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传播视角下的信息扶贫策略研究

2018-09-30 09:05郭琴刘震陈炫瑛黄翊琳张学波
西部学刊 2018年8期

郭琴 刘震 陈炫瑛 黄翊琳 张学波

摘要:信息扶贫是金融扶贫、产业扶贫、能力扶贫等构成的扶贫矩阵中的重要支点。通过信息扶贫,可以缩小信息差异,从而助力于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脱贫目标。本文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T县实地调研,以发展传播视野,从信息扶贫技术扩散、信息传播等基本情况入手,通过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组织传播和群体传播四种传播渠道考察信息扶贫在贫困地区的效果。针对传播链的薄弱环节,提出在信息扶贫工作开展中,应采取渠道合力、平台合力、主体合力的“多方合力”的信息扶贫对策。

关键词:信息扶贫;发展传播;多方合力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8)08-0015-04

引言

虽然目前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就,但反贫困任务依然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曾为脱贫攻坚战向深度贫困进军发出总动员令: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全党同志务必共同努力[1]。现阶段围绕信息扶贫的研究,多集中于实践生产环节的有形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指出,第三世界不发达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于信息传播与流动的不畅通。因而,在发展传播的框架下,以信息流动为切入点,以“信息扶贫通过传播实现”为研究起点,去讨论信息扶贫的传播路径是有着现实和理论意义的。

一、工具与内容:信息扶贫的二重性

在当代社会,信息已成为科学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必要的先决条件。信息就是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是比物质资源更为重要的资源。信息技术是现代先进生产力的核心技术,信息化的差距已成为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根本原因之一。

信息扶贫是新时期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助力,在扶贫工作机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关于“信息扶贫”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论。学者关注的维度主要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其差异取决于对信息概念的理解,另外,也有一些方法论和目的论的解读。本文从传播学入手,基于经典传播模式,认为信息扶贫是指信息(包括科技信息、教育信息、致富信息等)通过现代化渠道,针对特定人群,最终达到脱贫目的的传播过程,其核心在于信息流动,“信息扶贫”概念中的“信息”既是工具,又是内容。

从工具角度来说,信息集中体现为信息素养,或者说是主动寻求、获取信息的能力。在调研中我们發现,贫困地区受众的信息素养薄弱,这也直接影响着他们利用现代信息平台获取相关信息的实践。因而,信息扶贫在为贫困地区受众提供现代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应发挥积极作用。

从内容层面来看,“信息”是传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因素,没有具体的“信息”,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互动就无法展开。“信息”呈现怎样的面貌才能使受传者解译到意义与传播者编码时的意义一致,从而实现有效传播,这是开展传播活动时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国内外关于“信息扶贫”的研究,多集中于实践生产环节的有形研究,探讨信息扶贫系统工程的价值与运作,但综观信息扶贫的模式(见图1.1),我们不难发现,信息扶贫是通过传播实现的。因此,从传播角度探讨信息扶贫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信息传播:信息扶贫的实施路径

信息扶贫呈现出“双主体一中心”的特征。“双主体”一是传播学意义上的传者,即信息扶贫中技术的提供者和信息的传播者,对应为图1.1中的政府、企业和组织或个人,强调其权威性;二是传播学概念中的受众,即贫困地区及当地群众,对应为图1.1中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强调其精准性。之所以称为“双主体”,是因为在扶贫工作中,不仅以政府为代表的传者要主动提供信息和技术,以“贫困人群”为代表的受众也要主动参与。

从扶贫工作的实践来看,贫困地区人群长期处于中心地位,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也是受众本位论的体现。贫困地区人民要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现实情况,明白自己的历史任务,主动利用现代技术搜集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指导自己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和扶贫相关的信息可分为致富信息、科技信息、教育信息等,旨在真实和有效,比如大数据平台对于农产品市场需求的监测和报告,可以为第二年的种植提供科学依据;而产品信息向外传播又可拓宽销路,实现大范围传播,提升知名度。信息内容的研究已有成型的体系和丰富的借鉴,因而接下来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信息扶贫的传播渠道。

通过实地走访广西壮族自治区T县,从掌握贫困地区信息扶贫技术扩散、信息传播等基本情况入手,通过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组织传播和群体传播四种传播渠道,描述信息扶贫在贫困地区的效果。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了如下特征:

