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政策的综合管理实践

2018-09-12 11:05彭军建李倩
经营者 2018年10期

彭军建 李倩

摘 要 面对国家能源战略调整和煤炭产业政策转变现状,为响应和落实煤炭绿色发展政策,贵州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引导瓦斯开发利用的奖补政策。贵州省煤矿大多为高瓦斯矿井,拥有开发利用瓦斯的天然条件,通过不断提升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保证发电机组良性运行并提升其发电效率来提升瓦斯利用纯量,正向考核激励瓦斯开发利用奖补申报和资金到账等工作,从而助推各企业据实开展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建设、有效节约电费支出、有效争取贵州省年度瓦斯开发利用奖补资金,助推企业绿色发展、良性发展。

关键词 瓦斯利用 奖补政策 综合管理实践

一、项目实施背景、目的

面对煤炭产能过剩,煤炭企业举步维艰的行业现状,再加上近年来以煤炭燃烧后排放出粉尘为主要污染源的雾霾频发,与国民对良好生活环境的向往的矛盾愈发突出,制约中国经济的良性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国家实行了“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使煤炭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以促进煤炭行业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

贵州省政府为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引导、管控清洁集约绿色化利用,促进高碳能源低碳发展、黑色能源绿色发展,全力推动贵州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快建成全国重要能源基地。贵州省政府、省能源局于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31日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关于组织申报煤层气开发利用奖励补贴的通知》(黔能源油气〔2017〕61号),2017年至202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重点用于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奖补,由省能源局统筹使用,这使得贵州省范围内对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有了政策指导和支持,并初步规定了贵州省范围内瓦斯开发利用奖补的对象、奖补条件、奖补标准、申报程序等。

贵州省能源局与省财政厅反复会商后,于2017年7月10日联合出台了《贵州省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17〕95号),对瓦斯开发利用奖补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作了规定。2017年11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贵州省煤层抽采利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油气〔2017〕192号),最终出台了贵州省内瓦斯开发利用奖补资金申报指南,明确了申报条件、奖补项目、奖补标准、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奖补资金拨付方式等,从而为贵州省域内各煤炭企业获取瓦斯开发利用奖补资金指明了方向。

二、项目实施意义

从国家和省域层面来说,大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有利于从根本上预防和避免煤矿瓦斯事故,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从公司个体层面来说,可运用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政策组织、指导各煤炭企业按时间节点、高效率完成奖补资金申报,有利于企业积极关注、学习、研究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奖励补贴政策,从而更好地指导各基层单位进行有效的奖补资金争取。也能引导国有煤炭企业的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和方向,有利于得到政府的专业政策指导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发展形象,有利于获得现金流奖补资金,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动效率。有利于促使煤炭企业想方设法通过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来提升瓦斯开发利用率和利用量,减轻矿井安全生产经营压力,从而促进煤炭企业自主转型、绿色发展、良性发展。

三、项目实施主要做法和措施

贵州省内煤炭企业大多为高瓦斯矿井,在饱受瓦斯含量高带来的侵害和安全生产压力的同时,也拥有大量开发利用瓦斯的天然条件,可最大限度地通过瓦斯开发利用来争取瓦斯开发利用奖补。煤炭企业提高瓦斯综合利用,是煤矿企业从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型管理迈进的转折点,是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创新应用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政策需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關注研究政策,促使政策落地生金

面对新出台的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政策,各相关企业应创新管理、发散思维,与贵州省相关厅局沟通咨询后,指定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申报,不定期与贵州省能源局、财政厅联系对接,跟踪地方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政策文件发布事宜,对发布的文件第一时间集体进行逐条梳理和分析,并对照瓦斯抽放和开发利用实际进行管理提升,指导、管控企业做实做细瓦斯抽采利用提升工作;同时完善瓦斯开发利用和发电量管理台账,按照政策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和标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以利于有效申报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财政补贴和及时获得地方政府奖补资金拨付。

(二)对照奖补范围和具体标准展开管理

结合贵州省政策规定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和企业实际,对照具体奖补范围,贵州省内各煤炭企业均可以申报瓦斯利用补贴或瓦斯发电站项目建设奖励。但最便利、易于实施的是利用瓦斯发电项目管理提升来有效争取奖补资金。

