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龙·R·帕特森
小型无人机系统由于独特的性能和集群规模优势,在军事任务中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具有改变作战游戏规则的潜力。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广泛使用逐渐成为军事安全和民用安全的威胁。若想成功击败来自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就必须从技术、作战准则、作战规划和政策原则等方面开发创新解决方案。
在空中力量的许多应用中,无人机系统提供了全新能力或军事能力。目前,无人机系统品种繁多,从翼展超过46m的大型无人机,到由操作人员手抛式的微小型无人机,应有尽有。例如MQ-1B“捕食者”等中型无人机已成为美国反恐的标志性手段,但小型无人机系统同样在全球各国军队中担当重要角色。尤其是,小型无人机系统给小规模军队和非国家行为者展现了改变游戏规则的潜力,使他们获得此前遥不可及的空中力量手段。各军事强国也在利用小型无人机系统的能力强化现有的作战系统。
敌方对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创新应用,对美军构成新的威胁。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需要作战指挥官把新技术和作战准则相结合,加上适当的作战计划和政策指导,来保卫联合部队。
小型無人机系统的扩散
回望历史,无人机系统一直为少数国家所垄断,只有大型航空航天公司掌握着遥控或自主飞行等无人机技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催生出商用无人飞行控制系统,于是较小实体,甚至个人,也能研发或者获得无人机系统。牛津大学博士乌尔丽克·埃丝特·弗兰克重点研究无人系统越来越多用于军事用途的深远影响。她指出,2000年时仅有17个国家拥有军事无人机系统,到2015年这些国家数量已经超过75个。
无人机系统军事使用者遍及全球,并不仅局限于主权国家,非国家使用者也把无人机系统投用于军事用途。例如,恐怖主义组织真主党就使用伊朗制造的非武装无人机系统飞越黎巴嫩和叙利亚上空。随着无人机系统的研发和出口扩大,毫无疑问,无人机系统使用者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加,包括更多处于动荡的或敌对的政府,以及暴力极端主义团伙。
小型无人机系统为那些负担不起或无法获得更大更复杂系统的武装团伙提供巨大潜力。而对于先进的军队来说,小型无人机系统也创造增加军事资产数量的新机会,以远低于获得更大系统的成本引入新的能力。目前,使用小型无人机系统国家的数量,远超过使用中型和大型无人机的国家。乌尔丽克·埃丝特·弗兰克博士的研究指出,很多欧洲军队正在实施本土研制小型无人机系统的计划。此外,很多非欧洲国家也在研发自己的小型无人机系统。很难想象,潜在的敌人,无论国家或者非国家行为者,在未来的武装冲突中不会使用某种形式的小型无人机系统。
国家资助的军事项目并非是无人机的唯一来源。近年来,无人机商业生产呈爆炸性发展,低成本商用无人机也具备先进的自动化和传感器功能。小型商用无人机就能在互联网上购买。这些无人机能够飞行近30min,高度可达5486m,配备能传送数据的高清相机,无人机成本一般1万美元以内。
除了节省费用和具有传感器能力以外,小型无人机系统能使用较为灵活。该系统具有很好的便携性,不需要机场或其他辅助网络。很多小型航空器由人工发射,或使用某种类型的弹射器起飞,回收也相对简单。大多数这类无人机要么自行降落在短距离地面上,要么由捕捉装置在其飞行中将其收回。在边远地区或不适合派遣空中掩护和情报资产的情况下,小型无人机系统因其便携性而特别适合机动战。乌尔丽克·埃丝特·弗兰克博士的研究表明,小型无人机系统正以惊人的速度扩散,可用数量在飞快增长,使用这些资产的武装组织也迅速增加。随着无人机留空时间延长及自主化程度的进步,其作战能力也相应扩大,进一步用于情报搜集、通信和攻击等各种任务。
小型无人机系统武装化
目前,很多国家在迅速获取军事用途的无人机系统,但直到几年前,武装无人机的能力一直被少数几个国家垄断。截至2013年,只有美国、英国和以色列能操作携带武器的无人机系统。到201 5年,中国和伊朗拥有了自主开发的武装无人机系统项目。
