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飞 钱梦瑶
摘 要:本文以10万元人民币为初始投资额,在流通市场全额买入金枫酒业股票并长期持有,以此对金枫酒业的投资价值进行量化分析。由于金枫酒业是1992年上市挂牌交易的,基于与其它个股分析结果的可比较性,本文分析对10年进行分析。从2007年第一个交易日至201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文为投资者在进行金枫酒业股票投资分析时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 金枫酒业;投资价值;量化分析;决策参考
引言
金枫酒业是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总部位于上海。该公司成立于1992,并于1992年0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是(600616)。公司主要经营传统黄酒,注册资本5.15亿元,总股本为51500万股。
一、分析方法
(一)基本假定
由于股票投资操作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灵活性,在进行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就具体操作方法进行统一规定。
假定1:每个阶段初始投资额均为10万元人民币。
假定2:每个阶段结束前只允许买入,不允许卖出。
假定3:买入以该交易日开盘价计算,卖出以该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假定4:公司送股或转增股票直接进入股票账户,无需操作。
假定5:公司配股时,由于现金账户为0,自动放弃配股。
假定6:公司分红所得进入现金账户后,下一个交易日全额买入。
假定7:买入卖出股票时不按“手”计算,股份数保留两位小数。
假定8:公司分红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文假定红利所得税率统一为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假定9:股票交易不考虑印花税。
(二)相关概念介绍
本文分析所涉及的主要概念包括以下四个。其它如股份数,股价,大盘指数等基本概念不再一一介绍。
(1)送股。送股也称股票股利,是将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中的未分配利润转入股本账户。送股是属于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2)转增股。转增股是指上市公司从留存收益中的资本公积金转成股本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送股和转增股都是无偿地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在财务核算的账务处理不一样。
(3)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其实送股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的配股,只是配股价为零。 送股和配股最直接的区别就是股东要不要掏钱。
(4)红利。红利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一般是每10股,派发XX元。股东在获得时要扣掉上交税额。普通股股东所得红利没有固定数额,企业分派给股东多少红利,则取决于企业年度经营状况的好坏和企业今后经营发展战略决策的总体安排。
二、分析过程及其结果
(1)首次买入。
(2)第一次分红,10派1.7元(含税),可获利7320.64÷10×1.7=1244.51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1244.51×(1-10%)=1120.06元,以本日开盘价31.79元购入股票。得35.23股。总共拥有35.23+7320.64=7355.87股。
(3)第二次分红,10派2元(含税),可获得利7355.87÷10×2=1471.17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1471.17×(1-10%)=1324.06元,以本日开盘价15.90元购入股票。得83.27股。总共拥有83.27+7355.87=7439.14股。
(4)第三次分红,10送2股,可获得7439.14÷10×2=1487.83股。总共拥有1487.83+7439.14=8926.97股。
(5)第四次分红,10派1.5元(含税),可获得利8926.97÷10×1.5=1339.05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1339.05×(1-10%)=1205.14元,以本日开盘价11.56元购入股票。得104.25股。总共拥有104.25+8926.97=9031.22股。
(6)第五次分红,10派1元(含税),可获得利9031.22÷10×1=903.12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903.12×(1-10%)=812.81元,以本日开盘价12.49元购入股票。得65.08股。总共拥有65.08+9031.22=9096.30股。
(7)第六次分红,10派1.00元(含税),可获得利9096.30÷10×1=909.63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909.63×(1-10%)=818.67元,以本日开盘价6.97元购入股票。得117.46股。总共拥有117.46+9096.30=9213.76股。
(8)第七次分红,10派1.00元(含税),可获得利9213.76÷10×1=921.38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921.38×(1-10%)=829.24元,以本日开盘价7.59元购入股票得109.25股。总共拥有109.25+9213.76=9323.01股。
(9)第八次分红,10派0.50元(含税),可获得利9323.01÷10×0.5=466.15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466.15×(1-10%)=419.54元,以本日开盘价11.82元购入股票。得35.49股。总共拥有35.49+9323.01=9358.50股。
(10)第九次分红,10派0.50元(含税),可获得利9358.50÷10×0.5=467.93元
派息日到账,税后467.93×(1-10%)=421.13元,以本日开盘价10.57元购入股票。得39.84股。总共拥有39.84+9358.50=9398.34股。
三、结束语
金枫酒业,共以2007-01-04开盘价13.66元买入金枫酒业10万元人民币,共得股份7320.64股。到2016年末股份变为9398.34股,以当日收盘价12.93计算,市值12.15万元,增长到原来的1.215倍。综合来看,金枫酒业股票可以长期持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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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姣,付沙.白酒类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研究 [J].东方企業文化,2014,(18).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李江飞(1991-),男,河北磁县人,学生,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金融)。
第二作者:钱梦瑶(1997-),女,河南省西华县人,学生,研究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