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稚嫩的青玉米被三三两两装进黑或红色的塑料袋里,源源不断从几十里外的乡下,颠簸到我手上。它们带着湿漉漉的夜露,携着泥土朴实的醇香,像一个村庄般一次次地呈现在我面前,带着特有气息,将我的记忆从僵冷的躯壳中一点一点剥离出来。我像一只远离巢穴很久的小雀,因嗅到家的气息而心潮起伏,热泪盈眶。
我有些恍惚,甚至手足无措,与其说在与一颗玉米相依,不如说,我的生命正在回归村庄,回归原始的朴素。一颗玉米,代表整片庄稼,它潮湿的气息,从手心传递到心底,一瞬间,让我错以为,自己怀抱着整個村庄。
村庄是博大的,我可以去触摸它,抚慰它,亲近它,却不可能真正地去拥抱它。或者,它会以无言的博爱来包容我,体贴我,却也不能像母亲那样,真正地将我拥在怀里,摩挲我,亲吻我。可是,一颗玉米,却可以被我拥抱,抵在胸口,靠近脸颊,触上唇角,当它被煮熟的时候,它可以从我的齿尖开始,穿行过我的肠胃,到达每一个思念过它的角落,安慰我,并让我在结束上一轮想念的同时,开始下一场旷日持久的想念。
我承认,我很想念村庄。每日每夜,每个瞬间,它都是我想念的一个源头,充足、绵延、念念不断。我在文字里想念它,想念每一个与土有关的字句,我以最质朴的方言来讲述一些与村庄有关的事件,并希望在熟悉的感觉中,接近村庄,并重新走回村庄。
我会产生很长很久的遗憾,为自己曾轻率离开村庄的举动,为自己无比厌恶村庄的言行,在冥冥中希望,这不过是一场梦,我并未与村庄脱节,我依旧踏着漫漫的黄土,穿行在油绿的庄稼深处,仰头,看见一抹渐渐浓厚的夕阳。我的情郎,面容黝黑,臂膀粗壮,掌心干糙。我们跟每一棵庄稼一样,笔直而憨厚,浓郁而快乐。我们在春天播种,秋天收获。我们在黄土上筑房,喂马,相亲相爱……
喜欢剥开那些嫩绿的包衣,用指尖从它们依旧湿润的身体上划过。在这些层层迭迭的包衣中,会出现一些惊喜,比如,一只青虫,有时只是些黑或褐色的快要干透了的尸体。在毛绒绒的顶端,有时会飞出一只幼蝶。某一天,我翻出一只瓢虫,它安静地趴在哪儿,当我触摸它时,它小小的翅膀伸出来。打开窗,我把整颗玉米举起来,阳光下,那只瓢虫走出玉米,飞进了无边无际的空中,若许多年前脱离村庄的我般,未计得失后果。
没有了瓢虫的玉米,是否会感觉孤独?这是我第一次认真打量一颗纯粹的玉米,它是安静的,无言的,甚至有些漠然,它在我手里,金黄着一种纯净而妥协的宿命。没有谁的命运,是可以中途涂抹更改的,我、玉米、以及村庄的命运,即将如此也只能如此。我必得离开,而玉米必将肩负勾起我对村庄的想念,并安抚我、慰籍我,连接起我跟村庄之间绵延不绝的情意,它代表了整个村庄对我的意义,同时,它也代表了我于村庄的全部意义。
七月半,我终于可以不通过一颗玉米去探望村庄了。
出城向南,我们一直向着村庄的方向。路过许多许多的玉米,它们腰微弯,头微垂,我很轻易地笑起来。乡下,特有的清新气息,从车窗的缝隙中挤进来,索性开了窗,风把我的头发舞动起来,一时间,感觉自己就是摇曳在田地里的一株玉米,跟许许多多的玉米,一起守在村庄的外面,欢迎我回家。
选自《山西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