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世伟,钟 华,郝桐桐
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价是对其供给现状的客观描述,是衡量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平衡性和充分性的重要度量标尺。“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把“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纳入其中,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备受关注的就是我国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严重不均等现象[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目前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这更加要求将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问题的治理提上日程。
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评价需与时俱进。随着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人民需求的升级,过去仅考虑供给不考虑供需对接的均等化评价已经不再适合目前的发展现状。将民众需求纳入均等化考量,积极探索新时代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评价体系,这已经成为目前亟需进行的研究。
关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内涵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各学者对其鉴定莫衷一是。现有研究成果基本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强调底线均等,在承认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存在差异的前提下,保障所有国民都能够享有一定标准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2]。二是以社会公平理论为视角,从权利均等、机会均等、分配均等和结果均等4个方面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内涵进行剖析[3]。在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发生转变之前,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虽在学理上区别于平均化,但在实际实施中却用底线平均替代了底线均等,如农村地区参照城市公共体育服务,在供给方式上呈现“标准化、同一化”特点(标准化、同一化的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路径配备等),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农民个性体育需求的忽视,脱离农村本土体育文化,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和供给低效[4]。权利、机会、分配及结果的均等是从供给的可获得性、实际获得过程和结果等不同角度对均等化内涵进行衡量。
我国过去社会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5]。矛盾的焦点在物质及文化的量上,民众需求高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供求关系呈现供小于求的特征。在此背景下更多地从量上衡量均等化,这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情况的,即从底线均等、权利均等、机会均等、分配均等及结果均等方面进行衡量。然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基本矛盾已经发生转变,人民的需求由“量”转“质”,旧有的均等化内涵已不能满足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在均等化中注重供需对接、提高供给质量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内涵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得出:一是公共体育服务从底线、权利、机会、分配及结果方面衡量均等化时,应更多地考虑需求导向的供给,单一的数量均等是一种表浅的均等化;二是均等化是逐步均等的过程,人的需求发展遵循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脱离实际发展水平盲目追求均等将造成资源浪费;三是均等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要与目前的发展现状相契合,脱离现实的均等化不利于指导实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需要逐步加大对“质”的考量。综上所述,认为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应该在平衡区域间、人群间“人、财、物”投入的同时,逐步实现按需供给,以“民众满意度”为切入点作为按需供给的参照,将供需对接纳入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考量。
以前对于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内涵的界定缺乏对人需求差异性的考虑,致使在公共体育服务评价中也未体现人群需求的差异性。目前关于公共体育服务的绩效评价研究较多,而对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价的研究较少,将满意度评价加入均等化绩效更是少之又少。以 “公共体育服务”或“体育公共服务”并含“均等化”为检索词,设置来源期刊类型为核心期刊,共检索到文献49篇。从中选出了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价或实证研究类型的文章,其中不包含满意度指标的文章有十余篇,包括满意度指标的文章仅两篇,同时结合部分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价中包含满意度的文章进行综述。
俞丽萍在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问题的研究》中,采用人均体育消费、体育场地分布、体育场地人均占有率等指标描述了公共体育服务的非均等化现状[6]。张利从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以及场地数量、分布情况(区域分布、城乡分布、阶层分布)等进行了非均等化描述,认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处于一种非均等化状态[7]。秦勇在《我国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相关环境影响因素的研究》中,从体育意识、体育健身设施、体育经费投入、体育健身指导描述了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非均等化,也是基于客观指标对公共体育服务非均等化的描述[8]。周良君从体育设施、体育组织、指导力量、体育活动等角度描述了广东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程度的非均等化现象[9]。曹可强在 《上海市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安排》中,依据场地设施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布情况认为城乡之间存在非均等现象[10]。于永慧在《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中,用健身环境、体育参与和体质健康3个方面进行了指标体系构建[11]。
