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活动不应以减负名义“一刀切”

2018-09-13 19:20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8年5期
关键词:一刀切教育资源育人

近日,重庆市某学校的学生家长向市教委公开信箱反映,学校以“减负”的名义,将校园内开展的如游泳、篮球、乒乓球、象棋、书法等校内活动一律取消。家长们呼吁,这些校内活动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兴趣培養,且为孩子和家长自愿参加,学校应该大力支持,而非以减负为名一味禁止。对此,重庆市教委回应:暂停校内活动确有其事,学校应加强家校沟通,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近些年,“减负令”的号角一轮接一轮吹响,从国家到各地,减负措施纷纷出台。随着不断的试验和探索,“减负令”的内容和界限也在不断细化、明确。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培训机构治理要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对于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的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可见,开展素质教育是育人的重要环节,有益身心的兴趣活动不但不该“清理”,还应该得到大力提倡。

校外培训机构尚且如此,作为“育人高地”的学校又岂能简单粗暴地将社团活动统统取缔?减负的本质是要实现学生全面发展,而优质教育的内涵远不只有课堂知识,还离不开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健全人格的养成。将减负简单等同于取消校内活动,非但没有尽到学校全面育人的责任,更筑起了阻断学生综合发展的高墙,与“减负令”的初衷背道而驰。

此外,学校“一刀切”取消了校内活动,不但让运动场地和教育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家长和孩子势必还要到校外寻找培训机构,而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同时也会牵扯出学生接送问题、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隐患。如此一来,势必加重家长与学生的负担,可能会让减负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局面。相反,学校应该充分利用校内教育资源,合理分配课业与课余活动的比例,不断优化教育服务,满足学生对于全面发展的需求,从而避免新矛盾、新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减轻学生及家长的教育负担。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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