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杨
摘 要: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金融政策的放开,使我国整个市场体系得以盘活。但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很多经济萌芽被扼杀,农村金融的供给不能有效满足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基于此,主要分析农户经济发展中农户融资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户融资;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15.073
1 我國农户融资特点
中国身为一个比较传统的农业大国,在农村人口方面达2.5亿,并且地区分布分散。传统农村居民所进行的小生产活动,此种运营规模和形势较小。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部分农村居民在产业活动方面逐渐变得复杂化,在经济来源途径方面也变得多样性,而收入增加的重要途径则是在农业生产范围之外。
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讲,农村的交通条件较差,在信息传递方面也相对落后,且农业生产有着自身的特点,如季节性强、周期长及自然依赖性强等。这些方面的影响,导致了农村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并且还会出现较大的波动[1]。基于这些因素,对于中国的农村居民在资金方面的需要予以总结后,得出了下面的几个特点。1)在贷款数额方面往往较小,这主要是和运营规模和模式有着很大的关系。2)以期使用比较少的抵押,甚至说是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去获得一定的贷款,因为土地所有权不是农村居民的,再加上农民住房属于其基本生活保障,故此,农村居民能够用在抵押担保方面的有效资产非常少。3)农村居民往往期待贷款手续更为简单、灵便和及时,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的贷款具有较强的时间性或季节性,在繁琐手续办理中,往往会耽误很多时间,从而耽误了使用时机。4)非农业生产类型的金融需要逐渐增多,农村居民在贷款需求构造方面出现了改变,满足运营性资金的贷款需求正在慢慢增多。5)农村居民在融资方式上通常依靠内生金融途径,这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极为常见,当一个农村家庭需要更多资金并开始寻找外援融资时,往往是先在自家亲戚圈内寻找,然后才会考虑国家信贷支持。
2 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户融资模式出现的问题
2.1 农村信用社发展缓慢,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
绝大部分的农村信用社是基于原信用社改革发展而来的,对于自身所出现的收益和亏损应该由谁去享有与承担,往往难以清楚划分[2]。对于我国大部分农村来讲,农村信用社往往属于唯一性的正规金融部门,对于农村的金融资源有着独享的局面,也就慢慢造成一种被垄断的局面。
2.2 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缺位
对于农业发展银行在资金方面的来源实施分析后得出,其通常包括两大方面:财政无偿拨款、有偿贷款[3]。然而,因为财政方面给予的补贴无法及时到位,也就导致其主要是经由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实施再贷款进行资金筹措的,这就提高了筹资的成本,和农业发展银行的优惠贷款造成了非常大的利差问题。依照国际上的惯例来讲,此种问题所导致的经济欠缺应当是由财政予以补贴的,然而,目前的政策依旧未对这方面给予有效的规定,反倒要求农业发展银行施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从而导致其面临着更大的运营困境。
2.3 农村保险业严重落后
从当前现实情况来讲,我国农业经济大部分还属于“靠天吃饭”的脆弱型经济[4]。在新农村建设新时期,银行融资并不能给予有利的支持,而农业保险体制也很难跟上步伐,从而导致农村资金供求缺陷的不断增大。
2.4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
紧随工业化、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等许多新局势的持续发展,农村金融主体越来越多样化,而对于金融产品也有着更多的和更高的要求[5]。目前,由金融机构所施行的金融产品依旧停留于基础性的存、贷、汇业务方面,农村信用社所开展的业务仅有很小的变化,如代收水费、电费等中间业务,这就和城市金融部门所开展的业务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尤其是在保险、投资、租赁及信托等非银行金融产品方面的开发上,存在着严重的欠缺。
3 创新融资模式,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3.1 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总体目标
笔者认为,农村金融系统的革新目标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采用多种方式激发农村金融活动主体所具有的内在动力,让农村居民能够自主地参与其中;2)经由更为高效的政策扶持与引导,不断提高农村金融的市场化水平,进而构建符合新农村建设需求的多层次信贷;3)不断确立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信用体制等,让诸多金融部门能够利用自己的特点和优点,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中构建更为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4)基于低门槛和严监管的原则,积极发展新型的金融部门,规范引导民间金融服务的发展。
3.2 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需遵循的原则
3.2.1 统筹兼顾原则
应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制度与现代金融体制相关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系统,此系统应当具有更多的业务类型和构造层次,成为多样性金融部门的有机结合体。所以说,在农村各类金融部门建设中,一定要进行宏观性的设计,不仅要对其进行合理分工,还应当相互配合,进而实现农村多样性与多层次金融需求目的。
3.2.2 政府扶持原则
对于农村金融市场来讲,政策性的金融不单单弥补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欠缺问题,提升了资金利用率,其还有利于政府更加合理地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农村建设。
3.3 加快农村金融体系不同内容的创新
主要分为两大方面的创新:治理结构的创新和贷款业务的创新。前者主要指健全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而董事会的合理构建是一重要方式,应由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及农业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构成,代表国家行使相应的权力,对于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和经管制定出更佳的策略。另外,还要成立监事会对农业发展银行的日常运营实施监督。而贷款业务的创新主要是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业务范围,应对于各种农业组织的资金需求予以考虑和重视,只有如此才可以充分体现出国家对于农业方面给予的支持与保护。
3.4 深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创新
应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发展速度。1)应当保持其政策性的职能定位,保障粮棉油等收储资金更为稳定;2)将服务重心放在县级地区,不能在此区域内出现“空白点”;3),拓宽服务对象与服务业务的范围,加强商业性的自营业务。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股权制度的改革。1)应不断革新经管制度,实现真正的股权革新,使农村信用社拥有更多的独立自主权,让其法人地位更加稳定;2)确定产权构造,强化法人治理,相关业务均要按照章程去处理,提升整体经管效能;3)“立足三农”和“扎根乡村”不再是提倡的口号,而应该有效落实,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现实情况,按照实际需求开发出更多的、合适的及高效的金融产品。
促使和推动农业银行尽快实施“三农事业部制”改革。1)应构建更为独立的经管制度与经营制度,如单列信贷计划、单独信贷审批及独立核算考查等;2)积极发展县级区域营业网点,拓宽服务范围,并将营业网点拓展到乡镇层级;3)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必要时还应借鉴其他地区或金融机构的成熟模式,以提高自身的服务效能。
4 结语
要解决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融资模式出现的问题,应建立宏观的、合理的革新目标,坚持统筹兼顾原则与政府扶持原则,加快农村金融系统在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及合作金融等诸多方面的革新步伐,同时不断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参考文献:
[1] 谢瑞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投融资机制创新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6.
[2] 杨迪航.农户融资困境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0.
[3] 庄岁林.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7.
[4] 孟全省.中国农户融资机制创新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
[5] 李喜梅.基于价值链融资视角的农业产业化融资问题分析[J].当代经济,2016,(13):28-30.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