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自力
我快40岁了,青春像小鸟一样一去不回来。回忆自己的青春,自己都觉得好笑,不过却也是一段幸福时光。
读师范时,学长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师范不仅看重文化课,更看重文艺课。我心里痒痒的,盘算着学点什么,好有点文艺青年的气质。
当时,崔健正红,海报上,崔健戴着墨镜抱着吉他玩摇滚,一副很酷的样子。可是,我学不了,吉他太贵,这对于月生活费只有25元的我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有没有成本稍低又能出风头的呢?我盘算着去学口琴。我省吃俭用,用节省下的钱买了一把口琴,自己看谱练习。
元旦,学校举行文艺联欢会,两个吉他手要找一个吹口琴的组成一个临时乐队,我毛遂自荐。
当时老狼的歌曲《同桌的你》非常流行,这首歌曲的前奏部分就是口琴演奏。那次文艺联欢会,我们的演奏效果出奇好,在校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次登台表演,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年轻的心啊,也曾激动万分。不过,我并不满足这小打小闹,我还想闹点动静大的。
一些多才多艺的毕业班同学在学校宣传橱窗下面搞个人作品展览,引得全校5000多人围观,那是很有面子的事情。我心痒了,决定在毕业那年自己也办一次个人作品展览。心动不如行动。很快,我就一心扑在书画上,练习柳体毛笔书法,练习素描。我记得,那时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我就去画室反复临摹,向美术班同学请教,静物素描倒也可圈可点。练毛笔字费纸费墨,我就买了一块小黑板,用毛笔蘸着水写字,倒也很方便。
大约坚持了两年后,我的个人书法绘画作品展览在学校举行,我将所有的作品都装裱上了镜框,宣传橱窗下面齐刷刷地摆了一长排。我还请了一个同学帮忙拍照。照相机咔嚓咔嚓的声音,对于我来说格外好听,我仿佛走在红地毯上。
从音乐到书法,再到美术,我都不是源于热爱和喜欢,我只是有些自卑,怕混在人群里别人看不见,所以就急于表现自己,让自己看着像是个文艺青年。年轻的心,总是有那么一点虚荣。
但有一样,我自始至终都是喜欢的,并且一直坚持的,那就是写作。
我开始是学写诗的,学写现代诗歌。现代诗歌,读着很简单,写起来很难,区区几十个字,要表现那么多内容,真不容易。为了写诗,我和班上的诗歌发烧友合买了一本诗集,也不管是否懂,先背下来再说,不是有人说过“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种盲目的急于求成的心态,可把我害苦了,写出来的诗,其实就是文字的堆砌,各种意象的混搭,毫无诗意和美感可言。我读了几首给妹妹听,妹妹说全是大白话。记得当时的文选课老师对我说,写诗歌要有一定的天赋,加上靈感和个人的文学素养,千万不能有“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式的无病呻吟。
诗歌写了几大本,一首也没发表,倒是我的一篇散文,在校报上发表了。同学们开始戏称我是作家,不排除有揶揄的意思,但那时是愣头青,听了美滋滋的。为了保住这个“作家”的美誉,我又开始写散文,不曾想,写着写着就上瘾了,再也没有停下来,一直到现在。
师范毕业时,别人手里只有一张毕业证,我比别人多了一些东西,那就是各种征文获奖证书,以及一大摞样报。戴着眼镜,捧着证书,我觉得自己真有点文艺青年的样子。
现在回想起来,读书时候碰巧和文艺沾边了,就成了所谓的文艺青年。我常常怀念那段时光,我觉得奋斗的青春是美的,也值得去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