预计武装无人机系统出口将迅猛增长,以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2016年1月,一篇新闻报道提供了武装无人机系统扩散的证据,显示伊拉克在使用中国制造的武装无人机。出口数据显示,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埃及已从中国购买武装无人机系统。超过75家公司和国家机构在为无人机系统研制产品,中国有可能将成为主要供应国。
中国作为武装无人机系统供应国的吸引力,来自其基于“价格、私密、产品”的出口政策。中国提供的产品价格,小国政府能够支付得起;此外,中国保护私密的政策,对很多消费者极具吸引力,在获取先进武器时,这些消费者不希望引起外界注意。
中型和大型无人机由于成本高昂而使一些希望获得武装无人机系统能力的潜在客户望而却步。而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成本无论价格还是运作,都要低得多,于是催生了新的武装飞机市场。虽然目前武装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供应有限,但在快速扩大。美国德事隆(Textron)系统公司生产的RQ一7“影子”无人机,被美国陆军大量部署用于情报搜集,就是一种新型武装小型无人机系统项目。德事隆系统公司负责无人系统研发的资深副总裁和总经理比尔·厄比说,德事隆系统公司已成功地试验了挂载轻巧精确制导武器的RQ-7。
如何将足够小的武器部署在飞行平台上是小型无人机系统武器化研制的一个难题。尤其是挂载在MQ-1上的AGM-114“狱火”这样的武器,重量达到45kg。最新研制的AGM-176“格里芬”等导弹要小得多,但对于很多在研的无人机系统来说仍然很重。为解决这个问题,美军2010年公布了一项提案征询书,要求研发重量低于11.3kg的精确攻击武器。
业界积极回应这项军事需求,设计了多种轻型精确武器。雷神公司为无人机研制的派罗斯(Pyros)战术滑翔炸弹重量仅6kg,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研制的“影子鹰”(shadowHawk)弹药仅重5kg。中国正在积极为部队和国际市场稳步地推进小型无人机系统的研发,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武器。
市场在供应具备攻击能力的武装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同时,还提供本身就作为自杀武器的消耗型小型无人机,另外还有搭载了组合传感器和弹头载荷的小型无人机,为各种规模的军队提供更廉价更灵活的选择。美国航空环境公司研发的一次性使用的“弹簧小妖刀”(Switchblade)小型无人机系统就在机体中集成了弹头和传感器。“弹簧小妖刀”类似一个便携背包,内装运载工具本身和发射器,重量仅2.5kg。其飞行时间为10min,最高速度超过137km/h,是一种单兵携带武器,它能飞到高空,发现敌人后迅速精确冲向目标攻击,取得杀伤效果,而附带损毁有限。
采购武装小型无人机系统,并非仅限于能获得军用合同的机构,军用合同商可能要受到某种程度的政府监管。虽然其他团体缺少能合法采购军事装备的客户,但是还是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商业用途的先进小型无人机系统,很容易改装以执行武装任务。从互联网上购来微小型无人机,拆掉上面的相机或其他商业载荷,装上小型简易爆炸装置,就成为一枚临时的制导导弹。
商用无人机的特征一般是在机底部挂一个载荷平台,平台设计成能让用户根据任务要求装上不同的照相设备。.对于有创意的用户而言,商用无人机就是能力很强的小型无人机系统,一般能在载荷9.5kg时飞行15min。这种能力能让单枪匹马的人员对武装保护区内目标实施精确动能打击,成本不足5,000美元。
无论购买能携带精确制导武器的小型无人机系统,或使用本身就是自杀武器的无人机,还是改装从网上订购的无人机来携带简易爆炸装置,武装团体的选择在迅速扩展。成本从远超过50万美元到仅仅几千美元,却能提供前所未有的空中攻击能力和数量选择。
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战术优势
由于具有尺寸小、速度慢、集群化三种特性,小型无人机系统具有多种战术应用的可能性。每种特性在武装冲突中提供一种效果,三种特性结合起来,就能产生更强的作战潜力,对军事目标构成重大威胁。
