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2018-09-10 08:55付琛瑜
河南科技 2018年27期
关键词:实务知识产权人才

付琛瑜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该战略的实施意味着我国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靠科技创新驱动,而非靠传统的劳动力及资源能源驱动。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起支柱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已经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知识产权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起核心支柱作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须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才。习近平指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才是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主体。创新需要的各种知识、科技、资金、资源、信息、体制、环境、政策等要素和条件,都需要通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的作用,才能达到目的。知识产权人才是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对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作出贡献的人。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最基本、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也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之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知识产权人才的要求

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迫切需要培养大批合格知识产权人才。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明确知識产权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和举措,培育好、开发好、利用好知识产权人才这个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规定,要突出培养和选拔高端引领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大批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急需紧缺知识产权人才、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紧缺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知识产权运营人才、专利信息分析人才和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等。“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主要指统筹抓好专利审查、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形成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基础人才队伍。具体而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应符合复合型、应用型和创新型的要求。

复合型。知识产权归属于法学,但与管理学、经济学、自然科学等有着交叉融合,因此知识产权人才应具备多学科知识背景。他们除了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经、管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成为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经济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传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未注重多学科交叉,学生学科背景单一,难以适应职业要求。应当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解决人才供需矛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应用型。知识产权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立法、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对知识产权人才有着广泛需求。这些用人单位注重员工的实践操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各种知识产权实务问题。应当培养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以发挥他们对知识产权事业和创新的推动作用。

创新型。在传授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广博知识的同时,更应注重发展个性,重视培养求实探索的科学精神和批判精神、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强烈的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等。一方面知识产权专业应以培养创新能力为教学目标之一,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开发。既要求在宏观上创造一个提倡、鼓励创新的教学环境,为学生提供培养、训练创新能力的资源和条件;另一方面也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创新精神,采用开放式、主动式、多向互动式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主动性、探索性的学习,强调和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创新型知识产权人才,可以直接发挥他们的创新能力,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

我国已初步形成包括本科、研究生、职业教育(大专)及非学历培训等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中的人才培养现状如下。

本科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阶段的培养主要分为4种模式: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知识产权双学位和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本科)。

截至2018年7月,全国共有76所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是由法学专业逐步分离出来的,教学仍主要建立在法学课程之上,设置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文献检索与应用等专业课程。为满足人才复合型特点,部分高校还增加了理工类和经管类选修课程,综合提升学生能力。在76所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院校中,有69所是2012年后开始招生的,目前培养的知识产权本科毕业生人数非常有限。

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大学毕业并获得本科学士学位者,经设有知识产权法方向第二学士学位的高校录取。在校两年期间,学生以知识产权法为主修方向,学习完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取得毕业证书,高校向其授予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第二学士学位。这种“4+2”模式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式因学制过长,学成待遇不如学习年限差不多的法律硕士,缺乏吸引力,加之部分名校(如北京大学)认为培养第二学士学位层次太低。所以,至今多数高校已停止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培养。这一类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也不多。

知识产权辅修专业主要面向非法学类专业的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通过本人申请,经开设知识产权辅修专业的院校选拔批准后辅修知识产权专业。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学生可获得(知识产权辅修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因大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今年内才设置,而知识产权辅修专业的开设更晚,因此知识产权辅修专业仍处于初始阶段,培养的知识产权双学位学生数量更少。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经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在部分省市开设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该专业共设14门课程,70学分,经考试合格,累计达70学分后,即可获得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本科)专业学士学位。因自学考试难度大、吸引力低等原因,最终获得学位的该类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很少。

研究生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00多所高校在培养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已有40多所高校在培养知识产权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硕博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的硕博士研究生及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知识产权MBA(IPMBA)研究生等模式。其中,主要是知识产权法方向硕博士研究生和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

