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自己的床

2018-09-26 10:21刁斗
山花 2018年7期
关键词:莫莉

看到我的文章题目,你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她那本著名小书的著名题目:一间自己的屋子。是的,我的题目,正是对她的模仿化用。

一天早上,醒来以后,依习惯,我仍然赖在床上胡思乱想,天马行空地做白日梦,结果,我脑子里,“一张自己的床”作为一篇文章的题目,就气球似的膨胀起来,一直膨胀到与我身下的大号双人床体积相当。我急忙提速我的思维,琢磨着,应该把怎样的内容摆到“床”上——这同样是我的习惯,常常不是为文章选拟题目,而是为题目炮制文章。当然了,在许多的非睡眠时刻,我纷纭的脑海里,都会有五花八门的文章题目蹦跳出来,而一般情况下,我总是严苛地把它们中的数十上百个过滤掉以后,才让其中的三两个成为合适的帽子,戴到我为它们订制的文章的头上。所以,此刻,一意识到我脑子里的“床”可能气质不俗,可能有资格,在那三两顶合适的帽子中找到位置,我的精神立马一振,立马就开始了为它找寻脑袋。也是在这时,在那与帽子匹配的脑袋尚面目含混嘴脸模糊时,我的眼前,浮现出了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清晰影像,而且,除了她标志性的苍白消瘦,她那间标志性更强的“自己的屋子”,也悠然向我敞开了门户。我的心里一下有底了。倒不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门户之内,某种成为我文章内容的可能性现身了出来——我很清楚,如果写她,“一张自己的床”恰恰是最俗陋的文章题目;我心里有底,是因为我看到了她欲以“屋子”庇护我“床”的善良意愿,而她那意愿一经显露,我按帽子索脑袋的找寻之旅也就等于有了保障。果然,忙忙叨叨的我,很快就幻化成了一只蜘蛛,以我的“床”为基点,吐出了一张漂亮的蛛网,它黏性好又面积大,能将一个个让我有感觉的人、一本本让我有感觉的书、一件件让我有感觉的事……都粘在一起,粘贴成了这篇文章。自然了,这篇文章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我利用无数段床榻之外的写作时间在书桌前写的,至于这篇文章的开头部分,也就是眼下你读到的这些文字,则是全文完成后,我由原来那个三言两语的简略引子扩出来的。

声明一句,那个早上,我脑海里“一张自己的床”和“一间自己的屋子”的出场顺序,的确前者先于后者,至少它领先它一分半钟。但我不能就此便强词夺理,否认后者对前者有引领之劳与化育之功。对精神分析学说中的潜意识理论我深信不疑。

再声明一句,为了遇事作选择时,能快些判断出轻重缓急,我曾排名不分先后地,对生活中最值得我耗神费力的好玩之事作过拣选:舞文弄墨,胡思亂想,谈情说爱,东游西逛。如此,此时,我缠绵在“一张自己的床”上,一下子就享受到了二分之一,乃至四分之三的好玩之最,真是开心。

再再声明一句,也许,经由我的“床”,你会生出一些含有暧昧意味的隐喻性联想,进而对这篇文章的内容,作出愉快或者厌恶的预期。对此我没什么可解释的。隐喻是我喜欢的修辞手段,它恰好长于制造暧昧。

好多年里,并非因为身体残疾或过分懒惰,我的大部分时间在床上度过,这使我对床有很深的感情。每天,除了在电脑前坐几个小时,除了必须的出行,除了吃饭或者接待来客,其他时间,我一般都待在床上。待在床上,不意味着一定就得睡觉,一天二十四小时,睡八小时完全够用,写作出行吃饭待客再八小时,也还剩余八个小时。那么,仍然富余出来的八个小时咋打发呢?我不知道别人有什么高招,我的方式,就是看书和胡思乱想。我意思是,看书和胡思乱想的那个地点,我选在床上。待在床上感觉很好,柔软的被褥包裹着光裸的身体,肉欲的气息充满在布纹间棉絮里,使人能真切地意识到,自己是一具有着皮肤骨骼器官毛发的鲜活生命。光裸的身体一旦除去衣饰的约束与藏匿,就能充分地松弛舒展放纵起来,而松弛舒展放纵,则是解放心灵的先决条件,心灵解放了,挣脱拘囿的思想才能飞翔得自由自在。

古希腊有个哲学家,名字叫——叫什么我就不说了吧,反正,此公长期寄寓木桶,穷困潦倒还全无斯文,被别人骂作狗了他不光不抗议,还不识好赖地以狗自况。有一天,他正躺在野地里闭目遐思,忽然感到脸上遮了道阴影,一睁眼,发现皇帝站在他的身旁。那皇帝叫什么我也不想说了,只想强调,像历朝历代各种族各国家的领导人一样,他也嗜好通过追星,以之附庸雅或者不雅;而古希腊那年头,一个哲学家名气大了,其地位就等同于当今的歌星影星,领导请吃饭,百姓求签名,都是题中的应有之义。这一天,作礼贤下士秀的皇帝是专程来看望哲学家的,见哲学家闭目养神就没吭声,直到哲学家睁眼了才开口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其意思是,你要华宅还是高薪,我都能给你,即使你不会外语却要高级职称,没干过科长却直接想当厅长局长,我也都会帮你解决。可那个哲学家只认死理,自命为狗了就要一狗到底,不像后世的哲学家,可以今天尊孔明天反孔,而态度的转变,只以皇帝老儿的意志为唯一的依凭。“请不要挡住我的阳光”,那哲学家对皇帝,只提了一个这样的要求。

我无从考证这节名人轶事是真是假,另外,由于我不知道那哲学家是否素无礼貌,或总喜欢把日常生活矫情成后世那种“诗意的栖居”,同时我对后来的事也全然不知,比如,皇帝有没有顺手拧断他的脖子,因此,我也就没想从这节轶事中引申什么微言大义,诸如学问家的蔑视权贵或统治者的宽宏大度,也没想提醒今天的学人雅士要讲点独立意志或今天的官员领导要有点胸怀肚量。我只想说,对那哲学家当时的心态,我多少能理解一些。古希腊那年头,较之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友好亲近,除开饥寒交迫的贫下中农,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也有甘于以天当被以地为床的,而一个喜欢躺在床上瞎琢磨的人,忽然被人打断了琢磨,梦飞了,念断了,思绪一下子接不上捻了,那简直像性生活只进行了一半便戛然而止,实在是别扭加不爽呀。所以,那哲学家没好脾气地拒绝皇帝追星情有可原。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中国故事,只是说不太好,它是否能表征中国精神或中国气派或中国特色——恕我愚钝,啥是中国精神中国气派中国特色,我也一直没弄清楚。当时是魏晋之际,有个文人团伙被称作“竹林七贤”,其中有位仁兄叫——他叫什么我也不说了吧,反正,是个才华横溢却郁郁不得志的主儿,性情狷介有点佯狂。一般在家时,只要气温适宜,他都喜欢光着屁股,来了客人也不掩饰。某日,某人来到他家做客,见他的样子,批评他不该赤身裸体,说他作为知识分子,应当学会道貌岸然,得时刻把正装披挂在身上。这老兄当然嗤之以鼻,翻愣着眼珠子振振有词:天地是我家,房子是我被窝,现在你钻进我被窝了,怎么倒怪我不穿衣服。这样的段子让人受用,至少让我受用,虽然,此公的表现有作秀之嫌,可我仍然满心喜欢。在我看来,所有人的所有行为,都有秀的成分,问题只是,谁的秀能作得漂亮:那些能秀出特点秀出水平秀出魅力的人,肯定都有智慧而不仅仅是聪明垫底。智慧与聪明,本质上分属两重境界。