(一)人际传播:技术扩散效果显著

当被问及“如果需要新扶贫技术时,您最希望从哪里获得”时,高达64.7%的调查者最希望从“亲戚、朋友等熟人”处获得;另外,分别有39.9%和36.1%的被调查者希望从“政府部门/村委会”或“农村能人、有经验的村民”处获得信息。由此可见,在贫困地区受众群中,先前实践经验结合人际传播和组织传播,这种形式的技术扩散模式被信任度较高,尤其是来源于熟人、高威望意见领袖的信息更被信赖。这可归结为欠发达地区存在的“熟人社会”现象。[2]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新技术的推广扩散中,人际传播可起到显著作用。人际传播通过传播者本身的权威性和生产实践,赋予了新技术实效性,这种目的论的传播形式,可使受众“预见”新技术带来的收益,基于这一目的而采纳新的技术,并将其运用到生产实践中。

(二)大众传播:信息传播缺位明显

当被问及“给您提供扶贫信息的主要有哪些媒体”时,44.2%的被调查者表示并无从大众媒体获得信息扶贫的经验,这表明对于贫困地区受众来说,在他们获取信息的过程中,大众传播渠道缺位现象较明显。

结合实地走访时的观察,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有些受众并不明确自己对信息和技术有什么需求,那满足与否就无从谈起;二是由于有些受众并不清楚大众传播渠道在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能发挥什么作用,自然也就不确定自己能从中获得什么帮助和这些帮助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三是由于有些受众从大众传播媒体中获取了信息和技术后并未运用在实践中,无法验证所获取的扶贫信息可行与否,这也会影响他们对是否满足需求的判断,“会看看农业频道,看教种这个养那个的节目,但还没有自己尝试过”,在对当地普通农户的访谈中,这种回答经常出现。总之,大众传播渠道在提供信息扶贫方面不能发挥理想作用的问题是存在的。

(三)组織传播:传受双方联系不足

政府及其下属有关机构是贫困地区组织传播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在对T县有关工作人员的访谈中了解到,当地有关部门从多方面开展了面向贫困人群的信息扶贫工作。例如通过基层干部口头传递扶贫信息,通过技能培训教授扶贫技术。

尽管当地政府采取了以上举措,但是在对当地的贫困地区受众进行问卷调查时,当被问及“给您提供信息的主要有哪些机构”时,高达58.0%的被调查者表示并无从相关机构获得信息和技术的经验;26.3%的被调查者接收过来自“政府部门/村委会”的信息或培训;而分别仅有10.6%和10.0%的被调查者接收过来自“扶贫办”和“农技站”的信息。可见,由政府引导的扶贫信息传播覆盖面目前还较小,“传者”与“受众”之间联系不足,具体表现为受众不知通过什么渠道获取信息,传者提供的信息存在针对性实用性差等问题,由此反映出组织传播链不完整,对促进贫困地区人群脱贫致富的作用表现不明显。

(四)群体传播:电子商务效果初现

近年来,T县通过招商引资的方法,实现有机农业综合体建设,将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融合起来,是一种基于电子商务的新型“合作社”。这种新型经济形式实质上是信息扶贫在群体传播层面的重要体现,通过综合体建设,建构起了新的“农村群体”,这个群体或是由于同样的兴趣,或是基于相似的需求,最终实现信息和技术的共享。

通过电子商务的群体传播形式,可推进贫困地区信息技术和信息开发的培训工作,提高信息贫困者的信息素质,[3]确保信息贫困者通过培训能够自行搜集和利用有助于脱贫的实用性信息。

三、多方合力:信息扶贫的应对对策

从上述研究发现中可以看出,信息扶贫在T县的传播效果受到了传播渠道的些许限制和阻碍,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并未完全发挥其优势。基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以供参考。