刘亮在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模型及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中,运用“投入—产出—效果”这一评价模型进行指标构建,在效果中加入了公众总体满意度评价[12]。范宏伟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化研究》中同样运用了“投入—产出—效果”的评价模型,但在投入和产出等客观指标上与刘亮的探讨存在差异。另外,他还将民众满意度作为一个测定主观获得感的长期产出类指标,通过网络测评、问卷、访谈等方式获得公众享有公共体育服务后的主观感受[13]。郑家鲲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中,以规章制度、经费投入、场地设施以及组织队伍等作为一级指标进行体系构建,将满意度放入各一级指标的子指标中,得出对各个一级指标的满意度[14]。宋娜梅在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价研究中,加入了执行度满意度、标准度满意度、可持续发展度满意度以及合作度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在子指标中用公众对公共体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依从性以及 《质量手册》《员工手册》《服务手册》等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15]。
从查阅到的文献来看,现有的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价及均等化的绩效评价分为两类,一种是完全用人、财、物等客观指标评价公共体育服务,从城乡或不同区域这些指标的差异描述其不均等现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俞丽萍、张利、秦勇、周良君、曹可强、于永慧等人的研究;另外一种是以客观投入指标为主,结合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代表学者有范宏伟、郑家鲲、宋娜梅、刘亮等人。在“旧矛盾”下,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价从客观指标入手符合当时的发展现状,相关专家学者对客观指标的研究成果丰富,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发展方向。现今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对均等化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民众满意度纳入均等化绩效评价,加强对需求导向供给程度的测评是新时代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一个发展方向。虽然部分专家学者已经在评价体系中加入了满意度指标,但仍是将其作为一种试探性或边缘性的研究,主要表现为总体满意度指标笼统,缺乏指向性,具体满意度指标脱离日常生活实际,缺乏实操性,其评价着眼点还是在客观指标的均等化问题上。
将满意度加入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价将丰富现有的公共体育服务评价内容,可以使均等化评价的内涵超越客观指标均等,加强现状评价的合理性,校正发展方向,提高发展建设的针对性,使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更多地考量人需求的满足程度,推进均等化从“物本位”向“人本位”过渡。本文对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指标进行筛选优化,以公共体育服务“质”的提升为切入点对均等化满意度评价指标进行筛选补充,旨在拓宽该领域研究思路,丰富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评价研究。
以接受访谈的公共体育服务研究专家和统计学专家、填写问卷的苏州民众为研究对象。
2.2.1 文献资料法
根据研究需要,通过中国知网、学校图书馆(纸质资料以及电子资料)以及市图书馆(年鉴)等平台进行相关资料查询,对与本研究相关的内容进行整理分类,重点收集了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价指标、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容、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资料,同时通过浏览政府网站、咨询相关从业人员,以了解苏州市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状况、地方特色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初步编制出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共24项。
2.2.2 专家访谈法
为提高所选指标的可靠性、完整性和代表性,对9位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 (其中包括1位统计学专家)(表1),对评价指标进行筛选,从专家专业角度评价所选指标的合理性,访谈结束后进行整理,依据6位以上专家同意才予以保留指标的标准,把“体育组织数量”“体育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删除,原因是这两个指标与民众关联度较小,且能通过其他指标反映出来;将“健身指导人员年龄分布”删除,因其年龄分布情况与民众满意度不存在直接的相关关系;将“体育活动的吸引力”和“体育活动的参与条件”删除,理由是“体育活动吸引力”这一指标太笼统,缺乏针对性,“体育活动的参与条件”完全可以通过个人的基本信息分析出来是否存在限制性或歧视性;将“体质监测点数量”删除,因为体质监测受惠的民众数量较少,通过抽样分析很难得到充足的、真实的样本。删除6个相关性较低的指标后,最终保留18个指标,初步构建《基于满意度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表2)。
表1 专家基本信息Table I Basic Information of the Experts
表2 基于满意度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初始评价指标Table II Initial Evaluation Criteria of Public Sports Service Equalization Based on Satisfaction Degree
2.2.3 问卷调查法
2.2.3 .1信度和效度检验
