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庄子《齐物论》“天籁”的思考

2018-09-16 12:46李朦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丝路艺术 2018年5期
关键词:子游齐物天籁

李朦(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天籁出自《庄子·齐物论》与地籁、人籁相比较,天籁是音乐的最高境界。籁:从洞孔发出的声音,指自然界的风声、水声、鸟声等。天籁无声,天籁就是天上传来的声音…..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知天籁乎而衍生知地籁、人籁也。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尔,人籁则比和悦是尔,敢知天籁声乎?

天籁:道法自然,无穷广袤宇宙的声音,是内心体悟自然万物而鼓动的声音。

地籁:乐器的单独演奏形式的一种。也指风在各种空洞所产出的声响。

人籁:由人组成的演奏形式,一音一器。是人对丝竹管弦等乐器用气和弹拨发出的声响。

“天籁”一词,最早出现在《庄子·齐物论》中。作为哲学术语与艺术意象的“天籁”的真正含义,似乎一直被掩盖在广袤的庄子哲学之下。笔者认为,庄子是通过“天籁”的意象,阐释出了自己在哲学领域里的最高认识。做到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只有懂得了“天籁”的本体,才能够读懂庄子哲学思想。

天籁、地籁

“籁”的本义是古代一种三孔的管乐器,亦指从孔穴中发出的声音。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的“三籁”里的“籁”理解为“声音”。他把声音分为“人籁、地籁、天籁”三种。最早研究庄子的郭象在《庄子注》里的解释是:“夫天籁者,岂复别有一物哉?即众窍比竹之属,接乎有生之类,会而共成一天耳”。说的无非是自然界的声响。针对郭象的提法,唐代成玄英在《南华真经疏》中进一步的解释是“物皆自得之耳,谁主怒之使然哉!此重明天籁也”。直言:天籁无非是自然而然,事物自己发出的声响。这依然没有跳出郭注的藩篱。清代宣颖在《南华经解》中继续解释是“待风而鸣者,地籁也;而风之使窍自鸣者,即天籁”。这种解读虽说简单而直接,但仍存有异议。著名学者、教育家张默生在《庄子新解》中就认为“天籁为无声之声,而又为众声之所出”。而学者杨柳桥在《庄子译注》中则认为“庄子以籁为音律,更以为语言。人籁分辨是非之语言;地籁,喻不存在是非之语言;天籁,喻不言之言或无声也”。现代中国哲学家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里解释为“地籁与人籁合为天籁”。在古代汉语中“天籁”又被指民歌随口而唱,随口用韵,随时换韵的情况。我们现在使用的《现代汉语词典》将“天籁”解释为“自然界的声响,如风声、鸟声、流水声、包含所有的自然界的声响等”。《辞海》则细化为:“人籁”是“人口吹奏出的声音”,“地籁”是“凡指刮风时地上种种孔穴所发的声音”,“天籁”是“自然界的声响”老子在《道德经》中阐述为“大音希声。“人籁”与“地籁”又何尝不是自然界的声响?台湾学者陈鼓应在《庄子今注今译》中又解释说:“人籁是人吹箫管发出的声音,譬喻无主观成见的言论;地籁是指风吹各种孔窍发出的声音;天籁是指各物自己的自然状态而自鸣。可见‘三籁’并无不同,它们都是天地间自然的声响”。他的这一解释显然也没有把天籁解释清楚,如同历来关于“天籁”的解释和成玄而又玄的感悟一样“天籁深玄,有所顿悟”。

“天、地、人的思考

庄子进一步描述了社会各种现象和人的各种不同心态,并指出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又都是出自虚无。他用了两组大小来说明问题:“大知闲闲,小知閒閒;大言炎炎,小言詹詹。”也就是说,才智超群的人广博豁达,只有点小聪明的人则乐于细察、斤斤计较;合于大道的言论就像猛火烈焰一样气焰凌人,拘于智巧的言论则琐细无方。是呀,人上一百,种种色色。何以如此,在于对自己的认识上的差异。谋小不谋大,谋细不谋粗,谋近不谋远,是许多人弱点。

