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条件与司位传承研究:以永顺司为例

2018-09-10 22:55:53彭丹凤曾超
三峡论坛 2018年2期
关键词:关系

彭丹凤 曾超

摘 要:在土司制度中,元明清三朝曾对土司司位传承有系列的制度性设计,多涉及到司位传承的人选、顺序、条件、信物、忠诚度、争议处置等,内容可谓全面系统,然遗憾的是在这种制度性设计中,除致仕考虑到身体条件外,很少关注到司位传承过程中的身体条件问题。事实上,有些土司出于司位传承“万世一系”的考虑,基于“长治久安”的需要,却极为重视司位传承过程中的身体条件问题。永顺司就是显著的实例之一,故以永顺司为个案,旨在考察身体条件与司位传承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永顺司;身体条件;司位传承;关系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8)02-0038-07

元明清三朝本着“齐政施教”“因俗为治”“以夷制夷”的精神,充分借鉴历史经验教训,在西南、西北等地大力推行土司制度,旨在推进中华民族“政治一体化”进程,强化“大一统”的国家认同。在土司制度中,司位传承事关中央王朝对土司的权力认可,事关土司对中央政府的国家认同,事关土司对其辖地、属地的治政临民,因此显得极为重要。为此,中央王朝对土司司位的传承、土司司主的承袭进行了系列的制度化设计,但纵观这些相关规定,可发现司位传承、司主承袭除致仕涉及到身体条件外,其他方面对身体条件的规定明显较弱。

我们经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足见身体条件对干事、创业的重要性,对工作、家庭的重要性,对成才、成功的重要性。无疑,对于土司司主来说,没有健全的身体,没有健康的体魄,若“早卒”、因病、年老、纵欲、操劳过度、患病等均可影响到司位的传承。

正是有鉴于此,有些土司在遵循中央王朝关于司位传承相关规定的过程中,不仅对其有所突破、有所发展,而且极为重视司位传承过程中袭职人的身体条件。在这方面,永顺司可谓是显著的实例之一。因之,这里拟以永顺司为个案,参照国家的制度性设计,考察永顺司司位传承与身体条件之关系,以期深化土司传承制度的研究。

一、土司司位传承的制度性设计

元明清三朝对土司司位传承的制度性设计,可谓是系统、全面,其内容涉及到司位传承的人选、顺序、条件、信物、忠诚度、争议处置等。

第一,司位传承的人选。《明史》卷72《职官一·兵部》载,“其子弟、族属、妻女、若婿及甥之袭替,胥从其俗。”[1]1752这里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承袭人人选或范围。

第二,司位传承的顺序。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司位纷争甚至流血冲突,中央王朝规定按宗支嫡庶次序的司位传承顺序。《大清会典事例》卷145《吏部·土官承袭》载,乾隆三十三年(1768)奏准,“土官袭替定例,必分嫡次长庶,不得以亲爱过继为词。”[2]《大清会典》卷12《吏部·验封清吏司·凡土官之职》载,土司亡故或年老有疾请代,“准以嫡子嫡孙承袭;无嫡子嫡孙,则以庶子庶孙承袭;无子孙,则以弟或其族人承袭;其土官之妻及婿,有为土民所服者,亦准承袭。”[2]

第三,司位传承的方式。据龚荫考察,土司司位传承主要包括父死子继,嫡子继承;兄終弟及;叔侄相立;族属袭替;妻妾继袭;女媳继职;子死母袭等方式[3]76-78。

第四,司位传承的方法。其一是具图本结状,其二是预定承袭人,其三是明确承袭禁例[3]78-80。《大清会典事例》卷589载,雍正三年(1725)定,“土官病故,该督抚于题报时,即覆明应袭之人,取具宗图、邻封甘结并原领号纸,定限六月内具题承袭。其未经具题之先,即令承袭人照署印官例署印任事,地方官不得将印信封固,致滋事端。有勒索留难者,将该管上司照违限例议处。”[2]

第五,司位传承的年龄规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89载,“康熙十一年(1672)题准,土官子弟,年至十五,方准承袭。未满十五岁者,督抚报部,将土官印信事务,令本族土舍护理;俟承袭之人,年满十五,督抚题请承袭。”[2]《大清会典事例》卷12载,“如有子而幼者,或其族或其母能抚孤治事,由督抚拣委,至其子年及十五岁再令承袭。”[2]