因尺寸小和速度相对低,小型无人机系统对防御目标带来巨大困难。联合出版物JP3-O《联合作战》称:“无人机对美国防空构成新挑战,很多此类系统的雷达反射截面小,飞行速度比有人机要慢很多,因此更难被发现。”2015年1月,一名业余爱好者在华盛顿特区遥控放飞的一架小型无人机坠毁落在白宫草坪,证实了作战准则中所提及的这一弱点。这凸显出小型、慢速的无人机能巧妙利用坚固空防和地面防御间的漏洞造成威胁。几个月后的2015年4月22日,保安人员在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办公室的屋顶发现了另一架小型无人机,安全人员甚至不知道这架飞机何时降落在屋顶,因为过去一个月没有人上屋顶查看,无人机的接近和降落都没有被察觉。
小型无人机系统除了能躲避电子和视觉探测以外,还具有其他优势。它们的体积小,很容易运输,普通汽车即可装运,甚至能用双肩背包携带。敌人能将装置和操作人员运抵联合部队基地区域附近,然后发射无人机。敌人不必依靠战斗机闯入美国的空防,只要使用被动探测手段隐蔽其武装小型无人机系统,带入美国要塞内某个位置,发射升空即可。
小型无人机系统虽然比大多数飞机飞得慢,但因为已经避开防空障碍,只要起飞即可冲向目标,这种慢速就成为速度优势。这些小型无人机以最高速度815km/h,能迅速进入交战范围。这种速度加上体积小,使小型无人机系統本身成为攻击手段,发现敌人之时就是武器引爆之时。小型无人机系统所体现的速度加体积的优势,还体现为能在对手指挥官决策回路内捣乱,可反复发动攻击而不被发现,给准备不足的作战指挥官造成一个困惑不安的环境,形成潜在的毁灭性威胁。
在分析小型无人机系统的碰撞影响时,其机群的数量必须考虑。小型无人机系统能力的迅速增长,展现出空中力量应用的新现实。2014年9月,美国前国防部长哈格尔在新英格兰东南部国防工业联盟的一次演讲中提及了这个现实。他说:“曾几何时,只有先进国家拥有的破坏性技术和摧毁性武器,已经广泛地扩散,正在被不成熟的军队和恐怖组织所窥视或获取。”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扩散冲击着空中力量的平衡。几十年来,空中优势一直由少数几个国家所主宰。
由于武装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出现,美军必须改变其防御敌人空中力量的传统方式。联合作战准则JP3-0确定防空反导(AMD)体系是联合部队的一项关键任务。由于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规划防空反导所依凭的传统假设可能不再适用。战区内的一个联合基地若面对的敌空中力量很薄弱,就无需在防空反导方面投入大量保护资产。但是现在的敌人凭借小型无人机系统,可以利用美军基地的防御弱点实施攻击,或至少迫使作战指挥官把更多资源用于针对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的防空,从而减少自身的进攻能力。
防务分析专家保尔·斯加瑞提醒人们注意小型无人机系统对相对空中能力所带来的变化。在2014年的一份报告中,他写道:“凭数量优势压倒敌人,是对付技术竞争的可行战略,这一点美国在二战中曾成功地进行了运用。此战略的一个主要优势是,它可以被用来造成敌人付出代价,因为它迫使敌人应对大量系统。”小型无人机系统能驱使对手付出此前完全不需要的防空代价,或大幅度增加防空反导代价来对付少量的敌空中攻击能力。
对手可以大量采购小型无人机系统,进一步影响敌我双方的相对空中力量,他们能将数十甚至数百架无人机集群实施协调攻击,而无需部署为数不多的传统飞机。这种靠压倒性数量发动小型无人机系统攻击的做法,可能迫使美军同多个目标交战,付出与传统空中力量手段相比更高的防御代价。虽然美军可能享有巨大的技术优势,但其防御仍可能不足以对抗小型无人机系统蜂群攻击。
在2014年的另外一份报告中,保尔·斯加瑞使用了一个被称为“兰切斯特定律”的原则,评估军事交战中的质量优势与压倒数量的比较。保尔·斯加瑞得出的结论是,一支数量弱势的军队,可以通过更大的质量优势来弥补,但对付一支数量2倍于我的敌方部队,必须在质量上4倍优于对手,才能与对手匹敌。事实上,质量优势能在多大程度上弥补数量之寡,是有局限的。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低成本,让精明的敌人有可能只需从数量上压倒我军的联合防空体系,迫使我军调整应对攻击者的相对空中力量。
