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开均 杨帆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4 辽阳银行沈阳分行 辽宁沈阳 110006)
国际上的银行监管政策改革进程推动着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政策的制度供给变化和发展,从而使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当前来看,国际银行监管改革呈现出统一性、重评估、审慎化趋势,与此同时国内银行业监管政策则随即出现了审慎化、动态化的发展趋势。从这个角度看,这些审慎化、动态化的政策监管趋势将对银行业发展和风险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改革的发展趋势,分析其对银行业未来发展战略的影响,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
从我国1995年建立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开始,学术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研究就方兴未艾。从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来看,学术研究与实践过程是几乎同步的①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门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1995年全国第一家城商行——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现为平安银行)成立。而我国关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研究的学术成果也是从1998年开始起步的。。根据CNKI检索的结果,我国从1998年开始就有研究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这一领域的文献,共计352篇文献。基于文献水准和研究便利,本文仅对来自CSSCI期刊的16篇文献进行回顾分析,具体分析主要如下:
其一,学者最普遍的研究角度是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出发进行分析。如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监管二处(1999)根据城市商业银行系统刚刚建立四年左右的时间背景,基于实践分析了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路径与风险防范措施;党均章(2007)分析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及成因,对城商行信贷风险的化解防范具有借鉴意义;王晨等(2010)以后金融危机时期为背景,强调巴塞尔协议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参照意义,并给出风险管理建议。其二,还有一部分学者从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角度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进行研究。这一类研究的侧重点主要集中于资产计提准备方法(陆岷峰,2007)、内部控制(黄毅,2011)、风险收益(刘飞,2011)、CEO权力(位华,2012)、信贷扩张(王擎等,2012;顾晓安等,2014)、最优规模(王俊坦等,2013)、管理层持股(喻微锋,2014)、管理垂直独立机制(杨少飞,2014)等,为提高城商行的风险防范能力提供了重要借鉴。其三,另一部分学者则是从外部视角分析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问题。如王学信(2005)以外资参股为研究视角,分析城市商业银行在相关制度方面的风险情况;邹睿蓉(2010)从城市商业银行异地设立分行的角度出发,分析其跨区域经营的风险与对策;曹廷求等(2011)利用2001~2009年的主要城市商业银行面板数据,分析城商行在市场约束和政府干预条件下的风险承担作用;王倩等(2012)与曹廷求类似,也从政府干预角度分析我国80家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情况,指出政府干预对城市商业银行风险行为的作用。
综上来看,当前学者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风险本身、内部管理与外部干预三方面。从研究视角来看,多以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实践经验或现状为基点进行分析,而对国外银行领先的风险管理模式的研究几乎没有。从研究对象来看,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多是将内部管理与外部干预割裂开来,而并未将内部管理与外部干预进行有机结合开展研究,从而失去了对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有的实践指导意义。从研究起点来看,多数关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并没有分析城市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的动因,这使得文章的立论基础比较薄弱。基于此,本文从当前现实和已有文献出发,提出以下问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开展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动因是什么?结合国际银行业发展,当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主要有哪些?新时期的监管政策改革背景下应如何应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循着这些问题,笔者开展了以下相关研究。