传统知识产权研究生的培养,是在民商法、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或博士点开设的知识产权法方向。近年来,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设立了知识产权法二级学科学位授予点,毕业生授予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位证。知识产权研究生发展的另一趋势是将知识产权纳入管理学学科,如厦门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此外,重庆理工大学、中原工学院等部分高校还通过MBA渠道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尝试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多学科综合知识、较强实务操作能力的知识产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人才。从全国范围来看,知识产权MBA培养方式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

专科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专科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是部分专科院校高校开设的知识产权管理(专科)专业。以温州知识产权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学院)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为例,该校针对中、小、微型企业,致力于培养专科层次的应用型、实战型、操作型的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取得了很大成功。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等高校也曾开办过专科层次的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培养了部分知识产权人才。但因受办学条件、学制、生源等各方面的制约,加之专科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很难为用人单位接纳,专科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规模很小且往往难以持续。

知识产权普及教学模式

知识产权普及教学模式是通过开展全校通识课程、知识产权系列专题讲座、知识产权网络教育(培训)等方式使更多的其他专业学生能够较为系统地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学科的相关内容。越来越多的高校向全校学生开设知识产权方面的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概论、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产权法、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等通识课程。相关高校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知识产权热点、重大问题,组织专家开展系列知识产权讲座、巡讲;针对具体领域知识产权问题开展培训活动等。知识产权普及教学模式是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模式的重要补充,对于高校提升学习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技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近年发展较快,取得了部分成绩。但作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主要来源的高校,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着培养模式落后、人才实务能力不足、培养方案欠合理、师资队伍不强和教材建设滞后等问题。

人才培养模式落后

知识产权是一门涵盖法律、管理、经济、科学技术等多领域的学科,但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时仍偏重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理论有余而实践不足,培养模式落后,无法满足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培养目标的实现。

在现有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培养模式下,人才培养侧重于理论教学,学生参与课外实习、实践的机会较少,对专利文书撰写、专利信息检索等实务性工作的操作技能不强;辅修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双学位作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学生参与知识产权课程学习的自主意识较薄弱,课程设置也较零散、实用性不强。

现行知识产权研究生教养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学生知识获取易受学科点限制,法学学科下的知识产权研究生培养往往固守法学学科特点,难以充分接受或容纳相关管理学课程;管理学学科下的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生又难以充分接受或掌握法学课程,所培养研究生的知识体系总是因此出现短板,难以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其二,知识产权方向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培养普遍因缺乏知識产权专业实验室及相应的实习实践条件,实践教学开展不够,所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实践能力较差。其三,不少知识产权研究生在择业、就业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专业的自我认同度低,毕业后往往淡化自身的知识产权学科专业特色,转行从事法律工作或纯管理工作,与知识产权渐行渐远。

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规定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目标是全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十三五期间要达到50万人,增加35万人,全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增加50万人。比较而言,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较小且相对固定,而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等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在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过程中,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要求将不断提升,对复合型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需求量大增。虽然近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增长较快,但高层次人才数量严重不足。现有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理论知识,素质良莠不齐,提供的相应服务无法满足社会需要。因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相对滞后,硕士以上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数量严重不足,且大都偏重法学领域、难以培养出掌握复合型知识与技能,能够熟练从事知识产权检索与评估、策划、预警、国际化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如何推进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出大量适应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意义重大。

知识产权专业师资严重匮乏

拥有一支数量可观,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创新型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是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师资队伍规模和质量影响和决定了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数量和层次。知识产权属于新兴专业,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研究的专业教师及权威学者相对短缺。目前,国内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教师数量普遍不足,且教师大都出自法学专业,对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所需的知识产权管理、经营、战略规划、信息检索等内容并不熟悉,难以胜任这些方面课程的教学需要。在实务型师资方面更显不足,现有师资普遍缺少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经验,无法保证实务环节教学需要。专业师资短板严重影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质量。知识产权人才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培养目标对师资队伍的素质具有更高的要求。但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严重匮乏,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教材建设滞后