第六,司位传承的文化素质规定。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朱元璋下令:“诸土司皆立县学。”弘治十四年(1501),又制定相应制度,要求“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否则不准承袭司职。[1]7997

第七,司位传承的印信。《大清会典事例》卷145载,顺治初规定,土司承袭,“由部给牒,书其职衔、世系及承袭年月于上,名曰号纸。”[2]《大清会典事例》卷12载,“凡土官之职,皆给予以号纸。号纸上书土官之职,并载世系及袭职年月。土官袭职者,先缴其原领号纸,改给新号纸。”[2]

第八,司位传承的忠诚度。《大清会典事例》卷145载,“如土官受贿、隐匿凶犯逃入者,革职提问,不准亲子承袭,择本支伯叔兄弟之子继之。若有大罪被戮,即立夷众素所推服者,以继其职。”[2]

第九,司位传承的认可。《明史》卷310载,“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1]7982

第十,司位传承的报批。《大清会典事例》卷589载,“康熙十一年题准,土官子弟,年至十五,方准承袭。未满十五岁者,督抚报部,将土官印信事务,令本族土舍护理;俟承袭之人,年满十五,督抚题请承袭。”[2]

第十一,司位传承争议的处置。《东华录》顺治卷32顺治十六年五月壬午载,贵州巡抚赵廷臣疏言:“莫如豫制土官。夫土舍私相传接,支系不明,争夺由起,遂致酿成变乱。今后每遇岁终,土官各上其世履历,及有无嗣子,开报布政司。三年当入觐,则豫上其籍于部。其起送袭替时,有争论奏扰者,按籍立办。斯方策既明,而衅端预杜矣。此黔省驭苗极本之图,惟濬鉴敕部覆行下所司议。”[4]《大清会典事例》卷589《兵部·土司承袭》载,“如宗派冒混,查出参究”,“承袭之人,有宗派不清、顶冒、陵夺各弊,查出革职,具结之邻封土官照例议处。”[2]

纵观这些制度性规定,可见虽然系统全面,但除承袭年龄和因老致仕外很少涉及到司位传承过程中的身体条件问题。

二、永顺司的司位传承

永顺司,渊源于唐代天授年间析辰州而设置的羁縻州——溪州,下辖大乡、三亭两县。始于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年间,彭瑊自江西进入溪州之地,担任辰州刺史,开启溪州基业。到其子彭彦晞(即“溪州铜柱”铭文中的彭士然)时,联合其兄辰州刺史彭彦昭,“内外合举,平服楚南诸蛮”,以致于“时议以江北最大者,惟有彭氏”,[5]溪州彭氏正式崛起。在永顺司的发展过程中,其行政建置先后经历了溪州、永顺州、永顺路、永顺等处军民宣抚司、溪州安抚司、永顺宣抚司、永顺等处军民宣抚司、永顺军民宣抚司、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等的演变,其行政长官也经历了州刺史、宣抚使、安抚使、宣抚使、宣慰使等变化。

永顺司,从五代割据溪州以来,大体前后经历溪州刺史、永顺等处宣抚司、永顺宣慰使使司三大阶段,前后绵延800余年之久,[5]司位传承数十代,从彭彦晞任溪州刺史算起,共有33任司主。为便于深入分析永顺司司位传承与身体条件之关系,这里仅依据《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6](以下简称A)、《清道光六年〈彭氏族谱(奉先堂版)〉所载永顺宣慰司历代稽勋传》[6](以下简称B)、《保靖彭氏宗谱》[7](以下简称C),制作成《永顺司历任司主氏族袭职情况表》。

三、永顺司司位传承与身体条件之关系

在土司司位传承的相关规定中,除年龄、致仕可能涉及到身体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则关联较少。事实上,土司司位承袭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则随处可见身体条件对司位传承的重大影响。对于永顺司的司位传承来说,这种情况反映得相当充分。

(一)早夭不袭

按照古人的观点,一个人的人生自有其寿缘,即所谓“命中注定”,以致“福禄不享”。在永顺司司位传承过程中也存在这种情况,某些人虽然贵为嫡长子,有承袭司位的资格,但身体不永,在现任司主尚未卸任或病故之前就已先行离世,结果无法承袭司位。这种情况在永顺司共有4位,分别是彭仕进、彭瑄、彭翼云、彭廷机。

