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的“强迫症”
文/曾俊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训练支队)
我有一个坏习惯,这个坏习惯每天都把我折腾得紧张兮兮、疲惫不堪。这就是“强迫症”。
在交警队的时候,早班本来就起得早,但这“强迫症”的毛病也是不消停,上岗前光检查着装就得来来回回走上三五遍。帽子、衣领、袖口、手套、内衬、肩章……我妈都说我相亲都没这么仔细打扮过。
后来到了分局,这毛病更是变本加厉地折腾我。步巡之前我能在镜子面前折腾半小时!总感觉有个声音在命令自己:“再检查一遍再检查一遍!腰带、手铐、喷雾剂、急救包、记事本、警棍、肩灯,都看看带好了没有!”我就在镜子前从上到下从前到后摸来摸去,经过我身边的同事都会用诧异的眼神瞅瞅我。开始我还一边弄一边解释:“稍等稍等,我强迫症我强迫症……”后来,同事们也懒得看了,走过的时候直接来一句:“‘强迫症又犯了吧?”
不过,我这“强迫症”的毛病却也有好的一面。记得在一次夜间巡逻中,我和同事突然看到前方有个人步伐不稳,踉踉跄跄地走到街边的一棵树旁靠了上去。我们赶忙跑上去查看,只见一老大爷呼吸急促。问他哪儿不舒服,老大爷只能用手指指胸口,说不出话来。我赶紧打开急救包,喂了他一片硝酸甘油。药刚吃下去,老大爷这口气立马缓了过来。歇了一会儿,大爷终于能站起来了,他拉着我们的手一个劲儿地道谢,说:出来遛弯的时候突然心绞痛,没带手机也没带药,还好遇到你们。
送走老大爷,同事看着我说:“没想到你还把急救包带着呢,我都没带,太重了。”
我说:“我可是每天上岗前要检查三四次装备的人,怎么可能落下一件东西?”
“手铐、警喷雾剂就够了呗,怎么什么玩意你都带着呢?”
“我强迫症啊!”
“……”
找“同行”
文/何宽阔
(安陆市公安局烟店派出所)
抽烟绝对算不上是个好习惯,而我偏偏就染上了,还成了一杆货真价实的“老烟枪”。虽然也曾下决心戒掉它,但大多都半途而废,索性就顺其自然了。
烟抽得多了,自然对与烟有关的一切都非常敏感,敏感出经验,经验出成果。令我欣慰的是,我所破获的好多起案件竟然都与抽烟这个坏习惯有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无一不是我的烟民“同行”。
2014年10月的一天下午,我们辖区的余寨村一村民家被盗,受害人黄某说:当天上午有三名外地口音的男子来到他家里,说自己是电力公司的工人,其中一人以“裸铝线换皮线”的名义将他引开,另外两人趁机入室盗走了他家中存放的3900元人民币,随后这三人找了个理由便离开了。
勘查现场后,我们并未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但当我看到黄某发黄的手指后,我就询问他:这三名可疑人员中有没有人抽烟?黄某想了想说:其中有一名男子曾递给他一支烟抽。
我回头对一起出警的同事说,分头找找烟头吧。很快我们在一条水沟旁边的一处隐秘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枚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抽过的烟头。而就是这一枚烟头,最后成功比中了三名外省籍犯罪嫌疑人,牵出了一窝流窜入室盗窃团伙,一并破获了六起入室盗窃案,涉案金额三万余元。
“多疑”的我
口述/张奇 整理/张红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
我有个坏习惯,对什么事儿都喜欢问多几个“为什么”。
那天下午,我们派出所接到报警:龙泉小区有人“闹事”。
我和同事迅速赶到小区。一户人家门前几名男女正在争吵,其中一名男子面红耳赤,一边吵,一边用脚猛踢大门。我们将几人制止后,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原来,“红脸”男子名叫龚某,今年35岁,住在其他小区。当天中午,龚某到龙泉小区的朋友家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返回时,途经这户人家时,户主出门倒水,不巧溅到龚某身上。于是,龚某大骂对方,双方为此争执起来。龚某借着酒劲儿推搡对方,还将对方家大门踢坏。
看来,这是一起行政案件,主要由龚某引发。
听说自己要被处罚并承担相应赔偿,龚某的脸更红了,犟着脖子吵吵嚷嚷,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声称自己被对方打伤了,还要我们为他做主。
为将事实调查清楚,我重点对龚某进行讯问:“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一番问话甩过去,刚才还“理直气壮”的龚某忽然语塞起来,紧张地搓着双手,低着头不敢跟我对视。
奇怪?有事儿说事儿,紧张什么?
