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法学专业就业指导

2018-09-30 06:43赵亚婷吴海龙
文教资料 2018年20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学改革

赵亚婷 吴海龙

摘 要: 本文通过总结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现状,以胜任力为导向探索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改的时代性和必要性。研究发现,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学受到以往教学思维及教学基地建设不足和与社会衔接程度不够等复合因素的影响。本文提出采用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模块化教学以增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就业能力提升的教学改革。

关键词: 法学专业 就业指导 教学改革

当今在追求高效、高质效益的导向下,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岗位的胜任力已经成为人才评判和招聘单位进行人才招聘的关键。作为为社会培养全方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人才的专业机构,高校一直担负着为社会输送有用人才的责任。所输出人才的知识、专业技能直接关乎人才的就业情况,已成为其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标准。新时代,国家提出新的发展愿景,对人才的标准有新的要求,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已经成为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在此背景下,高校应及时响应时代号召,调整就业指导模式,全面调动各方资源,构建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模块化链接就业指导教学体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使培养出的学生成为真正有用于社会的人才。基于这一培养理念,高校应充分发挥知识传输传统优势,提升实践能力,提升培养水平,培养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本文针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现状,采取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模块化链接就业指导教学模式培养专业复合型法学人才,以提升人才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满足国家依法治国事业对人才的需求。

1.以胜任力为导向进行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1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其中明确强调对法治工作队伍业务工作能力的要求。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更是将法律人才质量、实践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点,提出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明确培养卓越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模块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真正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通过学校理论知识传输,提升其知识水平,通过实习基地和岗位锻炼提升实践技能,使理论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全社会对人才的培养力量,使培养出的人才真正满足岗位需求,在法学领域更好地实现自我、创造价值。

1.2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和要求日益提高

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深入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懂法、讲法、以法律为准绳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如何运用法律,何时运用法律,怎样恰当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法律的运用离不开法律人才尤其是法学相关人才。法学专业以胜任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知识水平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职业能力,使其真正胜任工作要求和社会需求。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着眼于人才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使其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的力量,达到新时代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新要求。构建模块化就业指导教学模式,能够保证人才培养不脱节,对于培养法学专业职业人才,提升人才培养机制和水平,解决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脱节现象意义显著。

2.限制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学改革发展的因素

2.1以往教学思想观念影响

由于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随着依法治国逐渐深入人心而与日俱增,法学人才方成为新的人才缺口。然而,一直以来,高校人才培养均以知识传输为重点,忽视其职场生存能力,导致高校人才输出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在以往教学思维的影响下,胜任力和就业指导创新模式对于高校就业指导教师是一个新的挑战,导致就业指导教师不能很好地适应教学目标和模式的新变革。且一些就业指导教师并未有社会职场实践经验,某些就业指导教师出于对学生安全和自身实践水平的担忧而刻意忽视职场教学,导致教师和学生水平不能达到社会需求,这种局面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距离。

2.2实训基地不足

在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下,高校重于教学轻于实践而导致缺乏对实训基地的有效投入。过多的精力、财力投入道路、绿化等观赏性较强的建设中,缺乏对专业实践能力实训基地的建设。且实训基地需要建成系统性的培训体系,投入较大,导致高校不乐于投入建设。而对于法学专业来讲,最好的实训基地是大公司、法院等,这限制了实训基地的扩展。虽然高校进行了一些专业实习,但是过短的实习周期导致学生实习流于形式,使培养出的学生并不能真正了解岗位需求,导致毕业生进入职场后职业能力低下,不能满足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大就业难度。

3.胜任力导向下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学改革

3.1构建胜任力导向下人才培养模块化教学课程体系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专业机构,应顺应时代需求,针对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教学目标和方式,丰富教学内容,强化基于胜任力提升为导向的模块化就业指导教学课程体系。在保证公共课、专业课培养模块的基础上,强化职业能力培养模块,着重提升法学人才职业水平和适应岗位能力。并结合学生特点和职业需求,采用普遍性教学和个性化培养相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学模式,人才培养做到因人而异、因岗位而不同,真正实现因材施教,教而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满足不同岗位需求,提升其岗位适应能力和水平。教学改革的目标在于高知识水平、高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重点是培养学生个性化就业需求和職业能力,使其自我规划职业发展方向。在培养过程中,可以通过增加讲习模块,邀请法律权威解译法律背景,使学生通过了解法律出台诱因,深入理解法律条款。还可通过邀请大公司法律顾问,讲授实战案例,使学生懂得如何恰当运用发挥。在实践模块中,要加强寓教于学,深化实习过程,延长实习周期,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基于学生个性特征和职业诉求,为不同学生联系不同实习、实践单位,使学生在实习中和目标单位建立联系,提升目标岗位职业能力,真正成为岗位所需人才。且人才培养要注重模块的有效衔接,不断优化培养模式,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改革,从而顺应时代要求和社会所需。因此,在职场胜任力的导向下,基于知识水平和能力提升的复合型人才模块化教学,是高校教学改革和就业指导的有效手段。

3.2构建法学专业模块化就业指导教学改革科学的评价体系

构建针对法学专业模块化就业指导教学改革效果的科学评价体系对于保证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模式尤为重要。对于教学的评价应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中,在教学中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打分制等调查评价方法和手段,以实现教师、学生和实习单位的三方互评。对教师的评价注重其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教学效果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注重其学习态度、实践能力和实习效果的评价,对实习基地注重其设施条件、专业强度和指导效果的评价。通过追踪教学实习过程,结合三方互评结果,针对评价中反映的问题,不断进行教学模块的优化、调整,并对优化后的模式进行再次评价,从而使得法学专业就业指导教学良性发展和自我优化,保证学生真正通过模块化的就业指导教学模式实现职业能力的提升,进而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就业率。

4.结语

具备高知识水平、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职业人才已经成为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新方向和新要求。在以职场胜任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背景下,采用模块化就业指导教学模式,特别是强化实训水平将成为高校就业指导教学的重要途径。通过采用模块化就业指导教学模式,基于其评价和反馈诊断模式,将在培养模式的不断优化中实现对人才培养的时代性和现实性,提升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提升人才的职场能力,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该模式通过加强实训培养,打破传统思维和校企壁垒,使人才共需双方不再有障碍,疏通人才流通渠道。在有效提升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的同时,为社会发展输送符合其岗位定位的急需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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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是淮海工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成果。项目名称:宪法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编号:DS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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