知识产权专业教材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需要大量专业配套、质量优良、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教材做保证。做好教材建设,可提高知识产权专业和学科建设水平;知识产权教材建设也是知识产权领域理论和实践成果的集中体现,做好教材建设,将会全面带动知识产权学科的发展,同时也能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虽然在2012年启动了全国知识产权教材建设,近年来出版了一批知识产权教材,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结构上都有较大欠缺。现有教材体系性差,且主要以知识产权法等法学范畴教材为主,理论知识雄厚,但实务操作不足。出版的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等实务培训类教材较多,但大都针对考试培训,并不适合高校人才培养需要。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完全适合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需要的知识产权专业权威教材,导致高校在知识产权专业教材选择方面往往无所适从。教材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各级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亟待加强。

实践环节教学不足

目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普遍存在重理论知识灌输,轻实务技能培养问题,实践教学不足,学生实践能力欠缺。我国高校大都以传统理论教学为主,受师资和相关条件所限,不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实务的机会。具体到授课内容上,知识产权专业教学大多过于注重理论,忽视知识产权的申请、检索、管理、保护和维权等方面的实践教学。高校长期封闭运行,未真正实现产教协同育人,没有合理利用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方面,尤其是实务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导致所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因实务训练不够而实用性差,且难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引入合作人才培养机制

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从一开始就是和市场需求紧密相连的,也正是市场的积极反馈,因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该引入用人单位联合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随着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全方位需求,近几年,部分高校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也在进行着探索与创新。如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产教融合育人模式、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中原工学院的校企合作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华南理工大学的基于产学研结合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南京理工大学的“3+1+2”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等,均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引入了企业等用人单位,通过合作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

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高校应加大对现有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引进、资金支持力度、协同育人、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扩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模,改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结构,加大社会需求量大的知识产权管理类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更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和质量的提高本身也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一部分。

优化师资队伍

現代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优化教师队伍,也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创新的一部分。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知识产权教师队伍应全面覆盖法律、管理、经济、科学技术等学科教师,最理想的是教师本身有多学科知识背景及实务工作经验。针对知识产权专业师资普遍不足的现实,高校应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不断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师资,同时将现有师资通过送出去进修、攻读博士学位、到实务部门挂职等方式提高师资数量和师资水平。此外,知识产权学院还可开拓思路,从学校其他学科或科技处、图书馆等单位聘请从事技术开发、作品创作、专利管理、信息检索等领域的师资从事兼职教学。同时,还应在教师队伍中增加实务型兼职教师,尤其应当从实务部门柔性引进部分专家型师资,通过聘请其授课、开展讲座、任专业导师等方式将其实践经验传授给学生,实现从课中到课外、从第一课堂到第二课堂的延伸。

强化教材建设

针对知识产权教材建设的滞后,应加强知识产权教材建设,尽快出版权威的知识产权专业系列教材。开发知识产权新教材本身就是创新人才培养的一部分。应研究知识产权教材编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借助各界力量,形成面向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硕士研究生及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双学位、知识产权职业教育、知识产权通识教育等不同层次和对象的知识产权教材体系,突出实践性、及时性和综合性。知识产权教材建设工作应当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服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等中心任务,不断完善体系建设,扩大开发规模,提高质量内涵,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应创新知识产权实践教学模式,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中加大实习实践、实验课程比例。应根据知识产权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室、专利文献检索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独立设置相关实验、实训课程,组织不少于10周的专业实习,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其中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课程应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与要求,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尽可能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相关理论课程配备校外实践指导教师,负责具体的实习实践课程。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各高校可借鉴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专业的育人经验,采取与社会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这样能使学生获得更多到企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培养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和各类用人单位的优势,针对后者的需要培养出能发挥作用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知识产权人才。

结 语

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起重要作用,而知识产权人才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人才兴则事业兴。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重视和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合格知识产权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2017]-JKGHYB-0071);2019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知识产权特色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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