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执法机构

2018-09-10 07:22李钢
现代世界警察 2018年6期
关键词:内政部中央机构

李钢

印度共和国(Republic of India),通称印度,是南亚印度次大陆上的一个英联邦国家。印度是一个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的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民众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民众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因此,印度大部分治安职责由各邦和地区承担。一些较大城市也设有警察局,隶属于各邦的警察机构。各邦所有高级警官和联邦执法机构的负责人一样,都是印度联邦警察的成员。

印度联邦级执法领导机构是内政部(MHA)。除了直接管理印度警察组织,内政部还领导多个中央执法机构,监管着大部分联邦政府执法职能,参与维护公共和平和秩序的重大事件、公共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内部边界的划定以及联邦属地的管理等事务。

中央执法机构

中央执法机构大多数都在内政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宪法赋予各邦和地区维持法律和秩序的责任,且几乎所有例行的治安活动,包括逮捕罪犯,都由邦警察机构实施。宪法也允许中央政府通过批准组建印度警察机构的方式参与治安行动和组织建设。

中央警察可以给各邦警察提供帮助,但是只能在邦政府提出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这样做。实际上,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守这些规定。在1975年至1977年紧急状态下,修改的宪法(1976年2月1日生效)允许中央政府可以不考虑各邦意愿而直接部署中央武装警察部队。不过,这一行动并不受欢迎,使用中央警察部队引起很多争议。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宪法于1978年12月修正为“再次部署中央警察部队取决于各邦政府的同意”。

中央武装警察

边境安全部队

边境安全部队(BSF)隶属于内政部,负责和平时期陆地边界的治安管理,防止越境犯罪活动的发生。此外,BSF还担负要人护卫、大选活动警戒、重要设施保护和反纳萨尔派武装(印度左翼极端组织)的行动。

1965年9月,第二次印巴战争爆发。这场战争暴露了印度当时的边境管理系统存在的缺陷。此后,印度政府组建了一支统一的中央武装警察部队,即边境安全部队,具体管控印度与巴基斯坦边界。在1971年第三次印巴战争期间,根据中央政府命令,BSF接受印度军队指挥。孟加拉国脱离巴基斯坦而独立后,BSF受命管理印孟边境。

BSF下设一个催泪瓦斯大队、警犬中队,以及国家警犬训练和研究中心。BSF是印度警察部队数个拥有自己的空中飞行联队和海面船艇的单位之一,为其他治安单位提供相关支援。

中央工业安全部队

中央工业安全部队(CISF)成立于1969年3月10日,是印度的准军事安全部队,主要任务是为300余个工业单位提供安全服务,为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原子能电站、航空设施、造币厂、油田和炼油厂、主要港口、机场、重型机器制造厂、钢厂、水坝、化肥厂、水力或热力发电站以及政府运营管理的其他设施提供安全保障。此外,它也担负某些非政府机构的安保任务。

中央后备警察部队

隶属于印度内政部的中央后备警察部队(CRPF)主要协助各邦和联邦执法机构维护国内安全秩序、镇压暴乱,也担负要人警卫、选举安保和重要设施保护的任务。CRPF也部署在不同地区担负反恐任务。此外,它还担负联合国维和任务。

CRPF是世界上最大的准军事组织,现有210个营(每个营720人)。据悉,印度内政部曾计划在未来几年,将CRPF人员再增加35个营。1992年,由CRPF的十个营为基础组成快速反应部队,以应对暴乱和国内动荡。CRPF中有两个营由女性组成。近年来,为了保护当地动植物、查处环境违法事件,还组建了绿色警察部队。

CRPF于1939年从警察部队中分离出来,1949年被正式命名,多次在印度大选中担负维护治安的任务,对国内局势稳定意义重大,尤其是问题丛生的印度东北部地区。

国家安全卫队

国家安全卫队(NSG)组建于1986年,队部设在新德里中央政府办公区内。因其队員身着黑色制服、头戴栗色贝雷帽,通常被称为“黑猫”突击队,但职能和行动细节鲜为人知,格言是“人人为大家,大家为人人”。

