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深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全球经济活动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其中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对人们的生活进行了改变这是生产力方面最大的变化。使大企业和集中式生产组织方式面临的竞争和挑战更加严峻,而这些挑战和竞争正是由小企业和分布式的生产方式所带来的。这些生产方式捕获市场信息的能力非常强,所以其可以将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更快地掌握,从而可以使市场的需求更好的满足,这对全球生产和贸易格局的重新构建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改变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大大降低了厂商研发技术拓展市场的成本,使社会分工协作的有效性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涌现出大量的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而未来企业组织的新特点主要体现在企业组织形式的小型化和智能化等方面,其对改革供给侧结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其中将有效供给增加。即想研发技术的速度加快以及将相对过剩减少,即生产工作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两方面为改革供给侧的核心内容。在这两个方面小企业的竞争优势是非常明显的。当前正在减少我国的人口红利,而且更加明显的体现投资边际效应的递减规律,我国经济后期的发展是通过企业不断提升的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来促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主体逐渐转变为这些具有小型化和智能化的中小企业,这就需要用新的标准要求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和经营,所以说现代商业银行回归本源的主要措施就是将零售银行工作做好。
二、商业银行开展零售银行业务具备的条件
1.空间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和整合现有银行的资源。当前银行将利润通过存贷差进行获取的空间面临着挑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重的金融过剩现象,根据相应的统计可知,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为了将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提升造成了更加严重的信贷人员“惜贷”现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竞争力,由于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进一步开放汽车消费信贷,这样大大增加了国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公司的进入,从而使商业银行在该领域具有更加激烈的竞争。
2.在营业范围和营业网点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这对其零售银行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共有十几家外资银行,但是只有在大城市内才有其营业网点,这就将我国商业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载体方面的优势展现出来。但是由于不断发展的网络银行正在逐步代替商业银行的这种优势,所以其需要将零售银行工作积极的开展。
3.商业银行正在逐渐的重视零售银行业务。对于房地产、个人理财等这些零售银行业务当前我国的许多银行都已经积极的开展,这说明银行逐渐意识到零售银行业务的重要性,而且也非常重视零售银行的发展前景。所以,商业银行要想回归本源必须要将零售银行的相关工作做好,积极的开展相应的零售银行业务。
三、商业银行做好零售银行的措施
1.积极借鉴国际银行转型的经验。我国商业银行要想做好零售银行的工作需要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积极的吸取,在零售银行工作的开展中使其与相应的规范要求相符合,要保证其安全性。要将“商业+银行”的模式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大力引用,同时将相应的分支机构不断的优化。其主要目的是将分支机构拓展市场的能力不断地加强,将聚集人才的力度加大,而且需要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断地改进和提升,从而将客户的满意度不断地提升,从而将客户的粘性加强,进而可以为零售银行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2.将银行产量和服务的质量根据客户满意度的衡量划分。一是“质量的超值性”,当这一要素是产品所具备的,则会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如果该要素是产品不具备的,对于该产品客户仍然会接受和认可;二是“质量的正向性”这一要素主要说明正比是其与客户满意度之间所具备的关系;三是“质量的必备性”也就是说如果该要素产品没有具备则会大大降低客户的满意度;四是“质量的无差异性”,即无论产品是不是具备这一要素对于客户的满意度都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五是“质量的反向性”即如果产品具备这一要素则会将客户的满意度降低。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将投入产量和服务的质量无差异性要素方面的力度减少,将存在的反向性质量及时的消除,将超值质量、正向质量和必备质量要素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好,从而可以将银行的竞争能力和获取客户的能力不断提升,为其零售银行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3.构建加快社会城市体系,积极倡导个人诚信消费(下转第101页)(上接第69页)观念。最终的消费者是零售银行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其中较多的人数和分散化为这些群体所具备的主要的特征,当前质押贷款等方式是商业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开展中主要使用的,其主要目的是将房贷或者汽车贷款等方面的风险减少,但是由于外部市场环境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房地产汽车等方面,这导致其价格变化情况比较大,所以会对银行零售贷款业务安全性方面造成影响。针对这种状况,商业银行不仅要将传统的零售业务操作方式不断的加强,同时要将社会诚信体制制度的构建速度不断加快,通过与工商和法院等这些政府相关部门的连接将个人诚信评估机构及时的构建,这样可以将其在零售银行工作开展中不对称信息的问题解决,将交易的成本降低。
4.调整银行业务分块功能,独立操作零售银行业务。当前分公司业务、个人零售业务和金融同业业务三部分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内容,而处理业务的形式主要以统一核算做大账为主,这种核算方式明显的区别于外资银行的核算方式。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缺陷,即在财务报表上无法直接的展现零售银行业务的成本和具体的收益情况。针对这种状况,商业银行在零售银行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应该将其独立操作的特点充分的展现出来,让零售银行的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不但可以为零售银行业务开展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提供有利的保障,同时可以将行业的整体水平大大地提升和加强。
5.将相应的法律及时的建立和完善。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开展工作的立法工作不断加快,其主要目的是将相应的法律依据提供给零售银行业务的开展。当前对于商业银行零售银行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建立,而且只是在《商业银行法》中简单的说明了一下零售银行业务的相关内容。但是由于零售银行接触的顾客群体特征具有一定的分散性,所以随着进一步深入开展这一内容会逐渐暴露出更多的相关问题。针对这种状况,相关部门应该对关于商业银行零售银行工作开展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力度和速度不断地加快,同时要将商业银行法不断地完善,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的法律地位不断地提升,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由此可见,全球经济活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的个性化需求,这也逐渐用新的标准要求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经营管理方面。针对这种状况商业银行需要回归本源,通过对国际银行转型的经验积极的借鉴、将银行产量和服务的质量根据客户满意度的衡量划分、将社会城市体系构建速度加快,对个人诚信消费观念积极的倡导、调整银行业务分块功能,独立操作零售银行业务等措施将零售银行工作积极的开展,从而可以使其自身競争力不断提升,使其在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