把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体积和速度优势与成本低而大量购置的数量结合起来,能成倍扩大空中力量平衡的变化。此前,无法运用空中力量的武装组织,现在能挑战美军,他们利用小型无人机系统蜂群攻击,能进一步使力量对比向自己倾斜。诚如保尔·斯加瑞所言:“蜂群战术是由许多单独个体组成集群,协调机动形成突然而至的连贯整体。”蜂群战术不仅仅是协调大群个体的行动,在集群或规模攻击中,个体成员运用协调的火力和机动来实现统一的目标,蜂群战术的统一性蕴藏在集群本身中。”保尔·斯加瑞为阐明这个区别而指出,“一个狼群与一群孤狼非常不同。”
小型无人机系统蜂群战术能力目前受到现有技术的约束,操作人员还不完全具备联通大量小型无人机系统协调行动的能力,无人机自主化协调能力亦有待突破,亦即蜂群还难以协调、有序地行动来应对战场局势和蜂群内部的变化。但是,敌人通过适当的计划和协调,能有限利用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一些蜂群攻击能力。“集中协调”是蜂群战术指挥与控制的基本模式,它用指定的领导者来协调使命规划和机动,并在使命执行中指派任务。在集中协调架构下运作小型无人机系统蜂群的团队,比单个小型无人机系统一窝蜂攻击造成的损失更大。把速度、体积、规模和蜂群战术结合起来,小型无人机系统的战术行动可能产生战役效果。小型无人机系统为敌人打开机会之门,过去他们无法攻击我军的薄弱部位,现在凭借小型无人机系统就可以弱对强,对抗美军的优势。
蜂群战术带来的机会可用战场布雷的例子和作用来展现。美国海军战争作战学院教授米兰·威戈提出,布雷在海上作战某些情况下,几乎是以弱对强的唯一手段。米兰·威戈补充说,布雷可用来形塑作战空间,拒止敌方自由使用作战空间,迫使船舰离开可能容易受到其他手段攻击的被保护水域。大量的低成本小型无人机系统类似海上的水雷或陆地上的简易爆炸装置,能够在空中高密度交通区域形成空中雷场。
空中布雷只是展现小型无人机系统独特优势的一个例子,在挑战对手的兵力调配、战力维持和基地防护等方面,小型无人机系统都大有可为。小型无人机系统构成的威胁,远远超过简单的战术。敌方军队能使用小型无人机系统攻击人员、基础设施和支援系统,从而给我军作战指挥官造成代价。我们必须为对抗这种威胁及时准备,任何拖延都可能酿成灾难。
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
为避免联合作战中出现灾难,指挥官需认真应对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要取得成功,指挥官不可坐等威胁临头才做出反应,而必须主动出击求取胜利。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要求结合新技术解决方案,更新作战准则,在作战计划中纳入反小型无人机系统措施和手段,以及打败新型敌人的新策略。
新技术的采用着眼于解决如何发现小型无人机系统,以及提供摧毁、瘫痪或压制敌机的能力。联合一体化防空反导组织(JIAMDO)主导探测和对抗小型无人机系统的研究工作。根据一份防务预算论证报告,联合一体化防空反导组织负责计划、协调和监督防空反导及有关的联合概念。联合一体化防空反导组织运用技术解决方案应对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的努力之一,是每年一次的“黑标”演习。
2015年,联合一体化防空反导组织实施了一项420万美元预算的“黑标”演习。这次演习由多个系列试验组成,以检验能否成功发现和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试验结果表明,需要一個“多系统组成的体系”来辨识并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及其带来的威胁。探测过程包括雷达、光电、红外和声音技术手段的组合。摧毁或瘫痪这些无人机群,则需要动能打击和电子攻击手段结合起来。
仅靠技术防卫手段来对付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还不够。目前。美国保护军队仅依凭技术的做法,这不仅可能导致任务执行能力的削弱,而且将防御成本抬高到难以接受的程度。美军认为,必须更新作战准则,考虑小型无人机系统的独特威胁。作战准则的更新可参考许多资料来源,其中之一是联合出版物JP3-01《对抗空中和导弹威胁》,可以此文件为逻辑起点,来评估目前的作战准则是否适用于击败这种新威胁。防空反导作战主要由联合部队空军统领指挥官领导。防空反导的概念分成两个方面,即进攻性制空作战(OCA)和防御性制空作战(DCA)。两者都必须具备对付小型无人机系统独特能力的手段。