(一)渠道合力:发挥示范帮扶作用

根据欠发达地区人群的信息接收习惯,利用熟人社会的信息传播特点,善用贫困地区人际关系开展信息扶贫,有助于加强传播效果。

一方面,以点带面,树立信息致富典范,逐步发挥传帮带作用。调研中发现,贫困地区受众的接受能力弱,观望思想严重。所以,在信息扶贫过程中,要鼓励、扶持贫困地区人际网络中一部分年轻的、知识与技术基础好、接受能力较强的受众率先接收、使用信息扶贫技术,在切身感受到信息扶贫的作用后,由他们将技术信息在自己的社交人群范围内传播。通过这样的示范作用,在贫困地区营造扶贫信息重要的氛围,充分调动农民利用信息资源的积极性,发掘并提高贫困地区受众潜在的信息技术能力。

另一方面,组织扶贫信息人际传播服务队提供上门服务。根据贫困地区受众的具体需求提供扶贫信息上门服务,这种个性化服务在传播扶贫信息的同时,也要尊重贫困地区受众已有的知识结构与文化价值理念,培养当地居民接受信息的新习惯,双方能达到真正的沟通,是扶贫信息促进当地发展的有效传播途径。

(二)平台合力:巩固信息扶贫链条

建立、完善扶贫信息现代化传播平台,配备手机扶贫信息推送平台、农村电子信息大屏幕、农家书屋、电子信息服务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资源,形成形式多样、辐射面广的现代化扶贫信息传播系统,完善信息扶贫的传播链,以求获得最优的传播效果,提高信息扶贫的到达率,弥补人际传播的不足。例如微信群的信息交流与分享就可以很好地融合人际传播与组织传播的优势,既保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性,又可保障传播的规模化,为信息扶贫的传播提供技术支持。另外,建议各级政府完善贫困地区文化站、科技站的功能与设施,把它们建设成为贫困地区受众接收与发布扶贫信息的重要平台。

(三)主体合力:推动扶贫顺利进行

正如我们在之前讨论的信息扶贫呈现出的“双主体”特征,扶贫工作是需要党和政府\贫困地区人民合作完成的。一方面,党和政府、其他社会组织保证其权威性,为贫困地区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技术和扶贫信息,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社会背景。另一方面,贫困地区的人民应明确自己的地位和历史任务,主动与党和政府、其他社会组织达成合作,积极反馈自己的需求,以便确保扶贫工作双方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四、结论与探讨

广西壮族自治区T县的实践证明信息扶贫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扶贫模式。这些信息扶贫举措,是我国整个扶贫开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一)结论

从发展传播角度来看,用该视角来研究贫困地区“信息扶贫”的传播问题,能够从宏观角度讲清楚“信息扶贫”对贫困地区发展的意义,对探讨如何在贫困地区传播“信息扶贫”的问题具备哲学指导价值。在信息扶贫工作开展中,应尽量提供满足贫困地区受众需求的扶贫信息内容、选择适应贫困地区受众行为习惯的传播方式、保持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优势,提高贫困地区人群的信息素养等信息扶贫软服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消除信息贫困现象。

(二)探讨

受到经济、教育等长期发展不均衡的限制,贫困地区居民的信息获取手段和能力仍然与发达地区居民相差甚远,“信息贫困”现象在一定时期内仍是阻碍中国贫困地区发展的一块“短板”。解决信息贫困问题并非尽一朝一夕之力能成就的,信息扶贫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甚至可能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消除信息贫困,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

信息扶贫不是单向的传播,脱贫是党和政府、贫困地区群众双方共同的历史任务。建议党和政府针对贫困地区群众的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合适的扶贫工作方法,包括信息扶贫的有效方法。传播渠道是信息扶贫传播过程中不可逃避的话题,通过实地调研结果,提出渠道合力的建议,在保持各自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互补,完善信息扶贫的传播链。信息化平台建设是信息扶贫落实的有利措施,建设多元的信息化平台有利于满足贫困地区群众对于技术和信息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郑芳.攻坚中之坚!习近平发出脱贫“总动员令”[EB/OL].

http://news.china.com.cn/2018-06/22/content_53000504.htm.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汪向东,王昕天.电子商务与信息扶贫:互联网时代扶贫工作的新特点[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4).

作者简介:郭琴,女,华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进行发展传播研究。

刘震,男,华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交媒体。

陈炫瑛,女,华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传播基本理论。

黄翊琳,女,华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息传播。

张学波,男,华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交媒体、科教传播。

(责任编辑:薛耀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