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琪
摘要:考察中国古代注释家、思想家对《大学》“格物致知”的阐释便可发现,他们对“知”的理解常未超越道德伦理的范畴,“知”乃德性之知,体现一种“实践理性”精神,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下,人作为主体与世界万物作为客体并非分裂的关系。而西方哲学崇尚思辨与理性,对知识的理解更偏向知性之知,荡漾着一种“纯粹理性”的精神,主张人作为主体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去认识世间万物。中西这种知识观的差异也反映在他们古代不同的言语方式(道与逻各斯)、对科技的态度以及教育制度上。
关键词:格物致知;知识观;德性;理性
中图分类号:B222.1;K8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08-0009-01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中“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下文并未对其做任何解释。从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再到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之后,“格物致知”的意义阐释一直是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历代注释者、思想家对其作出不同的解释。
《礼记注疏》郑玄注“致知在格物”一句:
“知,谓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礼记注疏》)
郑玄将“致知在格物”理解为事物之来发生,随人对善恶的所知偏好,阐发致知对格物的影响,体现一种善恶的反馈机制,这与汉代“天人感应”论有关。
到唐代孔颖达对郑玄注解进行补充和发展,其疏云:
“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礼记注疏》)
孔颖达此处的疏是对郑玄注的详细注解和补充,理解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补充了格物对致知的影响,即所来之事反作用于人善恶之知,使人行善不行恶。
唐代李翱在《复性书》中对“格物致知”作如下理解:
“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是知之至也。”(《复性书》)
不同于郑玄、孔颖达“物”为“善恶”的注解,他训物为万物,格物致知即为万物呈现于眼前,内心“寂然不动”,“不起于见闻”,昭然明辨不为物所惑。李翱对格致的解释,与他在文章中表达的圣凡先天无别,然情昏性惑,需复性观点相关,知至便能复性、明诚。他的阐释含有佛学的因子,同时也开启了后世格致争辩的发端。
北宋司马光沿着李翱去情复性物格于外的思路,对“格物致知”作了明确清晰的阐释:
“格,犹扦也、御也。能扦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致知在格物论》
和李翱阐释相似之处在于,对物的理解和态度上,不同前代将“格”训为“来”,司马光将其训为“抵御”,通过抵御外物,从而回归人情善恶,后知晓德行至道。
可以看出,无论他们对“格物致知”四个字训诂如何的不同,对“知”具体的理解有多大差异(知善恶之知、对物昭然明辨而不应于物之知、摒弃外物诱惑回归人情之知),其阐释始终停留在道德范畴,所格之物是与善恶息息相关之物,所致之知是“德性”之知,他们关注的皆是道德修养的问题,这也合乎《大学》“修身”的主旨以及“止于至善”的最高追求,格物致知是通向“至善”的途径。
自至宋明理学,儒学家们喜谈心性之学,程朱为代表的理学和陆王为代表的心学争论的焦点之一,就在于对格物致知理解的不同。
程颐为理学的先驱者,他的思想学说奠定了理学“穷物致知”的立场。他在论致知的内涵时说:
“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日穷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二程遗书》)
格物致知是作为提高修养的方法提出,而非纯粹的“为知识而知识”;所穷究的“理”多停留在伦理学范畴,如明义理、别是非;外在的理与人内心的性为一体,穷尽物之理即穷个人心中之理。
朱熹沿着程颐的阐释路径,对格物致知作进一步发挥、详论。在《四书章句集注》中他补格物一章:
“格,至也,物尤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无所不到也。”(《大学章句》)
欲致知,必须即物求理,万物皆有理,以气的形态呈现,格物即是为了从有形的物中体认超越物体的理,也就是道,因为理是悬空无可捉摸的,格物则能从形而下之器上寻到形而上之道的途径,达到穷理的目的,从而吾心无所不知。
与朱熹不同,陆九渊另立心学一派,主张“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天之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象山全集》)
在陆九渊看来,并非朱熹所说性即是理,但物之理有所蒙蔽需要即物穷理;而是心即是理,但人之心蒙蔽,需要格内心来复其本体。格物致知即是修持人心性不为事物牵制,从而回复人本心。
陆九渊开启心学之端,王阳明将其发挥到极致,成心学集大成者。他将物释为内心,将知释为良知,致知并非通过求理于事物,而是通过去内心的私念来致良知,从而达到内心与宇宙同一。理自在人心,人本有良知,良知乃人之本心、天命之性。
尽管理学和心学对格物致知具体的理解存在分歧,两派都停留在伦理道德的范畴,前者,虽承认格的对象大体上是外物,但格的目的不是真的要认识事物本身,而是为提升个人的修养,并非真正穷究物自身之理;后者所格之物更是虚化的物,是人内心所受物的遮蔽。
以上即是对历代注释者“格物致知”论述的考察,由此可以看出中西知识观话语的不同。
首先是知识范畴的不同。张载将“知”分为见闻之知和德性之知。见闻之知是由感官经验得来的知识,德性之知是由心的直觉而有的知识,关注天人关系、群己关系、身心关系,倡导知行合一。康德将本体与现象界、伦理世界与自然世界是分裂的,他的三大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系统且关联的阐释知识学、伦理学和美学思想,真、善、美即其评价标准。在康德看来,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
其次是言說方式的不同。西方的思维方式是“逻各斯”式的,充满理性和思辨。苏格拉底运用“产婆术”引导学生,即包括讽刺(不断提出问题使对方陷入矛盾之中,并迫使其承认自己的无知)、催生(启发、引导学生,使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出结论)、归纳和定义(使学生逐步掌握明确的定义和概念)等步骤。中国思想家缺乏一种高度抽象的“先验”观念和思维方法,看待事物上多涉及伦理问题,比如,当看到松柏,不会像柏拉图去思考物背后的理式,而是谈论“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的人格品质。在这里,中国的思维方法彰显的是诗性的光辉,言说的是隐而不言的道。
最后是在科技与教育上的反映。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强调人的道德层面,重身心,轻实用,视修身为“实学”,科技斥之为“器末”。根植于儒家文化,中国教育始终把“明人伦”的道德教育放在核心地位。西方古代教育则重视德、智、体、美和谐发展,课程包括七艺,即语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音乐和天文。对比中西方大学校训亦可看出中西知识观的不同。中国大学校训多带有“德”的字样,伦理倾向明显,如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香港大学“明德格物”等;美国大学校训中的认知倾向明显,如哈佛大学“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但更与真理为友”,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愿知识之光普照大地”等。
总而言之,中国知识观偏向“实用理性”,而西方偏向“纯粹理性”。中国传统重经验、重实用、重实践,技术传统较浓,没有强大的宗教传统,对外来事物包容性很强,而当外来宗教传入传入中国常被本土化,宗教的超越性也带有实用性色彩,“经世致用”的观念也是中国文化强调道德伦理和“实用理性”的体现。而西方文化,具有较强的纯知识传统,重视思辨和理性,自然哲学发达,宗教传统久远深厚,充斥一种超越现世生活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