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莲
摘 要: 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一方面表现了疯癫与理性的复杂关系,另一方面在体现了基督教原罪观的同时,还摒弃了后续的救赎过程。两方面相结合使得其作品具有特色,读者应明辨其得失。
关键词: 洛夫克拉夫特 克苏鲁神话 原罪 疯癫
作为20世纪影响力最大的恐怖小说家之一,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并不依靠鬼魂和吸血鬼等常规的元素营造恐怖氛围。克苏鲁神话的特点就在于其中蕴含的“宇宙恐怖”和让人头皮发麻的怪物设定,以及人类在这种情况下无能为力的绝望感,这种风格可以被定义为“洛夫克拉夫特式恐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存在可以被认知的神祇。即使主角有任何探求的行为和后续影响,其结果都只是暂时的,一些勇于探索的个体或许可以一窥真相,但最终都会导致其失去理智而陷入疯狂。另一方面,所谓的神祇和其他外来种族对人类毫不关心。人类只是宇宙发展至今的一个普通且弱小的存在,且多数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在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中,既存在着疯癫与理性交织的二元论,又表现出了一种不完全的基督教原罪观。其丰富的思想内涵使人在感受到无尽的黑暗的同时又给人回味思考的空间。
一、疯癫与理性:洛夫克拉夫特式恐怖的内在二元论
虽然洛夫克拉夫特的创作都是科幻小说,但他在小说中同样探索真理。所不同的是,真理在小说中并非高尚美好的存在,更多地呈现出一种类似于“禁果”的黑暗性。导致通往真理的理性之路曲折且充满悲剧色彩。在洛夫克拉夫特的故事体系中,人类并不是地球上第一个出现的智慧生物,早在人类出现的数十亿年前,旧日支配者就已经统治了地球。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更古老的生物而言,人类是以一种“入侵者”的姿态出现的。显然这种真相对于常人理性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因此,真理与理性就必然会产生对立,这种对立的结果就导致了理性的丧失,表现出来的就是人物的疯癫。米歇尔·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写道:“理性—瘋癫关系构成了西方文化的一个独特向度。”[1]这种二元关系几乎贯穿了洛夫克拉夫特的所有作品。
在《疯癫与文明》中福柯将疯癫归为四类,分别是浪漫化的疯癫、狂妄自大的疯癫、正义惩罚的疯癫和绝望情欲的疯癫,洛夫克拉夫特无疑正是属于浪漫化的疯癫的典型代表。福柯认为:“我们把艺术的创造归因于发狂的想象;所谓画家,诗人和音乐家的‘奇思怪想不过是意指他们的疯癫的婉转说法。”[1]24洛夫克拉夫特的奇特想象力使得故事设定异常诡异的同时,其人物显然因为创作者的缘故而在理性和疯癫之间徘徊。
但是,这种疯癫并不单纯地表示病理上的概念,而是包含多重含义。一方面,在洛夫克拉夫特式恐怖的体系中,人类与旧日支配者和外神的直接接触之后都会陷入疯狂。也就是说,疯癫呈现的是人类在绝对力量面前的弱小和无力,感官上的刺激已经压倒了理性。这种刺激可以理解为一种激情。激情不仅是疯癫的重大原因之一,而且是疯癫发生的基础[1]80。激情会影响人脑的血液循环和神经系统,会造成理性思考的困难。洛夫克拉夫特显然将这种激情的作用无限放大,人类对于这种感官的刺激完全无法抵抗,这与传统的理性思想是背道而驰的。罗素所言“思想要比感官更高贵,而思想的对象要比感官知觉的对象更加真实”[2]在洛夫克拉夫特的世界里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疯癫也代表着洛夫克拉夫特眼中人类的终极命运。这种悲剧性的命运观与古希腊悲剧作品十分相似。对于古希腊时代的人来说,生存是由命运所主宰的,他们坚信,正是命运的支配使人或神进入了现实的生存之路,也正是命运使人或神在生存的道路上遭遇一切痛苦和考验[3]。