进攻性制空作战的定义是,以进攻性的行动,在对手弹药发射前和发射后并在尽可能接近发射源的区域,摧毁、破坏或瘫痪敌方飞机、导弹、发射平台及其支援结构和系统。攻击行动作为进攻性制空作战的一部分,是争取抢在敌人动用针对己方部队的空中力量之前,对敌空中力量的这些组成实施打击。敌空中力量的后勤保障,例如燃料储库和维修设施等也应是打击的目标。
小型无人机系统因体积小且数量大,其所构成的威胁使进攻性制空作战极难应对。把这些无人机本身作为打击目标代价太高,可能徒劳无果。而其发射和支援系统很容易隐蔽和运输,而且数量很多。一些小型无人机系统使用常规燃料,如果打击其燃料储库可能取得一些积极的效果,但是这些无人机耗油少,敌人完全可以采用小型移动容器来储备和隐蔽足够数量的燃料。此外,很多小型无人机系统采用电动驱动装置,能够利用攻击禁区的民用设施充电。小型无人机系统的这些特征表明,在目前的进攻性制空作战作战准则下,还没有找到足以提供对抗敌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的有效对策。
目前的防御性制空作战指导文件中也存在缺陷。JP3-01给防御性制空作战所下定义是,旨在发现、辨识、拦截、瘫痪或摧毁企图渗透或攻入己方领空的敌军的所有防御措施。开展防御性制空作战,需要利用范围广泛的陆基、海基和空基传感器及武器。防御性制空作战的目的是纵深防御,让我方防御系统获得机会,对入侵空中威胁实施多方位多重打击。
小型无人机系统凭其独特的属性,能躲避现有防空技术的探测,而研发能探测所有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传感器成本太高而难以承受。小型无人机系统易于运输和携带,容易渗入陆地和海上的外围防御层,进入我方近距腹地后再放飞升空,导致我军难以实施多重打击。小型无人机系统如集群为有效协调的蜂群,可能压制我军的内层防御,造成突破口,便于敌人后续进攻时利用。
因此,需对进攻性制空作战和防御性制空作战使命进行认真研究,生成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的作战准则指导。不过现有的作战准则也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思路和途径。例如,JP3-01将特种作战部队视为协助制空作战的一种方法。特种作战部队分队可用于发现和清除敌人空中和导弹设施、支援系统和指挥节点。
猎杀敌人可移动的空中系统自有其困难,小型无人机系统体积小,使猎杀任务更加困难。因为小型无人机系统可以轻而易举地隐藏,与对付传统导弹相比,其难度成倍增长。根据目前的作战准则,虽然派遣特战部队分队也难取得应对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的良好效果,但至少是对抗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可选方法之一。
小型无人机系统的这些独特属性,不仅有助于其发动逼近攻击,而且也可反向利用这些属性。例如,基地设施的指挥官可以考虑在联合部队基地周边传统禁区的基础上,向外围进一步清空扩展,使敌人无法近距离发射小型无人机系统破坏我军行动,迫使敌人只能从远距离攻击,从而有利我军发现和消灭这些威胁,弥补我军系统难以发现小目标的缺陷。动用地面部队清除并控制周边地带,可以被视为一种新的进攻性制空作战手段。
JP3-01阐明,弹道导弹防御与飞机和巡航导弹防御完全不同。在对抗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时,目前防空和反导指导文件的相关准则也不尽相同。通过提供充分的作战准则指导,指挥官就能在作战策划过程中将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纳入联合部队,以利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
