛国大海洋生态系项目的评估证明,由于小岛国地理分散,管理体制各异,只有基于地方的、针对当地情况的和小规模的管理行动才能真正起到效果。[43]而地方案例的经验和效果往往在区域和全球层面上分享,成为该项目的示范网络的一部分,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影响力,这种模式往往被称为“地方行动,全球影响”。

五、结语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是一类弱小的、地处偏远、尚未完全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一直处于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边缘地带。然而,在三十余年的时间里,这一类弱势国家充分利用了全球化进程带来的机会,化劣势为优势,将小岛国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升成为全球性议题,在国际发展、环境、贸易等主要进程中得到广泛关注。

在这一全球性议题的形成过程中,位于问题核心的小岛国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以特色鲜明的身份、富有技巧的谈判和强有力的内外协调能力在国际谈判中脱颖而出,在国际环境与发展治理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当前正在进行的全球海洋进程中,小岛国提出的一系列主张不仅限于其专属经济区海洋资源和环境管辖权,而且试图以“邻近水域利益相关者”的身份介入公海事务,从某种意义上展现出进一步扩大海洋管辖权的意图。由此可见,至少在海洋领域,小岛国借助国际形势发展扩大自身利益的行动仍在进行中。小岛国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行动、策略和进展值得密切和持续关注。

(致谢:本文得到原国家海洋局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小岛屿国家战略合作研究”课题资助。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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