对照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标准,贵州省内煤炭企业可通过管理提升来争取申报利用率大于55%的第二阶梯补贴标准(0.2元/m3)。同时,根据矿井瓦斯发电站增机扩容实际,还可申报新建瓦斯发电站项目奖补,且越早增机扩容获得的项目奖补越高。

(三)组织保证,责权利对等,确保奖补效益提升

贵州省内煤炭企业可通过成立内部瓦斯发电市场运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瓦斯发电抽采、利用、申报和考核工作,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安排工作时间节点,落实责任部室及个人,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问题整改闭合管理策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进行基础管理,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督导和跟踪申报进度,并及时进行跟踪落实,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把握瓦斯发电市场动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晰瓦斯抽采利用中的责权利关系和激励机制等,从而有力地推动瓦斯发电利用工作,提升瓦斯利用率,增加奖补效益。

(四)选取适合的瓦斯发电机组

贵州省内煤炭企业要通过运用直接法(井下解吸法)或间接法测定煤层瓦斯赋存量及相关参数,积极完善瓦斯抽放系统,并确保纯瓦斯抽放量大于100万m3/年、瓦斯浓度在6%以上,如经检测分析后企业抽放系统抽出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均低于30%,则属于低浓度瓦斯。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148条第五项规定“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可用于内燃机发电”,为低浓度瓦斯发电提供了制度保障。企业可派出专家组在全国范围内对各厂各型号瓦斯发电机组运行现状进行摸底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研判后确定选用合适的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以适应瓦斯的浓度变化,解决煤矿瓦斯排放如何均衡供给发电机组利用的问题和低浓度瓦斯的地面安全输送问题。从而形成低浓度煤层气发电的良性规模化发展。

(五)对瓦斯发电自用与上网的经济性进行反复测算

依据贵州省瓦斯发电上网的相关政策,为最大限度挖潜增效,企业要对煤矿利用煤层气进行瓦斯发电项目实现效益最大化进行管理研究,从瓦斯发电项目投入、运行管理成本、瓦斯利用具体情况、争取政府财政补贴、自用节省费用、外销取得收入等方面来综合考虑、对比分析,论证煤矿瓦斯发电项目自用与外销两种方案哪种更为经济,能为企业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

(六)引导技术创新,推广采用新技术,增加抽采量

贵州省内各煤炭企业要围绕做好瓦斯发电利用的上游工作——增加抽采量来不断引用和推广新技术,运用新思维、新工艺、新方法来确保抽得出瓦斯、多抽出瓦斯。通过推广使用大孔径瓦斯抽放技术,将钻孔孔径由75mm提升到114mm,封孔管直径由50mm提升到75mm,钻孔间距由2m提升到5m,大幅提升钻孔抽放流量,节约钻孔工程量。通过推广使用长距离带压封孔技术和钻孔全程下套管封孔技术,提高了钻孔成孔率和单孔使用寿命,有效提升了钻孔平均抽采浓度和合格率,同时杜绝抽采顺层钻孔时与穿层钻孔串孔的现象。通过推广使用水力冲孔技术,实现了卸压增透、增大抽放半径、提高单孔抽放量等目的。通过采用上隅角快速隔离气垛及打钻“四防”装置推广应用,以较少的人力、成本实现了“防瓦斯、防喷、防火、防尘”的目的,大幅提高钻进速度,避免瓦斯超限等问题,且结构简单,成本小,使用方便,可循环回收利用。通过推广使用ZBQ-27/15矿用气动封孔注浆泵,为井下封孔人员节约体力及封孔时间,提高钻孔封孔质量和效率。以上技术的创新使用,均可有效提升瓦斯抽放量,为瓦斯利用量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适度调节瓦斯抽放浓度,提升利用率

利用低浓度瓦斯发电,最适宜的发电浓度区间为8%~12%,低于8%时不能满足发电要求,高于16%时受安全因素影响不适宜发电;流量或纯量低时影响发电功率或不能发电。为此,主要通过研究或推广应用瓦斯抽采新工艺、新技术,提升采空区及高位孔实际抽放浓度,通过将高低负压管路连通后,调节低负压系统改变瓦斯浓度,确保稳定供给发电浓度范围内足量的瓦斯,提升发电机组运行功率和稳定性,增加发电量和瓦斯利用量,从而提升瓦斯利用率。

