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
2018年5月1日12时,南海伏季休渔行动启动,海南省所有休渔渔船均返回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停泊。
根据休渔制度规定,2018年北纬12°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均应按规定休渔。
休渔期间,海南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跨海区作业,涉渔“三无”船舶,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及捕捞辅助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行为。对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一律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罚,并扣减当年漁业油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