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参与与行政管理问题的探讨

2018-09-30 08:42陈肖敏
商情 2018年42期
关键词:民主化公民民主

陈肖敏

[摘要]本文分析了行政管理与民主参与的重要作用与问题,我们提出了民主参与与行政管理问题的具体解决策略:一是进一步深化民主政治建设步伐,二是积极引进西方先进管理理念,三是关注民主参与的法律化特征,四是完善公民自治制度创新行政理念,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民对政府事务的认识。

[关键词]民主参 行政管理

一、前言

科学民主管理是现代公共行政的重要课题,民主参与是推进公共行政的重要途径。为了促进行政体制的完善和完善,世界各国公民都可以有效地参与行政管理,通过不同的方式和制度促进民主参与,使公众真正为公共管理做出贡献。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社会制度和管理方式上有很大差异。我国经济和社会正经历着新的变化,行政管理也面临着新的变化。迫切需要提高公民素质、加强国际一体化、促进公众参与政治参与等。为了改变行政体制,中国的行政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二、行政管理与民主参与的重要作用与问题分析

如何提高公共管理部门的效率,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以适应日益变化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成为新时期公共部门和行政活动必须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和分析,可以进一步了解中国民主参与的形式和发展现状。

(一)行政管理与民主参与的重要作用

第一,民主参与是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这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借助民主参与能够实现对行政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进而在提升行政管理质量的同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并强化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与信誉。

第二,民主参与的深化对促进行政管理的有效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过程中,基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之要求下,需要民主具备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以良好的政治素养与崇高的政治道德为基础,以具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武装大脑,充分发挥出人民群众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体现出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地位,进而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为推进行政管理改革步伐并实现政治文明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二)行政管理与民主参与所呈现出的问题

第一,民主参与难以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长期束缚的基础上,我国行政机关的意识滞后,在立法和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强制性,以自身意志为标准,民主参与不能在本质得到实现。比如在立法的过程中,行政机关通常都是以提升立法效率为掩护,单方面来完成立法工作,进而使得权力与义务不对等,并与民主立法这一原则相排斥,此种情况下使得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难度提升;此外,官本位思想的束缚使得行政管理人员以权力的行使来干扰立法,进而影响了行政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

第二,现有法律依据基础薄弱。《立法法》的实施虽然促使我国民众具备了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力,但是在听政法中对于听证方式的规定,“可以采取”的方式下难以为行政机关实现切实贯彻落实提供约束条件。在此背景下,对于我国民众而言,公众参与民主管理难以得到切实实现,因政府权力的影响而变得不确定;同时也并未针对公民如何参与到其中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较弱,受传统封建意识形态的束缚和官本位思想的制约,都使得公民参与行政管理的意识与意愿不强,民主参与政治、监督行政管理的思想与行为难以形成。

三、民主参与与行政管理问题的具体解决策略

通过比较分析和理论总结,笔者梳理了中国行政管理和民主参与的现状,分析了中国民主参与存在的问题,最后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立足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现状,提出完善我国民主参与制度的对策,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公众参与行政管理,使行政管理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民主政治建设步伐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为了能够行使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必须建立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并赋予民主政治制度高度的民主性,并实现对制度体系的丰富与完善,将以往对公民行使民主权力产生束缚的制度内容进行剔除,实现民主管理程度的完善搭建,进而促使我国公民能够从真正意义上具有民主参与的权力,实现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并通过自身监督权力的充分行使,实现对行政管理行为的有效约束,为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并充分体现出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奠定基础。

(二)积极引进西方先进管理理念

中国与西方在政治经济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实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这个过程中,从民主化的角度来看,西方比中国早得多,民主化程度较高,因此在历经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基于民主化建设的完善理论。因此,在我国全面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进程的过程中,将西方关于民主化建设的优秀理论成果引进,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将能够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容融入其中,以此来实现对我国民主管理制度的优化与完善。

(三)关注民主参与的法律化应特征

民主参与的形式呈现出一种新的形式,随着社会信息传播的加速和媒体的创新,为未来新的更广泛的民主参与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传统的民主和民主参与模式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新的参与模式和理念都需要通过民主化运动不断加以法律化和制度化。民主参与到行政管理中,使得现代社会对权力的内部和外部制约都增加了新的制约因素。民主参与的制度化、法制化成为是否将民主参与规范在实际可行的状态下的关键。通过制度化与法制化建设,民主参与才能真正在行政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国的民主参与和民主化进程不能照搬西方原有民主模式,只有通过符合社会实际情况的改善,同时满足现代社会新的需求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的民主化。

(四)完善公民自治制度创新行政理念

一方面,公民自治制度的完善,为公民依法行使法律权利提供了保障。除了参与政治管理之外,它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实现自我管理和教育,从而完成我国公民的政治道德素质。同时,也使得民主从形式到内容实现了有机结合与统一。另一方面,转变行政管理理念,要求行政机关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进行深入且透彻的学习,在此基础上,打破官本位思想的束缚,明确自身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职责,为我国公民能够真正实现民主参与权力的形式并提高行政管理的实效性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思想基础。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民对政府事务的认识

信息公开是有效公众参与的基本条件和前提。没有信息披露,公民就不知道政府决策、决策的事实依据、形成过程、基本目标、预期成本和收益等。就很难对政府的相应决策、决定进行评价,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公民参与很可能就只是一种走形式、走过场。参与的公民虽然也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但所基于的只能是他自己掌握的有限的局部信息,而且可能是错误的信息。没有法定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在公众参与时往往会临时向公众说明有关情况。这种说明有可能被行政机关用来误导公众,其真实信息可能通过整理被增删、加工,从而是不可靠的。因此,通过法律建立经常性的、规范化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于保证民主参与的真实和有效是极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

四、结语

随着行政管理逐步从重视政治转向强调行政转型,弱民主向强民主、引导行政向服务型行政、民主参与多种发展。民主参与作为现代许多行政管理理论的解决基础,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阶段的不同,也应当有不同的变化。现代政府行政管理活动中需要更广泛地考虑民主参与的角度、内容和方式。尤其是应注意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一项支配性行政原理。中国的民主参与需要更好地处理个人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和个人素质的提高。毕竟,民主参与的核心在于人民参与行政,如果人民素质低下,就无法讨论民主参與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关注好民主参与的问题,从而促进行政管理的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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