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沂科,金民华
摘要:随着我国农业朝向科技化、城镇化和集约化发展,农民对于农地的经营方式和技术也在不断升级和多样化,使得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断加速,农民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实践,只有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好地发展我国现代化农业,并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能帮助农民增收或摆脱土地的束缚。但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土地占有量少,且农村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建议土地的流转模式按照实际情况,安全稳步地进行。
关键词:农民土地流转;流转模式;农业集约化
基金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7R409012)的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8.16.014
随着高速科技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镇,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导致了人与土地矛盾升级,进而推进了土地流转的进程。但在进行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过程中,流转的模式也尤为重要。
1农民土地流转背景
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多、粮食收入下降、税费增加等情况的出现,农民种地积极性受到影响,从而进行土地流转,但仅是民间自发流转。
2014年,我国制订了两部政策性文件:一是关于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文件;二是4月刚刚发布的关于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政策性文件。当前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8年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通知和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2农民土地流转模式调研及解释
2.1温州乐清“北塘”模式
温州乐清北塘全村90%的土地,流转给一家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草莓,不但解决了季节性土地抛荒问题,同时还解决了6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养老金问题,又称“北塘模式”。
2.2湖州德清“股票田”
湖州德清县的农户以集体的名义把30万亩农田土地以“入股”的形式,与农民签订合同,倒包反租给养殖户,如今的德清县实现了土地经营权的大规模有偿流转,休闲、垂钓、生态观光等旅游产业蓬勃兴起,7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了第二、第三产业,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连年创历史新高。
2.3 杭州萧山“个体种植苗木”
杭州萧山素有“木之乡”的美誉,这里主要是以个体承包经营为主,种植类目以乔木为主,土里流转后进行规模化种植,收入可达2~3万每亩,收益可观。
2.4安徽毫州的失败案例
虽然进行土地流转的初衷就是要助民增收或者促进农业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发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不乏失败案例。正如《民生周刊》2013年第23期刊文《失败的土地流转——来自安徽亳州的教训》一文指出土地流转盲目性背后潜藏的风险。大量安徽的大户,由于流转土地前没有进行科学良好的规划,没有选择合适的流转模式,盲目性流转导致最终破产的惨痛结局。
3农民土地流转现有模式举例分析
3.1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成都在今年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上取得显著成就,政府也作出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
成都产权交易所不断创新、把目光投向市场,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业知识产权等流转和产业化项目融资提供优质服务,并不断推进农村产权的流转、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助民增收和摆脱土地的束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3.2山东宁阳:股份+合作
山东省宁阳县的流转模式为“股份+合作”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方式。这种方式助民增收且增加了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从而摆脱了土地对其的束缚。
这种土地流转模式,在经营管理、分配机制和运作流通方面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承包权以入股方式投入,并一同建立农业合作社;二是农业合作社将按照平等民主的原则,对土地进行统一的管理,而不是让农户单独运作;三是农业合作社依靠大型企业进行生产运作及经营管理;四是农业合作社实行的分紅将按照土地保底和效益来进行。
入股的农村可以提取当年10%的结余作为公积公益金,提取10%的风险金,剩下的80%则按照股权进行分红。公积公益金用来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员工的薪酬福利,风险金则是在合作社生产经营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发放。
该地区农民在进行土地流转时,仍具有土地经营权,这种流转模式可保护农民权益,保障土地安全。
4 关于农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民缺少土地经营能力,缺乏相应的农业知识;二是合作社机制发展不完善,极易导致将来发生经济纠纷,使二者合作率降低;三是政府没有颁布完善的法律及政策,来确保土地流转各个环节的有序进行。针对安徽省土地流转结论及结果,结合实际提出四种不同层面的对策;四是注重培育农民农业规模经营管理能力,从而提升土地流转速度,以助农民增加收入;五是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规范其发展,让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充分发挥风险管控功能,维护农民的利益,成为土地流出方和土地流入方的桥梁;六是加强政府监管职能,优化和完善土地流转法律和政策环境。七是健全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推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董国礼,李里,任纪萍.产权代理分析下的土地流转模式及经济绩效[J].2009,(01).
[2]高强,孔祥志.国外及中国台湾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与服务经验借鉴[J].2014,(01).
[3]杨成林.交易成本视角下农地流转的机制分析三农问题聚焦[J].中州学刊,2014,(05).
作者简介:李沂科,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