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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关于中科院在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建设的某项目奠基中,请道士做法事驱邪保平安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涉事的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对此作出回应:祭祀活动系工程委托方、施工方组织,参加仪式的两位工作人员对祭祀活动事先不知情、当时未参与,但现场未予制止。该研究所还声明:对于没有有效约束合作方行为,出现背离科学精神的情况,向社会诚挚致歉,并对两名当事人予以停职处理。
客观来说,许多工程开工前都会举办法事进行祭祀,目的无非祈祷施工顺利。对于这样的行为,人们并不会因此大惊小怪。那么,这次舆论围观这个项目奠基“做法事”,是否是小题大做了?这两位涉事的工作人员因此被停职处理,是否被冤枉了呢?
答案也许是否定的。虽然我们知道,“做法事”并不违法,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去做。法律是为维护社会最基本秩序而设立的,但在法律之外,还有诸多规则来约束特定范围人群的行为,形成一些特殊的规范。具体到此事来说,该项目工程的业主方是从事高端科学研究的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作为一家科研单位,尊崇科学当是最基本的行为底线,而具体到该研究所的工作人员来说,恪守科学精神,也应该是日常的行为准则。
恰缘于此,外界对科研所的科学精神,会有格外的期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与科学背道而驰的行为,都会严重损害科研机构的形象。我们常常说,要像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名声。对一家科研机构来说,科学精神就是羽毛,就是名声,应给予其十分的维护与爱惜。
从科学严谨的角度来说,研究所作为业主方,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对委托方和施工方进行有效约束,避免出现不可控的情形。而在委托方、施工方工程奠基时,即使出现了背离科学精神的情况,代表机构出席活動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及时站出来予以阻止。在迷信活动面前,坚定地捍卫科学精神的尊严,是代表机构形象的工作人员的分内事。
遗憾的是,法事就这样发生了,当整个一幕被放大到网络上时,这就不仅仅是一场工程开工前的迷信活动,而是直接践踏科学精神的行为了。尤其是两位在场工作人员的默许,所传递的信号,更是科学精神的尴尬。
据悉,在现场还有其他多位公职人员,经媒体曝光后,这几位公职人员也因此被处罚。在党规党纪中,明确禁止公职人员参与迷信活动。科学精神和党规党纪面前,一场法事就这样上演,而尤其值得深思的是,在网络曝光之外,又有多少科研工作者和公职人员对这样的“法事”,视若寻常,甚至积极参与呢?如果他们对科学精神都缺乏敬畏和尊崇,这无疑是值得全社会深刻反思的。
早在一百多年前,我们就郑重地呼唤“赛先生”的到来,如今看来,弘扬科学精神之路,依然值得探索。
(编辑:于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