彭仕羲,土语名为福送,系永顺第七任司主彭儒猛季子,成为第八任司主。按照土司司位传承的相关规定,彭仕羲并无承袭司位的资格,他又何以能够承袭呢?原因即在于长兄彭仕进的早逝。据《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穆公(彭儒猛)》云:“生子四人:长曰仕进,卒;次曰仕汉,授殿直;三曰仕端,授检校,皆坐于事,不得保证,凡七年,至明道元年卒;季子仕羲,承继。”又《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献公(彭仕羲)》云:“兄仕进卒,仕汉、仕端皆坐以事,众议立仕羲嗣父职。”据此,因长兄彭仕进早逝,二兄彭仕汉、三兄彭仕端因触犯刑纪而遭事累,故永顺司司主之位落入彭仕羲一系。

彭显英,字朝杰,号正斋,别号溪亭散人,系永顺司第十八任司主彭世雄嫡孙,成为第十九任司主。虽然彭显英以嫡长孙身份承袭符合司位传承的规则,但其父并非永顺司司主,原因即在于彭世雄之子彭瑄早逝未任。所以,《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勤公(彭世雄)》云:“时子瑄未任,至景泰四年卒,谥曰孝思。”《清道光六年〈彭氏族谱(奉先堂版)〉所载永顺宣慰司历代稽勋传》云:“世雄……子宣早故,乃命长孙显英代领。”又云:“宣,世雄公子也。未任,于景泰八年(癸酉)卒。谥曰孝思。”

彭翼南,字晋卿,号北江,系永顺司第二十二任司主彭宗舜次子,成为第二十三任司主。《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庄公(彭宗舜)》云:“公生二子,长曰翼云,次曰翼南,翼云早卒,无嗣,次子翼南嗣立。”《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敬公(彭明辅)》云:“(嘉靖)甲辰二十三年夏五月,公宗舜病,卒时孙尚幼,续奉申明,仍复署政。丁未二十六年秋八月,会镇竿、腊尔山并贵州都谷、麦地苗叛,抚臣檄公偕长孙翼云督兵前进。已乃翼云病卒,无嗣,继立次孙翼南承袭。”可见,彭翼南之袭司位,是因为长兄彭翼云早逝的结果,且彭翼云无嗣,属于典型的“兄终弟及”。

彭洪澍,字若海,号潜玄,系永顺司第二十六任司主彭元锦嫡孙,成为第二十七任司主。《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元锦公》云:“子廷机卒,未立。嫡孙洪澍嗣立。”又云:“廷机公,号鼎梅,卒,未立。”又云:彭洪澍“因父卒,继祖元锦,崇祯五年嗣任。”彭洪澍因其父不永而以嫡长子身份继承司位。

(二)绝嗣转袭

早夭不袭是指应承袭人根本没有承袭司主之位,而绝嗣是指承袭人承袭之后的后继无人。某些司主在承袭司位之后,却因为身体、政事、征战、纵欲等原因,不仅己身不永,而且后继乏人,司位传承轉入兄弟一系,此多属于典型的“兄终弟及”。在永顺司位传承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彭宗汉、彭肇桓、彭肇相、彭廷椿、彭允植5人。

彭宗汉,永顺司第二十一任司主彭明辅长子,系第二十二任司主。《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敬公(彭明辅)》云:“生二子,长曰宗汉,次曰宗舜。时宗汉随父奉征,因公历受风寒,不堪任事,命汉承替,督兵征进,所向克捷,斩苗擒贼解验,不期即任,未几而卒,无嗣。又命次子宗舜承继。”又云:“嘉靖丙戌五年春,田州苗贼叛,两广督院湖抚臣檄公兵士一万,公因老疾,令长子宗汉石桥公统进,克破险寨,斩恶苗岑猛等解验,守臣及兵部提请:奉圣旨,是彭宗汉竭忠奋勇,率领兵士擒斩首恶,其功可嘉,彭宗汉赏银二十两,准令替职。不意在任不久,无嗣。次子宗舜承替。”可见,彭宗舜虽然袭职,但享年不永,且无嗣,故永顺司司主之位转入彭宗舜一系。

彭肇桓,号维垣,永顺司第二十八任司主彭洪澍长子,系第二十九任司主。《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云:“顺治十七任。寿二十三岁,无嗣。”于是蒙“部抚各院题请”,永顺司司主之位转入其弟彭肇相一系。