NSG是印度最重要的反恐组织,也是亚洲最精锐的反恐部队之一,通常应对常规警察因能力所限难以处置的局面,成立之初的任务是反恐和解救人质。目前,他们开始执行多重任务,“消除任何地域或重点设施中的恐怖主义威胁;处理劫机局势,包括打击空中或陆上的截夺行为;打击或消灭恐怖分子;在人质遭到绑架时实施解救行动”。近年来,由于一些政治家开始将受其保护视为地位的象征,NSG越来越多地担负要人保卫任务。

NSG的一个分队和一架伊尔-76战略运输机全天候24小时在新德里帕拉姆空军基地待命。一旦接到命令,NSG作为先头部队30分钟内即可起飞奔赴目的地,开展人质营救行动。

NSG现有官兵7500人,分成两个大队——特种作战大队和特种游骑兵大队,其中特种作战大队人数略多一些,占总人数的54%。前者是NSG的精锐力量,成员均从陆军抽调,后者则来自边境安全部队、中央后备警察部队、“印藏边境警察部队”等。特种游骑兵大队的主要职能是为特种作战大队提供支援,特别是对目标的封锁和隔离。

NSG拥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成为南亚国家中最精良的特种作战部队。他们使用的武器有黑克勒-科赫9毫米冲锋枪、7.62毫米PSG-1狙击步枪和512型12连发霰弹枪。防身武器是格洛克-17和西格·绍尔P226手枪。队员们还装备最先进的侦察系统和其他先进设备,如训练基地就建造了一座功能齐全的现代化电子射击场。

NSG队员在哈里亚纳邦马内沙基地接受巷战、反劫机以及各种严格的反恐怖训练。

特别保护大队

1984年10月31日,时任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遇刺身亡。此后,印度政府组建特别保护大队(SPG),主要为印度总理和其直系亲属以及印度其他党政要员提供24×7的个人保卫工作。SPG隶属于内政部特种部队,但几乎不参与特种作战,成员主要来自全国警察机构和国家安全卫队,而指挥官则从各邦与中央的优秀警察中选拔。作为一支准军事部队,SPG由印度陆军教官按突击队训练方式进行严格训练,据说可与美国中情局特工相“媲美”。SPG驻扎在首都新德里,1985年成立之初编制为819人,近几年来随着保护对象范围的扩大,其规模已增至3000人左右。

武装边防部队

印度武装边防部队英文名字为Sashastra Seema Bal,是梵文“武装边防部队”的音译,简称SSB,是五大中央武装警察部队之一,隶属于印度内政部领导。SSB接受法律秩序、军事战术、丛林作战、反叛乱和内部安全等专业训练,现有兵员8.2万人,驻防印(度)尼(泊尔)和印(度)不(丹)边境,担负保卫边境、维护地区治安任务,同时从事当地的情报工作。此外,SSB人员还在印度情报局、研究和分析院、特别保护大队、国家安全卫队等机构任职。

中央调查和情报机构

中央调查局(CBI)

“二战”期间,为了调查、打击军队物资供应中的贪腐行为,印度于1941年成立了特别警察局,由陆军部领导,这就是印度中央调查局的前身。战后,印度于1946年颁布了《德里特别警察机构法案》,将“特警局”划归内政部,其职责范围也扩大到中央政府各部门。随着职能的逐渐增加,1963年印度政府在“特警局”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央调查局。

据称,中央调查局是由中央政府(内政部)控制下的德里警察机构,仅凭中央政府的一项决议而组建的。也就是说,CBI不是由德里邦政府通过立法成立的。因此,这一度导致CBI的合宪性遭到质疑。后经阿萨姆邦高哈提高等法院裁定,CBI作为中央政府的正式授权机构,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最后,此案上诉至印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根据事实维持了高等法院的裁决。事实表明,印度不但需要这样一支中央执法机构以更好地整合法律和秩序,而且CBI恰恰帮助执行了几个悬而未决的案件,从而在几个重大的事件如反锡克教徒暴乱问题、2G频谱骗局的调查中取得了成功。