我感到有些可疑,一边继续讯问,一边登录公安系统进行核查。这一查,果然发现了问题——龚某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这小子不会又吸毒了吧?想到此,我冷不丁地对龚某说:“走,跟我到卫生间去提取尿液进行尿检。”话音刚落,龚某“扑通”一声从椅子上摔到地上,嘴里含含糊糊地念叨着:“真倒霉,真倒霉。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跟别人打架了。”
我和同事把龚某拉起来,带到卫生间。提取尿液后,经检测,结果呈阳性。在事实面前,龚某沮丧地交代:“最近我是吸毒了,是两天前在宾馆吸的。”
蹊跷的烟头
文/谢红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同事小王烟瘾颇大,看案卷时经常是烟不离手,讨论案件时也是吞云吐雾,如果碰上他值班,值班室肯定会变得宛如仙境。因此,身边的同事特别是同办公室的几个女民警都曾劝过他,少抽点烟,改改这个坏习惯,但小王对此都一笑了之。
一天,小王在派出所值班,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案人李某称家中丢失了大量金银首饰、一部手机和上千元的现金。小王与另一名值班民警迅速來到李某家中查看。
到了李某家中,两人认真勘验了现场,发现李某家里的门窗并没有被明显破坏的痕迹,犯罪嫌疑人显然是利用技术开锁入室进行盗窃的。此外,嫌疑人作案手法老练,现场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物证。正一筹莫展之时,小王不由自主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点着。当他给李某让烟时,李某却笑着拒绝了,说他从不吸烟。小王便自顾自地抽起来。烟抽完了,小王准备往垃圾桶里扔烟头。忽然,他瞥到垃圾桶里有一枚烟头。
这就奇怪了,报案人李某说他从不吸烟,那么他家里的垃圾桶里哪来的烟头?见状,李某也是非常诧异,自己平时根本不抽烟,家里哪来的烟头?况且自己早晨上班前,还专门打扫了卫生,把家里的垃圾清理出去扔了,怎么在垃圾袋里会有烟头?
小王根据李某的述说提取了这枚可疑的烟头,随后将提取到的烟头进行了检验,很快通过DNA查到一名叫蒋某的男子与现场遗留烟头上的DNA一致,由此证明蒋某就是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蒋某很快被抓捕归案,据他交代:他在入室盗窃后,烟瘾上来了,便不由自主地抽了一支烟。谁知,就是这枚烟头,让他栽了跟头落入法网。
蹲坑
文/李家荣
(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
说起来,我这个人有个曾令我非常烦恼的坏毛病,那就是每次蹲坑时间都特别长。这个坏毛病给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曾让同事们当笑话流传。可在一次破案中,这个毛病却让我“因祸得福”。
那是还在刑警大队时候的事儿了。有一段时间,我们接连接到了群众报警:犯罪分子利用白天居民上班之际,撬门入室,窜进居民家中大肆盗窃,给群众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我们随即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侦查,可忙碌了一个月却毫无头绪,案件因此陷入了僵局。这时,我们也是心急如焚,寝食难安。
没想到,我蹲坑时间长的坏习惯,却帮了我的大忙。
那天下班回家,因内急钻进了路边的公厕,不紧不慢地蹲起坑来。就这么蹲了大约一刻钟,我听到外面进来了几个中年人。他们边方便边聊天,甚至还聊到了最近城里发生的“白日闯”案件。聊着聊着,其中一人无意中说到他们村一个叫赵小三的村民最近突然暴富,不是买电视机,就是买洗衣机。这话顿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也顾不上再蹲坑了,匆匆忙忙地追上那几个人,询问赵小三的基本情况。这么一问,果然问出了事情,赵小三竟然有盗窃前科。
这时我也顾不得回家了,立即返回大队,将听来的情况向队长作了汇报。虽说这些信息是在厕所内的道听途说得来的,不一定都可信,但我还是开始着手调查。我很快查明了赵小三的经济反常现象属实,随即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过一番政策与法律攻心,赵小三如实交代了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从而带破了20多起“白日闯”案件。