通过前期资料的收集,在充分了解公共体育服务的基础上编制 《基于满意度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初稿,通过专家访谈进行指标内容效度的检验,根据专家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
本文采用的是李克特5级量表的形式,从“非常满意”到“很不满意”5个等级,分别记为“5~1分”。在姑苏区娄葑镇进行了样本为25人的测试(样本大多数是固定商贩),20天后对其进行第二次问卷测试。本文计算结果显示,两次测试结果的相关系数为0.88,由此可得出该问卷具有较高信度。
2.2.3 .2问卷发放方法
将苏州按行政区划分为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相城区、吴中区和吴江区,每个区发放等同数量的问卷各80份,共计发放480份。每个行政区以城乡为划分原则各发放40份问卷(姑苏区和工业园区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100%,故这两个区的问卷都为城市),原则上男女各发放20份问卷。
由于不具备对苏州地区进行概率抽样的条件,故本次调查采用非概率抽样中的偶遇抽样,即在公共体育服务相关场所对来往行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发放回收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问卷发放回收情况一览表TableIIIDistributionandCollectionoftheQuestionnaire
2.2.4 数理统计法
将回收的问卷录入SPSS19.0统计软件。由于本次调查为非概率抽样,故采用非参数检验中的χ2检验(卡方检验)进行分析。对于有序变量,一般更关心有序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有序关联性,采用Mentel-Haenszel检验法在发现有序关联方面将比卡方检验要敏感,变量间关联度大小的指标采用γ统计值,有序关联性的指标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衡量[16]。由于本研究是对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指标进行分类,不涉及有序关联性,故有无关联性和关联度大小分别采用卡方检验和γ统计值,上述结果均通过Excel进行整理。
由于问卷发放方法是以行政区、城乡、性别为划分依据进行等额发放(见2.2.3),故对问卷的人口统计学情况不再重复表述,现将公共体育服务评价指标问卷收回结果进行概率分布统计。具体指标数据如表4所示。
通过对苏州公共体育服务各指标满意度进行卡方检验,对两两指标的关联度进行分析,将显著相关的指标归为一类,变量间关联度大小的指标采用γ统计值,卡方检验结果及γ统计值如表5所示(由于表格大小有限,无法将全部数据纳入其中)。
表4 苏州民众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满意度一览表(%)Table IV Satisfaction Degree of Suzhou People toward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Equalization(%)
表5 苏州民众对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满意度相关性检验和关联度测量Table V Correlation Test and Correlation Measurement of the Satisfaction Degree of Suzhou People toward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Equalization
在显著性水平α<0.05的情况下,对表5中的显著性概率值进行整理分析。
根据表5中卡方检验显著性概率值,发现体育场地覆盖率(A2)、体育场地类型(A3)、体育场地质量(A4)、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开放性(A5)、体育场地收费标准 (A6)、公共体育场地开放性(A7)、场地周围环境(A17)7个指标两两之间均显著相关(P<0.01),最低关联度(最小 γ值)为 0.519,将这7个指标归为一类,命名为“场地设施”。
同理,健身讲座频率(A8)、健身信息内容(A9)、健身知识获取渠道(A10)、健身信息质量(A13)两两之间均显著相关(P<0.01),最低关联度(最小γ值)为0.413,将其命名为“健身信息”。
健身指导人员配备数量(A12)、健身指导人员水平(A14)、健身指导人员服务态度(A15)两两之间均显著相关(P<0.01),最低关联度(最小 γ值)为0.233,将其命名为“健身指导”。
体育活动举办频率 (A1)、体育活动举办类型(A11)这两个指标相关性略低(P=0.082),但其 P 值接近0.05,故也可认为其具有相关性,关联度(γ值)为0.232,将其命名为“体育活动”。
政府对需求的回应(A16)与需求反馈渠道建设(A18)这两个指标显著相关(P<0.01),关联度(γ值)为0.950,将其命名为“利益表达”。
综上,通过卡方检验,将关联度较高的指标归为一类,原先18个指标被分为5个项目,如表6所示。
在进行前期指标的选择时,基于研究的继承性和地区的差异性,在初期指标筛选时综合考虑前人的研究成果和苏州的地方特色,初步筛选了24个指标;将筛选的初始指标通过相关领域专家做进一步筛选,提高指标选择的有效性,最终确定了18个指标。通过专家效度检验以及重测信度检验,认为所选指标合理、稳定。
由于本研究不具备对苏州进行概率抽样的条件,故样本通过非概率抽样获得,非概率抽样要通过非参数检验分析。本文采用卡方检验,对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测算,将相关性高的指标归为一类,并用γ统计值来表示变量间关联度的大小,将18个指标概括为5个项目。非概率抽样的结果仅可作为苏州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的参考,不能通过非概率抽样结果推断整个苏州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价指标更多地从客观资料进行评价(如财政拨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等),而满意度评价指标最终要用于普通民众,所选指标既要全面反映公共体育服务各个维度,又要与民众认知相契合,即在全面合理的基础上尽可能使指标含义通俗易懂,增加其实效性。本文评价指标从场地设施、健身信息、利益表达、健身指导和体育活动5个项目对公共体育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价,既包括公共体育服务硬件设施,又包括软件投入以及优化渠道,且各项目包含指标均具有可读性及操作性。
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问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指向。现阶段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已经需要逐步加大供需对接程度的考量,将满意度指标纳入均等化评价将丰富和超越现有 “客观指标均等”的内涵,本文满意度指标的选取在综合考虑公共体育服务各个维度的基础上,尽可能使指标的字面含义通俗易懂,减小了现有满意度指标笼统性强、可操作性差的弊端;同时,以相关性检验的方式对指标进行分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验分类主观性强的问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的生活观念转变,公共体育服务的按需供给将逐步成为均等化评价的一个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