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路径研究

2018-09-21 11:08李飞杨士卿
中国市场 2018年27期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

李飞 杨士卿

【摘要】互联网金融具有融资效率高、成本低、便捷和覆盖广等优势,打破了地理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对传统金融机构造成的金融限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表现出越来越强大的推动作用。文章梳理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存在小微企业融资等四个突出问题,归纳出应用互联网金融解决四个问题的路径,进而提出实现和改善互联网金融应用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路径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

1.引言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优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环京津冀贫困带、京津冀产业结构升级和传统金融机构金融限制等面临的突出问题。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用中介等功能的互联网金融,打破了地理时空和行政区划分割带来的限制,汇聚流量和使用客户,使现有融资体系结构更加活跃,更加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其次,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普及使得互联网金融极大地拓展了传统金融服务的边界和受众,使得金融服务变得更加普惠、透明、廉价、便捷和高效,互联网金融正成为三地地方政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目前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和区域发展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牛雅韵、任颖(2016)在文章《互联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以晋城市为例,对互联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意义和方式进行了研究,指出互联网支持晋城市经济发展的方式有互联网金融行业自我成长、互联网金融支持其他实体经济发展。梅佳、兰强(2015)在文章《互联网金融视角下小额贷款公司与地方经济发展互动研究》中,介绍了当前主要的几种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额贷款公司创新运营模式,“互联网+小额贷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路径有:“互联网+小额贷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互联网+小额贷款”搭载知识产权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小额贷款”为居民理财提供新渠道。张倩、周荣荣、冯小舟(2016)在文章《互聯网金融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增长的互动机制》中,认为: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主要是业务关联的实体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有机结合,将众多的单一交易功能的平台整合起来,形成一种交易生态。潘静(2013)在文章《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企业服务创新探究》中,以“余额宝”为例,从第三方支付企业角度,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得出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满足大众碎片化理财的金融需求;收益可观、持续、安全性高;方便、灵活、快捷三个方面的特点。结合这些特点,提出了未来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几个关键点:重视移动互联、持续的行业渗透、客户大数据的收集、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等。许永明(2015)在文章《区域交易所+互联网金融》中认为,区域交易所+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金融创新,并对这种新型金融创新做了全面剖析,并给出其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国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模式、融资优势以及对实际经济包括传统金融业的影响,很少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角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在区域经济中的应用路径。本文试图从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角度,阐述互联网金融在其中的应用路径,以期吸引不同利益相关者(政府、传统金融机构、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投资者)加强合作,共同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

2.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2.1京津冀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吸引和创造就业机会的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融资需求难以满足是小微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戴东红(2014)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呈现出“短、小、频、急、缺少抵押”的五个鲜明特点,一是贷款期限短,一般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满足资金周转需要。二是单次贷款金额较少。三是贷款频率高,临时性的贷款需求较多。四是贷款时效性强,大多时间紧迫。五是缺乏抵质押物,无法为其融资需求提供有效担保。《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的作者巴曙松指出:在争取外部融资时,有 66.7%的小微企业将向银行贷款排在第一位。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为规避风险、保证资金安全,银行必然在权衡利率和风险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实行信贷配给。调研中发现,九成的小微企业要靠民间借贷,融资成本在30%左右,应急式的过桥贷款利率更高达40%。只有约10%的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了贷款,但利率普遍上浮约30%,因此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来言,即使需要资金,融资行为并不会经常发生,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在面临资金链断裂和得不到融资支持的情况下束手待毙。因此,找到有效的融资方式最大限度的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以最小的成本满足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

2.2环京津冀贫困带

亚洲开发银行调研曾发现,河北省环绕京津的地区中有25个贫困县、272.6万贫困人口,与西部最贫困的“三西地区”相比,处在同一发展水平,有的指标甚至更低,亚洲开发银行为此提出了“环京津贫困带”的概念。贫困带缺乏实体经济支撑,企业和贫困户面临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多,程序复杂等诸多困难和不便,融资和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环京津贫困带的存在,使这一地区的发展受到严重的“短板”现象的制约。解决京津冀贫困带难题,关键是要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完善和改进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创新,发挥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创新工具在扶贫开发中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成为社会各界的良好共识。

2.3京津冀产业结构升级问题

2015年4月,中央审议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推进京津冀三地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增加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绿色环保的第三产业来取代劳动力密集、低技术含量的第一、二产业比例。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存在产业结构发展落差过大等不利因素,对京津冀产业结构升级造成负面影响。首先,三地产业结构差异显著, 2013年北京市第三产业比重已达到76.9%,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产业优势集中于金融、高科技和服务业;天津市第三产业占比为48.1%,产业发展由钢铁、石化等传统制造业向新能源、电子信息、材料等新兴产业过渡;河北第三产业占比仅为35.5%,还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中以高污染、高耗能、低附加值居多。而同时期的美国、法国第三产业的占比已达到75%。北京市第三产业占比虽然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北京产业结构升级还面临着对资源的巨大需求、自身供给不足,以及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势必还要向津冀地区转移部分重工业和传统制造业。大量的资金支持是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基础条件,而当前三地产业结构升级面临的融资渠道狭窄等问题限制了京津冀产业结构升级,并最终影响到京津冀协同发展。