我了解魏晋,最早是通过我心中的智者鲁迅,他那篇题目拗口的演讲《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让我除了不再反感曹操,除了开始反感忠孝那一类礼教的东西,还学会并喜欢上了“通脱”一词。“通脱”不是把衣服通通脱光的缩略写法,但它给我的启发,倒还真就与上床之事能附会到一起——正常情况下,脱衣服是上床的题中应有之义。一个人若不想活得凄凄惶惶憋憋屈屈窝窝囊囊哆哆嗦嗦,或许办法之一,正是通过解放床来解放自己:扩大床的范围,丰富床的功能,对床作出全新的定义。

喜欢把自己交给床的人,多半攻击性不会太强。一般来说,床榻总与舒适、温暖、平和、安闲、私密以及性感和肉欲相关相连,过多流连它的人,自然也更柔软、宁静、懂尊重、讲关爱、自怜自恋、耽于幻想、热衷于关注前世来生而眼里不光只有鼻子尖底下的鸡零狗碎。我不知道这样的推断有无道理。我希望有。

床是人类的亲密伙伴,其功用是多方面的,几乎所有人的一生,在床上打发掉的寸寸光阴,都远远超过在沙发、汽车、课堂、浴室、车间、商店、厕所、酒馆、庄稼地、运动场、歌舞厅、会议室、美容院、拘留所、棋牌社、阅览室、门诊部、信访接待站或股票交易厅或老干部活动中心……所度过的时光。不过我这么说,没将某些特例统计在内,比如,读初中时,我一个同学那长期失眠的奇葩爸爸。那位目光呆滞的瘦小男子,所有的晚上都睡不着觉,只能一夜夜在户外徘徊,而白天,不论在办公室与人说话还是去食堂吃饭,他又能一觉一觉地睡个不停,一天能入眠百次以上,短暂时只需十秒八秒。他身上最为神奇的一点,并非走路时也能瞌睡,而是骑自行车时,他仍会间或地潜入梦乡。想必,我这个同学的爸爸,对床榻的需求会少于常人。但讨论特例没有意思,包括讨论我这种,把床与看书和胡思乱想联系得过于紧密的个案也没意思,要论及人类与床榻之亲缘程度,最好只沿着三条线索去生发阐释:睡觉、做爱、死亡。有一份最新出炉的统计学数据告诉我们:在某国,经过对一万名男女各占一半的来自不同地域和从事不同职业的二十至五十岁健康成年人的抽样调查,二○一七年第四季度,他们中,百分之九十七点六的睡眠和百分之八十九点一的做爱都发生在床上,而他们所耳闻目睹的死亡,也有百分之七十三點三在床上发生;至于他们在床上所做的其他事情,即使比例很高的养病,占用床榻的时间也远远低于以上三项。

说明一下,这份调查你可以不信。倒不在于这种数据难以统计,或者像GDP与CPI一样,统计出来也未必准确,而在于,以上的调查,只完成于我项上那颗无厘头脑袋的胡乱猜测,是我与喜欢玩民调游戏的国家开的一个玩笑。

睡觉即休息,做爱为生育的前奏,而死亡,是一系列求生努力归于失败的最终结局。从这样的角度看,睡觉、做爱、死亡,即使不去引申这床上三重奏的象征意义,事情的线条也足够明晰:它们仨,几乎有资格涵盖一个人的从生到死,即一个人的一生,差不多被床全囊括了。

也有些事情床无法囊括,比如人类所从事的大部分游戏与大部分工作。但游戏与工作,属于人生长旅中的必然项目吗?我没想抬杠,只是为人生做解剖时,希望能从必需的骨头棒上,把非必需的肉先剔下来,然后,再该炒菜的炒菜该煲汤的煲汤。我喜欢游戏,尤其喜欢那种功利色彩尽量低于奥林匹克运动会或诺贝尔奖颁奖礼的自嗨游戏,所以,对它们的远离床榻,我无话可说还很支持。但许多工作,特别是某些令人厌烦又不得不做的工作,我则希望经营它们的场所能挪到床上,那样一来,至少在感觉上,务工者的躁动乖戾乃至凶邪,或许可以得到缓解。

把与医疗、与性服务、与搓澡按摩等行当无关的工作挪到床上,这当然是我的调侃玩笑,其实,我是想借此引出另一个话题:如果一个成年人健康地活着却不必工作,那将是一种什么情况,会是以床榻为象征的某种活法的总胜利吗?这回我可没想玩笑,我知道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的确反感工作,而这又跟工作的单位如何或性质怎样没有关系,就是纯粹地讨厌工作这件事情。但讨厌工作,又未必就是讨厌劳动,而只是讨厌劳动与货币,以及其他有价或无价的利益好处间,那种将劳动异化为工作的交换关系。“舞文弄墨,胡思乱想,谈情说爱,东游西逛”,我心目中的这四项好玩之最里,不乏劳动的元素,却未包括工作的因子。劳动与工作,经常被理解为同一样事情,许多时候,它们也的确浑然一体,但你因为住在一楼有个园子而腰酸背痛地莳弄菜地,和你作为受聘的菜农,在塑料大棚里泥一把水一把地捱磨工时,那种辛苦与快乐能一样吗?我有个朋友,旧体诗词写得漂亮,常常夙兴夜寐地忙活几天,只为三五好友聚会时,可以摇头摆尾地《诉衷情》几句或《点绛唇》一番。但有些日子,他却鄙薄和嫌恶“衷情”与“绛唇”起来,原来,是他那喜欢写顺口溜的领导欲出版旧体诗词集,责成他帮忙疗治“硬伤”。领导的作品遍体鳞伤,还全都致命,我朋友的“疗治”等于重写,他那自娱自乐的劳动,一下子就变成了得好处换报偿的工作——朋友说,把这活干好,坐上处长的交椅就有指望了。