在目前的作战空间中,制定对应这种威胁的计划十分重要。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低成本使得敌方能增加对他们有利的相对空中力量。在时间、空间、力量估算中,作战策划者必须纳入关于敌方获取并运用大集群小型无人机系统能力的情报评估。对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分析中,作战策划者需要考虑敌方增加的部队规模,其空中资产覆盖的空域,以及在发现小型无人机系统后我方指挥官做出反应的可用时间。在评估力量一时间因素时,作战策划者还必须要确定如何迅速地替代他们的系统。
在评估如何保护自身的重心即重点部位并形成作战概念时,作战策划者必须权衡小型无人机系统能力,包括敌方小型无人机系统破坏、瘫痪或压制我方关键能力的潜力,以及其搜集情报和迅速攻击我军关键薄弱环节的能力。
在补给部队和保守交通线的计划中,作战策划者应考虑到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未受保护的漫长交通线,是高度机动的小型无人机系统的理想攻击目标,其目的是降低对战场部队的再补给。由于作战轴心已确定,作战在按进度进行,如何应对拥有大量小型无人机系统的精干敌人,可能成为补给计划制定中的一个难题。
除了做好包含有效技术解决方案的完善作战计划和更新作战准则之外,作战指挥官还必须制定合适的政策及原则指导。即使是一支体制完善训练有素的部队,如果缺乏恰当的原则指导,例如明确界定的交战规则,就无法成功。要想取胜,就必须制定适用于作战环境的健全的政策原则。
由于很多陸地和海上作战基地设在人口稠密地区,考虑到可能带来民间的附带损伤,小型无人机系统的使用对指挥官履行任务带来新的复杂性。美国空军“黑标”演习主管斯科特·葛雷格少校在2015年的演习中就碰到这个问题。斯科特·葛雷格少校就探测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困难程度时说:“一个10岁的懵懂孩子从消遣品商店购买无人机并放飞,和另一个恶意之徒购买和放飞相同的无人机,你如何区别?无论是雷达还是红外传感器,都无法辨识开来。”随着规避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的技术和作战准则研发并制定出来,我们还应在作战计划中规定必要的政策和原则指导,包括交战规则并加以推行。
政策的更新对于作战层面和采购领域都非常必要。小型无人机系统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由计算机技术成果所驱动,因此,其相关能力将会继续提升。遗憾的是,目前,美国国防采购程序与这种现实脱节。新的军事装备通常需要数年时间来设计、试验和部署。在这个框架下,通过“黑标”演习或其他方式确定的所需硬件,等到实战部署时,可能早就过时,敌人的技术水平可能早已超越美军的技术解决方案。只有修改国防采购政策,才能有利军方及时获得新技术,保障指挥官击败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
结束语
小型无人机系统是一种具有强大潜力的新武器。由于其拥有的独特能力,以及巨大的数量规模,小型无人机系统有可能塑造出一个全新的战场空间。防务分析专家罗伯特·马蒂纳什研究了技术进步对作战样式带来的日益逼近的变化,他在专著《向新抵消战略前进:利用美国长期优势恢复全球力量投射能力》中提到:“如果仅仅追求联合作战力量的复合投射能力倍增,美国已经负担不起其庞大的经费。”目前,在美国之外,技术先进的新系统正以惊人的速度扩散,小型无人机系统只是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而已。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已迫在眉睫。
保尔·斯加瑞认为:“军事变革的历史表明,能在变革中胜出的,常常是那些发现新技术最有效使用途径的人,而不一定是那些首先发明新技术或甚至拥有最尖端技术的人。”罗伯特·马蒂纳什和保尔·斯加瑞的观点都揭示了对小型无人机系统威胁采取行动的现实必要性。曾由少数强国垄断的无人系统技术优势正在迅速消失。美国的敌人也开始拥有高技术填补差距,并开发出有效的应用手段攻击我军在世界各地的部队。我军若想成功击败拥有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威胁,就必须从技术、作战准则、作战规划和政策原则等方面开发创新解决方案。
(编译自《空中力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