2.4传统金融机构金融限制问题

京津冀协同发展同样离不开传统金融的支持和引导,但传统金融机构存在金融限制问题,制约了协同发展大局。

第一,从三地金融服务水平看,根据美经济学家Raymond.W.Goldsmith提出的金融相关率FIR(Financial Interrelations Ratio)概念:某一地区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就是FIP,该指标值越大,说明当地金融服务水平越高。2013年数据表明,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FIR值分别是6.96、2.87、1.67;其次,作为评价区域融资渠道是否发达、融资活动是否活跃的股票、债券和融资租赁,在京津冀三地各自的融资规模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7.4%、27.9%和20.5%。京津冀三地金融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天津、河北金融服务水平远低于北京水平,不利于吸引产业结构升级中北京相关产业的入驻。

第二,传统金融异地融资灵活不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被严格限制在其行政区划之内,并且严格限制分支机构在异地开展投融资和担保活动。在京津冀产业调整和升级过程中,如果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限制异地融资,那么实施产业转移的企业首先要偿还转出地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款项,这一过程可能使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其次,如果实施产业转移的企业与承接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信息不对称,不能及时建立合作关系,就会造成企业融资和生产的连续性出现障碍,甚至导致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触发财务风险,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或倒闭。

第三,传统金融机构授信评级机制不灵活。企业刚刚转移到承接地,因财务状况、生产运营能力、偿还贷款能力以及贷款收益等难以达到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评级授信要求,获得融资相对困难。

3.互联网金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路径探索

互联网金融既是金融工具,又是金融创新的思维方式,应将其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整體规划之中。为使互联网金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发挥出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可以探索以下路径:

3.1建立京津冀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

建议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参股或者控股的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该平台代表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和地方政府的双重信用,由该融资担保平台建立适用于京津冀三地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风险资金池,为京津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还可以发布股权质押、转让、众筹等融资方案,解决京津冀区域股权市场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该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的优势表现在:①信息优势,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通过对信用数据库进行分析挖掘与计算,得到的信贷客户信息往往比现实中小微企业发布的财务数据更加真实,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对资金需求方风险评估、信用评级等问题。②成本优势,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完成,有效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和信用评价成本;同时,互联网融资担保平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京津冀三地多方对多方同时交易和信贷批量化处理的可能,降低了信贷交易成本,满足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需求。③覆盖面广,由于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的开放和共享特征,使得信贷业务具有更高的参与度,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覆盖范围大大延伸,将投资者的小额资金整合起来,满足投资需求的同时扩大了资金供给量。

3.2建立京津冀互联网P2P信贷平台

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面临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和环京津冀贫苦带问题,建议建立具有资金融通作用的互联网P2P信贷平台。互联网P2P信贷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服务信息,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并确定为“1对N”的交易模式,即互联网P2P信贷平台的一笔借款由多个投资人投资。互联网P2P信贷平台的作用在于解决投资者投资信息不对称、投资起点高、投资风险高的问题,特别适用于京津冀贫困带有零散时间和小额资金的农户等投资者;同时也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结构化设计理念,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利用互联网实现信息对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实现快速融资;另一方面,在融资过程中实现脱媒化,剥离诸多中间环节,实现投资者直接获利,年化收益率上对投资者有着极高的吸引力。互联网P2P信贷平台,有效整合各角色的参与度,高度发挥各自优势,从而实现多方共赢。

3.3建立京津冀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

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产业结构升级问题,还可以尝试建立京津冀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该平台可以为京津冀三地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服务,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限于为区域内的小微企业挂牌,面向区域内投资者和区域外的机构投资者。可以考虑在区域性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中引入做市商制度,券商为交易平台内的非上市公司在承销和保荐业务上,提供挂牌推荐、私募股权融资、定向股权融资等相关业务;此外,券商还可以发行以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挂牌的股权和私募债券为投资标的的股权投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产品;在证券经纪及顾问方面,券商可为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上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或财务咨询业务。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的构建,将有利于满足京津冀区域内资本市场上资金供求方的多层次化的投融资需求,有利于京津冀产业结构升级的顺利进行。

