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中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问题研究

2018-09-10 12:08刘军卫雨婷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安徽省

刘军 卫雨婷

摘 要: 当前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是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推动“三社联动”,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组织发展上存在着重增量建设,轻存量改革的倾向,社会组织法律体系还亟待完善,普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司法救济权不够健全和完善。加强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的主要举措是完善我国社会组织的监管制度,建立现代化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区组织共治能力。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区社会组织;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18)05-120-04

一、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的涵义

社会组织这一术语,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解释,就是在社会学领域,很多学者的解释也不尽相同。按照吴忠民的观点,社会组织是一定社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目标而结合起来的共同体[1]。全球治理委员会定义指出:治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团体——公共的或个人的——处理其事务的总和。通过这一过程,各种冲突和不同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这个过程包括授予公认的团体或权力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以及达成得到人民或团体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的协议”[2]。

二、加强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意义重要

1.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有利于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生活

社会组织的发展契合了现代公民参政议政之需,也是公民参政议政进程中出现的现代化组织。我党及时研判形式,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及了社会组织,指出其是基层民主实现形式之一,具有多向正向作用,为社会组织为基层民主完善提出了新要求。但进入时代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巨变,而我国各类社会组织体系不健全,公民参与渠道较为单一,也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如何通过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来推动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就成为转型期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2.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要和谐,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小觑。目前,我国仍在深度转型,现代化、城市化、法治化等各项工作有序、深度的推进中。同时,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亟需及时化解。社会组织贴近群众,接地气优势凸显,能够及时触及普通民众的痛点,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负面作用,对社会各种矛盾也可以起到沟通、解释、传达、消除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的优秀助手。社会组织成为了和谐社会的稳定器与化解剂。

3.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有利于推进我省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市场经济催生了利益群体和需求多元化,国家的单一供给能力有限,不可能提供满足各个阶层的、契合各方利益的多种服务,而社会组织具有草根性,亲民性更强,能够提供精准服务,为各个阶层提供量身定做的“菜单”,延伸政府的服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把社会组织作用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为其发展提供了正确指导路向,譬如“明确权责、依法自治”,是现代社会治理之主体又是内容等,因而,强化社会组织建设及管理,也正适应了推进我省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三、当前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

1.社会组织不断壮大

我省依据相关法规,推进管理创新,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制度,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职能的无缝对接。实施“社区社会组织摇篮”项目,以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为重点培育对象,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省、市、区、社区建立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孵化基地,发挥管理、支持和服务功能,为初创期的公益服务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文化活动组织提供场地、培训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树立了一批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品牌。

2.推动“三社联动”

深化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深入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形成了为老、助残、帮困、青少年服務等公益服务项目,满足居民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社区服务专化化、社会化发展。政府与社会组织联动,打造政府、社会组织、社区的“三社”联动平台。如芜湖市弋江区依托“心暖花开社会组织联合会”,导入多类型、服务对象各有侧重的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搭建规范化运作的社会化平台,扎根基层社区,推动公益团体与民间爱心组织规范高效运行。

3.社会组织服务功能不断拓展

社区演化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整合多种可用资源,实现社会组织功能最大化。拨付专项基金,对有影响力、社会效应好的社会组织予以财政支持,引导其功能扩展,服务专业化与职业化,运作更规范,对社会的作用更大。

4.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调动多种资源,延展社区工作者的遴选通道。如通过机构改革,可以让业主委员会成员及社区党政工作人员成为社区组织的成员。以优惠政策吸纳高素质的大学生、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加入社区,参与社区的各项工作。健全完善考评保障机制。有些城市采取了多种奖励,如对参加社区工作的人员给予专项津贴,入职公务员时优先录用。强化培训。政府可以与职业院校联建培训基地,设置科学性强、针对性强的培训内容,并完善实践制度。做好社区工作者的科学认证工作,让合格的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当前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组织发展上存在着重增量建设,轻存量改革的倾向

社会的活力仍然未能有效激发出来。调研发现,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上,目前仍停留在行政培育阶段。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政府不仅主导,而且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推动,许多新增社会组织都具有浓厚的官办、官督民办的色彩,真正意义上草根的、民间的社会组织发展仍然严重不足,民间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并未真正被激活和动员起来。而且,真正民间的、草根的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也并未真正得到实质改善,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仍然未得到落实。

