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航倩(陕西师范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2)
追溯日本历史,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发生变化。从神代传说的记载到原始社会时期,女性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然而进入律令社会后,由于男性优位和家长制的出现,女性的社会地位开始发生变化。武家社会,家长制的完全确立使得女性退出了政治舞台。
据《古事记》的记载,伊奘诺尊在逃离黄泉国的归途中,在日向国的橘小户阿波岐原洗刷污秽时,洗左眼生出美丽女神。因其出生时光辉耀天照地,伊奘诺尊将其命名为天照大神,送她八坂琼曲玉,并命其司理高天原。后来天照大神派天孙琼琼杵尊去管理苇原中国(日本国),此后天照大神的子孙统治着日本。天皇是天照大神万世一系的神的后代的思想便是由此而来。虽然《古事记》的伪书存在天照大神是男神的说法,但从这一记载来看,可以说赋予女性巨大的权力和地位。
在石器时代,非理性的巫术信仰在人们的生活中拥有巨大的影响。从考古人员发掘出的用于巫术的陶俑全部为女性,以及清楚显示乳房的女性陶俑等事实来看,亦说明在巫术广泛主宰人们生活的原始社会,赋予女性巫术的信仰和崇高的社会地位。从家族结构来看,在这种没有物质的积累的原始社会中,建立了以最直接的血缘关系即母子的关系为轴的母系制家族结构。
《魏志·倭人传》记载:“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事鬼道,能惑众。”卑弥呼被认为是弥生时代邪马台国的女王这一事件同样反映出当时女性拥有的较高地位以及巫术在当时社会的统治力量。
在古代早期以政治统治者的地位继承为代表一直推行父系相传。但是婚姻还是以丈夫到妻家的访妻婚形式进行,并一直延续到了平安时代,成为摄关政治成立的原因之一。另外仍然流行着接近于母系继承的习俗:纵然母子同住,父子不同住,住宅由母亲传给女儿。妻子在娘家对丈夫保持强烈的独立性,因此夫妻之间不存在附属的关系。这种财产继承和婚姻形式反映出女性的社会地位在这一时期还是极高的。
六世纪以后日本出现了历史上第一位女天皇--推古天皇。她册立圣德太子为皇太子总摄朝政,推行一系列政治改革。大化改新时期,随着中国唐朝律令制的输入,家长制也被导入日本,但女性的地位并没有被彻底否定。特别是奈良时代出现了元明天皇、元正天皇、光明皇后等拥有实权的女性,这亦说明当时女性在政治方面极高的地位。
古代社会的女性不仅在政治中大放异彩,对日本文化的发展也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在平安时代--日本历史上最重视女性的一个感性的时代,出现了清少纳言、紫式部等女作家。女流文学也随之兴起,出现了《源氏物语》、《枕草子》、《蜻蛉日记》等优秀的文学作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平假名最先被用于女性世界,平假名被称为“女文字”,并逐渐形成“女手”这一独特的文体。这一时期女性对于日本文化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是无法被忽视的。
平安中期以后武士阶层兴起,日本进入封建社会,世俗的权力和男性权力不断增强,女性的地位逐渐开始衰落。
但是女性作为财产存放处—“神圣之所”的管理者依然被赋予接近宗教性质的身份。基于此点女性作为房屋的持有者或购入者,参与买卖、转让的比率相当高。女性本身有关性的特质与其职业也有着很深的联系。在镰仓前期,艺妓、舞妓是直属于天皇和神的职能民,其社会地位也并不低下。
另外、《日本歴史をよみなおす》中提及了太良庄的女性对自己的领地进行管理的情况。南北朝时期,在管理庄园、公领地等事务中也出现女性的身影。女性亦被任命正式职务拥有并管理自己的领地。日本中世的女性例如巴御前和板额御前等也曾进行过武装活动。
然而从社会整体来看,却出现贱视女性的思想。南北朝时期贱视游历女性的思想初露端倪,到室町、战国时期,已经明显地表现出对游历女性以及歌妓的歧视。歌妓生活的场所“地狱十字”等具有贱视意味的称呼被广泛传播。另外、这一时期家长制的完全确立使得女性们退出了政治的舞台。
江户时代,家长制的观念得到了更加彻底地贯彻,男尊女卑的思想也根深蒂固,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压制。江户时代的女性没有离婚的权利。江户幕府也不断地刊印《女四书》、《女中庸》等书物规定女性“理想”的样态。《女中庸》提出的“三从”的思想被认为是女性一生中不可或缺的思想。然而这一时期女性的识字率是相当高。
通过对近世以前日本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变化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在武家社会形成之前,女性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她们在政治、文化方面大放异彩。而进入中世之后,随着封建家族制的进一步加强,男性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占据主导,女性的发展受到了压制,逐渐失去了昔日的光芒。但是她们在文学、金融等领域的活动却不能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