工作之事不大好玩,可大部分人又不能没它,还视失业为灭顶之灾,那是因为——哦,即使抛开社会性的需要不说,这里边也有多重原因,涉及到人的动物性与精神性的多个侧面,是这一切,导致了人类既好逸恶劳,又疯狂地投身行动而惧怕静止。于是,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便成了理由,它越来越多地,把人们生命中与生活里的额外需求诱导出来,等于变相地,逼着人们离开了床榻。不过在这里,我只想议论床上,不欲评骘榻下。刚才我说过,睡觉、做爱、死亡这床上三重奏,能把人生的一切都囊括起来,其实,其间还有一个现象更耐人寻味,那就是这三重奏本身,又从来都有一种交汇融合的自洽能力,可以通过彼此的暗示或替代,对床作出绝对化的肯定与认可:人们既把做爱叫作“上床”“睡觉”,也把死亡称为“长眠”“不醒”,同时,说睡觉又有“睡死了”的形容,指称做爱则不乏“欲仙欲死”以及“爽、美、痛快、过瘾……死了”等种种感喟,另外,据说,未必准确的科学还曾证明,有些男性在突兀的死亡中,比如突然窒息时,会出现勃起,就好像,他正准备投身一场有可能创造生命的酣畅的性爱。

事实上,在人们的思维惯性中,不仅我那“活著却不必工作”的想法纯属妄念,连床,这一也可以不去象征任何活法的最为普通的居家必备物,都经常与懒惰、笨拙、逃避、萎靡、无所事事、不知所终、消极厌世之类贬义的概念更关系密切,而奥勃洛莫夫,那个出产自十九世纪俄国文学的、不喜作为只恋睡榻的年轻地主,大约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

中国的文学爱好者,不论说消遣还是谈审美,基本上都没个人意志,我启智开蒙的那个时代尤其如此。因为中国一向亲近苏俄,于是,在许多年龄偏大的读者眼里,苏俄文学便等同于世界文学,即使在两国吵得狗血淋头一嘴毛时,即使在中苏军人白刀子捅成了红刀子时,苏俄文学“修”的反动性,比之于欧美文学“帝”的腐蚀力也差一大截。这样的结果便是,影响力不大的伊万·冈察洛夫和他那部影响力稍大的《奥勃洛莫夫》,在中国读者中,一度走俏得有点过分。那部长篇小说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五百多页的汉译本里,已经翻过了一百五十多页,时间也从早上滑到了中午,好脾气的奥勃洛莫夫却与往常一样,刚开始不情不愿地起床穿衣——需要说明的是,此前的他,并非昏昏沉沉地置身梦乡。不论对谁来说,熬夜都不算反常的事,所以,通宵玩乐或通宵开会或通宵失眠之后的上午补觉,就没什么新鲜之处。奥勃洛莫夫不是这样,他虽然始终睡眼惺忪,却未曾熬夜,也早醒了,一个上午,还在床上接待了好几拨客人。他之所以迟迟不出被窝,可以说,是类同于某些人面对灾难与麻烦时,所作出的应激反应:要么倒头大睡、要么灌醉自己、要么干脆昏厥过去……从而避免投身行动:不去参加社交、不去作关于是否搬家的决定、不去回复一封他已十二年未曾涉足的自家庄园里农民代表写来的信……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小情,在奥勃洛莫夫看来都是需“应”之“激”,而他采取的应激办法,便是赖在床上假扮鸵鸟,在被子的庇护下掩耳盗铃。

一个人活着就得行动,或者说,行动是活着的重要标志。记得小时候,我一拒绝行动,一表现出懒散松懈不积极来,奥勃洛莫夫就会成为我爸敲打我的醒脑棒与掌手板。其实,我的所谓拒绝行动,并不是拒绝踢球游泳打架泡妞,我拒绝的,只是没时没晌地伏案看书。可我爸认为,物理性的行动简单粗浅,精神性的行动才高级美妙。于是,在全民族都以简单粗浅表征自己为活物时,我在我爸的逼迫与诱惑下,至少学会了辨识和欣赏生命的何以高级美妙。可是,反对我成为奥勃洛莫夫的我爸,本人却又特别奥勃洛莫夫,他上班迟到,动辄旷工,在那个传达毛泽东最新指令不许过夜的大时代里,他既不致力于超英赶美,又不热衷于斗私批修,只像一粒走投无路的浪淘之沙那样,把落伍认作占了便宜。但他的自我淘汰并不成功,不论他如何事事拖拉又时时磨蹭,奥勃洛莫夫那种做个生活局外人的福分,也不肯降临到他的头上。这不仅因为他得自己劳作养家糊口,没资格役使三百多佃农,更在于,他即使不合时宜,也不敢显得太合时宜。如是,我的困惑因之生成,我爸明知爱智有风险,无知才安全,自己也视奥勃洛莫夫为榜样了,却为什么,要反对我与他投身同一师门,难道,他介意以后我喊他师兄而不叫爹吗?过了很久,我才理解一些他曲折的苦心;但当时,跟他辩论时,我只以“马列主义口朝外”作为敲打他的醒脑棒与掌手板——说明两点:第一,我生长在一个中国社会里并不多有的民主家庭,我和我爸,以及我们家的其他成员,说话时都可以指名道姓,也不忌讳互相敲打;第二,我爸一生吃哲学饭,而好多年里,在中国,马列主义取代了哲学,他的别称便是“搞马列的”。

我上大学时,我爸还差一两个月五十周岁,在“搞马列”的同时,“搞哲学”也被允许了,据说,那会的中国,哲学的包括文学的或科学的或什么学的春天已经到来。我爸秉持哲学的怀疑精神,对各种学的“春天”都信任度不高,顶好的态度也是溜边观望。他照样“马列主义口朝外”,自己浑浑噩噩,却鼓励我饕餮五花八门的精神食粮,不光给我提供读书的种种方便,还反复校正我的求知观念。他说读书的目的不是高考,恰恰上大学的意义,在于为更好地读书创造条件。那时候,我的“读瘾”已长进身体,我爸已经不再以奥勃洛莫夫敲打我了。但有一次,我批评他不应该都“春天”了还奥勃洛莫夫时,他似乎是下意识地,把我以前看过的他“冬天”时自况的一首打油小诗,抄在了我当时那本热情洋溢地呼应“春天”的读书笔记上:

人生糊涂识字始,

皓首穷经直到死。

昏花老眼救一命,

不再读书翻报纸。

我爸总说他花眼比别人早,刚四十出头,读书就是一件困难的事了。当时,我忘了考证他有无撒谎。

当时,我其实也没空操心,我爸何以要把“读书”与“翻报纸”对立起来。我爸的说法让我产生的联想只是,早在“昏花老眼”救他命的“冬天”时节,我就也开始视“读书”与“翻报纸”为两码事了。