2.社會组织法律体系还亟待完善

已有的法律主要包括针对社会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治理结构安排、信息披露、社会组织董事(理事)等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组织法,规范社会组织资金募集(包括捐赠与募捐)及融资的立法,规范和调整公众参与公益事业自愿活动的立法,涉及社会组织享受特殊税收待遇和税收征管的立法以及调整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立法。而在涉及社会组织治理、董事(理事)、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社会组织公益财产保护、志愿者活动规范以及志愿者权益保障、社会组织资金募集、对非营利活动税收激励与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比较欠缺。

3.普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非营利性决定了社会组织缺少所有者,缺乏剩余索取权人——所有者对理事、监事等的监督,出资人或捐赠者不是剩余索取权人,缺乏监督有效激励.而理事、监事不领报酬,缺乏监管管理团队的激励,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

4.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司法救济权不够健全和完善

现行有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三个条例规范主体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而非这些社会组织的理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没有明确规定其义务(包括注意义务、忠实义务、服从义务)和责任,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是社会组织本身,而非负责社会组织管理、运营的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对社会组织最严厉的处罚之一就是撤销登记。除《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了理事对基金会决策失误承担赔偿责任外,没有关于理事、监事、管理人员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也没有利益相关者任何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3]。

五、加强安徽省社会组织建设的主要举措

1.社会组织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

依托互联网,让社会组织的各项收支在网上公布,实现阳光化操作,减少各种不合理,有悖制度的开支。完善各种理事会制度。理事会的成员应当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产生,邀请社会贤达担任理事会成员,让理事会的功能名至实归,做好各项监督事宜。让理事会这些社会贤达、社会名流充分发挥作用,深入居民之中,多接地气,多垂询社区居民的各种诉求,对合理的利益诉求,向社会组织及时传达,及时督促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的化解,满足社区居民的合理诉求,对不合理诉求,引导社区组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同时,政府的相关部门要有所作为,对社区组织资金要定期进行审核,对社区组织职能要以完善的法规厘定,做好社区组织的职能清单。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准入原则,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全面减少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减少社区考核,实行费随事转、契约化管理,为社区自我发展留出空间,不断激发基层自治活力[4]。

2.构建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

社会组织能够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创造就业、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建立现代化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是中国发展的大趋势使然。但政府职能转换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进程,社会组织也必须随政府职能的转换实现职能扩展,助力政府成功转型。因此,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就必须培育社会组织,唯有拥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社会组织,高质量的社区治理以及社会公共物品提供才能化为现实。建立现代化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是中国发展的大趋势。

3.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不同社区型社会组织对于人才的要求差异较大,个别社区组织专业性强,专业人才成为其吸纳人才的必然,反之,则较为宽泛,要求较低。实践中,专业人才较少,但专业人才可以采用公益化的实训,把志愿者培育成为契合社区发展的人才,让他们服务实现质与量的双提升。因而,国家可以采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专项培训等方式招贤纳才,让更多的高素质专业性人才进入社区组织。对于专业人才,在办理户籍、居住证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的倾斜,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定期举办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训练,对其中的优秀者,进行定期评比,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增加社会组织的自身竞争意识。

4.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社区组织共治能力

按照现代社会治理的要求,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生态。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及支持力度,着眼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孵化基地对社会组织创业的支撑作用,重点扶持发展城乡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事业类、社区慈善互助类、社区专业调处类四类社会组织。政府加大购买服务范围,适宜市场方式提供的服务、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力量能承担的,可让社会力量主导,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共治能力。

参考文献:

[1]吴忠民.社会学理论和方法[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55.

[2][瑞典]卡尔松、兰法尔.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2.

[3]余晖.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转型[M].中国财富出版社,2014:261-267.

[4]徐丹.社会组织参与美国社区治理与经验与启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164.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Anhui is to guide the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By promoting the linkage mechanism of "SSC"(social governance,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community), the service func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will be improved and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workers will be strengthened. There are four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Firstly, there is emphasis on incremental construction and neglect of existing institutional reform. Secondly, the legal system of social organization still needs to be perfected;Thirdly, there is a common lack of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internal control;Fourthly, The right to know,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and the right to judicial relief are not perfect enough..The main measures are to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system of China's social organizations, establishing modern social organization cultivating mechanism, strengthen community worker team construction, the working mechanism of innovation, and promote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work ability in Anhui.

Key Words: Social Governance;Community;Social Organization; 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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