彭肇相,号燮元,永顺司第二十八任司主彭洪澍次子,第二十九任司主彭肇桓之地,系第三十任司主。《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云:彭肇相“号燮元,洪澍公之次子也。蒙部抚各院题请,继袭大学士,魏袭介有字说。康熙十二年卒,葬寿德山。”此并未言及彭肇相无嗣之情况。但第三十一任司主为彭廷椿,号梁乡,系彭元锦第四胞弟彭元钲之子,与彭肇相为孙祖关系。据《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廷椿公》云:“因官二三房故绝无嗣,应承袭。权奸越立七房所生名允植者。承立主少,国疑公父子,远避桑植。至本年八月初九日,允植患疾夭,故苗蛮不可一日无主,合署州司舍把五十八旗公遵谱系,于本月二十一日远迎归司,拥戴摄事,领束苗蛮。”又《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洪海公》云:“康熙十四年,因官二三房故绝,合司旗舍把军民拥父迎归继袭。时父年六十。”据此,不仅彭元锦→彭洪澍→彭肇桓-彭肇相一系的“官大房”绝嗣,而且按序传承的“官二房”“官三房”也无后,虽有违规传承的彭允植袭职,但“患疾夭”,司位最终落入彭元钲→彭洪海→彭肇槐→彭景燧一系。

(三)身体受限转袭

在司位传承过程中往往受到袭职人身体条件的限制,虽然“在世”,仍不能袭职,司主之位会发生转袭的情况。在永顺司的司位传承中,因受身体条件的限制而产生的“转袭”主要涉及到彭允林、彭允殊、彭文勇之关系以及彭思万、腊木送、彭胜祖之关系。

彭允林,土语名为麦即把,永顺司第二任司主彭师裕长子,系第三任司主。彭允殊,永顺司第二任司主彭师裕次子,第三任司主彭允林之弟,系第四任司主。彭文勇,永顺司第三任司主彭允林之子,第四任司主彭允殊之侄,系第五任司主。《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武(彭允林)公》云:“子文勇,襁褓多疾,暂传弟允殊承袭。”《永順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简(彭允殊)公》云:“讳允殊,师裕公次子,允林公弟。因侄疾在襁褓,暂代承职,即任五年。”《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彦(彭文勇)公》云:“讳文勇,忠武公长子,忠简公之侄也。父允林卒时,公以襁褓多疾,众议暂立简公。”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彭允林理应传子彭文勇,可事实是传弟彭允殊。虽然彭文勇后来承袭了司主之位,但却属于“例外”之情况。为什么彭允林传弟不传子?其关键因素在于彭文勇,其一是年幼;其二是多病。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传弟不传子”的情况要经过“公议”的环节。更为特别的是在中央王朝关于司位承袭的规定中,“公议”主要是针对承袭中嫡庶不清等“有争议”情况,而永顺司在“嫡庶”明确的情况下将身体条件纳入“公议”范围,一方面,扩大了“公议”的内容,另一方面,充分反映了司位传承过程中对承袭人身体条件的高度重视。

彭思万,永顺司第十一任司主彭安国之子,系第十二任司主。彭胜祖,永顺司第十二任司主彭思万次子,系第十三任司主。腊木送,永顺司第十二任司主彭安国长子,第十三任司主彭思万长兄。彭思万传子虽然符合传承规则,但何以不传长子而传次子?《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亿(彭思万)公》云:“子腊木送,瞽目未立,胜祖弟承继。”可见,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即在于腊木送身体条件的受限——“瞽目”。

(四)致仕与司位承袭

在司位传承过程中,某些司主或因为年老,或因为生病,或厌于政事,随提请中央政府乞求“致仕”,以便颐养天年,并尽早让其子嗣袭职。在永顺司的发展过程中,因年老、疾病等身体原因“不堪人事”而“致仕”引起的司位传承情况,主要涉及到彭显英、彭明辅、彭洪海、彭肇槐。

彭显英,永顺司第十九任司主。成化年间因疾病而“致仕”。《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肃公》云:“成化丙午二十二年,公以疾乞休于朝,营治猛洞河别墅,优游林下,日与文人、诗士倡和岁月,以疾正寝告终,子世麒嗣立。”