那时候我十岁出头,连续好几年,每隔两三周至多一个月,便会利用节日或假日,去我爸办公室浏览报纸,看副刊上的诗歌散文短篇小说。那时我爸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长年有一副报架子叉腿站着,它瘦高的身上,至少穿戴了二十份每天的头版基本雷同的各种报纸,很像那个可笑的、以锈迹斑斑的祖传盔甲武装自己的堂吉诃德。我不喜欢塞万提斯养育的《堂吉诃德》。也不是喜不喜欢的事,而是对它没什么兴趣,虽然,我那时已初恋文学,已知道它是赫赫有名的世界名著。同样,那时我也已初解风情,更感兴趣的,是《俊友》或者《苔丝》那种声望偏低的世界名著,原因很简单,它们会笔涉男女之事,还偶有“床戏”令我流连。《堂吉诃德》倒也有作为骑士意中人的杜尔西内娅,可她不光不上床,还面都不露。所以,我把可以在办公室公开捧读的报纸与乏味的《堂吉诃德》归于一类,而需要猫在被窝里偷窥私赏的“好看”之书则另备一档,比如“贾宝玉初试云雨情”(曹雪芹《红楼梦》)或“乡间一夜”(司汤达《红与黑》)或“‘燕子:监视与诱骗”(约翰·巴伦《克格勃——苏联秘密警察全貌》)……当然了,那时的书,只要涉及人的,不论虚构小说还是纪实报道,包括《堂吉诃德》那种不为“床戏”耗笔墨的,基本上都算“黄书”或“毒草”,也就是说,读《红楼梦》或《红与黑》或《克格勃——苏联秘密警察全貌》,难度大不说,风险也大,只有鲁迅、浩然等寥寥几个人的书,才能公开阅读。读丰腴的书有罪,只允许翻干瘪的报纸,这对喜欢阅读的我来说无异于折磨,所幸的是,从小就以读书种子自命的我,有本事把干瘪化为丰腴,即使从最无懈可击的地方,也能发掘出并享受到犯忌的快感。例如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这样的文字,在别人看来,也许与“向土豪劣绅罚款捐款”,押着他们“戴高帽子游乡”,然后“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并无区别,可我却能读得春心荡漾,乃至产生生理的反应:“翻滚”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我那缺少直接经验支持的性幻想,居然能发育得有模有样。另外,读《阿Q正传》或《艳阳天》,我也能迅速从阿Q对吴妈的赤裸裸里,从焦淑红对萧长春的羞答答中,找到我对生命的直觉,于是,被成人视为大逆不道——同样,也被成人所大肆演绎和津津乐道——的“床戏”,帮助着我,也把目光投向了别处,投向了手边的书桌、身旁的窗口、近在咫尺的街路与遥不可及的星辰……

肯定与少年时代那种被动的训练有关,成人以后,我對色情特别敏感,也特别擅长从哪怕《宇宙的最后三分钟》(保尔·戴维斯)或《寻找时间的边缘》(约翰·格里宾)这类书的字里行间,发现“黄”与“毒”的蛛丝马迹,并且为之如醉如痴,尽管,宇宙和时间都不上床,只为一切生物的欢愉充任床榻。在宇宙和时间的欢愉之榻上,我最大的满足,除了可以经常享受春心荡漾的那种感觉,还在于,我也能经常性地找到自己确认自己,从而建立自己完成自己,其表现是,比如,仅就对待经典的色情小说淫秽作品的态度而言,《肉蒲团》(李笠翁)虽然更家喻户晓,可在我的个人榜单中,名不见经传的《姑妄言》(曹去晶)却要排位靠前,同样,萨德侯爵的《朱斯蒂娜》再深入人心,我也愿意固执地认为,只有多米尼克·奥利的《O娘的故事》才堪称完美,才当之无愧地可以荣膺色情的极品、虐恋的顶峰、淫秽的至尊这一类称号。

本来,若不含杂念地排列黄书的英雄座次,很可能,我会为同好提供一份客观的清单,可是,那些“黄书”,也就是某个领导、或某几位街道大妈、或某一些朝阳区群众,在不同形势下以不同评判标准代替法律认定的罪愆,却总要对我的客观性构成破坏干扰,让我变成一个蠢笨的读者,不负责任并鉴赏力低下。我觉得,这不论对色情对淫秽还是对书籍对作家,都是亵渎与不尊重。记得一九八○年代中期,我疯狂饕餮欧美译作,一边透过它们去了解世界的真相与做人的道理,一边请它们修正和完善我的价值观念。有天早上,去北陵公园的划船湖野浴之后,我顺路去朋友家借来《情场赌徒》。朋友在晚报的读书版当编辑,希望我为这部译自美国的“情色”小说歌功颂德——许多嘴脸涂抹伪善时,方法之一,就是把堂堂正正的“色情”更名为扭扭捏捏的“情色”。和我一样,编辑朋友也钟情色情,但与我相比,他青春早期的发育更为不良:我在家看多黄的书爸妈都只睁眼闭眼,可他爸妈,对宝贝儿子,却一直施以精神的宫刑。记得那天游过晨泳的我,一口气就读完了《情场赌徒》的前十几页,不过,对它那笔墨只停留在感官上的通俗描写我好感不多,而之所以没立刻将它丢开,只是男主人公卧房里,那张引无数女人竞折腰的豪奢大床吸引了我:那床的周围,包括头顶天花板上,镶嵌了许多面造型不一的大小镜子,即使它们一片空白时,仿佛残留其间的生猛和香艳,也能让我心跳脸热……我适时地合上了《情场赌徒》,它倾情奉献的“镜床”已足堪我玩味,这就够了。可恰在这时,收音机里,突然有“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斜刺里杀出,舞动着语言的拳脚,把我周边晶莹的镜子全打碎了,让我那七零八落的镜中影像,变得渺小而又轻飘。我听到一个毫不性感的女声正在宣布,我手头这本《情场赌徒》,和另一本叫《玫瑰梦》的翻译小说,刚被指定为黄书。可那时的我,生理逆反已然进化为精神现象,已经知道怎么与渺小化和轻飘化我的任何行径进行抗争。于是,那天,我就把已经放下的“黄书”又捧起来,不仅真为它花去了两天的阅读时间,还真写了篇注定无处发表的评介短文,赞美了它一番……

但我一直没真正想好,我以如此的方式精神逆反,是吃了亏还是受了益呢?又是吃了什么亏或受了什么益呢?而我的朋友,还有《情场赌徒》这一类书,以及那些有资格以黄色或毒草之理由凌驾于阅读之上的金口玉言……其亏损或收益都该咋计算呢?