“谢烟客”破案记
文/曾润华
(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
我们局的谢烟客,并非《侠客行》里的武林高手,而是因为嗜好吸烟,所以人送外号“谢烟客”。
老谢43岁,干巴精瘦,是我们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他的烟龄与工龄一样长。干了几十年的刑侦工作,老谢也算是走过南闯过北见识广博的人了,所以,各类烟他都涉猎和品尝过。他对烟的研究,不比刑侦工作差多少。例如,他就知道烟按照香味分为十二种类型:清香型、淡雅香型、茶甜香型、醇香型……虽然我也抽烟,但这说法我就不咋清楚。
去年6月份,县城郊区的高速公路承建公司财务室被撬,五万多元现金被盗。接到报案后,老谢带着民警赶到现场。在勘查现场后,民警只提取到几个烟头。嫌疑人是民工,还是当地居民,抑或是流窜作案?大家莫衷一是。这时,老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嫌疑人应该是一名安徽籍民工,年龄在45岁左右,性格内向孤僻,家境比较贫困,自由散漫,门牙缺损,有点神经质,脾气暴躁。
“你说的是陆某?!”高速公路承建方的负责人脱口而出一个名字。于是,我們传唤陆某,进行讯问,几次交锋后,陆某承认了其伙同他人盗窃钱财的事实。
在案件总结会上,老谢“以烟说案”分享自己的侦破过程。他说:现场烟头上有“渡江”字样,这是安徽独有的一种历史悠久的廉价烟,两三块钱一包,味道冲、苦,深受体力劳动者喜欢,由此推断嫌疑人为安徽籍民工,家境贫困;烟头吸得极短,并且上面有一个微小的缺痕,牙印痕迹很深,说明嫌疑人性格内向孤僻,门牙有缺损;烟灰随意播撒,说明其平时生活自由散漫;直接摁在地板上灭烟,可见其脾气暴躁……老谢的结论一一得到印证。
神了!大家都惊奇得瞪大眼睛,说:“老谢,你吸烟还吸出了这么多门道!服了!”大队长也是满脸喜色,做最后总结时直接说道:“此案告破,老谢功不可没!但我要提醒老谢,吸烟有害健康,少吸烟,吸好烟!我办公室有几包中华烟,待会儿全给你!”
失眠
文/李天虹 王立新
(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
我们局的刑警大队长曹鹏,绰号“拼命三郎”。之所以叫他“拼命三郎”,就是因为他有个坏毛病,就是案件不破肯定会“失眠”。
今年年初,曹队长带领我们侦破了一起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抓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据王某交代,他的上线是刘某,吉林白山市人。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仅通过工商银行卡和物流进行交易。就是王某把钱打到特定账户,而刘某用物流把野生动物死体或标本寄到指定地点。查获银行的交易信息成为了关键证据,所以我们马上分成两组进行追查:一组留在当地,调取王某银行卡交易记录,仔细研判;另一组奔赴白山市对刘某实施抓捕。
曹队长带领一组留在当地核实银行卡交易记录,但却收效甚微,没有发现什么线索。曹队长的压力很大,每天通宵达旦地研究分析案情寻找银行的信息线索,不到凌晨不睡觉,而且只睡三四个小时,他就又会失眠,因为银行信息不固定,在白山市抓捕刘某的小组就无法行动。
这天晚上,大家都休息了,曹队长又犯了“失眠”的毛病,就自己调取了刘某的通话记录,以及刘某一年内的所有银行卡开户情况和交易明细进行检查。查工商银行卡时,只发现一次数额很小的记录,但曹队长坚信,只要是犯罪,就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第二天早上7点多,刚起床,曹队长瞪着通红的眼睛兴奋地告诉我们,已经找到那两笔交易记录了,是刘某用其妻子的卡号分两次转账,总数正好对得上,现在可以固定刘某和王某的犯罪证据了,通知抓捕组准备行动吧。
原来,当晚曹队长在“失眠”后,看到一沓子纸摆在桌上,就不由自主拿起来,又看了一遍。结果就是在这次复查中,他发现了我们之前漏掉的关键转账记录。看来有时候“失眠”也不是什么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