彭明辅,永顺司第二十一任司主,嘉庆年间因受风寒,不堪任事而致仕。《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敬公》云:“时宗汉随父奉征,因公历受风寒,不堪任事,命汉承替。”又云:“(正德)庚辰十五年,公(彭明辅“为国征讨,历受风霜,不堪任职,推立长子宗汉石桥公任职。”“嘉靖丙戌五年春,田州苗贼叛,两广督院湖抚臣檄公(彭明辅)兵士一万,公因老疾,令长子宗汉石桥公统进,克破险寨,斩恶苗岑猛等解验,守臣及兵部提请:奉圣旨,是彭宗汉竭忠奋勇,率领兵士擒斩首恶,其功可嘉,彭宗汉赏银二十两,准令替职。”

彭洪海,永顺司第三十二任司主,康熙五十年(1711)奉旨致仕。《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洪海公》云:“康熙五十年,奉旨予告致仕,子肇槐嗣立。” 《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肇槐公》云:彭肇槐“康熙五十年因父(彭洪海)乞休予告,奉旨准袭永顺宣慰使司。”

彭肇槐,永顺司第三十三任司主,雍正五年(1727)因病致仕。《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肇槐公》云:“雍正五年因病乞休,奉旨予告致仕,子景燧立。”《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景燧公》云:彭景燧“雍正六年因父(彭肇槐)告病乞休予告,奉旨准袭永顺宣慰使司。”

不过,“致仕”并非死亡,因之,“致仕”司主在遇到国家重大要求和司中重大事务时仍然发挥着重大作用和影响,可谓“致而不仕”,甚至创新署理司务。据《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忠敬公》载,彭明辅致仕,彭宗汉袭职。因思州叛乱,彭明辅乃命彭宗汉统兵征战,擒斩首恶,正式袭职。不意,彭宗汉袭职不久,英年早逝,无嗣,彭明辅乃立次子彭宗舜。广西思田叛乱,彭明辅父子“各率家丁六千,听候进剿。”后“宗舜病,卒时孙尚幼,续奉申明,仍复署政。”嘉靖二十九年(1550),贵州苗叛,“抚臣檄公偕长孙翼云督兵前进。已乃翼云病卒,无嗣,继立次孙翼南承袭。”直到嘉靖四十三年(1564),彭明辅还进献大木,“兵部杨尚书题奉圣旨,是彭明辅采进大木,同效忠勤,准照例升赏,写赦奖励,备咨到公,随差锦衣卫臣杨国越齐捧赦谕一道,加升公湖广都司都指挥使,赏大红蟒衣三袭。”又如,彭肇槐虽然致仕,但司务仍然赖其维持。《永顺彭氏历代世家稽勋图系·景燧公》就云:“肇槐公心胸豁达,睿哲聪明,虽云致仕,司事尽赖维持。”

(五)年龄与司位承袭

对于司位承袭,中央政府有明确之规定。据《大清会典》的规定,司位承袭的法定年龄是15岁,未满15岁则需要“署理”。据《永顺司历任司主氏族袭职情况表》,彭永年享年24岁,在任11年,即位之时13岁,未有达到法定年龄。彭洪澍享年42岁,在任29年,即位之时13岁,未有达到法定年龄;彭元锦,享年60岁,一说在任45年,即位之时15岁,符合法定年龄;一说在任46年,即位之时14岁,未有达到法定年龄。彭宗舜享年33岁,在任18年,即位之时刚好15岁,符合法定年龄。其他各位永顺司司主其即位年龄均在15岁以上。按永顺司前后共有34任司主,除极个别例外,应该说永顺司完全符合中央政府关于司位传承的相关规定。

(六)任期与司位承袭

在司位传承过程中,司主任期的长短在某种程度上则反映了司主的身体情况。分析《永顺司历任司主氏族袭职情况表》,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在任时间最长者是彭安国62年(一说35年),最短者是彭景燧2年。

