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玮
她是当代中国仲裁制度改革倡导者,也是我国竞争法立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她的贡献填补国内关于经济法的理论和立法制度的空白。
走近耄耋吴炯,就似走近一座法学高峰。她笔耕极勤、著作甚丰,她的贡献填补国内关于经济法的理论和立法制度的空白。
勇于革掉自己“乌纱帽”的改革者
1994年8月3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时,吴炯有些激动,毕竟这部法律的推动与起草自己付出得太多太多。
1986年,吴炯由国家工商局政策研究室主任调任中国国内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当时的商事经济合同仲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统天下(涉外仲裁除外)。吴炯在调研中发现我国行政仲裁体制的种种弊端,思考着中国现代合同仲裁如何走向未来,认为仲裁应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助于解决市场经济纠纷。
当时,吴炯跑了不少地方进行调研,也在全国工商系统年会上召集各省工商局座谈仲裁工作,向局领导建议改革仲裁程序和主要环节,但没有得到领导的支持。“一度使实地调查只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即使这样,我依然还是勇敢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且努力推进。”吴炯说,现在回顾自己走的每一步,也只是对过去的困难报以轻松的微笑。
1990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法学院成立大会,吴炯作为老校友应邀出席,谈了我国仲裁当时的现状以及如何进行改革的想法,法学泰斗张友渔支持吴炯关于仲裁改革创议,亲笔致信国家工商局:“我基本同意吴炯同志所提建议。她可以经过正式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改正其中弊端,并由国务院提议,人大常委会制定完善的仲裁法”。
几经努力,仲裁立法问题研究被确定为1992年到1994年国家科研项目,且顺利完成,起草了仲裁法草案,通过了项目成果鉴定。若不是她在合同仲裁改革问题上的先见之明和锲而不舍,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和仲裁法的问世不知还要向后推迟多久。因此,有人称她是勇于革掉自己“乌纱帽”的改革者。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仲裁法正式颁布。随之,吴炯编著的《仲裁法实用问答》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给力仲裁法的贯彻实施。
管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1991年7月,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吴炯48万字的专著《维护公平竞争法》。该书的问世,使得刚走出计划商品经济樊篱的人们耳目一新。这是我国第一部从法律角度比较系统地论述竞争规范及其重要作用的著述,第一次将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竞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比较完整地介绍给我国,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市场竞争在我国的发生发展,第一次提出了我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框架的建议。
两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底施行,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4年1月,吴炯撰著的《反不正当竞争问答》一书出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问世后最早出版的诠释性工具书之一,有益推动了全民普法。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吴炯对反垄断法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她认为,《反垄断法》的实施是深化改革和加速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既对国内企业和消费者承担了责任,又让全世界投资者知道,中国提供的商业环境是安全的。这时,吴炯推出了自己在病榻上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解读》。
名门之后的诗意人生
吴炯,原名孟宪云、孟爽云,祖籍是孟子故里山东邹城,家学渊源,祖辈与父辈都是知名的爱国教育家。吴炯的父亲孟世杰还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吴炯从懂事起,父亲就一字一句地教她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及唐宋诗词,至今吴炯还能对《长恨歌》、《琵琶行》和许多唐诗、宋词倒背如流。母亲是女子师范的教员,后任中学校长,与孙文淑、雷洁琼、严济慈等为友。父亲去世后,家业凋敝,五口之家的生计全靠母亲的微薄工资来维持。
吴炯从小学到中学的学习成绩一直优秀,并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北平师大女附中,因而获得全额奖学金。她文科成绩出类拔萃,16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华北联合大学政法学院政法学系学习期间,吴炯全校同学推举担任学生会执委、院代表和学生会党组组长,毕业后留校工作。1947年土改运动时,曾担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田秀娟的秘书数月,老革命家的思想作风和道德风范,使她受益匪浅。
此后工作调动频繁,“对于频繁的工作调动,我的态度一是服从分配,二是干一行爱一行,不只是爱,而且还要做到最好。”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关注经济法学领域的动态,笔耕不辍,主编主审或专著的法学理论著作达28部之多,发表过大量学术论文。
晚年,虽然曾经经历过肺癌和脑血栓的折磨,但是乐观积极的心态和对学术研究执着追求的信念帮助她战胜了病魔,一路走了过来,持续关注曾倾注过大量心血的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领域,并就法律文本或具体实施环节还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新的建言。2010年1月获北京市法学会颁发的“首都法学研究突出贡献纪念奖”,2012年6月获北京市经济法学会颁发的“经济法学突出贡献奖”,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直至今日,吴炯每天依然坚持读报、看书,关注学术动态,关心国家大事。她曾呼吁应高度重视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立法,并就经济安全保障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该法调整的范围和主要领域、特征,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管理进行提出了个人的建议。
“今朝霜冷,枫叶偏红,极目处,绝无衰容。问我何事?离休身轻。但爬格子,讲次课,开次庭。晚来灯下,重捧书卷,喜吟咏,不觉三更。灵犀一点,已闻春声,任严寒早,飞雪乱,好过冬。”吴炯的这首《行香子·秋兴》是个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责编: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