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居,大不易。继1988年首次房改之后,深圳再一次按下住房制度改革的“启动”键,6月5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到2035年,深圳将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按照最新改革方案,深圳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房、政策性支持住房(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共四种住房,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住房需求,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作出调整,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
在通过加大货币补贴力度鼓励支持人才租购市场商品住房的同时,深圳市将进一步深化租购并举,探索建立先租后售、以租抵购制度,实行一定年限内封闭流转等。
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新政”——住房实物供应类型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