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秋
根据CNNIC发布的《第二十一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调查报告》显示,网民对网络新闻的相信程度比例仅为51.3%。面对互联网用户心理、行为上的各种问题,网络实名成了保护、引导互联网用户的重要手段和制度。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首次提出 “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 2012年3月,四大微博运营商开始运作微博实名制,我国网络实名制的实行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目前社会公众对网络实名制褒贬不一,绝大部分的讨论着眼于法律、言论自由及隐私等方面,而本文将从心理学角度论述网络实名制对网络人际互动的影响,为网络实名制的推行提供多角度的参考。
一、网名
网名(ID)作为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的一种代号。网名可以根据不同网站和服务器的需要,使用汉字、字母、各种逻辑符号等组成,很多网民都拥有多个网名。据陈俊在《大学生网名命名动机的研究》[1]中的研究结果显示,大学生命名网名时,注重反映自己的个性,具有新颖独特、求美求新、充满活力的动机。他们不懈追求实现自我价值感,通过网名来反映个人理想和自我期望;他们通过网名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他们追求潮流的生活态度和追求自然不加修饰。
网络实名,是指网络账号与真实姓名一致。微博客账号目前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制度。同时,一部分网友愿意以“前台实名”的方式来展示自己的真实可靠性,用以换取别人的信任和关注,扩大自己的网络朋友圈,通过自我呈现的方式来证伪。很多知名人士都是以实名的方式显示于自己的博客。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G.Tarde)在1890年出版了《模仿律》一书。他认为模仿是“基本的社会现象”,“一切事物不是发明,就是模仿”。 他提出的3个模仿律中,以下两个对网络实名制的实现有一定的预测作用:(1)下降律,社会下层人士具有模仿社会上层人士的倾向。社会名人的实名博客可以使广大网民都争相模仿,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2)几何级数律,模仿一旦开始,便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迅速地蔓延。通过名人的示范作用,博客实名制乃至网络实名制将可能在短时间内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角色
身份是由个体的社会地位及处境地位决定的自我认同,社会地位所决定的身份是地位身份,处境地位所决定的身份是处境身份。身份是由角色构成的,在地位身份中,角色就是由身份决定的行为期待。角色理论的代表帕克认为:“有关自我的观念,除了有赖于他们的职业,一般还有赖于其生活的社区和在社会群体中所力图扮演的角色,同时还有赖于社会给予各种角色的认定和地位。正是地位,即社区对个人的承认,给予个体以某一个人的特质,因为人是个体加地位。这种地位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地位,而是社会意义上的。”[2]网络社会中网民所充当的角色,同样与自我认同相关。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角色扮演最大的区别,在于身体的不在场。“由于网民的物理身体不在场,现实社会的与之相关的物质环境和自然环境也都不在场,这在客观上为人们提供了不以社会期望为基础,不以适应社会环境为行为模式进行角色扮演的可能。”[3]网络角色在扮演的过程中,现实生活中的地位、职业、年龄、性别、种族、相貌等因素,都有可能被暂时或永久地隐藏起来。由于网络所产生的距离感和隐匿性,网民在网络中所扮演的虚拟角色,相比现实社会中所真实存在的角色,能更方便地体现自己的真实情感。
网络实名制推行的过程中,将会产生“个体實名——个体网名”“个体实名——群体网名”“群体实名——群体网名”等网络社会人际互动情况,这对网络社会的身份与角色理论新提出的问题。
(1)关于想象。在网络的世界里,无论实名网民还是匿名网民,对于其背后的人,更多是在信息交流和沟通基础上的想象,想象与现实存在必然的差距性。网络的距离因素、匿名与实名因素以及物理身体不在场因素,对于人际互动的影响,主要是信息量的区别。网络实名制的推行,使网民对于网络中匿名或各种字符组成的网名想象逐渐改变为对真实姓名的想象,虽然仍摆脱不了“知人口面不知心”的可能性,但整个网络社会将会比现在更加干净和可信。
(2)关于自我呈现。由于博客在网络社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有研究者指出“博客已经被用来极大程度地呈现自己,作为增强自我表达和促进社会互动的社会空间。在对自己的博客进行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个人更容易充分地利用博客的各种特点进行有效的印象管理,显示出了博客自我呈现的诸多特点。在个人的心理诉求获得满足的同时,其内在的创造性呼声也得到了表达。”[4]在现实社会中,想了解我们对别人的接纳程度,仅仅需要通过评估我们的自我呈现的水平就可以做到。我们对别人的接纳越多,就会要求对方对我们呈现的越多、越深。如果出现不平衡的状况,会让对方产生强烈的反感,从而导致对我们的接纳性下降。同理,实名网民的出现,逐渐会出现实名与匿名之间的强烈矛盾,正是由于有了矛盾的出现,网络社会的人际互动才会朝向更为优化的方向进化发展。
(3)关于角色与去角色。严格意义上,个体进入电子网络空间后是去角色的。笔者认为,网络与现实社会人际互动的最主要区别,是人际互动中信息量传输数量大小的区别。一个网络ID,他只要在网络上发表了评论、意见、文章,那么这些文字都反映了这个角色的属性。这种反映的方式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身份与地位的反映方式虽然有着明显不同,但网络社会却的确是依靠这些纯文字的观念和内容而不断壮大。网络社会中的角色如果要使用现实社会中的角色理论,那将会使这个理论本身变得难以理解。
三、参与度
李亚妤在《互联网使用、网络社会交往与网络政治参与——以沿海发达城市网民为例》[5]的研究结果显示,沿海发达城市网民对政府和主流媒体发布的政治信息的信任度仅为53.3%,而明确表示对官方的、民间的和境外的政治信息全不相信的人数达到9.2%。在网络人际互动方面,超过95%的网民在网上经常联系的人都未超过三类,主要是跟同事或同学、其他普通朋友以及自己的亲人联系。主流媒体在网络社会中的角色必然属于“实名”的范畴。对于“官方”“主流”“实名”的信任度低,那么对于匿名的角色更谈不上信任度,形成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是由于网络社会的匿名、物理身体不在场、距离感等因素造成,实际上是由于现实社会的诚信和道德感低下,因此在网络社会中以更真实的数据反映出来而已。
网络实名制,本质上是要求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做一个负责任的网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无论其实际成效如何,但对于提高网络社会的诚信与道德感已经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包括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安全的需求建立于诚信的基础之上,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建立于人际互动的基础之上。缺乏了诚信,就难以建立人际交往关系,现实社会如此,网络社会也是如此。网络实名制,相比起匿名,其为网络社会交往的提高首先打开了诚信的大门,有了诚信为基础,才有网络社会的参与。
参考文献:
[1]陈俊,张积家,王嘉英.大学生网名命名动机的研究[J].心理科学,2006(4):957-959.
[2]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M].北京:华厦出版社,2001.
[3]邱徳均,黄少华.论作为社会行为的网络角色扮演[J].宁夏党校学报,2004(11):49-52.
[4]王君玲:试析个人博客中的自我呈现[J].新闻界,2009(2):37-39.
[5]李亚妤.互联网使用、网络社会交往与网络政治参与——以沿海发达城市网民为例[J].新媒体,2011(1):69-81.
责任编辑朱守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