要想确定“籁”的最初本意,必须要把“三籁”放在《齐物论》的语境下去考证,我们说这是具体语境,也就是“小语境”。同时也要把“天籁”放到庄子的整个思想境界中去考察,结合庄子思想的核心和全貌去探究,这就是“大语境”。

在《齐物论》的开篇,出现了老师南郭子綦和学生颜成子游二人问答的场面,起因是学生颜成子游对老师南郭子綦自己忘掉自己不能够领会,南郭子綦为了说明子游为什么不能够体会到“吾丧我”境界的原因,便抛出“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未闻天籁”的发问,结果子游知道“地籁”是从万种窍穴里发出的风声,“人籁”是人吹动各种不同的竹管里发出的声音,惟独不能够知道“天籁”的真谛。所以老师对于什么是天籁的回答是:“夫吹万物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意思是天籁虽然有万般不同,但使它们发生和停息的都是出于自身。

老师子綦抛出的人籁、地籁、天籁的提问,告诉我们“人籁”是人为而成的声响;“地籁”是人类可以听到和感知的自然界里的声响;人籁和地籁都是人类可以感知的声音,所以颜成子游对于“人籁”和“地籁”是可以认识到的。惟独“天籁”是超越颜成子游自我认识能力和理解范畴之外的一种声音,尽管它确实存在着,但却不是谁都能够感知的,就像“吾丧我”的境界颜成子游无法理解一样,由此我们再去认识“天籁”的确切含义也就迎刃而解了——“天籁”字面的意义就是超越听力感知范畴的一种声音存在,也是自然里的声响,但却是自然里普通人类无法感知到的那部分声音。由此可见:“天籁”是《齐物论》里一个非常有诗性意味的象征意象。它的寓意就是超越普通人认识能力范畴的任何存在。这是庄子在用“天籁”来譬喻最难以表达的“道”。

冯芝生说:“《齐物论》对于大风不同的声音,作了很生动的描写。它是用一种形象化的方式,说明自然界中有各种不同的现象。归结它说:夫吹万物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在这里并不是提出这个问题寻求回答,而是要取消这个问题,认为无需回答。……自我的认知是非常重要的。

庄子以籁比音,更是比话语。人籁,是喻分辨好坏的话语;地籁,喻不存是非之语言;天籁,喻不言之言或无声之言也,即其所谓“天倪”或“天钧”之化育也。此三籁是全篇引言与纲领。南郭子綦心存是非,欲言而不言,是以“仰天而嘘”也。“仰天而嘘”,自比于“天籁”也。

杨氏区别“三籁”,看起来颇有条理,似是而非。庄子既不是论“音乐的五律”,“天籁”亦非“不言之言或无声之言”。杨氏致误之根源,仍可追溯到成玄英。“知春生夏长,目视耳听,近取诸身,远讬诸物,皆不知其所以,悉莫辨其所然”,是杨氏所谓“不言之言或无声之言”之所出也。

庄子对于“天籁”――“人”的生命现象的描述与思考,其顺序乃从内在的精神现象到外在的物质形体。这种行文顺序,是承接上文而来的。因子綦言“地籁”与“人籁”的鼓动者为“吹者”,“天籁”则是“咸其自取”,而不知“怒者其谁”,故先言精神现象,以与“怒者其谁”相衔接。而我们的叙述,以说明“天籁”的喻意入手,因而必须首先交待“百骸,九窍,六藏”之物质形体与“人籁”、“地籁”之窍穴的关系,故将庄子原文次序颠倒了。不过,这并不防碍对庄子的正确理解。

庄子对于生命现象的思考,由精神而形体,走过了一段十分艰难的探索历程。其探索的结果,则认为,无论是内在的精神活动还是外在的物质形体,它们都有一个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主宰者存在。就内在的精神现象而言,庄子曰: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己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就外在的物质形体而言,庄子曰: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无论能不能“得其眹”,无论“求得其情与不得”,这个“真宰”,这个“真君”,都是存在的;虽“不见其形”,但“无益损乎其真”。“有情而无形”,“求得其情与不得”,“情”者,皆“实”也。庄子在《齐物论》中通过三籁来阐述人生精神世界的万物齐一、万论齐一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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