打住,凡事只论吃亏与受益,小气。

“读书”与“翻报纸”,应该是心态的分野趣味的分野观念的分野,但会不会也是兴废乃至生死的分野呢?我没想耸人听闻,一度,我订制自己时,还真就是把废乃至死当标准的。比如,当初装修汇宝书房,我不去商店省心省力地挑一款床,而是麻麻烦烦地,请木匠专门打了张比例尺寸十分荒谬的、整体镶死在卧室窗台旁与两侧墙壁上的、连合适的床单都无处可配的、号称有多种功能的“窗床”,就是为“不再读书翻报纸”的余生之衰败而感伤思虑的一个结果。

一九六四年年初,早已目盲的陈寅恪就看清了他身处的时代对他以及他的满身学问所持的态度,在甲辰春节的贺岁七律里,他以 “一榻萧然了此身”这样的句子,终结了自己与时代的关系。而四十年后,即二○○四年我装修汇宝书房前读到它时,立刻认定,它写的也是我的心声。当然我是小人物,不敢想时代,只敢想我的身体对我的健康持什么态度。那时候我初患腰疾,病痛常常突如其来,不由我不悲观地推想,瘫痪将很快成我的常态,而一旦瘫了,我活动的天地便只能是床榻。这种悲观的想象让人绝望。若在过去的乡下,我大约就得张罗着打棺材了,可我不仅支持火化,还早有遗嘱,希望我骨灰被撒进水里,而非埋入土中。所以,当时,我的最高指示,只能是要求汇宝书房的装修尤其是床的装修,必须以服务瘫子为第一要务。我的“窗床”,便是在这种情形下设计施工的。我就不照相写实主义地描述它了,反正,假设我真成了腰病的人质,仅凭“窗床”的帮助,一时半会,撕票的命运还找不上我,因为它不光可以为我的看书写作与吃喝拉撒提供大体的方便,还能大体方便我通过窗户与外界接触:吹外边的风、晒外边的太阳、听外边的嘈杂市声、看外边的善举恶行……尽管,平常不出门东游西逛时,我宅在屋里下楼都少,连夏季的白天,都喜欢关着窗户挡着窗帘,好像我书房是人工的地窖或天然的洞窟。哈,只能说这就叫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了。

好了,我终于可以“一榻萧然了此身”了。

可直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告别汇宝书房搬入紫荆花书房也两年多了,瘫痪却还没降临到我的头上——我这么说,可没有对我的依然挺拔遗憾的意思。即使不挺拔,宁可佝偻,我也不愿意缠绵病榻。我意思是,虽然腰病已成宿疾,隔三差五就会折腾我一回,但毕竟,它没把我活动的天地只局限在床上,这使我半自主创新半参考《情场赌徒》中“镜床”发明的“窗床”,便没什么机会炫示功能。可这么讲又不够公平,因为十多年里,那“窗床”的馈赠,亦是我于不经意间所每每领受的。所以,再喜欢紫荆花的面积大设备全,也不影响我怀念汇宝的“窗床”时感情深挚,而假设我的第一条怀念理由是它结实,那第二条,就是它床窗一体的独特结构,能让我半偎在被窝里,就舒舒服服地实现另一重意义上的东游西逛——“窗床”给我设定的位置与角度,刚好是我与外界建立关系时,可以接受的距离尺码。我那意义多重的东游西逛不拘一格,各式各样,但即使以眼睛和心唱主角而让双腿双脚演配角时,我信守的原则也仍然恒一:以在场的方式游离,以游离的方式在场。对世间的一切,我都程度不同地心怀好奇,但不论那好奇的程度多么强烈,我还是愿意节制自己的介入欲望,对那“一切”,只距离适当地打量、琢磨、猜测、判断,然后再喜欢或厌恶或没有感觉,而绝不会凑得太近挨得太紧,尤其不会取消彼此的界限。

解释一下“窗床”提供给我的位置与角度吧。当年,作为汇宝花园最早的入住者,只要我偎在“窗床”旁看向外边,那一大片由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叠而成的凹凸丘陵,就会充满我的视野。直到差不多一年以后,为了抄近道,有越来越多的人从垃圾上走过,才如鲁迅所说,丘陵上诞生了蜿蜒的路。有路以后的事鲁迅没说,我可以补上:有关部门体恤生民,把那条肮脏的脚踩之路,变成了漂亮的机轧之路。真是好事呀,大部分居民,随之也就不再乱扔垃圾,少数还逮哪把哪当垃圾场的,则会受到其他居民文明的或不文明的劝告与谩骂。

那条距我书房约五六十米的马路细窄曲折,但和许多通衢大道一样,它两边也有人行小道,人行道上,也铺设了花纹地砖,并且每隔四到五米,还留有特殊镶嵌过的别致树坑。那些天里,我总是既实际又文学地想,以后树坑里的树如荫如盖了,那条小马路的葱郁清幽,定然如同连通着普罗旺斯与阿尔卑斯——我倒不是幻想它与汇宝附近的普罗旺斯和阿尔卑斯这两处住宅小区连什么通,我向往的,是那“二斯”所代表的欧洲风光。倘若以后我真瘫了,只能通过窗口接触世界,那也没什么,优美的自然环境会让我胸臆舒畅。但春天一晃就过去了,却迟迟无人往坑里种树。是树种或工期出了问题吗?

树坑便派上了别的用场。

在所有不下大雨不刮大风的白天,那条马路旁的人行道上,总会有一长串商贩依次排开,他们以树坑为界,或蹲或坐,各抱地势,自成一体,互不相扰地做些针头线脑的小本买卖——当然了,生意清淡时,他们也不介意互相干扰,四五米的距离,恰好方便家长里短和打情骂俏。他们栉风沐雨的生活充满了情趣,除非穿灰制服的城管人员到来。城管的白色货车一般周一至周五的下午两点左右,只是检阅般地在小马路上逡巡一圈,给人的感觉是,他们在质检马路,检验铺就它的是沥青还是豆腐渣。小商贩们大多识趣,知道城管人员例行的公事与马路无关,只关他们,所以,当城管车远远驶过来时,他们会迅速包裹起自己的货物,站到距人行道远些的地方,好像那些地方有长途车站,而他们,是进城讨生活的农民正准备返乡。小马路不通长途客车,连公交都不走。也有个别不识趣的摊主以身试法,硬撑着不打包自己的货物,这会惹来城管的管理。于是,那些似乎有受虐倾向的二皮脸们,会于眨眼之间强悍扫地,一举退化为以讨人嫌为职业的顽皮孩子,看大人真的被惹火了,立刻嬉皮笑脸地作揖求饶。白色货车离去以后,一般情况下,针头线脑的主人们不用再担心有回马枪杀来。

