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道东
重庆市彭水县地处渝东南,居乌江下游,面积3903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8个镇、18个乡,户籍人口70万。全县境内河流众多,呈羽翼状分布,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大小河流共计175条。从流域面积统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6条;从跨区域统计,跨省市河流6条(乌江、郁江、芙蓉江、长溪河、过河溪、龟池河);跨区县河流10条(中井河、后灶河、木棕河、棣棠河、太极河、石会河、新华河、石流河、普子河、诸佛江)。全县已建成水库25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22座。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自河长制工作推行以来,彭水县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当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大举措来落实,当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切实扛起河库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实现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压紧压实责任
全县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县级设双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流河长。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常务副总河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分管水利和环保的副县长担任。县级河流干流涉及的小型以上水库库长由相应县级河流河长担任,其余水库库长由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36条县级以上河流的河长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29名领导担任。全县共设置河长391名,其中:县级河长29名、乡镇(街道)级河长122人、村(社区)级河长240人。县河长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6人,负责全县河长制日常工作。同时,制定《彭水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试行)》,明确了县级河长巡河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河长巡河每月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每周不少于1次。今年1~5月,县委常委会研究河长制工作2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2次,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2次,县级河长召开各类河长制工作会议14次,各级河长巡河6316人次。
(二)建立健全制度
印发河长会议、信息公开与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巡查、部门联动等8项制度,把河长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县级责任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着力构建河库保护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和验收、考核、问责、激励四大机制,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规范有序。
(三)着力夯实基础
按时完成全县河库名录调查,基本实现“一河(库)一档”全覆盖。完成乌江、郁江、新田河、普子河、诸佛江等河流的河道划界259公里。完成35条县级河流和25座水库“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级河流“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有序推进。加快建设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完成36条县级以上河流跨乡镇河流断面监测点设置工作,设立67个监测点,监测结果将纳入2018年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加快编制《彭水自治县智慧河长系统建设方案》,届时将实现69条河流(县、乡级)跨乡镇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完成381块河长公示牌安装,其中市级河流27块、县级河流163块、乡镇(街道)级河流63块、村(社区)级河流128块。
(四)坚持水岸同治
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库内外,推进水体、陆域污染严管同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护、天然林保护,加强茂云山、七曜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扎实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快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森林工程,统筹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累计实施石漠化治理54.4万亩、天保工程封山育林14.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4.2%。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等专项治理,实施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17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39个,乡镇及撤并场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开展了排污口监督性水质监测。已完成中井河、后灶河、九曲河等10条中小河流治理并初见成效,今年还将实施棣棠河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河道沿线200米范围内35家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有效遏制了养殖场排污行为。大力推进立体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严格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强力整治畜禽養殖污染和秸秆露天焚烧,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生产环境。
(五)强化部门联动
彭水县水务局组织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3次,依法关闭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场4家;县农委多次开展针对非法捕捞的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起14人;县城市管理局发放垃圾箱230个、手推车269辆、垃圾桶6029个,今年以来出动船只335艘次,清漂人员575人次,打捞水域漂浮垃圾和清理岸边垃圾1841吨,河道沿线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率达100%。同时,主动衔接乌江上游的酉阳以及贵州的沿河、务川等县,全面取缔上游3个县境内的乌江及其支流网箱养鱼,使乌江水质得以明显改善。
(六)加强巡查督办
建立了河长制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彭水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部门、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县、乡镇(街道)均落实了河长制考核任务,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均明确了辖区河库管护第一责任人,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巡河不到位、进展缓慢的,适时开展约谈,全县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目前,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县河长办发放督办通知7份,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河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乌江及主要支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部分中小河流、水库水质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流生态基础脆弱。彭水位居乌江、郁江、芙蓉江下游,乌江、芙蓉江上游在贵州省境内、郁江上游在湖北省境内,上游来水水质难以控制。加之我县降雨丰沛,多大暴雨天气,地质灾害十分频繁,频发的地质灾害极易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故,使我县水生态环境安全防控面临巨大挑战。二是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依旧突出。农村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征。同时,全县主要以种植烤烟、玉米、薯类为主,老百姓对化肥、农药等依赖性仍然较强,这些污染物通过降水、灌溉、地表径流等方式排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要彻底根治,还有一个过程。三是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还需提高。人们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到位,在自觉维护、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方面比较薄弱,生态文明意识仍然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贯彻“两山”理念,保护良好生态
乌江是长江的主要支流,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以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的要求,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的总体目标,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让彭水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一)继续加强水质综合治理
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趋势,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站的处理能力。同时,督促生产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排污标准排放,满足生态环保需求。继续加强与周边市县的工作衔接,加大跨区域协调力度,完善跨区域联动机制。大力实施农业化肥和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二)继续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
在保障河长制工作前期投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加大部门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落实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建立长效稳定的河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加大开展河流清漂、河道保洁等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确保“一河一策”落地见效。
(三)全面推进智慧河长信息系统建设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整合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河长制手机平台、河长微信公众号平台“三位一体”信息化系统,依托大数据、视频监控、自动水质监测站点等技术手段,有效监督打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非法采砂、污染水源、非法占用岸線等违法行为。
作者单位:重庆市彭水县水务局局长
责任编辑: 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