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小莲
2003年7月份我国颁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纵深推进,相关问题也逐渐显现,例如项目持续性、社会认同感、社工队伍稳定性等,不同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和升华。本文将结合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人才(以下简称“社矫社工人才”)队伍发展的进程与现状,系统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下阶段社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建议。
一、我国社矫社工人才的形成与发展
社区矫正社工作为社会工作者的组成部分之一的一部分,同样具备社会工作者的特点,开展相关工作也遵循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专业的社工技巧和专业素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根据社区矫正的设定可知,社区矫正是指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社区矫正是用非监禁刑罚,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在专业社工的情况下,在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
社区矫正概念从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在学术界已经有一定时期的论证和探索,一些地方也开展了大胆的尝试与创新。在2003年7月,我国颁布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些地方以此为基础,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项目,不断丰富社区矫正的项目经验,更为社矫社工人才队伍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基础。而后《关于在全国试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陆续出台,掀起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高潮,社矫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作为一股新兴力量支持我国司法矫正工作向前发展。据民政部2017年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持证社工人数超过30万,超过8万名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复杂性等问题更为突出和隐蔽,行业与社会的一些存量问题和增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矫社工人才队伍的发展。笔者通过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对有关现象进行梳理和归纳如下。
1.日常工作任务重,专业技能体现不充分
社矫社工一般驻点在社区办公室或司法所内,而基层司法所面临大量的行政事务和案件处理等业务。因此,社矫社工在日常工作中除了承担相关的社会工作外,还要承担相当一部分日常行政事务,严重影响社矫业务的开展,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矫社工的独立性和专业技能的施展。
2.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矫正社工离职率高
据统计,深圳、东莞、广州等地由于社工事业得到政府重视,部分费用由财政支付,所以待遇稍微高一些,税后大概在3500—4500元左右,社矫社工基本参考该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但由于目前社工行业处于相对稳定期,社工机构仅按照政府指导价发放薪酬待遇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笔者调查发现,相当部分社矫社工反映工资待遇出现“负增长”,进而引发社矫社工流动比较频繁,间接造成了社矫经验的流失,影响了社矫工作的良性发展。
3.社矫社工职业认同感不高,对职业前景表示担忧
笔者通过日常走访发现,相当部分的社矫社工对就业前景表示担忧,主要表现在:项目用工身份、职业可替代性高、职业规划不清晰、行业经济效益低等。一些社工机构由于招聘不到持证社工而被迫放弃中标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社矫社工人才队伍一定程度上存在焦虑心态,队伍稳定性面临巨大挑战。
二、我国社区矫正社工人才存在問题成因分析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经过十多年来的探索与发展,取得长足发展,有力夯实了我国经济社会繁荣的基础。但是,在社区矫正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通过对比归纳,总结出以下几点成因。
1.行业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仍有补充空间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已经发展了有十多年,国家及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系列规范性文件。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补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系列专业的帮助,使其在行为、心理、认知、社会交际等方面进行转变并恢复相关社会功能。但是,通过研究有关社区矫正的文件,笔者发现,关于社矫社工管理的内容比较少。因此,将社矫社工等同于一般社工成为了一直默认态度。这就直接导致社矫社工在日常工作中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缺乏对社矫社工的管理、监督、考核、晋升等规定。同时,笔者通过访谈发现,一些社矫人员对社矫社工的身份有些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社矫社工队伍的积极性。
2.社区文化发展不充分导致社矫工作认同度不高,阻碍项目社会成效进一步扩大
从汉高祖制定出约法三章,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传统思想上对违反社会秩序的态度。根据社区矫正的项目设想,是以社区为基础,充分利用社区的基础设施和良好氛围而开展的专业的社工服务。但是,从调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社区的建设中缺少社区矫正的专门办公地点,缺少社区宣传,导致居民不了解社区矫正的综合情况。也因为传统文化的因素,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中开展不太充分,社区的资源无法充分利用,社会支持效能发挥不明显,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相当一部分群众更倾向于不信任、不接纳。但是,社区矫正秉承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助人自助”,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因此,由此产生的文化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矫工作的难度,间接造成了社矫社工人员的工作压力。