因此,不管是对真理的探寻,还是探寻真理之后的疯狂,都是人类生存发展中必然的结果,个人意志的反抗最终敌不过命运在洛夫克拉夫特的世界中。所谓“善恶二元论”是不存在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疯人而言,自己的所见所闻并不是虚假的幻象,而是切实的心理体验。小说中的人物都对自己看见的真相深信不疑。虽然疯癫本身是对理性的否定,但是它能自行表述出来的一切仅仅是一种理性[1]97。《达贡》的主人公在能听见怪物撞门的声音,并看见了窗口的触手,他深信着这些怪物总有一天会毁灭世界;《夜魔》中的布莱克因为调查“偏方三八面体”而陷入疯狂。尽管在常人眼中这些都只是普通的自然现象或者意外事故,但在看到了真相的疯人眼中,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他们有一套自己的逻辑和思维方式。《百科全书》将疯癫定义为偏离理性又坚定地相信自己在追随着理性[1]94,但是在洛夫克拉夫特的设定中,真正偏离理性的是那些无知的多数者。如果说疯癫仅指与理性相悖的对立面的话,那么作为非理性的疯癫,代表的仅是与理性相疏远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理性强行使非理性成为疯癫、犯罪或疾病的真理[1]。疯癫本身不是一个带有贬义的概念。如果说陷入疯狂是人类探求真理的必然结果的话,那么无疑疯癫才是正常的,理性就成了异类。甚至可以认为,只有当“理性-疯癫”的关系颠倒时,才能真正理解“洛夫克拉夫特式恐怖”。正是因为有理性的存在,促使人类探求知识和真相,只不过因为最终的结果过于危险,才使得这些原本充满理性的人陷入疯狂。知识变得越抽象复杂,产生疯癫的危险性就越大[1]201。在真相表现为危险且诡异的前提下,人类会越来越难以理解获取的知识,从而使理性在极度的抽象复杂面前转化成了疯癫。
二、原罪与救赎:洛夫克拉夫特式恐怖的独特思想
“发现隐藏在自身血脉中的可怕秘密”是洛夫克拉夫特小说中的重要主题之一,那些身负奇异血脉的人物通常在发现真相后丧失理智,或者从一开始就自愿成为怪物的后代而自甘堕落。这种“可怕秘密”与基督教中的“原罪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这种思想视域下,“人类并不纯粹是因为犯罪才是罪人,我们之所以犯罪,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罪人”[4]。在洛夫克拉夫特笔的小说中,人物的灾难性结局是他们必然的命运,这种命运的源头之一就是自身血液中通过遗传而决定的恶的倾向。血脉中隐藏的“罪”仅是由于前代的遗传,人们对此无能为力;造成这种罪恶的血脉的原因往往是人类的贪欲或邪恶的诅咒。加尔文主义认为生命在母胎之中便领受了一种败坏的本性和一种与生俱来的犯罪倾向。奥古斯丁认为,人类是以细胞或精子的形式存在于我们祖先之内;我们是在一种真实的意义上存在于亚当之内[4]287。既然亚当毫无疑问是有罪的,那么从亚当那里继承了血脉的人类必然是有罪的。这种所谓的“自然元首”的观点实际上表达了一种原罪遗传的观点。尽管种种迹象都表明洛夫克拉夫特并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他的作品中还是包含了许多基督教原罪,特别是奥古斯丁的原罪遗传说。
在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说中,领受罪恶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这些家族血脉往往有着悠久的历史,罪恶的血液和接受者是一种传承的关系。在《印斯茅斯的阴霾》中,深潜者和人类的混种就属于人类欲望的产物。深潜者是一种崇拜旧日支配者克苏鲁的种族,会为了活人祭品与印斯茅斯人交换黄金,一些当地人开始崇拜这种类人鱼生物,因为它们除非遭杀害否则将永生不死。开始出现人类与深潜者交配而来的混血。这些人与怪物的混血起初会是人类的模样,但随着年龄的增加将逐渐变身,最后彻底转变为深潜者。这种混血的产生正是“罪恶”的结果。二是一种主动的接受。这种情况下人类使用诸如炼金术或魔法咒语的手段,自愿成为邪恶的载体而出生。《敦威治恐怖事件》中,沃特雷兄弟自称为外神犹格·索托斯的子嗣,企图召唤他们的父亲。