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李天琪 刘瑜
法院执行是保障司法裁判得以落实、当事人权益得到救济的最后保障。然而,过去现实中,实际执结率与执行到位率普遍较低,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在个案中会引发申请人的不满从而导致信访投诉率陡增,大大降低司法权威性,破坏司法公信力。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法院系统不断进行探索,除了执行理念更新外,最高人民法院不断颁布多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从审判、执行分离,到改革执行管理体制,从将执行管理权限交于高级人民法院,到从机构设置上将执行庭变为执行局,法院系统在执行工作的优化上不断升级。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完成的任务。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强调:“解决执行难,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积极支持,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也特别强调:“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切实推进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2016年3月,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代表全国四级法院对执行难问题全面宣战。为破解难题、加强顶层设计,最高人民法院后续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规定了这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也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执行工作被比喻为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存在由多种因素叠加导致,也是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产物。为了不让裁判因执行难变为法律给当事人打的“白条”,破解执行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必须解决的难题,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破解这个难题必须不断实现完善执行法律体系、优化法院系统内外部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当事人法治意识培养、健全相关司法机制等。
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若干规定,针对民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的执行制度。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部门联合下发的信用惩戒备忘录,规定了8大类55项惩戒措施,在多个重点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联合信用惩戒。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运行全新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四级法院在同一张网内办案,加强对执行的32个时间节点的监督,通过对送达、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关键节点在时效、流程方面的管控,达到及时生成并公开流程信息,实现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全方位监督。
2017年,全国3500余家法院上线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覆盖面达到99.66%。湖南、福建、江苏、吉林、甘肃、江西、内蒙古等地地方性商业银行基本全部实现了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
“你拨打的机主因涉案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听到这样的“彩铃”声时可不用讶异,其并非恶作剧,也不是骗子的诈骗手法,这是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惩治“老赖”的新举措。2017年,全国各地法院先后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合作,联合推出一款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专属定制产品:失信彩铃。失信被执行人在拨打或者接听电话时,接通之前会收听到这样一段语音,将机主的失信信息通过电信网络向社会发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与失信人的业务资金往来,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利于倒逼全社会提升诚信意识。
失信彩铃的“杀伤力”有多大?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开通失信彩铃后,仅一周时间,80多名被执行人中就有32名迫于压力,主动找到法院,表示立刻还钱。
2018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并通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从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国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充分发挥了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8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工作情况。据统计,全国法院2016年、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共计1189.96万件,执结1156.2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83万亿元。今年1月到6月,受理执行案件409.4万件,执结280.3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0.52万亿元,同比增长44.06%。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提取的核心指标数据来看,2016年至今,全国法院三个核心指标的统计数据稳步提升,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越来越接近。
自周强院长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以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及市高院相关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内挖潜能、外聚合力,锐意改革、探索创新,积极寻求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
房山法院作为一家基层法院,接触着更多与“执行”有关的基层的人和事,在和做执行工作的法官接触中,记者深刻体会到,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执行路上的万千故事。一组数据说明问题:2016年,房山法院执行收案9443件,占全院总收案量31.4%;结案9263件,占全院结案量29.4%,执结标的总金额16.46亿元。2017年,执行收案9518件,结案9153件,执结标的总金额13.35亿元。2018年1至5月,执行收案4300件,结案2804件,执结标的总金额2.37亿元。
据房山法院院长邵明艳介绍,房山法院的执行工作始终围绕“四个基本”的目标在推进,“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据了解,自改革以来,房山法院在执行案件量高位运行的情况下,以实效作为检验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标尺,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实功、在打击拒执行为上出实招,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排名全北京市法院前列。
对于执行工作,房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白建永坦言:“在全国解决执行难的现阶段,房山法院执行工作的背后是5+2、白+黑的真心付出。”自执行改革以来,房山法院的执行工作经历了一个探索阶段,为了加强集约化运行,房山法院推行了“1+3”分段执行工作模式。
白建永介绍,改革执行机构设置模式和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格局,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发挥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功能。根据案件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能否进行网络扣划为标准,进行“三级筛选分流”,即:执行前端对可网络查控财产直接进行划转,通过集约化执行、信息化管理,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执行中端按照执行流程节点有序推进财产的查冻扣及处置变现,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后端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执行疑难骨头案,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将穷尽各种手段仍不能执结的案件依法终本。
>>图1 房山法院作为一家基层法院,接触着更多与“执行”有关的基层的人和事,在和做执行工作的法官接触中,记者深刻体会到,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执行路上的万千故事。图为房山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图2 执行法官查封产品
>>图3 执行法官向农民工发放案款
>>图4 开展夜间执行活动,被执行人签收送达材料。
房山法院摸索出了一条通过“前、中、后”端无缝衔接,使全部执行案件进入良性循环,从而实现了“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提升了执行质效之路,并最终铸就了“房法经验”的范本价值。
从2017年开始,房山法院再度重拳出击,开始加大力度打击拒执行为。明确拒不执行判决罪自诉程序准入标准,将证明标准确定为“有证据证明即可”,降低程序准入门槛。2017年下半年以来,共受理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16件,审结12件。审理的“臧某拒不执行判决罪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签发拒执罪逮捕令,破解自诉程序中被告人不到庭的难题,“院长签发首个自诉案件逮捕令案”入选2017年媒体关注的北京法院十大案件。同时,针对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首次以公告形式发布“通缉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执行威慑力和司法权威在其中得到了彰显。
此外,房山法院还成立了“执行110”特别行动组。一方面扩大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向当事人推送信息征集执行线索,24小时接听申请人电话,随时到达现场开展执行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出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利用信息化手段,根据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对案件进行区域划分,合理规划执行路线,集约完成现场查控。自2018年4月1日启动“执行110”工作机制以来,执行局共出警25次,实结案件23件,实结率92%,极大提升了执行效果。
在执行工作上,为了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房山法院加强“立、保、执”衔接,建立“一会商、两提示、三快速”处理机制,通过立案会商,对群体性纠纷进行案件风险提示、财产保全提示,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在2016年执行会战期间,房山法院处理一起涉8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立案当天即进行会商,移转审判庭的同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阶段快速扣划,最终在4日内审结案件、7日内执结发还案款116万元,高效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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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举措出台,各种措施不断。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作为基层法院,房山法院同其他法院一样,在最高法院的相关部署下,在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奋力向前,使每一个执行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