3.社工机构生存压力较大,制约社矫社工队伍的形成与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社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大量的社工机构登记成立承接着大量的社会工作。一些地区也相继推出措施促进社工机构的发展,如公益创投、种子基金、创想计划等。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工作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社会工作需求量大但尚需开发,社会工作市场发展不充分,仅靠政府项目而勉强维持的社工机构数量较大。据统计,我国每年申请注销的社工机构数以千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矫社工人才的队伍的形成与发展。
4.社矫社工自身成长需求与职业发展相对狭窄之间的矛盾
据相关数据统计,每年社工专业大学毕业生从事社工职业不足15%,而每年社工机构的社工流失率超过30%。笔者对50名离职社工进行访谈,主要离职的原因是社矫社工自身成长需求与职业发展相对狭窄之间的矛盾。据了解,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广州市社工的薪酬是以《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初级持证社工是税后工资3500元左右,中级持证社工税后4500元左右。但是中级社工证书需要一定的社会经验,考试难度相对较大。因此,大部分社工持有的是初级社工证书。因此,由于行业和职业发展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矫社工人才的发展。
5.社区矫正社工队伍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我国对社矫社工没有专门的职业资格考核,一般社工机构仅仅以是否持有社工证作为入职的基本条件或标准。而我国对社工证考试的资格条件相对宽松,在一定程度上壮大了我国持證社工的数量,但是在质量保证上还存在很大进步空间。因此,从整体上看,社区矫正社工队伍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保证服务质量。
三、完善社区矫正人才队伍建设建议
针对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和社矫社工人才队伍的特点和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从制度建设、宣传教育、项目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着力,夯实社矫社工人才队伍发展的基础,维护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1.完善政策配套,明确社矫工作权责
社矫社工人才队伍作为社区矫正项目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更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矫正对象服务。在国际上,不少国家与地区已经为社区矫正立法,如德国的《不剥削自由刑罚执行方案》、日本的《犯罪的预防更生法》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社会福利》等。所以,作为社区矫正的后发地区,建议我国结合国情实际,总结中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经验,科学地汲取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在法律上、理论上和实务模式上的经验和教训,明确社矫工作的权责关系,为我国社矫工作夯实法理基础。
2.加强行业宣传,提升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从调查的数据反映,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群众基本会将司法工作人员与社矫社工人员混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矫社工人员的职业认同感甚至产生厌倦情绪。因此,建议政府和相关媒体通过广泛的媒体宣传,强调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工作从业人员的作用及意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参与的文化氛围。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扶持社工行业的发展
作为一项新兴的社会工作项目需要在政府的牵头下,不断撬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虽然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但是相当一部分的地区基于各种情况仍然没有开展相关工作。因此,可以逐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行业的吸引力和人员队伍配备。适当提升社区矫正人员薪酬待遇,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增能配套。引导社会资本关注、支持和发展社工机构,帮助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完善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和社矫社工人才的培育。
4.构建人才培育体系,提升人才综合素质
构建和完善社矫社工人才队伍的培育体系,开展以培训、提升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社矫社工人才队伍,确保社矫社工人才队伍的良性发展。
一是强化社矫社工人才队伍的学习能力。社区矫正工作复杂多样,这就要求社矫社工要不忘初心,秉持“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坚持自我提升,不断为自身“增值”,增进知识含量,及时更新有关技能。
二是强化服务内容专业性。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政策宣传等,并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需求开展工作。因此,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使每一名从业的社矫工作人员能在专业方面得到显著加强,必然会提升整个人才队伍的“战斗力”。
三是建立社矫人才队伍的管理体系。适当参考有关人才管理制度,建立涵盖社矫社工人才的选聘、任用、监督、培育、晋升、惩戒等方面人才管理制度,形成一套“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人才管理制度,使适合社矫工作发展的人才得到合理的发展,净化整个人才队伍氛围。
四是创新开展有关人才培养基地。政府、学校和有关科研机构加大社矫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社矫工作中。有关社工机构要加强与政、商、学、研等领域的合作,适当建立人才培养站点,加大对社矫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培训。
(作者系广州市增城区心之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心理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