从国际视野来看,国际银行监管政策已发生巨大变化,间接影响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进程。首先,在宏观层面,国际银行业监管中普遍建立了审慎分析法,即建立系统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能够即时识别金融体系整体的弱点和痛点,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改良建议。同时,通过对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设计与运用,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纬度分析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为银行业防控金融风险提供借鉴。其次,国际银行业监管中对银行的资本监管标准明显提高。国际银行业监管政策要求银行业的资本标准监管如下:具备有效、科学以及实时的风险数据集合,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建立风险偏好框架和稳健的风险文化,风险信息披露周期缩短、信息披露内容和范围扩大。再次,国际银行监管政策要求建立兼顾多种需求的资本计量方法。修订后的巴塞尔协议要求:资本计量方法既要简单可行,又要兼顾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这样才能够方法互补,修正原先过于简单的计量方法,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与之前的巴塞尔协议相对比,新版巴塞尔协议中的资本计量方法更注重简单化、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同时将原先复杂的内评法简化,设定了极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和资本底线,并引入第三方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最后,除了注重监管过程中的方法设置和风险分析。新的国际银行监管更加注重监管后的效果反馈,以保障监管政策和评估规则的有效性,这为我国银行业从改革进度、改革制度以及实施层面进行监管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
国内监管政策演变主要体现出动态化、审慎化趋势,这直接推动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改革。从监管政策的动态化趋势来看,主要体现在一系列相关金融监管文件中②相关的金融风险监管文件主要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等。:通过对商业银行留存超额资本和逆周期超额资本的比重进行明确规定,为逆周期资本监管框架的建立打好基础;同时,商业银行对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都作出了明确要求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不能低于5%、6%和8%。,这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提供了充分保证,也提高了监管层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效率;在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的规定上,原中国银监会也从量上作了规定④《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指出,“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的比例)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占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保证监管层能够从体制机制上为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建立防火墙;在贷款准备金制度上,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出现的新趋势要求监管层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阶段、金融机构贷款质量以及金融机构资金周转健康程度的不同,从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进行差异化管理、动态化评估。从审慎化趋势来看,原银监会出台的多个文件指出,要加强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通过降低存贷款集中度水平、强化表外业务监管、计算杠杆率等方式,区分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鼓励行业和限制行业,并根据行业发展势头、企业资金周转水平等在信贷指标上给予标准,从而降低银行业金融风险。
我国财政政策和经济政策的顶层设计确定了城市商业银行对支持服务小微、三农企业的激励机制。原银监会颁布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的激励性金融政策⑤如《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和《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8号)等。,主要内容包括:首先通过支持产业发展达到支持地方发展的目标。以城商行通过支持或限制的信贷配额倾斜,来推动地方的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城镇化发展以及新农村发展。其次,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农民发展。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创业农民的资金需求,从金融服务机制、软件技术以及业务管理等方面推动城市商业银行支持其发展。最后,推动普惠金融业务发展。通过从基础性、全面性的需求着手,走进社区、学校、医院等,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实现城市商业银行战略转型。
从政策指向来看,监管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职能已进行了精准定位:城市商业银行和大型国有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同,其主要职能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从而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带动作用。
