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义军
记得有一次,我和民警小王晚上值班时接到报警,称歌厅内有人打架。当我们赶到事发地点,却发现屋内已人去楼空。经詢问歌厅老板,得知打架的双方是一帮年轻人,伤者已被送到医院,其他就提供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了。
在医院,经询问受害人,我最后一丝希望也落空了,受害人及其他人根本不认识嫌疑人,只提供打人者为两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穿什么颜色、样式的衣服也因歌厅内太黑根本没看清楚。
这时,原本冷清的医院人员逐渐多了起来,大家都相互议论着此事。我到检验室向医生了解受害人的伤情,医生告诉我受害人眼颊骨折。眼颊骨折意味着伤情已构成轻伤,嫌疑人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如何,都必须尽快抓到嫌疑人,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交代。
过了一会儿,我来到走廊,大声对走廊内的人说:“现在受害人没有什么大碍,也许明天就能出院了,请大家都先散了吧。对了,请问谁家在派出所附近住,顺路帮我把这几件在歌厅内捡到的衣服拿到派出所,如果有谁丢了大衣,请明天到派出所认领。”这时有两个女孩过来说:“我们家虽然不在派出所附近,但可以帮你们拿过去。”我说:“不行,现在太晚了,你俩还是先回家吧。”这时,我对医院门口站着的一个男孩说,还是让这个小兄弟帮我一下吧,对了,你找个伴,一会儿回家也就不害怕了。
回到派出所,小王急急地问我:“这一点线索也没有,如何才能抓到嫌疑人?不然,就打电话通知其他民警到所里集结,然后控制各条道路,防止嫌疑人外逃。”我一听就笑了,对小王说:“你是得打电话,不过不是给其他民警打,而是给刑警队打,让他们过来带人。”“带人?开什么玩笑,嫌疑人还不知道在哪呢?”“刚才不是有两个人帮我们拿东西吗?就他俩。”小王一听乐了:“程所,人家好心帮我们拿东西,我们还得感谢人家,可不能拿他俩顶数了事呀,小心人家投诉。” “如果你还想再睡半宿觉,就按我说的去打电话。”我笑着对他说。不一会儿,刑侦人员就来到派出所,将两人带到公安局讯问室进行了突击讯问,两人很快交代了在歌厅打人的全部经过。
事后,小王多次问我是如何识别嫌疑人的,看到小王一脸真诚,我就告诉了事情的真相:当天,医院内人员很多,我无意中发现有个男孩很小心地站在门口,别人都说当晚的事,只有他不和其他人搭话,而且在门口进出频繁。我当时就起了疑心,会不会是嫌疑人到医院打听受害人情况?我立即找来出事当晚现场其他人员,在隐蔽处对那个男孩进行辨认,最终确定他就是当晚打人者之一。为了不打草惊蛇,防止嫌疑人趁天黑逃跑,我故意在走廊说受害人明天就可以出院,先稳住嫌疑人,然后借了几件大衣,有意让男孩帮忙送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