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鹏
按照《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版)历史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三部分,其中,选择性必修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的递进与拓展,分为《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经济与社会生活》《文化交流与传播》三大模块。从设置类别上看,选择性必修课程与旧课标的必修课程大致相似,以专题式呈现,专题内部依据时序表述,但内容方面已是大相径庭。面对新形势、新教材、新标准,教师认真领会课标精神对顺利开展历史教学大有裨益。本文拟对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特点和实施策略,做尝试性解读。
一、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特点
1.涉及领域广泛,历史视野宽,教学维度高
旧选修课程有六册书,看似多样,实际落实到教学中的仅有两册,教师在教学中往往选择与必修课程结合紧密、重叠度较高的人物和改革部分讲授,学生的历史视野延展有限,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鉴于此,新课程围绕培养学生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总目标,构建了多视角、多类型、多层次的选修课程。以模块1为例,它不再拘泥于一朝一代,而是贯穿古今中外,通过宏观视角呈现人事、法律、民族、外交、财政等多领域的内容,在开阔学生视野方面效果明显。
新课标注意对接史学前沿,吸收历史研究新成果,如选择性必修课程中社会史这门“显学”的比重明显增加了。模块1的“基层管理与社会保障”、模块2的“医疗与公共卫生”、模块3的“人口迁徙与文化认同”,一个个新鲜的课题拔高了教学维度,对历史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不少教师有了知识储备不足的危机感。
2.渗透核心素养,注重核心知识
选择性必修课程结构的设计、内容的选择始终围绕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进行。例如模块1“法律与教化”专题中课程要求共4点,第1点“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与第2点“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相互承接,都用长时段、宏大叙事方式解读法律史。新课标渗透时空观念、家国情怀等素养,对教师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在讲述过程中如何举重若轻、提纲挈领,让学生在历史烟海中拨云见日?笔者以为教师需整合教学内容,树立核心意识,把关键问题和重点难点统摄到核心知识当中。核心知识是每堂课的“纲”,抓好这个纲,方可以“纲举目张”。
3.倡导“问题—情境”教学法,导向鲜明
“问题—情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情境创设,二是问题引领。模块3“文化交流与传播”的教学提示就指出“要注意引导学生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下探讨文化交流与传播的方式,在问题的引领下促进学生对优秀文化的特色及影响等进行分析”。无论情境或是问题,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知识与思维的建构,激发学生思考和探究的欲望。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直观可以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有助于学生感性知识的形成。所以,设置情境可使学生身临其境或如临其境。再者,给学生展示鲜明具体的形象,一则有利于学生从形象的感知达到抽象的理性升华;二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主观能动性。
4.教学示例详实具体,可示范性强
旧课标选修部分没有教学示例,教学活动建议也很简单。以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为例,教学建议仅一行“组织一次讨论会,就‘臣民与‘公民或‘专制与‘民主制度有哪些区别各抒己见”。新课标中选修课程每个模块后都附有详实的教学提示和完整的教学活动设计示例,有利于教师深入领会新课标精神,快速熟悉新课程的教学路径。
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实施策略
1.开展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教育部2000年1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综合实践活动板块的一项内容。它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新课标强调教学设计要“以调动和发挥学生历史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学生的学习活动为实质性路线,以学生的自主探究活动为中心展开”。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展示的3个教學活动示例,按照“活动主题——活动目标——活动过程——活动说明”的教学路径,采用研究性学习的范式设计,将活动过程分成五步:
(1)教师确定活动目标,依据目标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各小组任务明确。
(2)小组分工明确后,着手收集相关资料,如论文、专著、视频、图片等。
(3)小组讨论达成共识,撰写研究报告,并推选代表介绍研究成果。
(4)教师引导学生将上述报告汇总整理。
(5)教师通过学生的参与度、表现力和呈现力进行综合评价。
新课标放弃了教学目标等传统说法,给教师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每一节课都应该是一次学生广泛参与、深度体验的活动课,学生学习的过程不是教师的灌输过程。教师今后要放开手脚,给学生较充足的课堂话语权,抛弃“满堂灌”“背多分”式的传统教学法,促使核心素养“落地生根”。
过去受传统教学目标、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局限,在教学中普遍地实施研究性学习有一定困难。《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指出,以后会逐步推进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满足学生在开放性的现实情境中主动探索研究、获得亲身体验、培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需要。如今,我国教育现代化不断推进,教育从“广覆盖”向“有质量”迈进,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全面推广研究性学习,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有力抓手,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有效法宝。
2.提升教师关键能力
“关键能力(key competency)”指人才的核心竞争力,是在各种能力中起决定性和支配作用的能力。它是在自2000年开始的PISA测试中作为概念框架被定义的。PISA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筹,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学生评价项目之一,它测试的“不只是知识和技能,还包含了技能和态度,是能够灵活应用多种心理的和社会的资源、在特定的情境中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1]“关键能力”一经提出,迅速引起巨大反响,已被当作世界教育改革的潮流和国际学力排名的指标。
新课标倡导学生是课堂的主体,并不意味着教师的作用弱化了。选择性必修课程在内容编排上有很强的弹性和开放性,为教师创造性地教学和开发、拓展课程资源提供了施展空间。教育目标升级势必要求教师的教学能力升级,实现学生与核心素养发展的精准对接。落实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关键不在学生,而在于教师的专业素养,专业素养离不开教师的专业发展,而专业发展是基于关键能力的提升。
3.推进信息技术与新课程深度融合
信息技术已渗入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在教育领域。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正在变革,优质教育、个性化教育已成为信息时代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提升信息技术与选修课程融合的能力,有助于突破教师自身教学局限。许多历史现象或教学情境,只凭教师的语言描述很难创设,如模块3专题5《战争与文化碰撞》要求学生“理解战争对人类文化的破坏,以及造成的文化断裂”。不借助信息技术,没有真实惨烈的战争画面,没有震撼人心的战地照片,学生就可能对战争破坏性的感触不够深刻,对那段血染的历史也将少一丝敬畏。
空洞的说教缺乏身临其境的观感,少了让学生从亲身体验到内化于心的过程,教育效果自然大打折扣。信息技术能够很好地帮助教师将学科知识以恰当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让学生理解并应用。这种融合既是数字化时代的要求,也体现了现代教学方式的变革诉求和发展方向。
【注释】
(日)磯田文雄:《处于十字路口的日本课程行政 ———基于“关键能力”的教育改革》,《全球教育展望》2016年第2期。