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津津
【摘 要】国内英语教与学的问题日益突出,中国人学习英语起步早、时间长,可是取得的成绩并不明显,本文主要针对国内英语教与学中出现的顽固性问题进行深层次探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理念和方法。
【关键词】英语教与学;顽固性问题;理念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1007-0125(2018)20-0183-01
英语作为世界性交流的通用语言一直以来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很好地与世界接轨,也将英语教育作为重点学科发展,学生从曾经的初中开始学习到如今从小学就开始开设英语课,社会上各种英语培训机构也层出不穷,家长亦是从小就注重孩子的英语学习。从整个社会来看,在英语学习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全民英语水平也较二十年前有了长足的提高,但随之出现的问题也不少,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
一、听说能力极为薄弱
这一点几乎所有学过英语的人,包括英语专业的同学都深有体会,作为一门语言,听说是最基础的部分,只有首先精通听说,具备相对的听说能力才能进行相应的阅读和写作。而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甚至英语学习的情况完全相反,绝大多数人英语的读写能力似乎还要强于其听说能力。
二、高校非英语专业大学生对英语课倦怠程度增加,英语学习动力不足
很多高校非英语专业的大学生对于英语课程逐渐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倦怠感,不但出现了学习成绩的大幅下跌,甚至有学生出现旷课,考试长期挂科的严重现象。为了应付大学阶段的英语等级考试,甚至催生了考试作弊、考前通过不正当途径请“抢手”替考的乱象。
对于以上这两种目前英语学习中较为明显的问题,笔者认为他们之间均存在一定的联系,第一个问题是所有的问题的根源所在,因此,如果我们能把第一个问题研究透彻并很好地解决掉,那么英语课的教与学必将突破当前的瓶颈。那么,笔者为什么认为第一个问题是所有英语学习的问题根源之所在呢?这就要从语言学习的基本规律来讨论。
根据第二外语习得的有关理论,对语言的学习提倡“acquire”即,获得性学习或习得,而并非“learn”即,研究性的学习。我们不论学习任何一门语言,包括我们的母语,都应该遵循语言学习的一个基本规律,即,从听开始学习,依次顺序为听、说、读、写。这四个字我们经常在英语教学中谈及,但很少有学生甚至教师认真思考过这四个字和它们的排列顺序。只有按照这个顺序把每一部都练扎实,并自然过渡到“写”这个环节,我们便能真正精通一门语言,这便是语言学习的一个基本规律。这里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例子——学说话。人类来到这个世界对母语的学习首先就是从“听”开始的,虽然起初婴儿听到的每个声音符号都是那么陌生,但假以时日,在父母和家人通过各种行为的辅助下,婴儿会逐渐明白每个声音符号所对应的具体意思,而这个时候记住的意思是永远也忘不掉的,反思我们平日背单词对某些人来说很痛苦,何不也模仿这种方式来记忆单词的意思呢?听懂之后,对于婴儿来讲,下一步便是“说”即模仿,这是一个由输入到输出的过程,我们每个人大概从牙牙学语到入学之前都在巩固和完善这个过程,即入学之前,我们对母语的听说能力可以说已经达到精通的水平,有了这样的基础,入学后才能开始正常的学习识字①,随着时间的推移,待常用字积累到一定量能到达“篇”的阶段时,便开始学习写日记和作文,即写作阶段。笔者认为,该阶段就没有终点而言了,可能会终人一生进行语言上的打磨和修炼。
与上述语言学习的基本规律做以比较,我国英语教学完全逆其规律而为之,由于绝大多数学生在学习之初的目的功利性较强,总以应试为目的,而考试尤其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高考又不考口语和听力,自然大学以前的英语学习或教学可完全淡化听说,以做题为目标即可。因此,90%以上的学生在大学以前的英语学习是只进行读和写的填鸭式训练,并没有涉及听说,如此违背语言的自然规律,试问如何能学好语言,何谈顺利通过考试?
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目前英语学习逆规律而行的问题也不难,并且亦可与应试保持一致。只要我们对高考英语稍做改革即可。笔者看来,高考英语大可不必考查学生的读写能力,只需要考查学生的听说能力即可,即,高考英语完全改为考生与教师进行面对面的听说交流,甚至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完全聘请外籍教师对学生进行高考听说的测评,只要高考指挥棒发生变化,学生在中学阶段必将受到魔鬼式的英语听说培训,这样一来便能保证每位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时都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从而为大学期间的英语读写培训打下坚实的语感基础,在读与写的阶段绝不会赶到痛苦和陌生。
综上所述,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办,语言学习亦如此,只有按照语言学习的基本规律来进行教与学才能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否则势必事倍功半。
注释:
①按照字、词、句、篇的顺序,识字属于阅读的最低阶段,属于精读的一部分。
参考文獻:
[1]程绍驹.第二语言习得认知途径研究[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9(06).
[2]孙茂华.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主要因素[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2).
[3]赵馨.第一语言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J].科学大众,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