2012年至2018年,基于商业银行整体性的不良贷款规模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我国商业银行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在增加(具体见下图)。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分类情况(单位:亿元)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指标主要是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三类不良贷款。从右表可知,自2014年开始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规模和不良贷款率持续走高,已经成为城商行发展的重要障碍。从微观角度看,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倒逼城市商业银行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化解不良贷款,实行多样化存贷款政策。
从贷款结构来看,大部分城商行的信贷客户占比和额度占比最高的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在贷款结构中占比过多,在面临世界经济周期不景气、财政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时,他们的抗压能力较弱,从而出现大规模的倒闭、破产和清算现象,从而使银行内部出现的大面积的死账、烂账或无头账无法清理,乃至发生金融风险。从表2来看,2015年以来,城市商业银行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逐步升高。在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城市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回收将陷于难地。
从我国第一家城商行建立开始,23年来各大城商行所推出的金融产品组合发展迅速,但存在着金融产品组合不足和产品管理能力较弱的问题。
表1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表(单位:亿元)
一方面是金融产品组合能力不足。当前城市商业银行具备良好的传统业务、产品和服务基础,但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和力度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能够为不同层次和需求客户带来区别性的产品或服务也相对较少,这也就导致其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的能力也比较欠缺。大部分城商行的金融业务缺乏有亮点的产品组合,产品创新方面的人才也不足。从产品创新来看,当前大部分城商行非常依赖前沿产品,而无自身的研发创新,这严重限制着银行本身的业务发展,很难建立起市场领先优势。同时受金融监管政策的限制,相当一部分城商行的金融市场、理财业务等牌照或资质暂不具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开展。
另一方面则是金融产品组合的管理能力较弱。在公司金融业务上,城商行主要依靠传统信贷产品,主要收入来自一般贷款利息收入,其他金融产品业务开展程度较低。整个城商行系统对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偏弱,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在贸易金融业务上,城商行的国际业务多限于传统品种,权限在总行,分支机构不具备业务能力,专业营销团队缺乏,不利于未来业务机会的承接。在零售金融业务上,理财产品线不够丰富,发行频率偏低,且收益低于区域内同业竞争对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零售业务的发展。同时,城商行的贵金属、代理保险、基金代销等业务推广程度较低,零售产品线相对匮乏,这正是金融产品组合领域亟待丰富的。
城市商业银行的新型金融业务开展进程滞后,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新兴金融业态发展不足,主要表现为消费金融发展不足;运营成本过高,主要表现为线下运营方式占据成本比例过大;数据开放共享还不够,表现为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兴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互通。
表2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情况表 (单位:亿元)
在新兴金融业态发展上,主要表现为消费金融发展不足。随着消费对经济促进作用的不断增强、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政府对消费信贷产品的鼓励,消费金融成为业界的重要新兴业务。但是,从目前我国的134家城商行来看,已将经营触角发展进消费金融领域的城商行只有17家(见表3)。因此总体上来看城商行在开展消费金融这一新型金融业务还并未形成规模态势,显得比较滞后。
表3 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城商行汇总
在运营成本上,主要表现为线下运营方式占据成本比例过大。一方面刚性成本上升增加线下运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运营用房成本。由于业务扩张、通胀等因素,员工规模和人均工资的双增使得运营的人力成本直线上升。同时,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一路走高,尤其是大中城市大幅上升的房价大大增加了城商行的经营用房成本。另一方面,竞争投入增加加大了线下运营成本。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泛金融领域的快速扩展,如第三方交易额、理财销售额、P2P融资额等业务指标爆发式增长,侵蚀了大量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尤其是体量小、业务范围狭窄的城商行。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城商行投入大量研发和固定资产在新业务、新产品和新渠道上,这也使得城商行的运营成本大大增加。
在数据开放共享上,城商行与传统金融机构信息数据不互通。从辩证法角度看,新兴金融产业除了颠覆了传统金融产业的服务模式、运营方式之外,与城市商业银行还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在个人或企业征信问题上,城市商业银行只能查询用户在各大银行的征信,却无法了解客户在网络信贷服务中的信用情况。同时,在当前的客户信息数据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机构汇集、掌握了海量客户信息资源,这些数据信息具有丰富的可挖掘价值,却无法科学合理挖掘出来,即信息数据并未实现共享互通。