CBI隶属于内政部,局长由总理任命,并从IPS(印度联邦警察 )和IRS(国税局)等单位抽调最精干的警员。如今的CBI已经从单一的反腐机构发展成综合性的中央执法机关。CBI下设11个部门,主要有侦查与反腐败处(原特别警察局)、经济犯罪处、特别犯罪处,分别针对贪腐类犯罪、重大经济犯罪和涉恐涉爆、绑架勒索、有组织犯罪等特殊犯罪开展调查。除此之外,还有技术顾问处、政策研究处、法律与协调处、培训处以及中央法证实验室等。此外,国际刑警组织印度中心局也设在调查局内。

CBI在首都和各邦设立工作部,负责当地的反贪工作,依法享有调查权和起诉权,有权搜查嫌疑人(包括其亲属)的住宅、办公室,任何官员和机构不得干涉和妨碍其执行公务。为保证独立行使职权, CBI内部实行垂直领导,各工作部与所在地没有利益牵涉,其工作方式是封闭性的,自成一体,有自己的调查和起诉人员。

CBI的调查分为初步调查与立案侦查两种形式。初步调查是指根据公民的举报材料或其他情报资料而采取的调查;立案侦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已获得正式的、直接的材料,认为被调查者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而正式立案予以侦查。各工作组在进行初步调查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总部。初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向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以及下一步的建议。初查后的案件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则由负责人作出决定,并由他将决定及相关材料上报给总部。如果案件涉及高级官员或涉及勾结政府官员作案的议员和重要组织,无论是初查还是立案侦查,各地工作组都必须上报总部并征得同意。

CBI是印度主要的反贪机构之一。它负责从外部来调查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配合从政府机构内部监督公务员的腐败行为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两者可谓各尽其职、内外结合、紧密合作、相得益彰。历史上, CBI的业绩也可圈可点,如1987年4月由瑞典电台首次披露的印度国防部官员在购买“榴弹炮”时发生的受贿案、1991年3月披露的震动印度政坛的“哈瓦拉案”等。“哈瓦拉案”是CBI在调查与恐怖活动有关的一起案件中意外发现的。媒体资料显示,在这一非法外汇交易案中,贿赂额高达6.5亿卢比(约合1800万美元),涉案的115人都是政界和商界名士之辈,其中55名为政界要人,包括当时政府的十多位部长,主要反对党印度人民党主席、印度民众党总书记,前总理拉·甘地、前副总理德维·拉尔以及当时在任的拉奥总理。拉奥总理因有受贿嫌疑,在随后的5月份大选中,最终落选下台。

印度所得税局

印度所得税局(Income Tax Department)也称IT局,由联邦政府财政部税收司领导,是负责监督所得税征收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所得税法、财产税法案、赠与税法、支出税法、利息税法案、各种(已通过每年的预算会议)财政法的执行。它还负责执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涉及各个方面的国际税收,如转让定价。

财政部税收司还下辖中央直税委员会(CBDT)。一方面,CBDT提供印度的直接税收政策和计划,同时,它也通过所得税局负责管理直接税收法。CBDT是一个法定管理部门,在1963年成立的中央税收法案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领导的金融活动特别工作组(FATF)负责处理与直接征税有关的事项、逃税的问题以及收入情报。所得税局犯罪调查处(DCI) 负责调查经济犯罪和偷税漏税行为,人员来自国家税务机构各个单位。DCI特工和侦探可携带武器。

IT局情报处下设中央情报科,负责管理纳税人金融交易的分类和详尽数据的智库。IT局情报处的专员还被安插在德里、昌迪加尔、斋普尔、艾哈迈达巴德、孟买、金奈、加尔各答和勒克瑙等城市,负责调查经济犯罪。

税收情报局(DRI)