3.4建立京津冀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

针对传统金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面对的金融限制问题,建议建立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角色不可或缺,借助互联网渠道,支付更加简便、交易成本更低、市场交易更有效率。京津冀三地的商业银行可以合作建立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凭借银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长久的风险管理经验,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信贷业务:①传统商业银行与电商平台合作,为在电商平台上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和还款业务。在电商平台上经营业绩良好,现金流稳定并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商户,可以采用抵押、质押、电商平台第三方担保甚至信用贷款的方式,向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申请贷款。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根据合作电商平台提供的商户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商户的融资需求量、还贷资金来源等信息确定商户的贷款额度,从而实现贷款的发放。②京津冀三地具有产业升级需求和产业转移需求的企业可以向该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提出贷款申请或者直接发行债券等,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凭借银行强大的资金实力、线下投资经验,并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的风控措施,在网上销售基于此的基金、保险、小额贷款等金融产品,整合线下具有零碎时间和零碎资金的普通小额投资者、具有投资意向的专业机构或个人,形成强大的投资合力。

4.互联网金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政策建议

4.1制定京津冀三地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

三地政府要联合出台政策,鼓励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着力于打造和发挥京津冀互联网金融的品牌和声誉,形成京津冀区域互联网金融产业聚集发展的态势,吸引区域内外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其次,积极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和研发中,如支持三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区域内注册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等。另外,政府可以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让地区内的人群了解互联网金融,尤其是对于京津冀贫困带,提高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从而解决地域上对金融服务的限制,使金融服务更加便捷。

4.2政府要致力于构建京津冀三地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服务于京津冀互联网融资担保平台的建设

要着力构建京津冀三地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京津冀三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纳入统一的互联网信用数据库,并且数据库的信息应该在三地金融机构中共享。加强对京津冀地区的贷款、直接融资、保险等金融统计工作,应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信用信息补充和反馈在互联网的数据库中,对企业频繁的进行征信,信用数据不断地更新完善,尽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要完善三地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核心,对信用数据联网,并且进行更加深入的征信,特别是京津冀贫困带地区,发挥当地农信社的作用,完善征信系统,打造统一的区域信用征信平台。信用数据库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分析和挖掘客,使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在信贷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有的放矢,降低坏账损失,提高信贷水平。

4.3政府要致力于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机制,服务京津冀互联网P2P信贷平台的建设

政府要着力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借款上限、资金存管、备案登记等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高P2P平台公司的水平,加快整合京津冀地区P2P行业整合和转型,净化P2P市场,使其尽快成为一个规范化的行业。完善第三方托管,提升京津冀互联网P2P信贷平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提升防范风险的意识,从而减少从业人员道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避免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同时政府要加强和完善网络技术、降低网络风险,互联网P2P信贷平台的运营是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要保障信息安全,更好地实现身份认证,加强市场信心,防范客户信息泄露、资金受损等情况的发生。规范P2P平台对个人数据的使用,加强对客户信息的加密管理监督。

4.4健全内部建设,服务于京津冀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

京津冀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作为场外市场发展新的突破点,打造的是全新的、依托互联网建立和发展的新型生态环境。因此,政府要着力于该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①金融人才的吸纳和培养。由于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中的业务较为综合,需要包括银行、券商、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细化领域的金融人才。因此,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内部人才结构须与业务结构保持一致,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的完善机制。 ②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同时加强市场内部软、硬件设施和流程的建设;更新交易流程、依托互联网技术,采用模块化的设计和实时的交易监测。③公开化、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区域互联网股权交易平台同时兼具高风险性和低透明度的特点,为此,有必要向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选择性的公开业务流程,尽可能地降低交易对手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

4.5建设京津冀三地传统金融互联互通体系,服务于互联网银行服务平台的建立

首先,京津冀三地要打造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运行体系,必须打破金融壁垒,取消跨区限制,实现三地资金的自由流动。其次,在支付清算体系方面,应研究建立区域内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同城化支付清算,实现资金在三地的便利流通,真正做到三地间金融结算的“无缝对接”。

4.6提高人才质量,打造一支高质量的人才队伍

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势必需要打造一支高质量的人才团队。政府可以对现有的干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提升干部的金融理论能力,提高风险意识,明确业务流程,更好地进行监管。同时,定时召集互联网和金融高端人才进行研讨,对京津冀地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评估,促进互联网金融在京津冀地区的成长,更好地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

互联网金融对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和推动潜力,但是需要在一个政府主导的完善的制度框架内运行,需要政府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信用数据库和社会信用评级体系作为支撑。以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解决京津冀贫困带、中小微企业融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传统金融限制问题,促进资本有序流动,将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国经济增长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薄文广,陈飞.京津冀协同发展:挑战与困境.南开学报.2015(1):110-118

[2]戴东红.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理论与实践.理论与改革[J]. 2014:91-96.

基金项目:首都流通业基地项目(项目编号:JD-YB-2018-00X)、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计划项目(项目编号:PXM2015-014213-000061)。

作者簡介:李飞(1967—),男,汉族,河南人,博士,副教授,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研究方向:区域金融、金融优化等;杨士卿(1994—),女,汉族,河南人,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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