(八)强化计量管理,确保准确计量瓦斯利用量

能准确有效地计量瓦斯利用量为申报瓦斯利用补贴的重要条件之一,也可避免因计量装置故障失灵等造成计量利用量偏低而减少奖补资金。因此,各企业必须确保准确计量瓦斯抽采和利用量,严格规范瓦斯抽采利用计量装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定时校检,确保计量准确有效,合理配置,确保计量全面完整,定期检查,确保运作正常有序,为争取瓦斯补贴准备详细、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确保瓦斯发电利用的每一方瓦斯均被实时计量,为瓦斯利用补贴资金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

(九)创建激励引导机制,提高瓦斯发电效益

各相关企业可通过考核导向及瓦斯综合利用市场的引入,建立完整的瓦斯发电三级核算网络,形成公司、矿、区队瓦斯全面核算考核体系,出台瓦斯发电内部运作市场结算管理办法,挂钩计件工资结算和奖罚考核,进行特殊贡献奖励等。建立瓦斯发电市场主体,把瓦斯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变为自己的费用,从而把单纯的行政管理变成职工的自我管理。各相关单位的瓦斯利用工资收入等于价格结算收入减去总费用支出,单位瓦斯抽采量及发电量越多,工资就越多,从而激励职工节支降耗、增加发电量的积极性,推进瓦斯发电量逐月增加,提高瓦斯利用效率及发电量。

(十)强化发电机组维保管理,提高利用瓦斯发电效率

利用瓦斯开展发电对瓦斯发电机组来说是一项高强度、重负荷的工作,机组内部的燃烧强烈,机组各配件容易损伤或者老化。另外,机组日常的维护保养也需要勤做。各企业要推广采用发电机组轮休轮作的使用规则,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轮流停机进行保养和维护,采购高质量的机油,配件更换坚持使用原标原厂,并将备用件和易损件配备充足,切实保证机组稳定正常运行,持续利用瓦斯进行发电。

四、项目实施后的经济及综合效益

综合应用贵州省地方瓦斯利用奖补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升瓦斯抽采利用、瓦斯發电考核管理及瓦斯利用奖补基础管理等。通过不断丰富、外延和升级相关管理技术,积极利用政策组织申报贵州省瓦斯利用财政补贴,可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及环保效益。

(一)可形成规模效益,促使企业增收提效

通过贵州省煤炭企业丰富、完善、提升瓦斯抽采和利用瓦斯发电考核管理的逐步加强,到2020年,贵州省内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将达7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将达33.4亿立方米,利用量将达24.2亿立方米;建成储气设施30座以上和煤层气专用管道200公里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1.4万千瓦,民用气用户达60万户以上,瓦斯发电量将达48亿度左右,可为贵州省内煤炭企业节约电费约24亿元,可获得贵州省瓦斯利用财政奖补资金7.2亿元。奖补资金由贵州省财政厅预拨各县区财政转拨各煤炭企业,运用贵州省瓦斯利用奖补政策年可为贵州省内煤炭企业创造约31.2亿元的经济效益。同时,在各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高筑和现金流紧张的困局下,可有效丰富、补充各企业现金流,助力在黔煤炭企业脱危解困和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二)可助力实现良好的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

到2020年,在黔各煤炭企业年可将利用瓦斯24.2亿立方米,相当于年可减排二氧化碳约3486万吨。同时,利用瓦斯发电自用可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粉煤灰占地产生的环境问题,避免煤炭加工、运输时产生的扬尘等大气污染,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

五、结语

贵州各煤炭企业通过对贵州省瓦斯开发利用奖补政策进行综合应用管理,在做好瓦斯发电节约电费支出的基础上,针对贵州省配套政策,完善基础管理资料,创新发展新技术、新工艺,优选适合的机组并不断增机扩容,强化内部激励管理,持续提升瓦斯抽采量和抽采利用率,据实申报瓦斯抽采利用量,从而顺利获取瓦斯利用财政奖补资金。不仅能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利国利民利企,值得大力推广和应用,各煤炭企业可持续把该项工作做精做细做优,加大抽放,扩容增量,科学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将瓦斯开发利用作为效益工程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彭军建单位为湘潭大学商学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贵州公司;李倩单位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彭军建(1985—),男,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经济师,副科,主要从事大型国有企管部经营管理方面工作。李倩(1986—),女,河南商丘人,本科,经济员,科员,主要从事国有企业综合部综合管理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