不知一年两年还是三年以后,终于有一天,那些徒具形状的人行道上的预留树坑,被整饬一番后栽进了树苗。是细弱的杨树,要如荫如盖得不少年。小商贩们提前了对它们的开发利用,他们在它们的两两之间拴系绳子,再在绳子上悬挂衬布,将原本席地摆放的货物中,那些可以挂绳子上别布上的,安置在空中。这样的好处是货物醒目,方便路人在行进中观察比较和作出选择;坏处是,城管出现时,收拢悬空的货物费时麻烦。

树太瘦弱,即使它们托举的货物都很单薄,也能显现出力不胜任,渐渐地,它们中有的就折了倒了,就被孩子们夹在胯下当马骑和挥在手里当剑舞了。但坏死的小树挺有规律,总是隔一个树坑消失一棵,使得每个商贩都再没有了拉绳子的可能。我不禁怀疑,是否有商贩看自己的货物不宜悬空,便嫉妒那些挂衬布的人,趁着夜色或者雨天,把有些没折没倒的小树也踹趴下,让每个人地盘里成双的小树,都变成了难鸣的孤掌。

连续多年,以上的情节反复上演,那些辛劳的绿化工人,对每年都来这里栽种一回用于拴绳子挂货物和迅速夭折的小杨树,似乎并无怨言。或许,他们都系市政单位园林部门的临时雇工,只要小杨树活不下去,他们的工作就有保障,而他们也就能活得容易一些。于是,也与我始终没瘫有关,我想象中的如荫如盖,不论从实际的意义上还是文学的意义上,同样渐渐地萎谢凋零了。

在我看来,文学的卷轶里,有两本书离不开床,甚至可以说,没床也就没有它们。它们风貌趣味迥然有别,共同的特点是体量都大:一部译成中文后浩浩荡荡八十万字,而另一部,比浩浩荡荡更壮阔漫长,译文的汉字竟接近了两百五十万。后一本人人都猜得出,是法国人马塞尔·普鲁斯特的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而前一本,则是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尽管,它没有一个确定的作者,最终定型前,历经的又是数百年的口口相传,但在我眼里,它同样是长篇小说。在《一千零一夜》里,山鲁佐德的故事是在床上讲的,且一口气讲了将近三年;而建造《追忆似水年华》这座时间大厦的普鲁斯特,给我的感觉是,他那未免短促的一生,整个就是卧床等死的一生,至少最后二十年,他似乎就是蜷曲和匍匐在被窝里,通过他书中那个同名叙述人马塞尔,娓娓地给我们唠叨他的所见所闻与所历所想。

其实,若论文学之床,还有一张也很著名,它被詹姆斯·乔伊斯摆放在《尤利西斯》的最后一章,供女主人公莫莉辗转反侧。最初,这张莫莉之床,我没想搬到我文章里来展览亮相,原因之一是它体量太小,比之于山鲁佐德的婚床和普鲁斯特的病榻未免寒酸——《尤利西斯》译文倒也有汉字一百多万,可支撑莫莉之床的,却不足其间的二十分之一,并且,就那标新立异的四万多字,我当年随之意识流时,也是一目十行地跳着通关的,所以,肯定的,欲歪批莫莉,我的曲解誤读难免令人发指。

不好意思,你猜对了,对这个著名的第十八章,我跳过去的那些文字,正是与性幻想,严格地说,是与关于私通偷情的想象无关的描述。而这,也便是我想拒绝莫莉之床来我这里登堂入室的原因之二——我担心某些仇视春梦的正人君子会受到冒犯。

可是,一方面,这世界上,偏偏又有不少我这类非正人君子需要春梦,喜欢以那些所谓不洁不雅不伦之春梦自我抚慰自我滋养。另一方面,莫莉之床虽然狭小,在我的曲解误读下也多有破损,可它哺育的一波波比性幻想更难萌芽的私偷想象,却茁壮得那么生机勃勃,我若不堂堂正正地将其显形于光天化日,倒好像是我对文学的表现力没有信心。

不,我有,我知道文学的表现力可以多么强大,只要它肯负责任地释放它身处的世界,而不是因为恐惧或伪善,去遮蔽、涂改、甚至阉割这个世界。那么,对文学床榻上性的主题,尤其是私偷,这一性主题中的华彩部分,又尤其是,私偷部分中那些溢出脚本即兴上演的唱念做打,愿意诚恳地作出揭橥的,我敢断言,便一定是负责任的文学释放。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认为,比之于山鲁佐德之床和普鲁斯特之床,莫莉之床更可圈可点,它所承载的那种只能一个人感受体验的臆想梦寤与骨骚肉痒,恰好可以最完全化地,把对于床的所指与能指公示出来。普鲁斯特之床过于斯文,有点像理性的书案,而山鲁佐德之床则太恐怖,像玩命的赌具,与卡夫卡《在流放地》里那架也可以被称之为“床”的杀人机器仿佛一母所生。在世人眼里,主要横陈着女性文学人物的私偷床榻上,最大名鼎鼎者,当属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或福楼拜的爱玛·包法利,或霍桑的海丝特·白兰……可在我看来,她们的私偷纯粹度都逊色于莫莉,那些为她们所熟练演绎的经典桥段,诸如相见恨晚、忠贞不渝、山盟海誓、托付终身、一见钟情、白头偕老、枕前发尽千般愿、情人眼里出西施……与其说是保鲜爱情的标准答案,不如说是自欺欺人的刻板教条,只适用于勾兑琼瑶品牌的心灵鸡汤。我倒不是说,上男人床时,把情感依附作为以身相许的前提条件就不可以;我只想强调,不论情感还是身体,首先属于的都是自己,若太将其看作“许”的礼物,待价而沽也好果断馈赠也罢,都容易迷失于遇人不淑的困局窘境,或搁浅在始乱终弃的悲局绝境。莫莉则与她们不同。在这个男人主导的世界上,她本能地懂得拒绝依附,能从根子上提早做到以自己为先对自己负责。她只专注于自己的性,如果也有意外的惊喜附加其中,她当然不会矫情地剔除,但是,那些附加物再丰美新异,也只配辅助而不是操控她的感受,而她那过于官能化和动物性的自主意识,哪怕只寡淡单纯如一杯冰水,她饮啜它也甘之如饴。也正因为这样,她上的才永远都是自己的床,即使她上的是过去的马尔维、当下的博伊兰、未来的斯蒂芬的床,甚至是她与丈夫布卢姆共同拥有的床,其实她上的,也是只属于她自己的床。

与安娜、爱玛、海丝特比,与其他无数的女人相比,莫莉看似混沌却最清醒,她充分尊重肉身的欲望,而不会让欲望脱离肉身朝别处异化。她相信性事是一切动物的快乐之源,她相信,如果人之外的动物也能发表意见,肯定同意她的意见。人是高级动物。这她知道。但她更知道,人首先是动物,人就是动物。所以,就两性关系来说,她不会拒绝无爱的性,却一定要拒绝无性的爱——因为这一伪命题其实暗藏杀机,允许它混淆视听,就等于允许对爱的歪曲和否定。在莫莉的私偷想象中,不论何种形式的性,都只导向欢愉和感恩,而自责、指责、埋怨、抱怨、欺骗、伤害、懊悔、仇恨……它们与性有关系吗?

