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清尧
按照市委“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的统一部署,坚持“走难、走深、走心”的调研要求,2018年2月份笔者集中一周时间在昌元街道白象社区、虹桥社区,清江镇河中村、吴家镇双流村等四个村(社)蹲点,现场调研5个产业项目经营情况,走访了22户当地群众,召开了4次座谈会、院坝会,通过看现场、查实况,深入与村社干部和农民群众座谈,就重庆市荣昌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解剖麻雀”式调研。
一、荣昌区发展村(社)集体经济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胸怀农村、心系农民、放眼农业,从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形成了习近平“三农”思想科学体系。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号召,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又提出乡村“五个振兴”的重要论述,为我国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的殷殷嘱托,更是荣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遵循、总目标。
发展和壮大村(社)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抓紧抓实,让每个村社、每个农民沐浴着党的光辉,领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的情怀。就如何破解乡村振兴这个课题,2017年以来,荣昌在全区开展了壮大集体经济的试点,整合各级资金3000万元,在15个村(社)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8年在去年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再扩大34个村(社)。
二、荣昌区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荣昌区地处重庆西大门,幅员面积107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5万,其中约45万人生活在农村。全区有151个村(社),其中行政村92个,农村社区45个,城市社区14个,至2016年底有89个村(社)集体除区、镇两级财政补贴外,没有任何经营性收入,58%的基层组织是典型的“空壳村”。
2017年以来,荣昌区整合市区两级资金,给予15个试点村(社)壮大集体经济每村(社)发放了一只用于下蛋的“母雞”,即根据申报项目每个村(社)支持120~150万资本金,并制定了一系列办法保证这只“母鸡”多下蛋。2017年6月,全区召开了第一次壮大村集体经济现场会,初步总结了“特色产业、物业经营、社会服务、专业合作”等4种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模式。经过一年发展,试点工作呈现三个方面成效:一是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第一批15个试点村(社)实现收益389.42万元,解决就业岗位300余个。例如昌元街道白象社区,立足破解城市“三无”小区管理难题,成立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有偿物业服务和老旧小区整治,已实现净利润10.6万元,解决就业岗位80余个。二是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热情,试点村(社)均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近中期规划,基层干部“想干事”蔚然成风。在清流镇马草村,从前二三十元的办公费都要向镇里“伸手”,村社干部因“无钱办事”只能任由群众“数落”。2017年该村用140万元发展农业现代服务,在推动当地柑橘等产业规模发展基础上,村集体实现分红后纯收入7万元。三是增强了基层组织凝聚力,党支部在群众中的话语权显著提高,特别是在年底组织的“干部大走访”活动中,对全区20万农户进行全覆盖调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显著增强,群众找到了发展的“主心骨”。实践证明,在新时期壮大振兴村(社)集体经济的路子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群众期盼。
三、村(社)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荣昌区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远未达到振兴的要求。从此次调研实地走访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发展的资源基础不够。由于合村并社的原因,村(社)辖区内大部分可用经营性资产产权权属为社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发展“先天性”造血功能不足。在清江镇河中村,通过清产核资后,除部分新建道路外,仅有3%左右的集体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需要创新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利用的途径。
第二,发展的产业选择不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核心要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实际,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在保持一定效益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因2017年昌元街道白象社区选择开展异地物业经营在短期内实现了收益,2018年全区试点的34个村(社区)中出现了9个发展物业管理的项目。全区“一拥而上”,不仅对产业发展无益,还将面临较大同质竞争风险,需要明确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途径。
第三,发展的主体地位不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受政策影响,本应属于市场独立法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工商登记原因,仍不能注册带有“集体”字样的市场主体,难以在区域内形成规范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比如:清江镇河中村在工商登记时,拟提交的“河中村集体资产管理专业合作社”“河中集体资产管理专业合作社”等均未通过核名审查。受此影响,在实地调研的试点单位中存在村支两委与集体经济组织界定模糊、财务交叉、股权覆盖不完整等问题,需要改革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方式,完善股权治理结构。
第四,发展的方式创新不够。发展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而是需要发挥村(社)集体的政治优势和整合力量,吸引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在实地调研的4个试点村(社)中,昌元街道白象社区、吴家镇双流村、清江镇河中村发展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为纯公有制经济组织,没有吸引任何社会资本参与,村社干部一方面担心出资比例较低,另一方面害怕与社会资本合作出现失误,资金利润普遍在7%~10%左右低水平,需要引导完善村(社)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找准集体与资本最佳结合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发展的人才支撑不足。发展壮大村(社)集体经济,是一项新的任务,政策性强,需要一定的经济管理能力,现有村(社)人员组成和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在第一批发展的15个试点村(社)中,普遍反映没人懂经济、懂运营,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比如:吴家镇双流村依托蔬菜产业发展集体经济,虽有种植技术人才,但缺乏专业的管理、运营团队,未能把合作社效应发挥到最大。与此同时,一方面激励机制的缺位,基层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怕担责”心理;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与群众利益结合不够,农业农村资源整合不到位,需要健全村(社)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机制。