第二,在任时间60年以上者是彭安国62年(一说35年),在任50-59年者有4人,福石宠(59年)、彭胜祖(54年)、彭仕羲(52年,一说51年)、彭思万(52年,一说32年);在任40-49年者有4人,彭彦晞(48年,一说38年,一说18年)、彭元锦(46年,一说45年)、彭师晏(41年)、彭明辅(41年);在任30-39年者有4人,即彭彦晞(38年,一说48年,一说18年)、彭安国35年(一说62年)、彭天宝(34年)、彭思万(32年,一说52年);在任20-29年者有7人,即彭儒猛(29年)、彭万潜(29年,一说19年)、彭洪澍(29年)彭世雄(26年)、彭显英(26年,一说25年)、彭允林(25年)、彭世麒(20余年,一说16年);在任10-19年者有12人,即彭万潜(19年,一说29年)、彭彦晞(18年,一说48年,一说38年)、彭宗舜(18年)、彭仲(17年,一说14年)、彭世麒(16年,一说20余年)、彭肇槐(16年)、彭源(15年)、彭师裕(14年)、彭翼南(14年)、彭廷椿(12年)、彭文勇(11年)、彭永年(11年);在任10年以下者有5人,即彭肇相(9年)、彭宗汉(7年)、彭允殊(5年,逊位)、彭肇桓(4年)、彭景燧(2年,改流)。

第三,永顺司的司主在任年限,从元末开始,彭明辅、彭元锦、彭洪澍、彭显英、彭世雄、彭世麒的任期在20-50年之间外,其余司主均在20年以下。这或许有两种可能,其一是基因传承的问题;其二是与元末明初、明末清初社会矛盾的集聚,特别是与永顺司参与国家征战有关。因为征战,不仅司位无法承袭如彭翼云,而且承袭人因征战而多致病,导致英年早逝,典型的情况是彭宗汉、彭宗舜,就连致仕司主也不得不出来主持危局,如彭明辅。

(七)寿缘与司位传承

在司位传承过程中,司主的寿缘亦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其身体状况,它不仅决定司主的任期,而且可以反观司位传承过程中对身体条件的重视。分析《永顺司历任司主氏族袭职情况表》,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在永顺司历任司主中,享年最高者是彭儒猛89岁(一说83岁),最低者是彭肇桓23岁。

第二,总体来看,永顺司历任司主的寿缘较高,反映出永顺司司位传承对身体条件的重视。永顺司历任司主寿缘情况如下:享年在80岁以上者有3人,即彭儒猛(89岁,一说83岁)、彭安国(84岁)、彭胜祖(81岁);享年在70-79岁以上者有5人,即彭天宝(79岁)、彭思万(73岁)、彭明辅(72岁)、彭廷椿(72岁)、彭仕羲(71岁);享年在60-69岁以上者有6人,即彭允林(69岁)、彭源(69岁)、彭师宝(67岁)、彭万潜(64岁)、彭师裕(62岁)、彭元锦(60岁);享年在50-59岁以上者有4人,即彭仲(57岁)、彭世麒(56岁)、彭世雄(51岁)、彭显英(51岁);享年在40-49岁以上者有1人,即彭洪澍(42岁);享年在30-39岁以上者有2人,即彭宗舜(33岁)、彭翼南(32岁);享年在20-29岁以上者有2人,即彭永年(24岁)、彭肇桓(23岁)。

第三,永顺司司主的寿缘状况与其任期情况大体一致,特别是明代中后期因为社会矛盾的积累、连年征战导致永顺司司主身体状况下降,不少人如彭宗汉、彭永年、彭翼南、彭肇桓等英年早逝。

總之,从永顺司司位传承来看,一方面,永顺司的诸多司主身体状况良好,故历任时间较长,寿缘较高,从侧面反映出永顺司在司位传承过程中对身体条件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从元末明初起,永顺司历任司住的身体条件状况下降,更与连年征战所导致的疾病有关,这在明代中后期、清代初年体现得尤为明显。

注 释:

[1]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

[2] (清)《大清会典》,商务印书馆石印本,光绪三十四年(1908)。

[3] 龚荫:《中国土司制度》,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

[4] (清)《东华录》,光绪湖南刻九朝本。

[5] 彭剑秋:《溪州土司八百年》,民族出版社,2001年。

[6] 成臻铭:《土司家族的世代传承——永顺彭氏土司谱系研究》,民族出版社,2014年。

[7] 《保靖彭氏宗谱》,保靖县金鹏印刷厂。

责任编辑:黄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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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2016年15期)2016-10-21 08: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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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2014-06-25)2014-06-25 14:36:51
新西兰旅游界恶补“关系”开发中国商机
环球时报(2013-09-15)2013-09-15 1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