如果按照《圣经》的说法,动了淫念,便等于犯了奸淫之罪,那莫莉这个信天主的女人,自然是想象加行动的双料罪人。我没信仰,对一切都警惕怀疑,但我并不反对莫莉的主将淫念与淫行等量齐观。我始终相信,每个人心田的隐蔽之处,都有红杏在伺机出墙,至于是以淫念的方式还是淫行的方式出,只取决于主观的自我约束而非客观的条件限制,所以,人为地离间淫念与淫行,便是笑话,便很像在同一只碗里分别水乳。不过,主的意见我也不全同意——我很想代表莫莉对主的意见阳奉阴违:在我和莫莉这里,奸淫之罪是不存在的,任何两情相悦之事都不是罪过,至于强奸或骗奸所携带的恶,那应该划归到暴恐或欺诈的范畴之中。这是因为我还主张,性事,不应该只局限于两性间的性器媾合,所有通过色情方式实现的两情相悦:亲吻、拥抱、抚摸、话语,甚至凝视与想象包括虐恋,都属于性的美好表达——我这后边的看法,只来自于莫莉的启发而未经她首肯。

莫莉感性发达,凭本能生活,有的时候未免颟顸,既是不屑于也是没能力稍微复杂地应用理性。而我虽然喜欢莫莉,性格类型却与她迥异,总是抑制本能窒息感性,只依顺过分拘谨的理智去权衡大小调整远近。所以,替莫莉的欲望开脱解释,似乎成了我的义务,也不知道对我的良苦用心她是否领情。比如吧,她想象私偷时直奔主题,宁可踩踏坎坷,我呢,开步出发时,却一定要先把通往主题的道路铺垫平整。我提醒她,作为动物的人,终归又比一般的动物丰富和复杂,动物只有性就够了,不需要色情,可人不行,人既离不开果腹肉身的性,也离不开营养灵魂的色情。而私偷,不论归属于淫念还是淫行,多数时候,都是一种色情大于性的存在,而对于婚姻之内无色情这一无奈的实际,则算是一种饮鸩止渴式的拨乱反正……哦,终于,我说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婚姻,而让我惊讶的是,面对婚姻,从来啥都无所谓的莫莉,居然也大大咧咧不起来了。为什么,“婚姻神圣不可侵犯”?像个思想者那样,莫莉提问时忧心忡忡。我体会着一种骤然而来的无形压力,弱弱地答道:理由嘛,当然很多,但最主要的,只能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莫莉只理解了我这话一半的意思,有些强作潇洒地说,我不是布卢姆的私有财产,我也不要布卢姆做我的私有财产,我们俩都……我说没错,你们俩都独立平等;但就一般的情形来说——我字斟句酌地说,随着财产的介入,再独立平等的夫妻,也必不可免地得用越来越多的压迫和谎言维系婚姻;而私通偷情,由于天然地可以规避掉性之外的种种麻烦,其成立的前提,反倒更可能是诚实与尊重。

背叛婚姻——还诚实与尊重?莫莉说,你不用宽慰我,刁斗,我对自己的欲望诚实并且又尊重自己也就够了,不需要生硬地找出什么高大上的理由来解释我不守妇道的背德行为。如果当了婊子,我就不稀罕再立牌坊。

不是我不为我只是……我前言不搭后语地急忙解释,却越解释越说不清楚。我意思是,我说,与诚实相比吧,尊重更重要,而通常——这时,慵懒的莫莉虽然还安静地躺在床上,仿佛倾听着我的絮叨,可从她眼神里我看得出来,她的意识,正在流向门口和窗户,要突破门窗冲决出去,流向某个未知的远方。但我还是坚持着把话说完。通常,谎言可以达致尊重,压迫却从来不分娩诚实……

“从门口到窗户七步,从窗户到门口七步”,以这种“鲁迅句式”引发叙事,是《绞刑架下的报告》让我记忆至今的唯一理由,我读这本捷克作家伏契克的小说,时间应该在四十年前。而我最初品鲁迅,尝《野草》,头一回讶异地咀嚼“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时间应该超过了四十一年。

“沿床的宽边走到墙根三或者四步,沿床的长边走到另一面墙的墙根五或者七步,这就是我每天‘放风的路线。”这是女S介绍她的“双规”经历时,让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细节,虽然,比这更惊心动魄的细节她讲了很多。

中学时代,我和男S慷慨着大汉奸汪精卫“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雄心壮志读《绞刑架下的报告》时,它是被称作“纪实小说”或“报告小说”或“半自传体小说”的,甚至,有论者干脆把它定性为自传。现在四十年过去了,半生摆弄文学的我,早就知道了根本没有“纪实小说”或“报告小说”或“半自传体小说”这一码事,即使自传,也并非就与真实同义。这世界上,最真实的叙事唯有小说。可半生跋涉仕途的男S,若现在有机会与我讨论“纪实”“报告”“自传”甚至他长期摆弄的红头文件,也会同意小说最真实吗?我和男S,已经多年不讨论小说,而不讨论小说,看起来好像只是揖别了文学,其实呢,那更是揖别了忧国忧民的情怀,揖别了启蒙救种的志向——我这样说,从我和男S这年龄再往上的人更容易明白什么意思:那时候,我们生有一颗喜欢高昂着的少年头颅,却没有赶上最好的时代,于是爱好文学,也就等于立下了誓言要匡扶社稷和救民于水火。记得后来上大学时,我们北京沈阳分别两地,其中至少有两年时间,连通我俩纵论天下的那一条邮路,比恋人间的邮路还要繁忙,直到进入大三,他真的从同学中确定了恋人,我俩的通信才少了下来。

