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侃侃,朱瑜萍,孙彩霞,戴芬,赵学平
(1.磐安县中药材研究所,浙江 磐安 322300; 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3.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
浙贝母为百合科植物浙贝母FritillariathunbergiiMig.的干燥鳞茎,具有清热散结、化痰止咳等功效,常用于治疗风热犯肺、痰火咳嗽、肺痈、乳痈、疮毒等[1],是著名的浙八味之一。在中药材领域,硫磺熏蒸加工方法作为传统的中药材保护方法,起初用于少数富含淀粉、不易干燥的中药材,但由于其能使药材色泽美观,延长贮藏期,提高药材水分含量而获得更大利益,故硫磺熏蒸在中药材的初加工和贮存环节得到广泛应用[2]。硫磺熏蒸会改变中药材的药性和化学成分,从而影响药效,甚至危害人体健康。2005年版《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2010年版《中国药典》都已经取消了硫磺熏蒸的加工方法,各浙贝母主产区也先后颁布了在加工中禁止使用硫磺的规定。根据2015年版《中国药典》,山药等10种中药材的SO2残留量不得超过400 mg·kg-1,其余不得超过150 mg·kg-1。浙贝母并不在山药等10种中药材之列,即SO2量不得超过150 mg·kg-1[3-4]。
为了解浙贝母主产区干燥浙贝母SO2的本底含量,建立了滴定法检测浙贝母中SO2的方法,并对各地采集的新鲜浙贝母经过干燥后的产品进行了检测,为了解浙江省各地浙贝母SO2的本底值提供参考数据。
浙江省浙贝母生产主要集中在磐安县、缙云县、东阳市和宁波市海曙区等4个市县(区),共计收集35个样品,其中磐安县13个,缙云县10个,东阳市10个,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2个。浙贝母干样品主要来自生产基地采集后烘干品,农户将浙贝母样品采收后,清洗去除泥土,使用自备的烘干机或者送往集中加工点,在60 ℃左右烘干。样品采集时间为2017年5—6月。浙贝母干样采集后用粉碎机制成粉末分别放入分装容器中。于4~8 ℃下保存、备用。
过氧化氢、盐酸、焦亚硫酸钾-EDTA、蔗糖、氢氧化钠、碘、淀粉、溴酚蓝均为分析纯,99.5%纯氮气由杭州林德气体公司提供。
参照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SO2的检测方法(酸蒸馏-碘滴定)。取5.0 g干浙贝母粉末,精密称定,置两颈圆底烧瓶中,加水300 mL,连接分液漏斗,从分液漏斗加入 6 mol·L-1盐酸溶液10 mL,并导入氮气(流速100 mL·min-1)至瓶底,连接回流冷凝管,在冷凝管的上端连接导气管,将导气管插入50 mL 起泡器底部。起泡器内加3 mL过氧化氢溶液和淀粉指示液0.1 mL作为吸收液,滴加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使过氧化氢溶液呈中性。加热两颈圆底烧瓶内的溶液至沸,并保持微沸约30 min,控制氮气的流速为每秒产生1~2个气泡。采用0.01 mol·L-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起泡器内的溶液,至蓝色或蓝紫色持续20 s不褪色。
W1=32×103cV/m。
式中:W1为试样SO2含量;c为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浓度;V为滴定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32为每摩尔氢氧化钠相当于SO2的质量数值;m为试样质量;103为g与kg的换算系数。
从表1可以看出,在35个浙贝母样品中相对偏差最大值为5.0%,说明该检测方法的准确性较好。
表1 各来源浙贝母样品中SO2的检测情况
注:-表示未检出。
磐安采集的13个样品中,SO2最低值为22 mg·kg-1,最大值为165 mg·kg-1。SO2超过150 mg·kg-1的样品有3个,样品超标率为23.1%,含量超标分别为4.6%、4.6%和10.0%。缙云采集的10个样品中,2个样品SO2未检出,检出最大值样品为149 mg·kg-1,均未超过150 mg·kg-1的限量标准。东阳采集的10个样品中,SO2最低值为16 mg·kg-1,最大值为92 mg·kg-1,均未超标。海曙采集的2个样品,SO2含量分别为47和70 mg·kg-1,均未超标。
总体来看,浙江省浙贝母生产基地SO2本底含量较低,最大含量超标率为10.0%,91.4%样品的本底值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规定。
目前,SO2常用测定方法有滴定法[5]、比色法[6]、离子色谱法[7]和顶空气相色谱法[8]等。其中,滴定法因操作简单且测定成本低廉一直被视为经典方法沿用至今,主要有直接碘量法、酸蒸馏-碘量法和酸蒸馏-碱滴定法3种。《中国药典》收录酸蒸馏-碘量法为SO2测定的标准方法。酸蒸馏-碘量法的主要原理是氧化还原,将待测产品中的硫元素经过蒸煮氧化,氮气带出并吸收。检测结果以指示剂的变色为终点。该方法受样品蒸馏时间、氮气通入量、吸收液吸收量、滴定终点判断等因素的控制。在本实验中,样品在圆底烧瓶的蒸馏时间设置为30 min,起泡器内加3 mL过氧化氢溶液作为吸收液,延长蒸馏时间可以增加待测产品中硫元素的蒸出,增加吸收液体积可以保证蒸出的SO2吸收完全,但同时会降低检测工作的效率,增加检测过程中的试剂消耗和试验误差。据此提出以下建议:1)圆底烧瓶中样品的蒸馏时间不宜太短或者太长,可以根据样品的数量和性质设置30 min左右的蒸馏时间,待测样品预处理研磨成粉末状有利于SO2的氧化带出;2)起泡器选择底面积比较小的,增加吸收液高度,以减少SO2的逸出;3)对于SO2含量低的样品,可适当降低氢氧化钠溶液的浓度,以提高检出灵敏度[9]。
针对目前SO2残留问题,国际上已经在食品和中药材领域制定了相关的限量标准[10],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General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 Codex Stan 192—1995》,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也规定了SO2的限量标准(表2)。
表2 国内外中药材及相关产品SO2限量的比较
相对于普通食品,现有国内外法规规定药材中SO2的限量比较严格,CAC规定,冷冻水果和干蔬菜中SO2的限量为500 mg·kg-1,而中药材则为150 mg·kg-1。GB 2760—2014规定,干制蔬菜SO2的限量为400 mg·kg-1,蜜饯凉果SO2的限量为350 mg·kg-1。
SO2属于低毒物质,相比较于黄曲霉毒素和农药残留而言,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不是特别大。仅有特殊人群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定量服用中药材,与普通食品的膳食暴露有很大区别。因此,从风险评估角度,中药材中SO2的限量不应比普通食品的严格。本实验仅采集了2017年度规模型浙贝母生产基地的样品进行检测,目前,我国对浙贝母中SO2的本底含量没有常规的监测,建议在连续3~5年常规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SO2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