当前来看,城商行的营销工作不再如古时所遵循的“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宗旨,而是需要多层次的营销推广。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工作还存在着“以关系型营销为主,缺乏体制机制和系统支撑”的窘境。客户营销主要依赖员工关系,“扫楼扫街式”营销在城市商业银行竞争中优势不明显,目前的客户增长主要靠存量客户的中转和介绍。依靠客户经理“单打独斗”的关系营销,缺乏总行协助的批量营销。大量城商行总行业务部门牵头不够,没有在总行层面统一营销的体制机制,或成立个人消费中心之类的部门系统,单从节约人力物力的考虑出发开展营销工作,各支行在业务上容易形成内耗。
由于城商行是属于地方城市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地方部门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其营销方式仍是以情感为纽带的关系型营销。但是,走出所在城市后,城商行的各业务条线产品功能宣传和户体验营销就无法打出知名度和美誉度,存在着较大提升空间。在客户分析挖掘方面,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对潜在客户的整体需求、客户分类分层等方面营销指导不足,对存量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挖掘不够,虽然大部分城商行已经引入CRM系统,但远达不到通过大数据预测客户需求的程度。公司、零售板块联动的营销理念已经在管理层有所体现,但在具体的策略设计、执行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还需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存款规模与结构改进的着力点主要在于改变个人存款规模占比较多的现状,增加对公存款比例,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银行资本的风险水平、增加现金流动性,从而提高银行整体的经营效益。但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结构问题,则需要从以下方面精准发力,实现贷款结构的优化。
一是结合行业发展优化自营贷款业务。从过往经验来看,城商行通过主动出击,发展了一批贷款规模较大的企业客户,并成长为城商行系统的主要客户,这对提升城商行盈利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推动城商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短期内带来盈利和市场占有率上升的同时,也让城商行内部集中出现了信贷集中度过高、产业估值过高等问题,这就为城市商业银行优化贷款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重要指示。因此,控制贷款集中度、对企业进行价值的重估就成为当前城商行在贷款结构优化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要结合各城商行的未来发展战略和重要业务进行信贷调整,如经营势头较好的企业实施统一授信、经营出现萎缩的行业则压缩授信额度,通过实施总体控制、局部压缩的方式,使城商行的信贷业务从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从下游行业向中上游行业、从国内业务向国际业务转移,从而打好城商行系统实施全面战略转型的基础。
二是控制、压缩和转化政府背景的贷款。城商行信贷规模集中度较高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背景的贷款规模太大、时间集中,从而有集中爆发城商行金融信用危机的可能。基于此,城商行的金融风险管理就必须从结构调整、规模控制、资产转化等方面着手。在结构调整和规模控制上,需要对政府背景贷款进行全行业调查和调整,对于经营势头处于上升态势的政府建设行业,城商行需要进行总量控制下的扶持;对于发展平庸或走下坡路的政府建设行业,城商行则可通过必要的信贷规模控制防控金融风险。在资产转化上,对于政府背景的银团贷款、信贷资产以及联合贷款等通过采取压缩转化的方式将原有金融风险进行稀释,将原先为虚拟资产的担保标的逐步转变为实物标的,保证对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缓冲。
三是以信贷规划方式动态管理行业贷款。由于不重视不同行业的发展规律、运行周期以及资金周转周期等情况,各城商行并未基于不同行业做好其各自的中长期信贷规划,从而导致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经营中出现行业信贷管理混乱、信贷额度设定不合理等问题。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需要以动态信贷规划的方式管理各行业贷款规模和周期。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规律,科学设定出各地区、各行业贷款在大盘子中的相对比重以及绝对规模,并以“限制比重”“限制额度”的“双限”方式配置信贷资源,发挥信贷政策晴雨表的功能,如对人工智能、大数据行业、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实施信贷支持,对于房地产行业、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等则需要实施信贷紧缩政策。当然,信贷规模的调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管理的,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发展情况,对不同行业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信贷规划,使投放的信贷指标更加符合新时期我国监管政策改革的要求。改变以往那种单纯追求放款规模、占有市场比重的粗放式信贷规划,才能确保城商行信贷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市场以及客户的研究。对市场及客户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客户进行分类。利用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对行业内的重点企业、金融同业、优质个人客户等进行甄别、分类。通过研究不同客户类型的需求,掌握其资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发出不同的金融产品,实施差别化的金融服务,改变以往“一刀切”的服务方式,从而提高金融产品研发的创造力、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降低金融风险。二是评估金融产品可行性。根据市场中客户需求、发展前景、市场定位、部门业绩需求等因素,通过多方讨论、评估产品的可行性后,才能着手准备金融产品的创新研发工作。三是建立客户需求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利用多样化的互联网工具(如微信)对客户需求进行实时反馈,从而增强双方的亲密度,加强沟通的及时性,增强客户粘性。四是建立金融产品的链式服务系统。在信息交互频繁的大数据时代,一种金融产品的推出不仅需要从客户端了解市场需求,还需要以全产业链的形式串联起与金融产品挂钩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如管理者、设计者、研发者、评估者、使用者(客户)以及监管方,从而保证金融产品研发创新的持续性。