是的,他的恋人就是女S,后来成了他的妻子。说明一下,我在这里以男S女S称呼他们,并非他俩名字相同,而是他俩那并非同音的姓氏,起首的声母都是“S”。

再后来,我和男S,友谊当然一如既往,可见面的次数,却必不可免地越来越少,虽然大学毕业后我又回到了沈阳:前邊的一些年每月能见两回三回,中间的一些年每年能见两回三回,而晚近的这些年,只能每两三年见一两回了。原因自然是他公务繁多。我这一生都是闲人,清谈是我的主要消遣,所以,没空聊天责任在他。可是否我也有责任呢?记得千禧年前后的某个春节,他和女S来我家聊天,从下午四点侃到第二天凌晨将近四点。那时的他踌躇满志,年龄勉强刚届四十,官运已亨通得有点吓人。他没有任何权力的与财富的资源背景,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包括女S家族,皆为社会底层的草民百姓。那天,男女S离去以后,我告诉妻子,以后别再主动联系他们。妻子对我表示不解,问我是不是看朋友发达了有点吃醋。当然不是这么回事。可能还不到二十岁时,我和男S,就结合各自的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梦想过我俩的未来分工:我在文学上扬名立腕,他在政治上呼风唤雨。并且还在那时,我就有了思想准备,在官本位的中国,威风八面将是他的常态,而我的宿命则是无人喝彩。我怪妻子小瞧了我,我说我是担心拖累朋友。我这样一说妻子就懂了,妻子默然。她当然不希望因为我的倒霉而株连朋友,可是,就为一个没影的迫害妄想而轻易颠覆友谊的小船,她感情上实在难以接受。我只能告诉她,我没有与男女S绝交的意思,只是到他们退休之前,我不想再主动联系他们,除非他们——我说,除非他们倒霉了,有风险我也会第一个伸手相助,哪怕因为能力不逮,那伸出去的手只是姿态。

呸!我这乌鸦嘴,他们不久前的背运倒霉,仿佛真是我十六七年前的挂虑一语成谶了。

有好几路朋友帮我证实,他们两口子确实被双双押去了北京,而官方和非官方的渠道也都散布了那样的意思:他们之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与窥视钓鱼岛的日本或觊觎南海的菲律宾堪有一比。我想不好,难得口径一致的官方与非官方口诛笔伐男S时,哪些指控不出于虚构。但有一点我知道属实,那就是,男S的学历还是本科,教授职称也仍是副的。我松了口气。我认为他的邪恶,应该比日本或菲律宾稍逊一些。在当下中国,一个人的官做到他那么大,即使不花钱,弄个博士学位也不困难,而想当教授更是易如反掌——况且,当初他科长都不是时,就出版过学术专著。显然,再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对知识学问,他也还葆有少年时代的尊重与敬畏。

我急忙给男女S的孩子打去电话。我这个连单位里只涉及蝇头小利的政治生活都弄不明白的人,从一无所知开始,密切地注视起了更高层面的政治生活。然后,四个月一晃就过去了,女S接受调查毕,被放回了沈阳。组织上没剥夺我的正厅级别,她絮絮叨叨地以此向我佐证清白,这足以说明……是我再三劝慰几小时后,她才认识到,她仍然拥有领取正厅级工资的资格,重要的不是组织上是否还信任她,而是这样一来,当不知多少年后,她那挣了好几年副省部级工资的丈夫被放回家时,肯定已经公职与收入尽皆失去,而那时候,她养活他,她的正厅级工资会作用更大。是这之后,情绪终于从长时间的失控状态中回复过来的女S,才巨细靡遗地,给我讲起了她的软禁生活,其中,在种种的匪夷所思中,就包括了她如何匪夷所思地绕床散步的放风故事。她说,她四个月的吃喝拉撒洗澡睡觉,全在每六小时一换班的两个武警女兵的注视下完成,而那注视了她一百二十多个二十四小时的两两一组的四只眼睛,在一间十平米出头的小屋子里,总是一双闪烁在床的长端靠墙一头,一双眨动在床的宽端靠墙一头,所以,女S说,每天她散步即放风时,只能半绕着没靠到墙上的床的长端与宽端移挪脚步。如果赶上值班的女兵还善良仁慈,能往身后的墙上使劲靠点,我在长端就能走七步,在宽端也能走上四步,女S没有半点感情色彩地说,可如果那当班的女兵往前站一点点,在宽端,我就只能走三步了,而长端也只能走到五步——多走少走一步两步,你们肯定没法想象,那种差别,就如同扑进了天堂或堕入了地狱!

据女S说,与我和妻子会面,是她回沈阳后的一个多月里,第二次与家人之外的朋友见面。我现在与你们交流七八个小时居然没怎么走板,她说,可刚回来那两三周里,我连续说七八句话都做不到。

与女S分手以后,我和妻子围着我家的床,绕行一侧的宽边与一侧的长边。我家卧室空间很大,床也不是单人的而是双人的,除了床头靠在墙上,床尾的宽边与床两侧的长边附近,都有较大的腾挪空间。我们假装床边的腾挪空间逼仄狭窄,并且只有一个长边的边缘可供人通过。但不论怎么走,不论多走两步还是少走一步,我们都表示,在自家卧室围着自家的床给自己放风,那种扑进天堂或堕入地狱的感觉无从寻觅。

在西方,有一张著名的床特别歹毒,就是希腊神话中,妖怪普罗克汝斯特斯那张当尺子用的标准化之床,它蛮横地追求划一统一唯一。乍一看去,普罗克汝斯特斯是个和善的房东,总是盛情邀请过往的旅人去他家做客。可到了夜里,客人一睡上他家那张舒适的床,就会经历到极大的不舒适乃至伤害与死亡。因为在凶相毕露的普罗克汝斯特斯手里,只有其高矮与床的长度刚好合适的客人,才能免除荒谬的折磨,否则,若客人太高,他长于床沿的腿或者脚便会被砍掉,若太矮将更加凄惨,他身体被普罗克汝斯特斯比照着床体强制拉长的那个过程,便会是筋断骨裂肉绽血溅直至缓慢死亡的痛苦过程。

而在中国,有一张著名的床则特别温馨,它是能承载和寄托对于家乡的依恋怀想的李白之床:“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乡愁的主题太宏大了,但宏大到李白这里,却可以细腻得如同衾被间的一抹霜花一脉月色。这证明的是李白之大,证明的是李白那張月下之床的宽厚与包容:既盛得下志在四方,又盛得下流离失所。可是,后来,有学问大的朋友告诉我,那张著名的李白之床,指的并不是通往温馨或安全的柔软睡榻,而是指井栏、板凳以及别的只有考据价值而无关诗情画意的什么东西。这一知识的获得令我尴尬,就好像,有朋友声称送我苹果与笔记本作礼物时,我收到的,还真就是可以吃的苹果和纸页装订的本子,而非手机或者电脑。

当然了,非手机或电脑的苹果与笔记本我也喜欢。与百把年前的英国同行弗吉尼亚·伍尔夫比,我的胃口小得可怜。我的确也想得到一间自己的屋子,可我知道那近于奢望,于是我期盼一张自己的床,其实这也很南柯黄粱,或许,我只配去眼馋一只比井栏杆稍稍方便我落座栖身的小板凳吧——哦,我有点恍惚,难道,对于它们,汇宝书房与紫荆花书房,以及当年的“窗床”,以及眼下我屁股下边的这只板凳,我其实并没资格视为“自己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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