四、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的方法论。解决村(社)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对于加快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基础性作用。为此建议: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村(社)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明确村(社)集体经济主体地位。建议在市级层面,从商事制度着手,落实村集体特殊法人,支持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工商登记注册可加冠“集体”字样,并明确其资产经营管理经营范围。在区级层面,构建“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结构,在鼓励基层党政主要领导交叉任职的基础上,理清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和功能界限,确保独立经营、核算。在村社层面,立足清产核资成果,按照“有人有地”“有人无地”“有地无人”设置股权,在保留10%集体股基础上,折股量化到人,确保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既尊重历史,又立足现实,保障集体组织成员利益。二是拓展村(社)集体经济经营路子。在西部地区发展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要以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市场有效连接”为目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农业资源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平台作用,通过组建混合所有制市场主体,促进农村生产关系调整。赋予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类涉农资金、项目的功能,增加其可经营性资产总量,提升其与资本市场对接的能力。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框架内,以农业社为单位成立土地合作社,以农业社为单位将承包地统一流转至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包营分离”,创造对接适度规模经营业主条件。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流转整合闲置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实现“住产分置”,营造农业“接二连三”发展的用地基础。支持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内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推动“三变”向“三位一体”转变,提高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立足各自实际,实施“五大工程”振兴农村。发展村(社)集体经济,不能走“大而全”的老路,要走“精而特”的新路。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荣昌推进落实乡村振兴的“交通便捷、产业振兴、人才组织、乡村文明、绿水青山”五大工程中(即:以建好“四好农村路”和农村人行便道为重点的交通便捷工程,以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为支撑的产业振兴工程,以加强党的建设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的人才组织工程,以弘扬本土优秀文化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为基础的乡村文明工程,以打造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目标的绿水青山工程)找到宜农宜旅宜商的主业。一是重点鼓励结合政府扶持的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现代农业项目,特别要注意打破村域行政界线,不搞产业“一村一品”。二是鼓励利用村庄整治和土地复垦,结合闲置、低效房产、农房盘活,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星级“农家乐”,要坚决防止大拆大建、破坏环境,不搞“推倒重来”。三是鼓励发展涉农领域中介服务机构,为业主和农户提供种苗供应、劳务输出、产品销售、商标使用等增值服务,不搞“一拥而上”的短期行为。
第三,强化扶持支持,增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一是将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实现发展“多规合一”,完善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指引。二是整合现有用地、财税、环保、产业、行政等政策,辑印成册、倾斜支持,重点减轻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负担,不仅扶上马,更要送一程。三是为试点村分别落实一名区级领导、一个区级部门,以考核方式压实镇街主体责任,加强村(社)集体经济发展的统筹。四是强化招商引资,制定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编制标准化项目建议书,推动各类资源有效整合,促进城市资本下乡。五是开展村支两委现代经济培训,提升班子整体素质,引导在外企业家和经营能人回乡,健全以经营绩效为主要依据的基层干部激励政策,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在村(社)集体经济中的“吸金石”作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届中回访研判工作机制,采取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电话访问、集中分析等方式,逐村摸排出村党组织班子及书记存在的问题和履职情况,并出台以下强化措施: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办好“书记论坛”,抓好全员轮训,开好特色小班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推动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素质。二是及时调整“问题”班子,对履职一般的村支书,将实施“回炉”培训,挂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今年回访中发现需调整的11名支部书记,将采取“选、引、聘、派”等方式配强班子。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储备。出台《荣昌区乡村人才振兴十四条》,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发展,培育更多優秀本土人才进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持续优化年龄文化结构。
作 者: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