另一方面则是面向市场创新研发金融产品。全球金融市场发展势头迅猛,在保证产品定价、信贷效率以及产品安全等优势的同时,更需要加快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研发。基于上文对客户市场的分类剖析,需要建立起符合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的全行业产品中心,其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通过追踪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的实时情况,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实际需求,适时推出新型的金融产品;二是通过科学调研、整理分类客户大数据信息,建立客户信息库,并根据所有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建立金融产品信息库;三是在客户信息库和金融产品信息库的基础上,研发、设计相对应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四是及时跟踪创新型金融产品投放市场后的客户反馈,并根据反馈数据进行后续改进。
一是推动新兴金融业态发展。虽然支付结算和存贷款业务受到了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新兴金融的冲击,但传统商业银行仍存在着不少优势,如成熟的经营管理制度、金融牌照、优质客户资源等,这是新兴金融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应继续发挥传统优势,并结合新兴金融在经营理念、客户规模以及技术等方面的长处,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嵌入新兴金融业态的理念、技术等,形成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新动力。
二是降低运营成本。在网民规模出现爆炸式增长的背景下,城商行系统要想减少运营成本、交易成本等多种服务费用,就需要逐步减少传统的运营方式如线下网点、ATM机等,加大互联网金融应用的开发和运用,学习新兴金融机构的战略并逐步形成引领之势。通过减少线下网点和设备降低各类运营成本,并在软件技术人才、安全管理人才以及产品经理人才等方面着力,形成城市商业银行特有的竞争优势。
三是多样化满足客户需求。作为一个以服务人为核心的产业,就需要以人为中心,多样化满足客户需求,这也是新兴金融业态成长和发展的核心因素。因此,传统金融机构也需要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学习新兴金融的经营策略,形成竞争优势。具体来说,需要从为储户让利、降低小额贷款客户的贷款门槛、多样化开发金融理财产品、降低准入门槛、开发多元化保险产品、设置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建立起为客户贴心服务的形象。同时,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如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
四是实施数据开放共享战略。从辩证法角度看,新兴金融产业除了颠覆传统金融产业的服务模式、运营方式之外,与传统金融产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是,新兴金融业态与传统金融机构如城商行也还存在着互补与共享关系。一是在个人或企业征信问题上,传统金融机构只能查询在各大银行的征信,却无法了解客户在网络信贷服务中的信用情况,通过与新兴金融产业合作,能够共享征信信息,建立客户征信的精准评价机制,实现互利共赢;二是在当前的客户信息数据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汇集了海量的客户信息资源,这些数据信息具有丰富的可挖掘价值,城商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可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这些数据,为未来发展战略建立坚实的客户信息基础。
一方面,建立完善金融产品营销组织体系。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营销体系虽然是以产品为中心,但在架构设置上还不是十分明晰,如会计结算部和电子银行部被大部分城商行确定为产品部门,但从实际职能来看,这两个部门都只是产品开发过程中的部门,而非成型的金融产品管理营销部门。从这个角度看,需要深化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营销组织结构体系。通过以职能划分部门、以部门确定岗位、以岗位确定人员,从而形成金融产品营销所需要的组织体系。如产品经理专门负责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对产品进行改进完善,客户经理被赋予一定的议价权,通过协调产品开发专家与产品经理的关系,最大限度认识产品未来的风险,并予以最大控制。
另一方面,建立客户经理培养发展机制。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银行金融产品对客户经理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对现有的客户经理进行“升级换代”,建立培养发展机制,提高客户经理水平。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吸引优秀的营销人才进入队伍,培养产品营销后备军;二是通过建立末位淘汰制,对不符合银行需求的长期未能完成业绩的客户经理进行动态管理,以保持新鲜血液;三是通过建立阶梯式授权机制,根据客户经理资历深浅、能力高低授予相应的营销权限,从而建立起畅通的发展通道;四是通过开展系统的培训,如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以及充电式的继续教育等方式,建立起培训发展机制,以多种方式让客户经理对银行的各类金融产品有深刻、全面和准确认知,大力提高营销人才职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