DRI总局设在新德里,总局长由印度政府特别秘书兼任,下设七个大区,各大区设区局,下辖分局和情报小组,是负责协调印度反走私情报、开展缉私调查和行动的情报机构,人员来自印度税务部门和海关,主要是在不同的区域单位和作为海关海外情报网络一部分的驻外使馆工作人员。

DRI通过打击非法走私武器、黄金、钻石、电子产品、外币、毒品、假币、古董、野生动植物和环保产品等确保国家和社会经济安全。此外,它还致力于防范黑钱泛滥、商业欺诈和以贸易为掩护的洗钱活动。尽管早期致力于打击黄金走私,但现在也打击毒品和经济犯罪活动以及收缴假币。在过去的五年里,DRI查获了超过540公斤海洛因和7409公斤麻黃碱,以及其他毒品和精神药品。

国家调查局(NIA)

NIA是印度打击恐怖活动的中央机构。针对孟买“11·26”恐怖袭击案后印度日趋严重的反恐形势,印度政府于2008年12月15日召开内阁会议,依据《国家调查局法案(2008年)》批准组建国家调查局,总部设在新德里。当时,印度政府因警方和安全部门在孟买袭击中反应迟缓、应对袭击不力遭到了猛烈批评。从权限上讲,名为国家调查局的该机构同美国联邦调查局十分类似,可以不经地方政府的批准直接在各地行使职责,在各邦处理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犯罪活动。它也负责打击涉及毒品走私和伪造货币的犯罪行为。NIA人员主要来自于IRS(国税局) 和IPS(印度联邦警察)。

毒品管制局(NCB)

NCB负责全国的缉毒行动,打击毒品的传播及种植。有资料显示,印度近年来查获的海洛因数量一直在增加。根据国际麻醉药管制委员会(INCB)曾经发布的某年度毒品报告指出,印度如今已经成为南亚最大的海洛因消费国。在印度南部和西部城市中,吸毒的学生日益增多,他们已经构成最大的吸毒人群。报告估计,印度大约有300万吸毒者,其中近半数人吸食鸦片。在南亚地区生产的40吨海洛因中,有15吨被走私至东南亚、非洲、北美洲以及欧洲等地。其余均在南亚地区被消费掉,其中印度消费了大部分,约17吨、价值14亿美元。

除了印度本国消费外,尼泊尔和孟加拉的海洛因全部来自印度,斯里兰卡至少半数海洛因也来自印度。此外,印度还向巴基斯坦输出这一毒品。

报告称,“在印度,非法鸦片种植田的总规模估计至少达到7500公顷”。

其他中央调查和情报机构还有治安研究与发展局(BPR&D)、国家犯罪记录局(NCRB)、中央经济情报局(CEIB)和中央税务情报总局(DGCEI)。

中央司法鉴定机构

中央法医科学实验室(CFSL)

CFSL隶属于印度政府内政部,主要职责是满足全国范围内的司法鉴定需要,建有南亚和东南亚唯一的DNA存储库。

印度共有七个中央级法医实验室,分别设在海得拉巴、加尔各答、博帕尔、昌迪加尔、普纳、高哈蒂和新德里。海德拉巴实验室是化学科学的卓越中心,加尔各答实验室擅长生物科学,昌迪加尔实验室以物理科学著称,这些实验室都在内政部法医科学处(DFS)领导下开展工作,而新德里实验室归CBI领导,并为其进行调查取证。

国家犯罪学和法医学研究所( NICFS )

NICFS成立于1972年1月4日,当时由印度大学基金委员会一个专门委员会领导,力求在犯罪学和法医学领域的教育、培训和研究的应用方面有所建树,以促进印度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其刑事司法体系相适应。该所还具备网络犯罪调查、培训和教学的能力,对包括网络犯罪取证在内的各个方面进行专业研究。1979年9月,NICFS成为内政部的一个独立部门,由一名IPS高级警官担任全职所长。多年来,作为一个科研机构,NICFS在印度刑事司法部门能力建设方面收獲了“可靠”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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