毫无疑问这属于由贪欲而产生的后代,并且作为带有“原罪”的后代,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自己的血脉,这是洛夫克拉夫特作品中所不常见的。但不论是哪种方式,其源头都来自于贪欲。奥古斯丁认为,贪欲即是意求比足够的还多[5]。深潜者希望通过交配扩大族群的数量,人类想通过交配获得长生不老的后代和数量可观的黄金。虽然他们的后代并非出自本意,甚至于对自己的祖先一无所知,但是因由这种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后代本身就是贪欲的结果,因此不可避免地仍会被动地染上“原罪”。沃特雷一家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将“原罪”表现得更严重和恶劣。
值得注意的是,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说虽然呈现“原罪”因素,但其所谓“原罪”与传统基督教原罪观念并不全然相同。“原罪”这个概念的产生,除了探讨了西方的人性观之外,也倡导人们通过虔诚的信仰以达到赎罪的目的。也就是说,尽管人生来就带着罪,但是这种罪并不是永恒且不可逆的。上帝和耶稣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给人定罪,而是要给人带来救赎。坚定自己的信仰,相信上帝的人终将得到救赎。在基督教中,赎罪的基本含义包括献祭,挽回祭、代罪及和好。但不论哪种含义都表明,罪是上帝所厌恶的。可以说,上帝对罪非常敏感,他不得不远离罪[4]353。由此可见,在基督教的观念里,赦罪是比定罪更加重要的东西,信仰坚定的人最后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然而在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救赎”这一概念。首先,上帝在以克苏鲁神话为背景的前提下已经属于一种无能为力的存在。参与事件的人物几乎都是基督教徒,但是当他们处于危险的境地时,自身的信仰并不能成为支持他们的动力。就连作为宗教神圣场所的教堂往往也是阴森恐怖的存在。如在小说《夜魔》中,教堂就成为异教徒举行仪式及藏有邪恶召唤物的地方。其次,即便崇拜的不是上帝,而是古神或是其他的旧日支配者,虔诚的信仰也并不能带来好的结果。因为这些所谓的神祇对人类或其他崇拜者漠不关心,一些表面上亲近人类的行为只不过是为自己谋求利益。在洛夫克拉夫特笔下,并不存在真正伟大而善良的神,信仰在小说中甚至可能是不详且会带來毁灭的存在。这或许与他是一位散漫的清教徒有一定的关系,他的一生充满了波折和痛苦。
由此可见,在洛夫克拉夫特的作品中,罪恶是无法消除的,人类也就无法得到救赎。英雄在反抗失败之后尚有人歌颂,小人物便只能在绝望中拥抱死亡。这种随处可见的极端的悲观和消极构成了其作品不可缺少的主题之一。他的小说中确实包含了基督教的原罪思想,这一思想使其作品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恐怖故事,而是涉及了深层次的问题。但应注意到,洛夫克拉夫特并没有完全遵循传统基督教的观点,在人们已经学会判定光明优于黑暗,善良优于邪恶,罪恶可以得到救赎这样的先验认知下,这种悲观和消极的离经叛道无疑能带给读者一种感官上的刺激和心灵上的冲击。对于他的作品,我们应严肃审视,辨析得失。
参考文献:
[1]米歇尔·福柯.刘北成,杨远婴译.疯癫与文明[M].北京:三联书店,2007.4:3.
[2]罗素.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7:45.
[3]黄茂文.意志与悲剧:叔本华与尼采悲剧思想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9:21.
[4]米拉德·J·艾利克森.陈知纲,译.基督教神学导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5:257.
[5]奥古斯丁.成官泯,译.论自由意志:奥古斯丁对话录两篇[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